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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出台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方案 提出8方面任务

文化部出台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方案 提出8方面任务

2011年12月05日 16: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5日电  文化部日前下发《文化系统深入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实施方案》,提出包括“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等在内的8个方面任务。

  这8个方面任务是:

  一、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理论研究。发挥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作用,策划组织一批重大理论研究课题,形成一批高水平成果。着力在文化艺术活动中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组织生产更多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优秀文艺作品。挖掘各类节庆活动文化内涵,在春节、端午节等传统节日和“文化遗产日”期间,开展丰富多彩的传统文化展示展演活动,增进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在“文化下乡”、“文化进社区”、“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文化活动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积极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建设利用好文化系统廉政教育基地,切实把廉政教育融入各项培训工作之中。

  二、创作生产更多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秀作品。发挥文化精品工程的示范作用。继续实施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国家昆曲艺术抢救保护与扶持工程、重点京剧院团保护与扶持规划、中国民族音乐发展和扶持工程、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专项资金等重大工程,创作出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艺术作品。发挥国家艺术基金的引导作用。沟通协调相关部门,加快设立国家艺术基金,重点扶持艺术创作与生产、巡演展演展览、艺术人才培养等。完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认真做好优秀保留剧目大奖、文华奖等评选工作,坚持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和市场检验相统一,充分发挥文艺评奖的激励、导向作用。组织实施重大文化展演活动。组织好第六届中国京剧艺术节、首届中国歌剧节等活动,为优秀文艺作品的展示搭建平台。加强文化艺术科学研究。充分发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的导向作用,推出一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艺术学学科理论研究的重要成果,推出一批当代文化发展重大问题研究的重要成果。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大对低俗网络文化产品的整治力度,净化网络文化市场环境。推进网吧连锁,引导其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发展。推进网络游戏家长监护工程,引导未成年人健康参与网络游戏。鼓励社会各界开展网络游戏文化评论,加强对游戏产品的学术引导和舆论监督。建立健全网络音乐管理基础数据系统,建立民族音乐创作鼓励机制。

  三、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资金保障的长效机制。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力争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做好第一批31个创建示范区和47个示范项目的验收工作,启动第二批创建工作。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继续实施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落实有关配套经费,完善服务标准。加快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免费开放。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以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国家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为依托,打造国家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低保家庭等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供给能力,以农民工文化建设为重点,开展送图书、送电影、送演出进厂矿、进工地等流动文化服务。继续开展“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译制、移植、排演和推广国内外优秀舞台艺术、群众文艺作品,丰富少数民族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广泛开展示范性群众文化活动。精心组织好“群星奖”展演,小戏小品展演,办好中国老年合唱节、中国少年儿童合唱节等。

  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加强文物保护。实施新疆、西藏、涉台、元代以前早期古建筑、中东铁路、明清古建筑群等一批重大文物保护工程,开展四川和青海灾区文物抢险工程。开展第六批及拟公布的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中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抢修工程。实施湘鄂赣渝近现代重要史迹保护、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检测工程。加强大遗址保护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促进大遗址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大遗址保护成果为全民共享。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利用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部署开展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和第四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评审工作。推动文化生态保护区规范建设,加强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的检查和指导,继续开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命名工作。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程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普查成果出版计划,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数据库建设。做好古籍保护和清史纂修工作。实施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加快推进古籍、善本、民国文献、革命文献、少数民族文献的保存保护工作。推进古籍数字化工作。继续做好清史纂修工作。

  五、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加强规划指导。进一步推动《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实施,发布实施《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和《国家动漫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推动文化产业重点领域发展。研究出台推进演艺产业、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推动动漫、游戏、演艺、网络文化、文化旅游等领域的重大文化科技项目纳入国家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完善动漫企业认定税收政策,推动出台动漫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有关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评选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动漫奖、国家动漫精品工程,激发原创动漫精品力作不断涌现。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发挥东中西部各自优势,推动实施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工程。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协调出台财政、金融、税收、土地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推动将西部文化产业纳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加强文化产业基地、园区建设。做好第五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第四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评选工作。拓宽文化产业投融资渠道。落实9部委《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深化部行合作,推动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加大保险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力度,规范引导文化产权交易机构健康发展,适时制定文化产权交易规则,建立健全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完善文化产业服务平台。实施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工程,策划建设一批包括公共技术支撑、投融资服务、信息发布、资源共享、统计分析等功能在内的文化产业公共综合服务平台。办好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文化展会。推动文化科技创新。实施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加快推进文化领域标准化和信息化进程。充分发挥文化部与科技部部际会商机制的作用,制定发布《文化部文化科技“十二五”发展规划》,研究起草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适时启动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相关认定工作。

