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鱼类故事分析研究》民间文学课题需要哪些名物释义?(草稿) 二
其次是同物异名的问题。同一种鱼,不同的名字会误导我们的思路~
第一、扬雄最早提出“通语”的概念。但是在《方言》中,这一词语既可以指通行全国共同语,也可以指在一定区域内通用的语言;《方言》对于阐释动物名很有兴趣,这与当时农业社会的生产实践是分不开的,中国社会长期处于农业文明阶段,在人民大众日常语言实践中,产生了大量异名,这些异名与日常生产劳动息息相关。对于“同物异名”问题的研究如何。从社会分层,文化心理,方言的影响等等层面进行考察,当时华中师范大学语言学习的王丽俊的《同物异名现象浅谈》这篇文章对于同物异名现象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总结,将同物异名现象进行了理据的分析,认为同物异名现象产生的方式有比拟、借代、摹状、析字四种,是比较客观全面的。但是我认为,文中举例“干戈”是“战争”的同物异名现象的等等说法并不恰当,同物异名在一定时期内无论是词义还是用法都可以完全替换,但是在这里我们可以说两个国家发生了战争,却很少说两个国家发生了干戈,如果是这样则不是现代汉语中的同物异名现象。但是动物同物异名却可以替换。已有论文大多举的例子很简单:地瓜山药洋芋都是指的同一类粮食作物。有意思的是多篇涉及“同物异名”问题的论文举的是同样的例子。没有对于同一类事物的整体性质进行分类考察
第二、从“同物异名”问题中分离出来了俗名问题。
那么,所有的名物俗名都与方言交融吗?我认为未必,很多俗名词语已经进入了共同语系统之中,例如:知了,即蝉。“知了”这一俗名的理据是以声音特点来命名动物,从使用的范围上来看通于普通话使用的区域内,从语音上完全符合普通话的发音方式。可见并不是所有俗名存在于方言学研究的领域,但是俗名与方言的关系是主要的,在调查研究的过程中也要认真区分对待。
辨析俗名问题,我认为需要明确几个问题。不展开叙述。
第一, 之所以进行鱼类俗名调查分析必须认清何为俗名,与学名有何关系。
第二, 鱼类 俗名与方言有何关系
第三, 鱼类 俗名的发展演变,俗名产生除了任意性的特征之外,分析理据性的因素
第四, 鱼类俗名在日常交际言语中的使用情况
俗名是针对“种”这一分类单位进行研究的,并非针对更大的单位和更小的亚种。拿“鰟鮍”来说,如果眼光放在大的分类上,那么“鱼”就可以概括之,没有俗名研究的必要了,如果用亚种来研究这一俗名也没有必要,因为在全国范围来看鰟鮍的种类繁多,有高体鰟鮍、彩石鰟鮍、中华鰟鮍等常见。但是亚种之间区别不大,在历代人民生产劳动中并没有建立区别亚种的观念,所以在语言上不会影响到命名问题,直到近代,对名物的认识和命名还是停留在比较笼统的层面,《马氏文通》认为:“禽兽二名,凡翼者皆名曰禽,凡蹄者皆名曰兽,故禽兽名为公名。”(《马氏文通》,P33,商务印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