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行为的思路与对策
蒋 寅
《社会科学论坛》2009年第9期
学术正,天下乱,犹得持正者以治之;至学术亦乱,而治具且失矣。
——[清]郑 珍
学术是一个国家思想文化建设的基础,同时也是其核心内容。学术的兴衰往往成为国运隆替的象征,学术风气的邪正也往往成为世道人心的缩影。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变革带来的价值观的变化和制度建设的滞后,社会出现普遍的道德失坠和风气败坏的趋势,官员的贪污腐败和国民的诚信缺失已成为中国当前最大的社会问题,造成社会很大程度的信任危机。向来被视为象牙塔的学术也不再是一块净土,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行为的泛滥,成为近年学术界的热门问题。为此学术界召开了不同形式的座谈会,媒体也发表了大量文章,关注的焦点由腐败现象的揭露逐渐转移到学者素质和学术规范方面,最近又集中于对体制问题的反思。
事实上,从上世纪90年代初,包括本人在内的一部分学者已开始关注学术规范问题,发表了一些文章,推动了学术规范意识确立和规范形成的进程①。然而,随着学术规范意识的明确和有关条例的制订,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行为不是受到遏制,而是愈演愈烈,学术风气越来越坏。到今天,学界已日益清楚地认识到,这个问题至少涉及到八个方面的原因:(1)现代知识产权观念淡漠;(2)科学的学术规范体制没有确立起来;(3)单纯的“量化”政策导向等学术管理体制的负面效应;(4)实事求是的学术批评严重缺席;(5)缺乏正常的舆论监督;(6)高等教育和人才培养体制存在严重缺陷,特别是学术诚信与学术素质教育严重缺失;(7)对已暴露出来的问题重视不够、处置不力;(8)非学术因素对学术干扰与侵蚀,特别是目前愈演愈烈的“学者官僚化”“学术大跃进”现象为害尤烈②。这些问题盘根错节,绝非靠学者自身的道德约束或学术规范的确立就能解决。正像学界一致认为的,所有问题的结症都在于体制,不解决制度层面的问题,学术腐败问题就不能根治,学术风气恶化的势头也不可能得到遏制。因为学术腐败的毒素已渗透到学术生产的全过程——投资(课题立项)、生产(研究)、检验(评审)、销售(出版)、评价(社会接受),只有标本兼治,对学术运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综合治理,才能铲除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行为孳生的土壤,使学术走上良性发展的方向。
一、当前学术活动中的腐败现象和不端行为
(一)学术腐败、学术不端行为与学术失范的关系
在进入问题之前,首先有必要将学术腐败、学术不端和学术失范这几个概念加以区分。目前媒体和学术界谈论较多的是“学术腐败”一词,就实际情形看,人们所说的学术腐败其实包含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两个层面。学术腐败指学术运作中为实现某些学术或非学术目的而实施的损害学术纯洁性的非学术行为,如履历、成果造假、权力寻租、行贿受贿和各种变相的利益转移行为。学术不端是指那些为谋求个人或集体利益而有意识地违背学术规范的学术行为,包括学术活动中的各种欺诈和渎职行为。而学术失范则是对学术运作无规则和规则严重缺失状态的描述。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都是就行为主体而言的,学术失范可以指学术环境,也可以指学者个人,作为一个描述性概念主要指学术运作的非秩序状态及其结果。2003年6月,夙有“中国科技界真理斗士”之称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邹承鲁研究员,在接受《 21世纪经济报道》的采访时,将目前科学界存在的不道德行为归纳为七种:“一是伪造学历、工作经历、论文等;二是抹煞别人成果,自我吹嘘。其实科学工作从头开始的情况并不为多,多数始于前人的基础,在论文中首先应回顾前人工作,不要动不动就是‘国际领先’、‘首次发现’、‘填补国内空白’;三是伪造成果,纂改数据;四是剽窃,对于这类情况,被揭露后仅有少数得到处理,一些人在被揭露后依然春风得意,甚至屡获升迁;五是‘搭车’署名,包括无论是否有贡献,实验室负责人要在该室所有论文上挂名。有的导师在几十个学生的论文上都要署名,很难想象他如何指导如此众多的研究。更有互送论文的做法,即此次我让你在我的论文上挂名,以换取下次你让我在你的论文上挂名。实际上,论文署名首先是责任,其次才是荣誉;六是为商业广告做不符实际的宣传;七是一稿两投。”③这些现象都反映了当前科研活动中的学术失范状态,但细加区分,则(1)(5)(6)(7)属于学术活动过程以外的欺诈、以学谋利和利益交换,可以说是学术腐败行为;(2)(3)(4)属于学术活动过程中的违反学术规范,是典型的学术不端行为。两者对科研活动造成巨大的冲击,使国内的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呈现出严重的失范状态。
(二)学术腐败的表现及其危害
众所周知,在目前的学术运作中,各个环节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学术腐败行为。鉴于此类行为多属隐蔽进行,在此当然无法列举具体的行政机构、学术单位或个人行为,而只列举学术腐败行为的类型和方式,以见一斑。
1. 在投资环节,资源控制者权力寻租,学术机构和个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源。在目前国内的学术运作中,国家几乎是唯一的投资人,学术资源主要由相应的国家行政机构配给。这种资源的垄断为掌握资源的相关部门提供了权力寻租的可能。在资源分配的过程中,学术机构和个人通过请客送礼乃至“考察”“视察”“讲学”以及授予学位、聘任兼职、成果署名等各种名目的回馈方式,不正当地获取资源,已是人所共知的事实。资源配给的垄断,必然造成权力寻租的机会,也催生学术行贿行为的盛行,这已成为学术活动中引人注目的现象④。如今种种和资源配给相联系的评估、评审、命名、授权活动愈演愈烈,正意味着权力寻租的活跃。大学在“申博”和“迎评”上的巨大投入,都与更大的投资回报联系在一起,这已成为学术资源转移中最具象征意义的现象,学术界的腐败之风很大程度上滋生于投资环节。投资权力的集中和投资方式的单一决定了国家投资必然成为学术单位共同追逐的目标,也留下了种种非法运作的空间。
