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谁吟唱圣诞歌?
朱绩崧
东方早报 2009-12-20
迄今为止,狄更斯全部作品中,媒体曝光率最高的,恰是这部“断非佳构”的《圣诞颂歌》。近一百七十年来,这部中篇深受追捧,倾倒众生。以至有人分不清来龙去脉,谁成就了谁,居然喊出:是狄爷爷发明了圣诞节!
《圣诞颂歌》
[英]查尔斯·狄更斯著
汪倜然译
上海译文出版社
2009年12月第一版
307页,24.00元
我大学念英文。有位老先生来教课,看我们不思进取,甩下句话:“你们也算懂英文?知道狄更斯(他老人家念作”狄啃诗“)吗?他写小说,堆在一起,喏——”说着,上肢大展,作太极单鞭状,“这么厚,我都读过!这才叫懂点英文。”就这样,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 1812-1870)在我心中扎了个死结:既向往,又害怕。一晃十年,我惊喜地发现,图书馆里那套伦敦老版的“狄啃诗”先生大全集也没闲着:忙于积灰,已是蓬头垢面。抓个来借书的九○后,问:译制片《孤星血泪》看过吗?答:春哥出新片啦?
哼,大不列颠可忘不了老狄。牛津、剑桥的文学教授们就会说:狄公挺特卓异,秀出群伦,洵为说部之莎翁。综观国朝名宿,唯劳伦斯(D. H. Lawrence)差堪比肩,若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约瑟夫·康拉德(Joseph Conrad)之辈,终非匹敌也。
而就算没《双城记》、《远大前程》、《块肉余生述》(此为林琴南译题,今通作《大卫·科波菲尔》)和《匹克威克外传》,至少还有圣诞节,年年岁岁提醒着三岛的老老少少:还记得狄更斯谱写的那一曲《圣诞颂歌》(A Christmas Carol)吗?大概是耶稣基督总和个“淘宝”快递员大爷Santa Claus作伴,太寂寞,那就给添个说书的吧。三个男人凑台戏,热闹。
写圣诞故事,前有古人,不是狄更斯首创,虽然他自诩首创;盖棺定论时发现,那更不是他强项。有的文学史干脆直书“《圣诞颂歌》断非狄氏佳构”。偏偏这册小书一下子红遍大西洋两岸,那是1843年。2003年,美国有学者做了统计,结论是:迄今为止,“狄氏”全部作品中,媒体(包括舞台、广播、电视、电影、磁带、光碟)曝光率最高的,恰是这部“断非佳构”。近一百七十年来,这部中篇深受追捧,倾倒众生。以至有人分不清来龙去脉,谁成就了谁,居然喊出:是狄爷爷发明了圣诞节!
书的情节很小儿科:斯克掳奇是个入门级资本家兼骨灰级吝啬鬼。他在圣诞夜活见了几只鬼。老鬼Marley,没做鬼前,是跟他合伙开买卖的,此番担任“碧落黄泉”旅行社的营销总监;三只小鬼各管一摊,“地陪”着他先后游历了前世、今生和未来。他遂顿悟前非,圣诞节当日即大力扶贫去也,遂为好人如初。
这样一篇斯克掳奇“殿”的“野猪大改造”,轴心就在于主人公“预览”沧海桑田后实现的精神“重生”——研究文学的都会这么分析。但原理和隔壁张家阿婆昨夜梦见持老年卡坐公交车一路“绿”灯,今晨便赶去“国泰君安”狂抛垃圾股一样。这只铁公鸡“涅槃”后,之所以大张旗鼓“自改革”,这边走亲戚,那厢送火鸡,必定是深刻认识到:宁不知鬼大与鬼小,“重生”难再得。前尘往事,是张爱玲的一句“世钧,我们再也回不去了”。RP既已如此,若不加班抢种福田,那明月夜,短松冈,就是俺的下场。可别忘了,他本质是生意人,就一个字:精。让主人公经营一份小本买卖,想来老狄自有一片良苦用心。盖生意人,英国之土特名产也。所谓“小商小贩之国”,亚当·斯密《国富论》提过,后来“出口转内销”,硬塞到了让海军元戎Nelson打得折戟沉沙的拿破仑嘴里,竟成了扫帝国威风的第一大“厥辞”。但十九世纪的英国,最富“英国性”(Englishness)者,舍生意人,其谁?
