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官方网站 作者: 时间:2013-03-29 10:56:00
关于举办“喜迎十艺节·全民共欢乐”
全国群众文化优秀节目惠民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第十届中国艺术节的举办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扩大提升其影响力和效果,使广大群众参与和共享十艺节,真正将十艺节办成“艺术的盛会、人民的节日”,文化部公共文化司、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山东省筹委会决定,在济南市举办“喜迎十艺节·全民共欢乐”全国群众文化优秀节目惠民展演活动,集中展示全国各地绚烂多姿的特色群众文化。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3年4月中旬至9月中旬。
二、活动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各文化广场。
三、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文化部公共文化司
十艺节山东省筹委会
承办单位:十艺节济南市筹委会
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
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济南市各有关市、区人民政府
四、活动方式
(一)演出队伍
每场演出由1个山东省外其他省、市和1个山东省内其他地市节目组成。每个山东省内单位统一组织选拔3个群众文艺节目,总计演出时间30分钟,演出人员不超过13人,行政人员不超过2人。
(二)节目形式和内容
节目内容突出民俗性、民族性、地域性、时尚性,形式包括音乐类(含声乐、器乐)、舞蹈类、曲艺类、戏剧(小品)类。
以各地参加过“群星奖”选拔的节目及地方特色节目并且适合在广场演出的节目为主,各市参演的部分“群星奖”选拔节目建议名单附后,请各市尽量选调建议名单中的本地节目,其他节目可自行调配。
五、活动时间安排
(一)2013年4月中旬举行全国群众文化优秀节目惠民展演开幕式。
(二)4月中旬至9月中旬举行集中展演。每隔一周的周末举办,同时在2个广场演出,每个市在济2天演出4场。
(三)9月中旬举行闭幕式及颁奖晚会。
六、组织机构
成立展演活动组委会,由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副司长周广莲、公共文化处处长朱渤,省文化厅厅长徐向红、副厅长李宗伟,济南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谭延伟,济南市副市长王新文,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刘程华等相关部门领导组成。
七、奖项设置
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十艺节山东省筹委会对参加展演的每个团队颁发最佳展演、优秀节目证书,对组织活动较优秀的省市颁发全国群众文化优秀节目惠民展演优秀成果奖。
八、参演事项
(一)参加演出人员食宿费用由活动承办方负责。
(二)请各市文化部门组织一组能演多个节目的演员参加展演,调配好演出人员和节目,同时确定一名联系人,将参演节目、参演人员及联系人的情况填写报名表,节目报送电子版照片或视频,于3月31日前发至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社会文化处,邮箱:
jnswhjswc@126.com,联系电话:0531--66608737、66608709,联系人:曲晓妮、邢杰。
(三)活动承办方将根据各市报名情况,与各市联系人进行沟通,确定具体演出节目和演出日期,并正式通知参演单位。
(四)其他具体事宜,请与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社会文化处联系。
九、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优秀节目参加展演。此次活动是十艺节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要内容,为集中展示各地群众文化创作水平提供了良好平台。请各市文化部门高度重视,及时部署,积极动员、选拔本地优秀节目,特别是为“群星奖”打造的群众文艺精品参加展演。
二要精心组织,做好参演节目的组织报名工作。此次活动历时较长,筹备时间紧促,为便于操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请各市文化部门做好参演人员调度,确定专人负责,及时报送参演节目、参演人员名单和活动联系人名单,便于承办方排定具体演出时间表。
三要加强协调,确保各演出环节顺利进行。请各市做好与本地演出节目的协调沟通、与活动承办方的协调沟通,各项衔接工作周密细致,行程、演出等工作按计划进行,确保活动圆满成功举办。
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山东省筹委会
201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