2. 在资源分配环节,利用行政权力占有学术资源,导致学术资源分配严重不公。在目前国内的“官本位”的社会中,各种利益的分配都和行政权力联系在一起,学术也不例外。由于行政权力掌握着学术资源的分配,大学和学术机构的各级行政领导首先成为近水楼台的受益者,在科研经费分配、成果享有、成果评估、职称评定、荣誉称号获得等所有环节占有先天的优势。这使得学人孜孜追求的不是学术创造而是升官掌权。正如上海大学邓伟志教授指出的:“我们有些学人在追求官位,想当系主任、院长、校长的教授现在越来越多,一旦在学术上取得一点成就,就希望在仕途上得到发展,似乎仕途发展成为对成就的肯定。另外,追求当官,还因为现在只要一当官就有了学术成果,他可以利用职权,承接课题,当图书的主编,在论文上署自己的姓名。他认为一当官就有人帮他做一切事情了,而他周围确实也会有一帮人主动帮他做这一切。”⑤各单位的重大科研项目,必由行政领导领衔主持,即使其学术能力和工作量绝不相称,成果也由其署名,评奖则在行政领导的主持下进行,其成果必名列前茅。这一点已为中国人民大学顾海兵、余翔两位学者的研究所证实,他们以《中国教育报》公布的“某届中国优秀社会科学研究”的获奖名单为例进行了分析⑥,发现在424个奖项中,担任副院长至校长七个等级行政职务的获奖者共有177人,占总人数的41. 5%;而不担任以上七级行政职务的250人,并不排除担任研究中心主任、研究所长及其他社会、学术兼职。统计表明,在文史哲等学术传统悠久的学科中,获奖者的“官味度”较低,越是学科历史短暂的新兴科学如教育学、法学、经济学、哲学(主要是马克思主义研究)、管理学,“官味度”越高,最高的是教育学、法学和经济学。这表明在学术规范水平低的学科,行政权力有更大的影响力。过去曾有“系(研究室)副主任先上副教授,系主任先上教授”的说法。评博导,招博士生、博士后,也都是行政领导享有优先权,在招生数量(这直接关系到指导费的收入)上有时还享有特权。在同等乃至不同等学术水平的职称或荣誉称号竞争中,行政权力占有绝对优势,已是不争的事实。以致学界出现了官大学问就好的奇怪现象,国家重要的学术评审、谘议机构成员一律是大学校长或其他文化部门的行政领导,姑不论这些日常忙碌于行政事务的官员是否还能保持原有的学术水平,是否还跟得上学术的发展,仅其代表的单位利益就给资源分配增添了新的不公正因素。凡是有评委参预评审的单位经费、项目和奖项就多,否则就少而至于无,这也是为学界所熟知的现象。
3. 出版社、期刊社编辑利用职权受贿或变相受贿。由于时下大学和学术机构的学术竞争日益激烈,出版社和学术期刊掌握着出版权,也有了寻租的条件。著名出版社待价而沽,收取高额的出版补贴已是司空见惯的事。由于评高级职称需要若干篇权威刊物论文,而权威刊物版面有限,自然更成为不正当竞争的目标。作者为谋求发表机会,请客送礼已是家常便饭,邀请编辑人员讲学则是更隐蔽的行贿方式,而编辑人员以讲学名义收取高额讲课费,无疑属于变相受贿。
4. 在成果推销的环节,以不正当手段谋求出版、宣传机会,换取个人名利。由于行政领导可以支配本单位的交际费用,就有了调动本单位的资源谋求个人名利的便利。通过联合著名学术期刊举办会议,或以“讲学”的名义招待著名学术期刊和出版社、文摘刊物编辑及握有一定学术权力(比如某重要学术评议组织的成员)的学者游玩,结成学界的关系网,为自己成果的出版、宣传、评奖铺下一条条直通道。这是学术活动中典型的以权谋私行为,不仅造成国有资产的浪费和流失,也导致学术运作中的不正之风。尤其是一些不学无术、钻营有道的学术混混,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混迹于学术界,慷国家之慨以换取个人名利,不仅严重侵犯了学术公正和学术的纯洁性,更污染了年轻学者的学术良知,他们一踏入学术界就受这种不良风气的熏染,为这些成功者的经验所引诱,不安心于做研究而钻营歪门邪道,最终使我们的学术活动背离学术正道越来越远。2006年揭发出的同济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杨杰、清华大学医学院院长助理刘辉、上海交通大学微电子学院院长陈进等人的履历、成果造假案,都是触目惊心的典型案例。
(三)学术不端行为的表现和危害
如果说学术腐败像官场腐败一样具有隳坏世道人心、腐蚀学者人格、导致精神文化堕落的传染病,那么学术不端行为就是直接损害学术品格、瓦解学术研究、导致学术泡沫化和无谓地消耗人力物力的可怕病毒。学术不端行为虽然有它自身得以滋生的机制,但离不开学术腐败土壤的孕育,从根本上说,学术不端行为的泛滥是和学术腐败的蔓延紧密相关的。
近年来学术界在抨击学术腐败、整肃学术风气、探讨学术体制建设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然而令人惊异的是,学术腐败的趋势并未得到遏止,学术环境仍在继续恶化,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不断见于报章、媒体的院士评审中的欺诈行为,名教授、博导的剽窃事件,种种学术不端行为背后无不与学术腐败联系在一起。2003年6月13日,中国工程院新一届道德建设委员会曾公布对涉及18位院士的21封投诉信的审查结果,其中对2位院士研究成果归属权的投诉部分属实;对2位院士学术作风不民主的投诉属实;对1位院士的博士生发表的论文有剽窃行为的投诉属实。代表着中国科学技术最高水平和荣誉的院士犹且如此,学界的普遍状况不难想见。最近科学技术部颁布的《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⑦,将学术研究中的不端行为定义为“违反科学共同体公认的科研行为准则的行为”,包括:(1)在有关人员职称、简历以及研究基础等方面提供虚假信息;(2)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3)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4)在涉及人体的研究中,违反知情同意、保护隐私等规定;(5)违反实验动物保护规范;(6)其他科研不端行为。而从整个学术界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来看,目前学界存在的学术不端行为主要表现于这样几方面。
1. 无视学术规范,剽窃、抄袭现象屡屡发生。中国传统学术自清代以来已形成自己的学术规范,大到独创性原则,小到引书、注释的格式,都有一定的规矩为学人共同遵守。民国年间的学术更吸收了现代西方学术规范,学术研究形成较严格的制度和规范。经过“文革”,传统学术规范和民国以来的现代学术规范都被抛弃,改革开放后恢复学术研究,学术界不得不面临重新寻找和建构学术规范的任务。自上世纪80年代中叶,学术界经历了三次较集中的学术规范讨论⑧,学术规范应该说已深入人心,一般学术写作中也能看到遵守学术规范的意识。可同时,剽窃、抄袭等践踏学术规范的现象却又层出不穷、屡屡发生。杨玉圣《前车之鉴:晚近十大学案及其警示》所列举的学界十大学案中,抄袭、剽窃案就占了六件:(1)原华东理工大学教授胡黎明博士论文被证明抄袭,因被取消学位、职称和职务;(2)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蛋白质工程和植物基因工程国家实验室六位学者联名发表的《鼠金属蛋白—I基因的表达给予转基因烟草植物对隔的抗性》一文与加拿大学者五年前发表的《耐金属转基因欧洲油菜和烟草植物》一文“十分相似”,第一作者潘爱华被调离生命科学学院,取消“北大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资格;(3)复旦大学哲学系名教授张汝伦的专著《历史与实践》被发现只是一部“译作”,充其量也只能说一部编译书;(4)北京大学社会学系著名教授王铭铭三十二万字的专著《想象的异邦》第二编“视野”约十万字全部取自他翻译的哈维兰《当代人类学》而无任何说明;(5)原西南师范大学教授、现任衡阳师范学院地理系教授陈国生在多部(篇)论著用剽窃他人成果,还盜用复旦大学出版社版张伟然《湖南历史文化地理研究》的条形码和封面设计,盗用陕西旅游出版社的名义假造书号、私自印刷自己包含抄袭内容的《心理心态与历史研究》一书;(6)“辞典大王”王同亿数年间编纂辞典25部,计1. 