至于表现技法上有什么值得注意的,那就是让我们联想到了《神曲》里的Dante、Virgil、Beatrice,或者《西游记》书里的唐太宗、崔判官、朱太尉。通过这种“异次元空间”导游服务,只是想奉告各位看官:因果报应,循环不爽。而且,这不是瞎讲讲的:活动是半官方,非正式(皇帝老儿有VIP待遇,可同十殿阎君开一趟峰会);参观的都是live show,效果不知比cosplay好到哪里去了;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还负责护送客户安全抵家,偶尔会留下实物形式的“凭条”。和“85度C”门店提供免费试吃的手法大致相同,但目的截然相反:尝遍各色,诱尔多买西点;读通一篇,劝君少孳恶行。
《圣诞颂歌》插图,由插画家弗雷德里克·辛普森·科本绘制。
虽说社会影响无尽的《圣诞颂歌》文学成就有限,可作为一部早期作品,它却很能反映作者日后的文化定位:鬼儿们调和斯克掳奇和Tiny Tim的矛盾;狄更斯调和富人和穷人的矛盾。试看书中桩桩不平之事:
一、天冷,雇员要铲点老板的煤生火取暖,行吗(又不是偷菜)?老板说:你丫想跳槽是吧?
二、恋爱,女方办不起嫁妆(放在今天,更别提合资贷款买房了)。男方说:没事,分手好咯。
三、还债,“贷方”严厉催逼,女子只得剪下一尺青丝,去当铺“盘活资金”。
……
小戏一折一折,幕后那位无情无义的导演,他姓“钱”。而有势有权的制片人,就是英雄、狗熊并造的所谓“时势”了吧。“不患寡而患不均”,贫富两类,渐行渐远,由此互相看着不爽,富的嫌贫,贫的仇富,这是物质文明勃兴的并发症。呈现在文学中,或作苦大仇深,或为皆大欢喜。英雄居上,狗熊处下,狄更斯游走于中间,时高时低,潜亢颉颃。所以,《双城记》那段荡气回肠的起首,那种希望与恐惧熬炼出的浓情,非置身于他这位置(他的根据地始终是小资产阶级)不能一气呵出。但老狄到底是水瓶座,缺乏狮子座(如拿破仑)一腔暴力的热血,政治上“左”摇“右”晃,瓶子倒出墨水来,终究是要浇灭阶级仇恨的星星之火。他想让读者连同Tiny Tim一起看到,斯克掳奇还不至于猪油蒙心,糊涂到“怪力乱神”都不信了。也就是说,虽然以此君为代表的某些有钱人很坏,但善根未萎,只须当头一瓶冷水,醍醐灌顶,包管天良复甦。无怪乎一针见血的乔治·奥威尔(George Orwell)会说:“凡成年人,读狄更斯,无不能感知到其局限性。”
有趣的是,正是局限性,成全了狄更斯一代盛名。与其说他文采风流,气度潇洒,不如说是“日不落”帝国那八荒叱咤的鼎盛“时势”需要一派贫富共荣的后院文化,碰巧假他之手。1855年,狄更斯在一场《圣诞颂歌》朗读会后明确表态:定不负“座中君子淑女厚望”,誓将“雅俗文学熔钧一炉”,志作大众的“同志友朋”。他说到做到,拼命,“多线程”地写书,办刊,演戏,开作品朗读会——只落得寿期花甲,过劳早亡。与此同时,英语渐渐登堂入室,在巍巍学府中也开设了课目,英语小说借此东风,风靡一时。你且一个人闷头啃狄更斯,那几部引人入胜的小说竟是鼓吹“温良恭俭让”的价值观,末了还有念诵了千年的“阿门”作结。试问:你还有心思揭竿起义吗?斯克掳奇都能一夜之间摇身变作救苦救难的观音,连没钱都敢和姑娘谈恋爱的外甥都认了,大英帝国还要革命做什么?有狄更斯,就有了金瓯永固,华胥长宁。巧得很,他本人与写《名利场》并自绘精美插图的萨克雷(William Makepeace Thackeray)素为同行冤家,后来场面上和解了,靠的还就是一册《圣诞颂歌》赠书。
换个视角,也能注意到:故事里的穷苦人,成年的个个有气节,是“倔强的萝卜”。女子决计不会去洗头房打工,赚鬻皮市肉的快钱。Tiny Tim更是可爱如人参娃娃,和摸钱包、偷手机、受“遥控”乞讨完全沾不上边儿。等待鬼使神差的救赎,须得秀出点“君子固穷”的风采,即基督宗教号召的“神贫”。
喻宗教文学为宇宙,则劝人行善是火星。围绕着它,《圣诞颂歌》唱到如今,不曾销声歇响。奥威尔觉得狄更斯批评现实社会,逃不出道德范围,似颇不屑。本书势难入他法眼。然而,维多利亚朝的英国也有“张大民的幸福生活”,为富不仁者能从“欺实马”上下来。此时彼时,道德不都是一个繁荣的社会最需要用来维护和谐、保持稳定、谋求可持续发展的法宝吗?
