诠释学是一种本体学
□成中英
诠释学的任务在于去了解世界、了解自己、了解自己在世界中的地位。这种了解可以不断更新、不断扩充,同时依赖人文心灵的活动,带领并促进人文心灵的成长。可以说诠释学本质上就包含一种人文精神,它参与并关怀人的生存与发展。在这个后现代的时代中,人文精神被一些非人文的东西所湮没,而重提诠释学就成为一种需要。诠释学需要扩充,甚至需要形成一种新的认识与知识,我们可以从人的存在来认识本体诠释学。
诠释学离不开本体学,本体和诠释是一分为二、合二为一的概念。人作为本体的基本精神就在于他能够诠释世界、诠释自我、诠释历史,只有在诠释中人才形成一个本体。反过来说,诠释的目的就在于建立一个人的本体。本体是一个开放的、动态进展的概念,而在诠释活动中建立一个人的本体,就是使人成为自己,同时也是人通过自我规划、自我实践更好地体现自己。本体具有理解、整合、规划、规范、实践的意义。人的存在是一种经验活动,但人又能反思经验,从而建立自我规划的法则或规则,然后去实现自己,做应做之事。人之为人就是要建立一种价值观,就是在自觉一个存在的目的。在这种价值目的的自觉之中,人能够实现自己,使自己的能力变得具有普遍性意义,可以带动包括自己在内的人的整体性,这是人的基本存在方式,而这必然要透过诠释的心灵活动来完成。
要理解本体的概念就必须先区分本体论与本体学的差别。确切地说,西方的ontology应该翻译为存有论,是一种抽象的、规范的逻辑系统建设,而中国的本体论应该说是本体学,是一个开放的生命化过程,本体学可以包含存有论,而存有论不必包含更不必限制本体学。本体学探讨成己成人的发展过程,这个过程要求人在人与人的关系中自觉地学习,并延伸到人与外部事物的关系,然后进行自然的组合,进行反思与自省,来建立一种自觉的人自己、人我间、人与世界的本体存在。在本体存在中建立人与人、人与世界的关系,同时在这种关系中掌握人能做什么、人该做什么、人该如何去做自己能做的事情。这样来看,本体是一个“本—体—知—用—行”的过程,由此,将人的存在界定为五个层次,并可追问五个层面的问题:问其“本”(根源)、问其“体”(本体)、问其所知所晓、问其实践的功用、问其所行与所应行的原理规范。只有真实地回答了这些问题,才可以说我们理解了这个人,诠释了这个人。
探索根源性的“本”,是在探索多质和多元中万物所以统一与所以分歧的原因,也是在探索万物并行共存与相互和谐的根本原理。“体”是通过有结构、有组织的存在,实现一个具有精神意义的活动,是从形下到形上的活动。“本”和“体”,本来就是分不开的,都是一种生命力的体现,而不是机械性的概念。本体的存在是人掌握自己的一种存在,当这种存在成为一种自觉,就变成了“知”。“知”是一种掌握整体存在的方式,所掌握的可以是自己,也可以是外面的世界,还可以是两者结合在一起的更高的存在。天地万物可以视为一体,这是一种意识、一种自觉。这些都涉及理解与诠释活动。诠释是一种从不自觉的组合到自觉的组合,把一种意识的活动转变为自觉的语言活动。因之,往往是一种理性的、逻辑的活动。中国古典所谓的“知”有一种主体性在里面,“知”可以带动“行”。“用”也不能工具化,而是着意于人与自然、与他人的关系,是一种“大用”,这种“大用”能够形成一定的规范。由此,人们再进行一种主动的自觉行为,也可以是一种道德的知识。
可以说,“本体化”的诠释是人的自我体现过程,对其进行理解和掌握即是本体诠释学。保罗·费耶阿本德的《反对方法》一书曾经强调,方法限制了我们的发展,尤其是当这种方法变成方法论之时。他主张方法只是一种权变,重要的是我们直接地面对世界、感受世界,然后再决定运用何种方法,不是让方法来决定理论,而是让理论来决定方法。这是一种开放的精神,人可以自觉地、自律地来面对世界。这种方法论,比伽达默尔想得更为深远。西方重“论”,试图建立一个天衣无缝的理论体系;中国重“学”,重在尽心实践。人文精神就是追求真、善、美的理解与实践活动,诠释则是为了说明经验、整体化现象、主体化思想、沟通化看法、普遍化原则、实践化人文精神。
(作者单位:美国夏威夷大学哲学系)
文章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报2009-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