7亿字,其中存在大量的抄袭、剽窃情况,2700万字的《语言大典》即大量抄袭《现代汉语词典》和《辞海》。此外比较有影响的还有著名青年语言学家、复旦大学中文系申小龙教授《文化语言学》等著作弄虚作假,复旦大学哲学系副教授佘碧平剽窃他人成果,北大西语系副教授黄宗英《艾略特——不灭的诗魂》抄袭彼得·阿克罗伊德《艾略特传》一书,曁南大学教授金建《中国信息产业的发展战略及其政策建议》一文抄袭他人成果,南京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林芹荣在《方法》杂志发表的《“脑体倒挂”考证溯源》一文抄袭朱明文章,华中师范大学李其荣《移民与近代美国》抄袭17位作者的八部专著、十四篇论文,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罗二虎《魂归峭壁》一书抄袭陈明芳悬棺研究著作,合肥工业大学教授杨敬安剽窃外国学者的研究成果。1997年四川人民出版社印行的“强国之梦”系列丛书中,竟有两种涉嫌抄袭:张学君《实业之梦——张謇传》被指抄袭章开元《开拓者的足迹——张謇传》(中华书局1986年版),成晓军《洋务之梦——李鸿章传》被指抄袭苑书义《李鸿章传》(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⑨。直到2006年3月同济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杨杰因履历和科研造假行为而被免职,学界被媒体曝光的抄袭、剽窃案已难以统计,涉及人员几乎包括所有著名研究机构和大学。2002年1月10日《社会科学报》发表晓声《北大博导剽窃 叫人如何不失望》一文,揭露王铭铭《想象的异邦》剽窃哈维兰《当代人类学》,成为一个极具象征意义的事件,警告中国学界,抄袭和剽窃的公然盛行已到何等地步!难怪王铭銘事发后,《新快报》记者采访当时还是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副教授的杨玉圣,杨玉圣说:“这个学问是一锅粥的学问,大家把东抄西抄当成一个正常现象。”“导师有抄学生的,学生也有抄导师的。”“有些大学的外号叫抄袭大本营,有些大学的外号叫复印大学。”⑩2004年天津外国语学院汉学院副教授沈履伟出版的专著《求是集》(天津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全书十五篇论文竟被查出有十四篇是全文照搬他人公开发表的论文,公然剽窃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师德之坏必然给学生带来负面影响,高等院校的学生作业,据说抄袭比例竟高达40%~60%{11},确实可称为“抄袭的一代”{12}。最具讽刺意味的莫过于,中国人民大学一篇研究“知识产权法”的博士论文竟被证明是抄袭的!用google进行网络搜索,涉及“剽窃”事件的网络信息已达到222万条,而涉及“抄袭”的网络信息更多至1160万条,足见剽窃和抄袭行为已泛滥到何种程度!
2. 毫无新创的低水平重复造成学术泡沫泛滥成灾。就对学术的伤害程度而言,抄袭还毕竟是有限的、表面性的恶果,更为隐蔽也是更致命的恶果是学术论著中充斥的大而无当的空洞议论、大量的低水平重复,它们使人文—社会科学出版物的学术含量日益减少。过剩学术写作造成的学术泡沫泛滥,是远较抄袭、剽窃更致命的弊端。早在1994年,“著书不立说”作为学术“泡沫化”的现象之一,就已引起学术界的注意{13}。许多人写不出一两篇像样的论文,却在一部接一部地出书,不是抄撮别人的成果,就是自逞臆说,从知识增长和学术积累的立场看毫无价值可言{14}。低水平的重复更令人触目惊心,只有寥寥三四十首词作的李清照,研究论文竟有一千几百篇;苏轼研究从1997年到2001年五年内发表575篇论文{15},研究王维“诗中有画”问题的论文据不完全统计有八十多篇,《红楼梦》的论文更是不计其数,起码按每年百篇以上的速度增张。各类中国文学史已有1600多种,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教材有500多种!经常可以看到,权威期刊发表一篇略有新意的论文,三四流的期刊就会跟进一批同一题目的通俗版和稀释版。照搬照抄不加说明,还都是厚道的,不厚道的照抄了主要观点和材料,还要挑个无关痛痒的细节商榷一下,以显示参考了人家的论文。
人文—社会科学的状况如此,自然科学也好不了多少。每年立多少攻关项目,发表多少论文,但实质成果又有多少突破?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多年空缺,足以说明我们科技创新的力度。很多成果竟大言不惭地宣称“国内领先”“填补国内空白”,难道科学是有国界的吗?正像邹承鲁等院士所说:“在基础研究领域内,如果只是‘填补国内空白’、‘国内领先’,那不过是重复国外已有的成果,以此作为宣传,只能说明宣传者的无知,对外则贻笑大方,并降低我国科学界的整体声誉。”{16}还有一个可怕的现象是,我国科技论文的数量和被引用率很不成比例。近年我国科技论文数量的年增长率已达18%,2005年发表科技论文逾15万篇,在美国、英国和日方之后列世界第4位,但单篇论文平均引文数却只有3. 01次,居世界第124位{17}。据《光明日报》报道,1993-2003年国际科学引文检索的排名,各学科被引证最多的20篇论文中,没有中国学者的论文;在前100篇中,中国学者的论文只有两篇;在前1000篇中,只有4篇。中国学者科学论文的实验数据也很可怀疑。国外科学实验的结果可重复验证的概率一般近百分之八十,而中国只有百分之二十几,其中欺诈的成分又有多少?这无疑也是一种学术泡沫。
3. 课题套课题,一稿多投,著作内容重复出版等变相学术欺诈行为司空见惯。由于现行的学术评估体制将课题经费多寡作为一个条件,各单位无不鼓励研究人员多争取课题,而现行体制也允许课题滚动,于是学者纷纷采用变换名目、一题多作的方式,用一项研究内容去争取不同来源的资助,即课题套课题,也可以说是一种变相的学术欺诈行为。甚至在国家社科基金的申请表中,也有在完成省教委或校级课题后再以同题申请的。既然已得到资助完成了项目,怎么能再以同样的工作申请资助呢?但这却是很常见的情形,申请者甚至理直气壮地将已完成的课题作为前期成果,丝毫不感到有什么不妥。