翻了翻伦敦“好的书多囤”出版社(Hodder & Stoughton)1911年印行的《圣诞颂歌》,看到传说中的插图名家A. C. Michael几帧动人的作品。合上这本行将百岁的小书,算了算,我和我的第一个圣诞节也已经相去四分之一个世纪了:我上幼儿园时,圣诞节在中国尚属小众。某年12月24日夜,爸爸开到个“后门”,带我去教堂看“西洋镜”。有生第一次熬夜,第一次听唱诗班引吭,第一次瞻领弥撒,第一次看见圣诞老人——芸芸信众中,爸爸高高抱起我,好让我握到那位红衣白须老爷爷的手。我真的握到了。那种感觉,就是梁静茹说的:“感谢那是你,牵过我的手,还能感受那温柔。”次日睡醒,床头放着《圣诞颂歌》的连环画。根据爸爸的陈述,是圣诞老爷爷看我睡得香,悄悄爬进窗户来送给我的,而我袜子太小,书塞不下……时过境迁,或许在不久的将来,中国大陆的日历上,12月25日也会标注成公共假日吧。
前不久某次散课前,我对学生们说:马上就到圣诞节了,圣诞节对你们来说,可有什么意义吗?他们呵呵一笑:还不就是购物吗?我想:对哦,“来福士”给打折,“梅龙镇”有送券。此外,还可到“威斯汀”大餐一顿,去“钱柜”麦霸一宿。送礼的必须抓紧,表白的不妨提前。只是,细思量,这甜蜜蜜的圣诞节,对中国人,还有其他什么普遍的意义?我一时想不起。
所以,在这种为GDP而圣诞节、而圣瓦伦丁节、而感恩节的历史语境中,文学的“王者归来”,应能起到一点补益作用,引领大众返本归真,一年里还能有这么三两天,放下手边的忙碌,填上心头的虚空,重温“信仰”的意义和“真善美”的价值。请别说我有鼓动他们皈依基督宗教之嫌,我自己尚是“雷人”(layman)一个。只是希望我们都能把“信仰”建立在“真善美”这块超越不同意识形态的基石之上。
因《纳尼亚传奇》(The Chronicles of Narnia)而渐为我国读者所知的刘易斯(C. S. Lewis)曾说:世上文人分两类。一如约翰·多恩(John Donne),诗言何物,了然于胸,故读其作,所知所解,无以复加;一如斯宾塞(Edmund Spenser),下笔不知所云,故读其作,如临渊照影,清不见底,洵为无尽藏也。在我看来,老狄兼有这两类的特点,他不工诗,不谈玄,只是把小说的根基简简单单、扎扎实实地植在了人性的大悲大喜、大是大非中:对善的“无尽”潜力始终抱定信心,对恶的危害也“了然于胸”。和“文青”们敬畏若坛城本尊的乔伊斯(James Joyce)迥异,狄更斯的妙相庄严,金刚怒目也好,萨埵低眉也罢,都是献给普罗大众的。也许这样才能解释,为什么同样是英国圣诞文学的佳构,勃朗宁(Robert Browning)名诗《圣诞前夜》(Christmas Eve)人气逊《圣诞颂歌》多矣。后者让我们恍然大悟:圣诞节不是一道吃鹅还是吃火鸡的客观题,而是一道反省人与人之间——既然都(据说)是神的创造——应当如何互助互爱的主观题。当且仅当斯克掳奇、Tiny Tim和那几只鬼合伙对我们“发明”这道题目的答案时,狄更斯才算“发明”了圣诞节。
今年深冬,愿我们每一个人,都唱响《圣诞颂歌》,为我们每一个人。■
延伸阅读
●《外国文学研究资料丛书·狄更斯评论集》
罗经国编选,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年版
●《圣诞节的习俗与文化》
毛永泉著,书海出版社,200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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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karin 于 2009-12-27 19:0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