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权主义的起源》中译本指謬(上)
陶东风
来源:陶东风的Blog 2009-7-4
阿伦特的著作近年来在大陆得到陆续介绍,形成了小小的阿伦特热,其主要著作基本上都有了中译本。但正如笔者在《阿伦特<精神生活. 思维>中译本指謬》中指出的,翻开这些新近出版的译著,真正能够顺畅地通读全书的寥寥无几。不少翻译不仅晦涩难懂,而且存在数量不少的硬伤,严重地影响了读者对作者思想的理解。笔者已经对《人的条件》《精神生活.思维》的中译本翻译错误专门撰写文章予以指出。2008年,阿伦特的成名作《极权主义的起源》(以下简称《起源》)中译本在大陆出版,出版者为一直致力于西方学术经典介绍的著名的北京三联书店,译者为大陆学者林骧华(林译《极权主义的起源》此前已于1995年由台湾时报出版公司出版,但在大陆很难见到)。本书不但是阿伦特的成名作,而且在西方政治哲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是我们理解和反思20世纪的极权主义这个最大人类遭难的必读书,其对于理解中国二十世纪历史也具极为重要的借鉴意义。然而非常遗憾的是,这本得到诸多好评、获得诸多荣誉、受到诸多学者推荐的名著,其中译本同样存在不少翻译错误。因编选《阿伦特读本》之需,笔者近日认真研读了《极权主义的起源》的第三部第十三章“意识形态与恐怖”(该章将收入本人主编的《阿伦特读本》)。该章在《极权主义的起源》中占据特殊重要性,因为1951年《起源》初版时并没有这章。它是作者在1958年再版中加上的,并作为全书新的“结论”取代了初版中那个阿伦特自己认为“不像结论”的“结语”。因此,本章可以独立成篇,是阿伦特对于极权主义所做的最集中的理论概括。
本文以三联书店2008年出版的《极权主义的起源》中译本(以下简称“中译本)为例,对照其英文版原著,就中译本的主要翻译错误进行指謬和分析。为了增加指謬的说服力、便于读者进行公正的辨析,本文采用了以下办法:凡笔者认为比较严重的翻译错误,都将首先直引英文版原文,再引中译本的译文,然后是我的试译,最后是简要的分析。
原文:
Instead of saying that totalitarian government unprecedented, we could also say that is has exploded the very alternative on which all definitions of the essence of governments have been based in political philosophy,that is the alternative between lawful and lawless government, between arbitrary and legitimate power. That lawful government and legitimate power, on one side, lawless and arbitrary power on the other, belonged together and were inseparable has never been questioned.(第461页)
中译本:
我们不说极权主义政府是史无前例的,我们也可以说,它探索了一种可能的选择,在政治学中,关于政府本质的一切定义都以此为基础,这种选择是在守法的和不守法的政府之间,在任意独断的和合法权力之间的选择。一边是守法政府和合法权力,另一边是不守法的政府和恣意的权力,两者互属而不可分,这从来就毫无疑问。(第576页)
陶东风试译:
即使不说极权主义政府是史无前例的政府,我们也可以说它摧毁了政治哲学中所有关于政府本质的界定均建立其上的那种两者必居其一的选择,这就是守法的(lawful)政府和不守法的(lawless)政府之间的选择,滥用的权力和合法的权力之间的选择。一方面是守法的政府和合法的权力,另一方面是不守法的和滥用的权力。两者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的观点,从来就没有受到过质疑。
分析:
中译文的关键错误在于把exploded译为“探索”,不仅不符合字典意思,也不符合阿伦特文章的思想。阿伦特在本文中反复强调的观点是:极权主义政府无法用“守法”或“不守法”这种两者必居其一的选择项加以归纳和判断)。极权主义不是探索了政治史上的这种既成模式(或者合法或者非法),而是摧毁了这种模式,探索出了一种既破坏和蔑视法律(指成文法)又不是无法无天的、任意乱来的统治方式。这种阿伦特指出,极权主义统治使是一种完全不同的政府类型,一方面,它违背一切实在法,甚至违背自己制定的实在法(比如苏联1936年的宪法就是最突出的例子),但是极权主义的运作既非没有法则(law)指导,亦非任意乱来,因为它声称严格地、毫不含糊地遵守所谓自然法则(laws of Nature)和历史法则(laws of History),相比于这个“法则”,所有的实在法全部被认为都是低一级的、从中派生的。把Unquestioned翻译为“毫无疑问”也是不准确的,容易让人误解为作者阿伦特本人认为这种区分是毫无疑问的。“毫不疑问”的英文应为out of question或without question。
原文:
It is the monstrous, yet seemingly unanswerable claim of the totalitarian rule that , far from being ‘lawless’,it goes to the sources of authority from which positive laws received their ultimate legitimation, that far from being arbitrary it is more obedient to these suprahuman forces than any government ever was before, and that far from wielding its power in the interest of one man , it is quite prepared to sacrifice averybody’s vital immediate interest to the execution of what is assumes to be the law of History or the law of Nature.(461-462)
中译本:
极权统治的畸形的主张似乎是没有回应余地的,它不是“毫无法纪”,而是诉诸权威之源泉(积极的法律从中获得最终的合法性),它不是恣意妄为,而是比以前的任何政府形式更加服从这种超人类的力量;它也不是使权力从属于一个人的利益,而是随时准备牺牲每一个人的重大直接利益,来执行它认定的历史法则和自然法则。(576)
陶东风试译:
极权统治的主张极为古怪,但似乎又难以反驳,它远不是“毫无法纪”(lawless),而是诉诸权威之本源,所有的实在法都是从中获得最终的合法性的;远不是任意妄为,而是比以前的任何政府形式都更听从这种超人类的力量;它也不是让权力服务于一个人的利益,而随时准备为了执行它所认定的历史法则和自然法则牺牲每一个人的根本的、直接的利益。
分析:
把Unanswerable翻译为“没有回应余地”是不对的,无论是根据字典,还是文章上下文或阿伦特的整体思想,都只能翻译为“不可辩驳”、“难以反驳”。阿伦特反复强调,极权主义的主张既违反了成文法,又似乎合乎“历史法则”或“自然法则”,因此才显得既古怪又难以反驳,即所谓“极权主义的合乎法则(lawfulness)公然蔑视法律性”。另外,“实在法”原文为positive laws,也可译为“制定法”、“成文法”,但中译本译为“积极的法律”,令人莫名其妙。
原文:
in the interpretation of totalitarianism(463)
中译本:
在解释极权主义时,一切法律都变成了运动的法律。(577)
陶东风试译:
在极权主义的解释中,一切法则都变成了运动的法则。
分析:
中译本不仅在英语语法上解释不通,而且在意思上也解释不通,这点从完整的句子中就可以看得出:“在极权主义的解释中,一切法则(laws)都变成了运动的法则(laws of moment),当纳粹谈论自然法则,布尔什维克谈论历史法则时,自然和历史都不再是针对尘世之人的行动的稳定性的权威之源,它们本身就是运动。”显然,是极权主义把“laws”当作了“运动法则”,而不是在解释极权主义的时候,“一切法律都变成了运动的法律。”其次,这里law的翻译是比较麻烦的,因为极权主义的特点是认为无休止的运动法则高于成文法,是成文法的权威来源,但是成文法和法则的英文都是law。阿伦特认为,成文法的作用是对尘世之人的行动设立边界(fence),即防止其受到伤害,又防止其走火入魔,因此可以说是为人的行动“提供稳定性”,但是极权主义的运动法则显然不是这样,它恰恰是要打破成文法设立的边界。所以,最好的情况下是依据上下文灵活翻译。当它仅指一般意义上的法律时,译为“成文法”即可,到它指极权主义的运动法则时,应译为“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