与此相关的,一稿多投现象也醒目地多起来。过去刊物都不许一稿两投,现在一稿多发也不稀奇了。武汉大学文学院王兆鹏教授在盘点统计2002、2003年宋代文学研究论著目录时,就发现一稿多投现象日趋严重,而且花样翻新。如改头换面,将题目稍加改动,一篇文章就变成了两、三篇。有一位作者在五种刊物发表五篇论文:《宋遗民词人隐逸词的文化阐释》(《赣南师范学院学报》2002年第2期)、《论元初南宋遗民词人中的隐逸词》(《甘肃教育学院学报》2002年第4期)、《隐逸词在南宋遗民词中的新变》(《南昌大学学报》2002年第4期)、《张炎隐逸词的文化阐释》(《广西社会科学》2002年第3期)、《从隐逸文化解读张炎词》(《贵州教育学院学报》2002年第5期),从题目看,这些论文看上去是不同的论题,但一比读就发现,五篇文章其实只是两篇,前三篇系同一文,后两篇为另一文,经改头换面和少量文字的技术处理,就变成了五篇论文。很显然,这种一稿多投不是为了提高投稿命中率,而是故意想一稿多发。无独有偶,另一位作者的三篇论文,据检核也是同一篇文章的重复发表{18}。前几年有一位叫周毅的“学者”,41篇文章发表149次,其中《人口与环境可持续发展》一文九发,创造了记录{19}。最近据汪洋波《一稿多发与学术泡沫——以武汉理工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曾耀农为例》一文揭露,武汉理工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曾耀农教授从2000到2006年发表的21篇论文,都是一稿多发,《后现代主义与新时期影视》和《新历史主义对新时期影视的影响》两文竟也是一稿九发,两次平了周毅的记录!{20}这种现象越是那些学术传统短暂、学术规范不严格的学术领域,如马列主义研究、党史、国际政治、法律、人类学、新闻传播等学科就越多。跟随政治风向唱高调,赶着社会流行写文章的滥写滥发,已到令人惊讶的地步。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党校、干部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学院之类不具备研究条件的非正规大学,写作随意、出版重复的情况更为严重。
上述学术不端行为的存在,造成了“学术泡沫”的泛滥。“学术泡沫”是近年学界议论最多的又一个话题。网络搜索显示,有关“学术泡沫”的信息,多达1400页,约14万条。学术泡沫化的结果是很可怕的,对中国学术的伤害也是很严重的。首先,这种低水平的重复,造成学术资源的极大浪费。据青岛社会科学院王曾宪研究员估算,我国围绕着“泡沫学术”已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经济产业链”。仅就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各级政府每年投入资金超过1000亿元(包括约50万人的“人头费”、基建办公科研费、各种基金奖金费等等),所拉动的上下游产业效益在3000亿—4000亿左右,减去产生教育效益、具有学术价值的部分,至少一半的成果产出属学术泡沫{21}。这是很发人深省的。其次,无规则的学术活动,带来普遍的不正当竞争,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结果。大量学术泡沫的堆积,增加了信息处理的难度,同时败坏读者和学者的阅读兴趣,最终使有限的有价值的成果湮没在无穷的废纸中。最后,学术的泡沫化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学术秩序,也败坏了学术界和大学的风气,使学术活动失去严肃的品格,损害中国学术界的形象和国际声誉。
二、学术腐败和不端行为发生的原因分析
近年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行为的不断蔓延,绝不是某一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而是学者职业道德、学术规划、评估、出版体制乃至高校教师的职业制度多方面合力作用的结果,因而需要对学术运作的全过程进行综合的分析,找出各个环节滋生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行为的因素。
(一)学术腐败行为产生的成因
1. 学术运作中的政府行为过多,且权力过于集中,造成权力寻租的机会。我国大学运营的一个特色,就是从经费、行政体制、课程安排到学位设置一切由政府包办。在各行各业政府行为日益淡出的今天,教育部门的政府行为却令人惊异地在强化。许多在国外都是由社会、行业或大学自主决定的事如评学位点、设研究基地、重点学科、确定期刊级别、学术评奖等等,现在全都由主管部门包办。众所周知,大学为竞争学位点、设研究基地和重点学科(无一不与学校名位、拨款额相联系),无不动用各种手段奔走活动。据说大学申报一个博士点的预算从500万—800万元不等。这些钱怎么用呢?包括邀请讲学、开会(变相招待评委和可能成为通讯评委的学者)、送礼、出书等等,其中相当一部分成为学术腐败的润滑剂。此外还有所谓“核心期刊”(或“来源期刊”)。现已有六七个遴选体系,它们大多获得国家各级科研基金的资助。像《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1996年版、2000年版、2004年版就分别得到了北京大学科学基金、国家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资助,《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2004年版是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学科建设工程项目”之一。如此等等,耗费的财力自然不是一个小数目。
2. 学术运作中官本位色彩过浓,干部任用、社会就业重文凭而轻才干,导致混文凭和论文买卖之风盛行。当今官本位的社会造成学界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的怪现状,行政权力可直接转化为学术资源。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黄安年教授曾将当前学术官僚化倾向甚至是官学一体化的倾向概括为十个方面:(1)学术机构的管理衙门化,(2)职称评定、专案立项、评奖活动中的“赛跑”现象,(3)学术评价中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4)政府官员兼任学术专案主持人日益增多,(5)政府官员兼任院校长的现象有增无减,(6)学术刊物主编官员化倾向突出,(7)职称评定、奖金、住房等待遇向行政官员倾斜的力度加大,(8)“腐败文凭”中的权钱学交易,(9)学界新闻出版活动突显政府官员和行政领导,(10)一些学术团体的官方色彩明显{22}。如前所述,学术机构的行政领导既然在主持课题、晋升职称、招收学生、获得学术职位、评奖、获得荣誉称号各方面都占有优势,做官势必成为学人追逐的目标。新时期以来,干部的“四化”原则无形中造成干部任用不重能力只看文凭的偏见,各级干部纷纷花公款读学位。从中央党校、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到各级大学,都有级别不等的官员在攻读学位。武汉一所著名的理工大学还办了一个博士班,专门招收大学党委书记、副书记。北京不少名牌大学也纷纷办起了博士生班,学员往往是司局级干部、大老板。一些省领导读博士学位,从来不到校上课,连考试都是秘书代笔。与此风相应,社会就业也只看文凭而不论才干,造成社会上买卖文凭、造假文凭的盛行,还催生一个论文买卖的黑市。2005年,《人民日报》记者通过明察暗访,以系列报道揭开这一黑幕。一些网站瞄准国内高等教育和官本位学术的“中国特色”,通过网络经营起了“论文代理”,其中纯粹以代写、代发论文为营利手段的“枪手”网站不下1000家。如“易起论文网”“全程论文网”“中国职称论文网”“蜂朝网”……从实习报告到学位论文、职称论文、MBA课程论文一应俱全。客户只要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告知对论文的要求,网站就找签约的枪手照章订制,收费5000至8000元。这些网站都买通一些学术期刊的编辑(据说核心期刊编辑每月约2000元),保证论文能够发表,从而建立起一条完整的论文黑市利益链。近年香港的文化掮客也闻风而动,利用国人崇港迷外的心理,注册多种人文、社会科学尤其是教育学期刊,推出各种名目的自费出版和发表论著的交易,宣传品遍寄内地的大中小学校和学术机构,供急于评职称而苦于无成果发表的人解燃眉之急。这不能不说是对国内学术风气的莫大讽刺!这种“论文代理”不仅助长欺世盗名之风,更破坏了正常的学术秩序和学术氛围。
