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5日电(记者 王溪)“据研究统计,当前我国处于濒危状态的语言已达20余种,其中,使用人数在千人以下的语言有15种。濒危民族语言文化抢救保护工作的生命力与实效性都有待加强。”来自内蒙古代表团的鄂温克族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所党委书记、副所长朝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文字的国家。少数民族使用语言在130种以上,文字达60多种。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后,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语言。如鄂伦春语、赫哲语、纳西语等语言和方言都已濒危;塔塔尔语、基诺语、普米语等一些少数民族语言则失去了交际功能。
朝克代表说,近年来,濒危语言的保护工作已引起了各方人士的广泛关注,取得了一些成绩,不少濒危语言得到抢救性的记录,一些语言在一定范围内部分恢复了交际功能。但也应当看到,我国的濒危语言保护工作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维护语言文化的多样性,当务之急是强化和鼓励濒危语言的使用,扩大其使用范围,充分体现其功能,最终提高该语言的生命力。
为此,朝克提出如下具体建议:一、制定和落实相关立法,建立濒危语言语料库。濒危语言的抢救和保护需要相应的法制保障,通过立法和规范,强化文化、教育、民族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能,并加强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相关责任部门应当增加语言保护领域的科研立项,拨出专款支持相关研究。二、建立“语言保护示范区”,扩大濒危语言的使用范围和社会影响力。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可以在语言资源丰富的地区设立“濒危语言保护示范区”,采取积极措施鼓励使用母语。鼓励少数民族在日常生活和公共交往中使用本民族语言,在民族地区的中小学与幼儿园设立本民族语言课程,制作适合电视和新媒体播放的民族语言节目等。三、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切实提高濒危语言保护实效。
文章来源:人民网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