  六、全面推进文化系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加快推动全国文化系统国有文艺院团“转企一批”、“整合一批”、“划转一批”、“撤销一批”、“保留一批”,组织好调研督查,举办全国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培训班,召开全国文化系统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工作经验交流会和文化部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保2012年上半年完成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任务。继续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推动已转制的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文化部系统4家集团公司改革发展,尽快解决土地处置问题,落实注销事业法人和税收优惠工作。加快文化部系统4家图书出版社和中国录音录像出版总社的转制工作。推进文化部系统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改革,指导独立事业法人的报刊出版单位制定转制方案,把非独立法人的报刊出版单位列入第二批转制名单,2012年完成改革任务。稳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根据国家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机制,开展乡镇文化站和社区文化中心评估试点,促进公共文化机构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文化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对问题比较突出的艺术品交易诚信缺失、涉外演出虚假宣传、演艺明星假唱假演奏、网页游戏低俗推广等现象进行引导和规范。完善文化市场准入、运行和退出制度,探索继续下放或委托行政许可事项,建立优秀市场经营主体以及文化产品的扶持和奖励机制、不合格市场经营主体以及文化产品的退出机制。建立文化市场信用档案信息系统,开展文化市场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继续推进演出、网络文化等行业协会建设,加强对网页游戏、网络音乐自律联盟等行业组织的指导,切实加强行业自律。强化社会及舆论监督,进一步扩展社会监督员、文艺评论员等队伍。创新文化市场管理体制。全面完成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组建,推动副省级以下城市完善综合文化行政责任主体。建设统一高效的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系统,完善“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监督体系。开展动漫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在春节、暑期、国庆等节点对各类违法违规文化产品及经营活动进行集中整治,逐步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加快文化法制建设。大力推进《公共图书馆法》、《文化产业促进法》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配套法规等立法进程,推动出台《艺术品市场管理条例》、《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条例》、《外国政府在华设立的文化中心登记管理条例》等,修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推动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点保护民族民间文化及传承人的知识产权,将相关工作列入《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

  七、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实施中华文化走出去工程。在澳、土、德、日、韩等国举办以文化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年活动,在60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多个重要城市开展“欢乐春节”活动,不断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与感召力。继续稳步推进中国文化中心建设,形成合理的海外布局。打造外向型文化精品,改进文化出口奖励机制,扶持文化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到境外兴办实体,开拓海外市场。加强与港澳台地区文化交流与合作,举办“第二届两岸非物质文化遗产月”、“情系两岸”、“艺海流金”、“两岸汉字艺术节”等活动。完善文化交流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对外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驻外文化处(组)、文化中心负责人年会,全国文化厅局外事工作座谈会和文化部直属机构文化走出去座谈会“四大机制”的作用,形成合力。促进民间交流与政府交流相结合,发挥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文化非营利机构的积极作用,面向主流社会、面向青少年、面向海外侨胞开展中外人文交流,构建“全国内外一盘棋”的人文交流新格局。研究设立“中华文化国际传播贡献奖”和相关国际性文化奖项,提升中华文化的国际地位。创新对外宣传方式。加强与国内主流媒体及其海外分支机构的业务合作,妥善回应外部关切,展现文明、民主、开放、进步的国家形象。尝试并探索通过新媒体等方式,扩大传播中华文化的辐射面和影响力。积极参与国际文化事务。筹办好上合组织文化部长第九次会晤、中欧文化对话年、中非合作论坛——文化论坛等,增强国际话语权。鼓励代表国家水平的各类学术团体、艺术机构在相应国际组织中发挥建设性作用。引进国外优秀文化成果。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加强文化领域智力、人才、技术引进工作,鼓励文化单位同国外有实力的文化机构进行项目合作,学习先进制作技术和管理经验。筹办好在中国举办的外国文化年活动、第十二届相约北京联欢活动、2012非洲文化聚焦、第十四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国国际青年艺术周等。

  八、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加强管理监督,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做好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推进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管理机制,健全进入机制、选拔任用机制、考核评价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退出机制。加强驻外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忠诚教育。加强文化艺术人才队伍建设。以文化名家工程为抓手,推动高层次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出一批思想素质好、学术造诣高深、业务成就突出、社会影响广泛、学风严谨、德艺双馨的高层次文化艺术人才。实施“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人才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推动“三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扶持培养计划。抓紧推动制定国家文化荣誉制度,对文化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进行表彰。加强文化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积极研究申报技师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重点抓好文化管理干部能力建设培训工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培训工程、文化产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工程、基层文化人才培养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专业人才培养工程。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文化干部培训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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