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的通知
为培养和提高我校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鼓励研究生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取得更多优秀成果,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根据《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校发[2012]15号)文件精神,现拟对申请2014届毕业研究生的科研成果进行一次性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一、奖励范围及标准:本次奖励对象为2014届毕业研究生的科研成果,成果范围及奖励标准按《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校发[2012]15号)文件执行。用于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不在此奖励范围之内。
二、申报程序:
1、5月12日~5月16日:研究生填写《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附成果(含用于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并注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交学院审核、公示,公示期为5月19日~5月25日。
2、5月26日,学院将经公示无异议后的申报材料,包括《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和成果复印件(学院盖章),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复核、并在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期为6月2日~6月8日。
3、研究生院将经公示无异议的获奖成果名单报学校批准后予以奖励。
三、申报要求:
1、申请科研奖励的学术成果必须是以“西南民族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并以第一作者署名公开出版的著作、发表的学术论文(正刊,期刊为G级及以上,论文集为I级及以上)、获奖的科研成果及发明专利。
2、申请科研奖励的学术成果必须是已经出版的著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的专利。
3、《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必须如实填写,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申请奖励资格。
特此通知
附:《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校发[201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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