3. 以行政手段确定的偶然性评估依据太多(如期刊级别、转载、书评、获奖等),且常直接与经济效益挂钩,造成学界“功夫在学外”的不良风气。学术成果的价值本来是通过学术界的认可来确定的,主要体现在后出论著的正面引用和学术史著作的肯定性评价。但现行的评价体系,充斥着过多的偶然性评价依据,如发表期刊级别、文摘期刊转载、书评、获奖等,而且每每直接与经济效益挂钩,于是在主管部门—学者(单位)—出版者—文摘刊物之间就形成一个经济利益互相转化的食物链,学术腐败正是由这利益的转化过程中滋生。众所周知,现在不少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评价科研成果,只认“核心期刊”,但这些期刊的权威性或对不同学科的适用性如何是很值得怀疑的。转载本来只能成为一种参考,可许多单位都定为重要评价,且有奖励。事实上,无论是《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还是其他文摘类刊物的摘引转载,都常有让人哑然失笑的时候,琢磨许多文章被摘引或转载的理由,对人的理解力和社会知识是个高难度的测验。《新华文摘》本是一种综合类文摘期刊,与学术无关,但许多高校将它的转载、摘录定为最高的学术评价,据说被它转载的论文比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奖励还高,也很让人难以理解。书评和评奖在我国更是偶然性最大的评价方式,书评都是作者自己请人写的,自然好评有加。有权势的作者甚至可以召开研讨会,调动学术界和媒体来宣传自己的著作。至于评奖,偶然性更大,不同选题的著作,机会差距很大(与主流意识形态相关的著作显然更容易获奖)。这些偶然性评价依据,往往却与经济效益紧密相连,一篇论文,刊于“核心期刊”奖几百元,二级学科、一级学科权威期刊奖几千元,到《中国社会科学》这样的最高级期刊,奖金将至万元以上。反过来,年终业绩考核,差一篇“核心期刊”,津贴说不定就降一等。这样,发表论文的刊物等级就直接关乎评奖、晋升、津贴、课题等一系列问题了,容不得学者不下“学外”的功夫。因为上述偶然性的评估依据被正当地尊奉为社会评价,高校为排名竞争,无不悬重赏以鼓励学者去赢取它们;刊物为获得物质奖励,也无不挖空心思追求转载率。转载率不光与刊物的社会评价值挂钩,更与编辑的奖金挂钩。为提高转载摘引率,刊物一头攻作者,找院士、博导和学术名流约稿;一头又攻文摘、转载报刊,谋求本刊论文的转载。作者—刊物—转载—评价—奖励的食物链由此形成,结果一方面在利益的再分配中滋生学术腐败,一方面又助长了不良学风。只要能吸引眼球,浮夸空洞的文风、耸人听闻的论题甚至违背学理的奇谈怪论,刊物都大开绿灯。20世纪90年代,出版社曾在很大程度上左右了学术界,使学术写作朝“短平快”的方向倾斜。近年,学术刊物对学术界的影响似乎增强了,一种学术的“明星制度”也许会被学术刊物孵化出来,对中国学术很难说是喜是忧。
(二)学术不端行为发生的原因
一个充满腐败气息的学术界不可能生长出健康的学术。与学术腐败相应的是学术不端行为的日常化,这已极大地伤害了中国学术界,使我们的学术充斥着弄虚作假行为,日益趋于泡沫化。早在1998年,葛剑雄、曹树基对杨子慧主编《中国历代人口统计资料研究》的批评就引发了学术著作原创性的话题。有关专家对当时学术研究著作原创性越来越差的状况,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是:(1)现行学术研究和评审体制的不科学;(2)出版社的误导;(3)学者本身的浮躁情绪;(4)学术批评制度的不健全{23}。联系到学术不端行为的日常化来看,问题远要复杂得多。造成学术不端行为频发的原因可从两方面来分析,一是学术内部的,二是学术外部的。学术内部的原因大致有如下几点。
1. 评估体系僵化,对学者的要求不切实际,迫使许多人只能弄虚作假或劳而无功。如今各单位都有业绩考核指标,大学教师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固然都有发表成果的指标,而各行各业的人晋升职称也都要求科研成果,这造成当代社会中“全民学术”的中国特色。各大学和科研机构的业绩考核,指标更采用生产大队计工分的方式。不同职称分别规定一年要达到多少工分,比如北京市社科院,规定研究员每年要达到50分,副研究员30分;专著每万字算3分,权威期刊论文每篇30分,核心期刊论文每篇10分。达不到就扣工资,超过也不能攒着留到下一年用。一年到头总有十来个人达不到指标。2003年北京大学中文系李零教授在讨论北大改革时曾发出“大学不是养鸡场”的呼吁,现在不光大学,科研机构也不可避免地面临沦为养鸡场的命运,学者们将要计算着日子下蛋,每年绝不能少下,也不能多下——今年多下了,明年便没蛋可下了。无论自然科学还是人文科学,研究活动都是只能计划、不能预期和确保其结果的——如果能预期和确保其结果,就无探讨和发现可言了。但各级主管部门似乎都不懂得这一点,所以他们采用生产队计算工分的方式来管理研究人员和大学教师。这种“不管耕耘,只问收获”的评估体制,能产生什么质量的学术成果就可想而知了。
话要从高校的晋升制度说起。大概只有中国的高等院校,晋升职称以学术著作及其数量为唯一标准。不管什么大学,哪怕是专科学校;不管什么系科,哪怕是公共课教研室;不管藏书条件如何,不管上多少课,晋升职称都唯“学术专著”是论。有些城市,有些学校,根本不具备科研条件;有些普通院校,教师课程繁重,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做研究,到评职称时一律看专著。于是高校就形成全民搞科研的壮观景象,而所谓科研,也就是写书。前些年曾听说有自费买书号,只印十几本申报职称的,现在大概不用这么做了,大学正恨不得将每个老师敲出的字符都码成书。因为主管部分不断放出各种各样的甜头让大学去竞争,除了常规的博硕士学位点,还有什么211工程、百所重点大学、重点学科、文科基地、研究中心,大学为了应付各种评估,只好不断给教师加码。“学术大跃进”+“全民学术”,这就是中国学术的现状。
“全民学术”并不只限于大学老师,还包括中小学乃至幼儿园老师、医生、编辑、图书馆员、机关干部,凡是有文化的地方就要评职称,评职称就要写专著、发表论文。近几年,这个发表论文的大军中又加入了数量庞大的研究生人口。几年前南京大学为提高研究生研究能力,要求研究生三年中必须在“核心期刊”发表数篇论文,否则不能进行论文答辩。这本是很荒唐的想法——集全国“核心期刊”尽数刊发研究生论文,版面也供不应求。研究生学习基本处于学术训练阶段,国外的大学也只要求写论文,而不做发表的规定。研究生阶段发表“核心期刊”论文的规定显然是不切实际的要求,除了生产大量的学术垃圾——有人唤作“流星雨”,意谓一闪后就永远在学界消失了,就是给刊物制造更多的敛财机会,此外还有什么作用呢?
