建立现代大学制度面临现实困境
谷贤林
虽然我国高等学校普遍采用美式的校院系三级组织结构,但是,我国高校并没有承袭美国大学的学术民主精神。即使在同一个学院内,不同学科的学者也在以学科的成熟度为标准强化自己所在学科的重要性和优势地位,并以此来左右所在学院的学科发展与开拓规划。
当前,我国正在努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的研究型大学。能否实现这一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能否建立起与一流大学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相适应的现代大学制度。
学术自由是建设一流大学的前提
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是学术自由和大学自治,之所以赋予大学这样的权力是有多方面原因的。
大学是发现和生产知识的机构。知识的发现和生产是一种探索未知、充满不确定性的思维活动。较少的控制有利于思维处于活跃状态,有利于大学发挥创造力和提高生产力。没有一流的、创造力旺盛的大学,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发展成为真正的强国。
从人类社会发展来看,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增加是社会文明程度提升、公民权力意识增强、不同群体和集团对自身利益诉求的必然结果,并不是源于大学对一些问题的关注、揭示与阐述,也不是学者观点所能左右的。在遇到社会问题时,如果给予大学一定程度的学术自由和自治,允许不同观点、声音的存在,则可以有效地克服认识上的局限性,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作出科学理性的决策,避免因人为因素而引发的折腾。
政府与大学关系如果处于理想形态,将有利于充分发挥大学作为社会智囊团与思想库的作用,从而促进国家的发展。这种理想状态就是,政府做得好,大学给予支持,并通过大学的传播辐射功能,让政府的意愿与决策在社会上产生更大的乘积效应;若政府有瑕疵,大学也可以给予适宜、善意的提醒和批评。若要形成这种互动效应,需要政府给予大学一定程度的自由和自治。如果政府不能为大学营造这种氛围,学者们对于那些明知不可为、不能为的政策举措,出于利害考虑,就会选择缄默。在这方面,我们已经有过非常深刻的教训。
长期以来,对于很多问题所做的宣传、所开展的学术研究,不能说我们做得不多、不尽力,然而这些工作的实际效果与我们的预期总有很大的差距。其中,最为关键的原因就在于从官方到学界声音的高度同质性。这就造成一旦社会公众对相关部门的宣传产生不信任的时候,大学与学者也不能以其学术见解或专业威望让公众信服,在政府部门和公众之间化解分歧。大学应该担当起社会防波堤的作用,这种作用是现代社会中其他机构所无法做到的,也是越来越不能忽视的。
在复杂多变的社会中,如何使社会更加理性化,而非情绪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作为理性堡垒和思想灯塔的大学能够为社会提供多少有见地、有水平的理论、观点和策略,能够培养出多少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而不像盲人摸象中的盲人那样,把局部认识固执地看成是全部的社会精英和民众。当前,一些偏狭、激进的观点和“愤青”现象已经对我国解决社会问题产生了非常大的压力。长期以来,缺少不同的声音而使普通公众在遇到问题时丧失了辨别能力,是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
学术自由离不开学者自律
尽管学术自由与大学自治被视为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但是,在我国能否建立起与一流大学和研究型大学相适应、与创新型国家相适应的现代大学制度,既是对管理者智慧的考验,也是对学者修养的考验。它需要政府与大学、管理者与学者共同努力。如果过分强调或夸大任何一方的责任与担当,不仅有可能遮蔽我国高等学校管理制度的实际情况,也无益于我国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
学术自由、大学自治虽然受制于政府,但也离不开学者的自律。它要求握有文化资本的学者,对于专业领域以外的问题,不能以一种“真理在握”的权威心态随意评说,也不能为某种目的,对学术和社会问题不加节制地发表似是而非的观点。这不仅有违于学术自由、大学自治的本义,事实上也侵害了建立学术自由、大学自治制度的学术基础,甚至还会产生严重的社会后果。正因为如此,对于学者的行为,发达国家的高等学校不仅通过管理制度来加以限定和约束,也借助于学术规范让学者自律。要求学者们做到:(1)不能故意违背学术诚信的准则,剽窃或有意不正当地使用他人的成果,篡改或伪造数据;(2)在履行作为一个教师的职责时,不准基于政治、民族、宗教和性别的原因歧视他人;(3)不能在教学中不断地引入大量与课程无关的材料;(4)不能任意否定学生的受指导权;(5)不能采用武断的标准评价学生的学业;(6)不准利用自己作为一个教师的地位或权力强迫学生在判断与认识上与自己一致,或由于专断及其他个人的原因使学生受到伤害;(7)在教师和学生之间出现利益冲突,尤其是在这种冲突牵涉到两性关系和家庭关系时,教师必须将自己与自己履行的专业职责区分开;(8)不准无故不履行学校支持或授权的工作;(9)不准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将学校的资源和设备广泛地用于营利、政治和宗教活动;(10)不准将自己的观点说成是学校的观点或是自己所在部门的观点;(11)作为全职雇员,在受聘期内不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在校外兼职等。在我国,不仅大学缺少这些规范,学者们也缺乏把这些规范转化成行动的自觉。
学术自由离不开学术宽容
学术自由、大学自治制度的实现离不开学术宽容。在西方一流大学,经常有学术立场不同、意见相左的学者就同一问题在相同的场合阐述自己的观点,以帮助学生和社会了解问题的复杂性,同时培养学生与公众对反对者观点的尊重与理解,并在反对声中获得克服自身认识盲区的资源。然而,在我国的大学和社会生活中,人们对待与己不同或者是与传统观念相冲突的学术见解,往往缺乏宽容,相互间的交流、理解和学习非常困难,这不仅妨碍了学术的交流与发展,也影响了学术自由和大学自治制度的建立。
虽然我国在20世纪上半叶建立起了现代大学制度,但这并不意味着今天重新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就是回归历史。首先,20世纪上半叶内忧外困,不同政治力量之间的角力为我国大学提供了与中世纪大学产生时期一样的自治条件。其次,20世纪初,我国的大学仅有20年左右的历史,它们基本上还是一块“白板”。那时,社会对大学及其功能还没有形成固定的认识,在这种情况下,大量从欧美留学归来的校长和学者移植现代西方大学制度,既是一件非常自然的事情,也不会遇到太大的外部阻力。因此,今天建立现代大学制度虽然可以以史为鉴,但是并不能简单地以历史作类比或照搬历史。
虽然我国高等学校普遍采用美式的校院系三级组织结构,而不是德式的讲座制,但是,我国高校并没有承袭美国大学的学术民主精神。美国抛弃德国大学的讲座制,建立学系制度既是给不同的学科创造平等的发展条件,同时也给同一学科内的教师,不管是资深的教师还是年轻的教师,以同等的权利和发展的机会。在我国高等学校内,来自不同领域的学者出于自身的利益,不仅在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科学之间制造出了不平等,而且即使在同一个学院内,不同学科的学者也在以学科的成熟度为标准强化自己所在学科的重要性和优势地位,并以此来左右所在学院的学科发展与开拓规划。马寅初们和袁隆平们到底哪个更高?用一个学科的标准来框定所有的学科会形成什么样的学术生态环境?大学是教会人思考的地方,然而,对于这些不言自明的问题,在利益面前我国学者却集体患上了思考贫乏症。另外,我国虽然在学识上缺乏世界一流的学者,但是在大学里却不缺少世界一流的唯我独尊者。这些或显或潜的等级制度削弱了学者的独立性、创造性,瓦解了学者间的有效合作,并最终影响了学术自由和大学自治制度在我国的形成与发展。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文章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报 2009-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