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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咨询] 村落、社区、社会的差别在哪里?

村落、社区、社会的差别在哪里?

最近在看一些书和论文,涉及到“村落”与“社区”、“社区”与“社会”的区别。然而,我们往往在研究中(主要是指人类学意义的“田野调查”),又会将“自然村落”视为一个“社区样本”。但是,“社区研究”是德国社会学家F. Tonnis于1887年创造出来,特意与“社会”研究区分开的名词。从两个学科的研究方向来讲:社会学是科学化的操作,以“社区”框定研究范围和研究对象,与“社会”不尽相同,是一个“结构性”意义的社区(类似于“拼图”)。而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显然是依据研究对象的分布,从而抽象出一个“范围”(尤其是与“民俗事项”有关的“民俗地图”),是一种动态性的(联想到人种学的研究,涉及生态分布)。这是不是就意味着,社会学意义的社区更多是看到异质性的面向,希望通过不同社区的研究来建构一个整体观意义的“社会”;人类学更多是将社区看成了同质性的,每个研究样本都是“社会”观念(文化的结果)的一个缩影/代表。但是,都有一个潜在的问题需要讨论:社区到底是社会的一个片段,还是社会的一个微缩景观呢?最后的研究,是不是又走向“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结果?

此外,从我们的研究中也可以看出来,“社区”往往涉及的是一群具体而实在的人群,是活态的;“社会”则应该是一种逻辑上的、被想象的共同体。根据这个观点来反观我们的研究,我们则会发现,我们的研究往往关注了人际关系和经济结构,但是人的心理、人情、面子等方面很少被顾及到。再者,在大量的个案研究里面如何抽离出一个完整的“中国社会”形象似乎也是一个难题:使用一个结构性非常丰富的高层次概念(如宗族、宇宙观),虽然可以包含一切歧义部分,但是会不会反过来又有简单化约、毫无建设意义?更主要的是,我们在研究中下结论时总是指向“社会观”,而真正辨析和讨论过社区观与社会观的研究方案又有多少呢?我们的结果真的足以支撑一个历史漫长、结构复杂的整体性中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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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落”、“社区”、社会概念我们都在用,也确实应该反思一下其区别。
   许多研究 使用村落、社区概念时,似乎已经假定了其作为一个共同体的存在。至于学者在 研究中是展示民俗事项亦或“民”的冲突,是接下来的问题了。使用社会概念时,会加上限定词,比如“工业社会”、“乡村社会”等。
一只从小对虾过敏的虾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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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研究中下结论时总是指向“社会观”,而真正辨析和讨论过社区观与社会观的研究方案又有多少呢?我们的结果真的足以支撑一个历史漫长、结构复杂的整体性中国吗?”
社会观?社区观?
一只从小对虾过敏的虾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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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尼斯的社区和社会跟涂尔干的机械、有机的概念相关,《Gemeinchaft und Gesellschaft》,也跟大传统小传统相关,我一直是把它们当初二元关系(二重关系)来理解的,比如乡村和城市。社区更像是一个礼俗“社会”,而“社会”指的是工业革命之后出现的现代社会。因此社会应该包含着社区。但很多社会学家一直怀疑中国没有“社会”(西方概念意义上的),这也是中国社会学面临最大的问题。反正现在社会学原理虽然按照西方社会理论在讲,但具体到中国的历史与现实,很多框架都不好解释,尤其是社会这个概念本身。

不知道有没有人做过知识考古,实际上“社会”这个概念并不像我们要在研究中具体操作的那样可以定性定量地看,特别是在中文语境,社会其实和意识形态紧密联系,从原始、奴隶、封建社会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这些耳熟能详的“社会想象”都是政治性很强的话语形态。所以理解社会和研究社会本身就存在语境上的不一致。

其实中国的城市化快速发展也就是三十年的历程,而且在城市里,人口族群组织的连接很多时候还是和传统社会有相似之处,真正意义上的“共同体社会”可能正在发育和不断变化中。这一点倒是社会学一直关注的。

至于人类学的村落研究,实际上也是在处理社会学如何解释中国社会这个问题,所以人类学更像是真正意义上的“中国社会学”。区分这三个概念比较难,西方的知识谱系放到中国的社会语境下考察,难免有疑惑。也许这正是建立中国自己的社会学知识谱系的契机。总之,还是要把大的文明史文化史的研究跟很细部的人类学研究结合起来,才能真正理解有着几千年积淀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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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铭铭《再谈超社会体系》梳理过社会这个概念在西方的意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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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 的帖子

1、我之所以关注这个问题,正是因为看到很多“村落研究”(某种意义上是"社区研究")都会涉及到“大小传统”互动问题。然而,试图通过一个“小传统”样本去讨论“互动”,即便兼顾到与中央的互动,但也只是通过一些活动和说辞的“猜想”,那么这种研究方法是否得宜,不扩大到互动层面(至少应该变成区域性的,而不是地方性的)又如何体现出一个整体的文化观?
2、社会观有一点对应于整体的文化观念,社区观则是地方知识、地方性文化观念。
3、社会必然是一个抽象的层次,是一个隐性但是可以想象和建构的层面。问题是如何建构?一般而言,社会学研究会通过社区研究来建构一个完整的社会模式(如施坚雅研究四川),但是人类学则不同,是假设了这个地区是整体式社会的缩影(或者片段),然后寻找它的差异与变异,然后再反过来看到了“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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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将村落或者社区作为社会的微缩这样的例子深有同感。即便这样的村落显然代表不了中国社会,那它是否就可以代表一定地域的局部社会呢?我认为很多时候也不能。如果选取社会这一概念的能指的一面,那可不可以说村落就是一个微观社会,但是它是具有一定独立性的。村落肯定和周边村落相互往来,若干村落组成一个区域,若干自然村组成一个行政村。但是这样的组合结构在中国各地千差万别。江南水乡的、云南高山的、西藏高寒草原的、广东珠三角的、河北平原的、湖南洞庭湖的、内蒙古牧区的、黑龙江林区的……哪里有一个统一标准!显然这些具体个案的村落所能代表的“社会”是有限的。社区概念就更难以捉摸,是城镇的某些街区、还是任何一个聚落、还是可以指乡村,似乎人人用这个概念的所指都不同。所以我一直质疑费老的《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后半截纯属多余,直言开弦弓或者太湖流域不更好吗?社区的研究如何支撑建构一个社会共同体,至少不会是一个案例就可以建构。整体的文化观的建构需要大小传统的互动,但是如何实现互动,互动和社区的关系如何,互动在多大程度上建构了抽象社会,如何将互动关系体现到田野作业,如何设计问题,这些都是难点,也往往决定了研究报告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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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社区,村落,这三个词应该在不同的阶段所表示的范围可能有些细微的差别。就我身边的事情来说吧,我们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以前,我们“大队”即现在的社区包括三个自然村,在九十年代的时候“大队”又一次分成了三个独立的自然村,即三个独立的“村落”,在本世纪又一次变动,这个“大队”成了两个村落合成一个“村落”名叫西王集村。而把其中一个并到另一个“大队”了,即社区。所以我个人认为在不同的时间阶段,中国的划分是有变化的,不能说孰对孰错。
   仅供参考,指正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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