2. 不适当的奖励方式造成片面追求数量、争当学术明星的风气。在学术生产环节,如果说现行的考核和晋升制度对多数大学与教师的要求是不切实际的赶鸭子上架,迫使许多人只能弄虚作假或劳而无功,那也只能造成最低限度的学术泡沫。大家只需敷衍一下年终考核或评职称就可以了,不必多耗经力于劳而无功的事,问题是当今大学和其他部门的考核还有正面的奖励。各大学都有自己的奖励标准,开列出在不同等级学刊发表论文的奖金数额,甚至工资浮动一级,故而经济效益极为可观。这必然会刺激起学者写作论文的热情,造成片面追求论文数量的风气,同时不择手段地谋求发表。西南师范大学原教授陈国生,经常对学生夸口,说每天不写七八千字就不爽。北京某高校一位刑法学教授,每周都要发表一篇论文。某经济学院副院长一年申报的“科研成果”竟多达1300万字!上行下效,一些年龄不大的青年学者也动辄出版专著十余部、发表论文数百篇,甚至有逾千篇的。这本是极端可笑的事,但学校却让此公在“中青年学者论坛”传授“治学经验”{14}。巨量的学术泡沫正是这么制造出来的,学术腐败很大程度上也是在钻营—发表—奖励这利益再分配的过程中滋生的。
近年电视和网络媒体的急速发展,对知识界也产生了很大的冲击。媒体强大的影响力及相伴的名利诱惑,将一部分学者吸引过去,成为媒体明星。一些高校认为这有利于扩大自己的影响,提高知名度,便特别予以鼓励。据说清华大学就将上凤凰卫视列为教师业绩奖励的一项内容。结果就演成,谁的上镜率高,谁就被视为优秀学者。这种学者明星化的势头,对学界的风气无疑会产生不好的导向。表面上看,这是大学经营理念和管理体制的迷误,从根本上说其实是学术精神堕落、学术理念沦丧的必然结果。
3. 学术理念不清楚,科研成果的界定不严格,学术标准模糊。在成果接收的环节,其实无论是考核不切实际的要求也好,还是奖金的激励也好,只要学术管理部门和出版环节拥有清楚的学术理念,对科研成果有严格的界定,能够严格掌握学术标准,粗制滥造的学术垃圾终究是不会有市场的,再多的学术泡沫也会被早早捅破。遗憾的是,目前我们的学术体制及其运作,看不出它基于正确的学术观念。什么是学术?学术研究的本质、目的和意义是什么?这些基本问题大家并不都很清楚。因此在学术管理和出版环节上明显存在着学术理念不明确、科研成果的界定不严格、学术标准不一致的问题。判定科研成果的标准是什么,优秀成果和平庸成果的区别在哪里,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科学研究就像体育比赛,完全是一种能力的竞争,比的是对旧有成绩的突破和刷新。能举起100公斤10次的人未必能举起200公斤1次。而如今学术评估突出的却是量化标准,又未明确量化标准适用的对象范围,即什么是学术研究成果,什么不是。于是述职和晋升的成果申报就演变为字数的竞赛,连普及读物、通俗报刊的文章也都算作“成果”。“著书等身”成为优秀学者的标志,而学者们也无不以著述数量来迎合社会期待。学者个人执此迷误,不过影响其自身的知识积累和学术深化,碌碌终生,糟蹋一些纸张;若整个国家的学术评估也基于这种迷误,就会造成一种荒谬的导向,鼓励低层次或速成性的写作。最近,“学术泡沫”的泛滥势头引起学界的关注,“原创性”一时成了学界竟相谈论的话题。然而在实际的研究中,“原创性”又在多大程度上与学术价值相等同呢?一部全是“原创性”命题的著作可能纯粹是胡说,而一部没有原创性命题的著作也可能成为深刻而富有价值的成果。学术研究的本质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积累知识。只有知识增长和知识积累才是裁量学术的根本标准。眼下学术中伪命题、虚假问题和耸人听闻的“酷评”的流行,以及许多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多少是与现行学术体制、学术观念的根本缺陷相关的。
4. 学术评审组织方式不合理,影响到评审结果的公正。在评审的环节,科研成果的界定不严格、学术标准模糊,直接会影响到学术判断力,影响到从课题立项、结项、出版审稿、评奖等各个环节的学术评估。当前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行为的泛滥,与学术界缺乏真正的权威性、缺乏正常的学术评估机制和能力有极大的关系。
学术评估的权威性有赖于严肃的学术态度和良好的学术判断力,除了需要评审人员具备学术良知和学术能力,还要求一个纯洁的学术环境和相对公正的程序。时下学术评审明显存在的问题是:其一,在现行的官本位学术体制中,重要学术评审机构、评奖委员会的成员都以各院校、研究机构、事业单位的行政领导为主,他们长期担任繁重的行政工作,是否还能保持学术活力和判断力,已让人怀疑,更兼不可避免的本位主义倾向,其学术公正性也是很难让人信任的。其二,各级学术机构的评审委员会,人员固定,而且任职周期很长,很容易产生两个弊端,一是互相熟悉,易形成利益均沾甚或交易关系,这在评职称、评奖和课题立项等各种评审活动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一些省级的评奖成为评委间的瓜分,而一些国家级图书奖评出来的书,更是让人莫名其妙,猜出其获奖理由需要超凡的智力。二是长年任职,产生阅读疲劳,评审敷衍了事。三是各种评委会的人员构成往往是不同专业的大杂烩,由于专业多而名额少,往往一个专业只有一个评委,遇到具体的评审对象,经常是一个专家面对一群外行,无论专家能否说服外行,考虑到专家可能有的倾向,外行可能有的盲目,结果的公正性是很可疑的。四是评审人员和被评对象之间缺少必要的回避程序。除了直系亲属,各种评审中很少再考虑必要的回避(如师生、同事等亲近关系)。由于这四方面因素的影响,目前的学术评审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应有的严肃性,不折不扣地变成“认认真真走过场”。
5. 犯规成本低,缺乏有力的惩处措施。正像我们日常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犯规成本偏低一样,学术界的犯规成本也低到不具有威慑力的地步。沈履伟剽窃案被揭露后,沈某竟恶人先告状,以损害名誉罪起诉揭露其剽窃行为的天津市语言学会,居然还被天津市河西区法院一审判胜诉!在媒体频频曝光的大量抄袭、剽窃案中,除了华东理工大学教授胡黎明、暨南大学教授金建、北京大学副教授黄宗英被取消学位、职称和职务外,很少听到当事人被降职甚至革去教职或主动辞职的,总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当事人依然稳坐包括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四川大学等名校在内的大学教授的位子上。在国外发生类似丑闻,当事人是绝不可能再留在大学或科研机构中的,并且从此不可能再从事学术工作。韩国那个干细胞论文造假的黄宇熙教授便是个很好的例子,他必须辞去大学的职务。严肃的学术纪律和严厉的处罚措施,正是捍卫学术纯洁性的有力手段。对正在努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中国来说,这更是基础层面的工作。
面对学界普遍的学术道德沦丧,有人呼唤诚信,有人提出学者的道德底线,这当然都不错。但抄袭和剽窃是有别于一般的学术腐败的。抄袭和剽窃就是偷盗,严格地说已不是道德问题,而是法律问题了。在当今的知识经济时代,偷知识和偷别的财富有什么不同?侵犯知识产权的罪名不正是为偷知识而设的嘛?由此反观科学技术部颁布的《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25},基本还没有提升到法律的高度来看问题,处罚方式只限于行政处分,列有:(1)警告;(2)通报批评;(3)责令其接受项目承担单位的定期审查;(4)禁止其一定期限内参与项目承担单位承担或组织的科研活动;(5)记过;(6)降职;(7)解职;(8)解聘、辞退或开除等。由于缺乏明晰的处理标准,未具体到某种不端行为对应的处罚方式,更兼还有四种从轻处罚的宽限:(1)主动承认错误并积极配合调查的;(2)经批评教育确有悔改表现的;(3)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科研不端行为不良影响的;(4)其他应从轻处罚的情形。这就使用人单位出于部门利益或私情可以方便地为当事人开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违规者理应承受的行政和法律惩罚得不到落实。事实上,王铭铭抄袭事件和其他大量学术不端行为,最终都只受一点轻描淡写的处罚,既不足以震慑学界,也不能激扬学术界的正气,只能说明中国学术在软件上距离世界一流水平要比硬件差距更大。
6. 缺乏超越集团利益之上的行业权威和舆论力量。过低的违规成本,固然缺乏震慑力,但如果学界能形成一种缺乏超越集团利益之上的行业权威和舆论力量,也能对涉事单位造成巨大的社会压力。然而,目前我们学术界的怪现状,正如中国科技大学校长朱清时院士所指出的:“现在可怕的不是有人作假,或制度上有漏洞,而是很多人明知有人在骗,但抹不开面子,对学术造假采取容忍态度,对欺骗行为熟视无睹,有的单位采取保护主义态度,怕坏了名声,长此以往,终有一天会败坏集体的学术风气和学术精神。”{26}眼下学界的实际情形正是这样,一有学术不端行为曝光,不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而是喊冤声四起,总有人从体制和各方面的原因来替当事人辩护,仿佛学术不端行为是正常的,不可避免的。王铭銘剽窃案发后,著名人类学家、中央民族大学张海洋教授在接受新浪网记者的专访时就大声疾呼要保护王铭铭,说“王铭铭教授太受委屈了”,还特别批评媒体不负责任的炒作,要人们思考“王铭铭教授所谓的抄袭后面是否有别的原因?”{27}学术界也不断有人替王铭铭辩护,北大一些学生纷纷在网上发帖子替他们的老师抱屈{28},仿佛剽窃无错,抄袭有理。南京大学甚至有人放出话来,说北大如果不要王铭铭,我们南大要他。中国学术界的学术良知竟已沦丧到这种地步!
由于学术体制存在的种种弊端,目前的学术运作处于极不正常的状态中,学人普遍感受到各种各样的束缚和压力,导致心理失衡,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学术界不能因此而放弃学术标准,抛弃学术的良知。这方面,我们的学术批评要负很大的责任。长久以来,学术界就像个热闹的集市,爱吆喝、善于吆喝的人就吃香,真正的好书没有多少宣传和介绍,但平庸的著作却不乏吹捧的书评。正规报刊上充斥着肉麻的廉价吹捧文章,网络上则到处传播着匿名的文人相轻和泄私愤的人身攻击。缺乏严肃而有力的学术批评,是中国学术的又一大悲哀。但这绝不是学术本身的问题,实际上是与整个社会缺乏良性的舆论环境相关的。即以王铭铭为例,其实学术界对他的著作一直有很多批评,1998年曾有学者在《光明日报》撰文,批评王铭铭校译《民族—国家与暴力》一书中的常识错误。翌年复旦大学曹树基教授又在《中国社会科学》第1期上发表长篇书评,对王铭铭所著《社区的历程》一书中存在的剽窃、混乱、常识错误做了列举。但这些批评却没有阻挡王铭铭这样一个很不严谨的学者快速晋升,在学术界占据高位。这说明舆论的力量是多么微弱和无力。
以上的分析还只是从学术运作本身存在的制度缺陷或者说消极方面分析的,在实际生活中,学术泡沫化的背后其实有着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推动,而且这效益对于中国社会可以说是“多赢”的。杨曾宪研究员曾算了笔账:“目前在我国围绕着‘泡沫学术’已形成一个巨大的‘经济产业链’。仅就人文、社科(自然科学同样严重,笔者因缺少研究不论)这块,粗略估计一下,在这个链条上各级政府每年投入资金超过1000亿元(包括约50万人的‘人头费’、基建办公科研费、各种基金奖金费等等),它所拉动带动的上下游产业效益在3000亿-4000亿左右,对国家GDP的‘贡献率’在2%-3%之间。”{29}在这个学术经济产业链上,学者、编辑、出版社、评委,人人都在经济上得利,真正是“多赢”的局面——唯一吃亏的是国家。但问题在于,国家是由政府代表的,而对于主管部门来说,这泡沫学术恰恰是政绩所在。伴随着经济的崛起和国力的增长,中国的高等教育也不甘示弱,按计划经济的模式制定了某大学要在某年跻身于世界一流的时间表,地方高校也制定了某年跻身于国内一流的时间表。不到几年,中国每年授予的博士学位已超过了美国。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这高等教育的大跃进制造了最具有中国特色的“泡沫学术”。
三、综合治理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行为的对策
经过热烈的讨论,学术界认识渐趋一致:所有这些学术环境恶化的现象都植根于学术体制,是制度不健全带来的恶果。改革学术体制,提高学术的自治程度,一时成为最有力的呼声。然而,当前的学术弊端真能由学术自身来解决吗?改变现有的从申报、评审、立项、发表、评价、出版到奖励这一整套学术运作模式,就能改变学术的现状吗?其实目前最致命的问题还不在于学术失范、不端和腐败,而在于全面的平庸和缺乏创造性,这是与学术大跃进的逼人形势分不开的,或者说就是学术大跃进的直接后果。不切戒这大跃进的浮躁心态,不放弃高等教育和科学进步方面不切实际的要求,就不会有一个正常和良性的学术环境,而学术研究的有序和有效也无从谈起。不明确这一点,以下考虑的治理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行为的对策就只能是不切实际的空谈。
(一)减少学术运作中的政府行为,保证学术的自主发展
1. 在观念上要淡化学术运作中的官本位意识,使政学分开,逐步实现学术自治和学术运作的独立。近几年来,“底线”或者说“道德底线”成为一个流行词,政府、学术界、艺术界乃至工商界纷纷都在谈论“道德底线”的问题。所谓“底线”就是最后界限,也就是最低标准。全社会竟然都在为坚守职业道德的最低标准而呼吁、而努力,这样的形势是很令人绝望的。但这种形势究竟是怎么造成的?就学术界的情形而论,肯定众口一词说是体制造成的,“逼良为娼”是学人对此的愤极之词。所以,肃正学风虽有赖于学者自律,有赖于学界共同捍卫道德底线,但更重要的还在于改革现行学术体制,包括科研项目申请、学位点评审、学术出版、学术评估在内的一整套运作机制,否则就绝不可能遏止学术生态急剧恶化的趋势,捍卫道德底线最终也只能流于空谈。
改革学术体制,首要在于淡化大学、科研机构、出版社、基金会等与学术有关的机构的行政色彩,代之以专家治校(院)和行业自治的原则,这是保证学术良性发展、建设高水平大学的必由之路。目前党和国家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正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过度。在学术领域,政府应该在大方向上把握学术的发展,用社会发展的需求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引导学术界,用学术道德督责学术界,用法律手段约束学术界,而不需要用行政手段来管理学术,学术的事应该交给学术界和学者自己去管;政府应该采用税收和其他奖励政策鼓励、吸引民间资金成立支持学术文化的基金会,改变学术投入的垄断局面;同时让大学和学术机构逐步走向法人化,校长和各级机构主管由民主选举产生,主要负责行政事务;学术问题由专家组成的教授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负责,行政和学术分道而治,互相监督,这样就可以杜绝或大大减少权力寻租和行政权力转化为资源过程中的腐败行为。 2. 减少学术运作各环节的行政行为,在招生、课程设置和学术研究等方面给大学和研究机构更多的自主权。宣传、教育和出版的主管部门应给科研机构、大学和出版社更多的自主权,避免行政权力的过分集中和过多干预。科研机构、大学和出版社的发展应由其根据自身的条件和能力自行决定,而不应由主管部门以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来决定。大学的招生人数和课程、学位设置,科研机构的研究计划、实施进程,也应自主决定,不能受行政权力的支配,这样才能避免学术大跃进的后果,稳步而有效地发展,形成自己的特色。这一切都取决于主管部门的放权,已有学者预言:“假如教育部继续抓住计划学术、审批学术带来的好处不放,那么,崛起的中国,将永远是‘学术小国’;中国大学将永远无法跻身于世界一流大学!”{30}
3. 在大学排名和其他学术评估方面,更多地依靠社会化的机制,避免行政行为的干预。近年学风的急剧恶化,包括学术活动中各种弄虚作假行为和学术的日渐泡沫化,很大程度上导源于主管部门过多的行政行为,这是专家们的一致看法。过多的评估造成无谓的竞争,使大学和学者疲于应付,整天为“迎评”而填表和开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更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弄虚作假行为。在国外,大学排名和学术机构、出版社的声誉都是靠社会化的方式获得的,往往是大众传媒或一些专业机构通过民意测验和分析大学的各项指标(比如经费、录取比率、招生人数、淘汰率、重大科研成果、获奖人数等等)来做出,因此有较高的公信度。我们的评估也应逐渐走向社会,让社会舆论说话,大学排名可以根据发表论文数量尤其是引用率等客观指标来确定,避免政府行政行为和人为因素起作用,干扰视听。
(二)合理配置学术资源,建立切合实际的考核和晋升制度
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行为所造成的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学术资源的巨大浪费,对中国这样一个并不富裕的国家来说尤其显得触目惊心。要改变这种局面,首先要从学术投资的源头上加以扼制,具体说就是要合理而有效地配置学术资源,同时建立切合实际的考核和晋升制度,使有限的学术资源能得到合理的使用,保证有效的产出。根据目前的情况,需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对资源分配和考核制度加以改革。
1. 区分教学型和科研型的大学,将科研经费投入到专门的研究机构和大学有研究条件的学科和专业去。高等院校由于地域、条件和人才情况的不同,并不一定都能胜任科研任务;甚至较好的大学,也不一定每个系科都具备科学研究的条件。放眼国外的高校,也不是什么大学、什么专业都要求科研的,只有名校和有实力的重点学科才有科研要求,所以大学、系科及其教师都分为研究型和教学型两大类,研究型的大学或系科以科研为主,教学型的大学或系科以教学为主。在中国,一方面是许多不具备研究条件的大学、老师都要搞科研、做课题,逼得他们不得不炮制毫无价值的学术垃圾;而另一方面是,应该搞科研的社会科学院系统却很不景气,办公经费和科研经费严重不足,科研人员福利待遇低,人才流失。省级社科院由于经费短缺、研究人员收入低,以致人心浮动,提不起做研究的劲头。中国社会科学院虽然研究条件较好,但因收入、住房和其他福利与高校差距较大,也出现人才流失、军心涣散的情形。研究人员看似都在忙碌写作,却不能将精力投入到有价值的课题上去。为弥补收入的不足,不得不去编书、讲课,将时间用到学问以外的地方。198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有250人在编,如今只有160余人;古代室当时是40人,现在只有21人,人员锐减。一个国家直属的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到底需要多少人,这是另一个问题,但社科院系统的萎缩却是显而易见的。
社科院的重要,在于它承担着众多基础课题和前沿性的社会调查、对策研究,这是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的,高校教师因有教学任务,往往很难胜任同类的课题和研究。从这个意义上说,社科院是学术领域里一支能打攻坚战、持久战的生力军,同时也是一支随时可以调遣的快速反应部队,有它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中央再三强调大力发展人文、社会科学的重要性,对人文、社会科学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社科院系统应该说也面临新的机遇,但由于体制上的行政机构属性,在科研经费、人才竞争、福利待遇、学术交流等方面仍受到很多限制。一个规模庞大的智力资源,令人遗憾地未获得充分的生长和开发。这从中央政府的投资来说是个浪费,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则不能不说是个损失。
就我国目前的科学水平和国力而言,集中人力、物力攻克高精尖和规模、难度大的课题,是很有必要的,因而有必要装备一支国家直属的精锐部队。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就是这样一支特殊部队。对过于庞大的学术队伍,已有学者发出“裁军”的呼吁。裁军是不可避免的,关键在于裁哪部分人马。精锐部队非但不能裁,还应该加强。所以,裁军命题的真正含义实际是学术资源的重新配置,而其配置的原则应是合理和高效,不能拿装备导弹部队的费用去武装民兵。而目前我国学术资源的配置却正好是在压缩导弹部队的预算以装备民兵。高校的全民科研和不切实际的数量要求,正在将一个发展中国家的有限预算投入到大片毫无希望的学术荒原中去。
要改变这种状况,保证投资的有效,首先应在观念上解决学术资源的优化配置问题。可以将现有涉及科研的机构加以区分,重点扶持各级专门的研究院所,培养这支专业队伍。国家应加大对研究机构的投入力度,使广大科研人员能安心做学问。同时还要改革研究院所的体制,将经费主要用于提高研究人员的工资,鼓励个性化的研究;严格控制项目,使学术资源得到集中有效的使用。再将各类高等院校加以区分,使教学与科研分流,将学术资源投入到有研究条件的大学、有发展可能的系科去。对教学型的大学和系科则一般不提出科研成果的要求。一句话,就是要使学术成为一小部分人的工作,改变目前专职研究人员不专心做研究,非专职研究人员却严督科研成果,即该做研究的人不能全力做研究,不该做研究或不能做研究的人却勉为其难的怪现状。实际上,在今日国内学术界,绝大部分有价值的成果是由极少一部分学者做出的,大量的出版物严格地看都不具有学术价值,减少这部分出版物,将节省大量财力物力,中国学术不会因此而遭受损失,相反只会提升它在国际上的形象。
2. 针对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不同特征,采取不同的资助方式和评估标准。当前学术不端行为的多发与学术评估体系不健全大有关系。现行评估体系的缺陷不只表现在单纯追求数量一个方面,还表现在不尊重科学研究活动的规律,漠视不同学科的学术特征,对不同的学科一刀切,提出同样的评估要求。这种情形不只出现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间,也出现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内部的理、工、医、农或人文、社会科学之间。归根结底,一言以蔽之,就是没有区分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不同性质。众所周知,无论是自然科学也好,社会科学也好,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异,两者的目的、性质和实现方式都是很不相同的。“从长远来看,基础研究的成果必将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基础研究成果的价值又是短期内无法用经济效益衡量的,因此通常是以研究论文或著作的发表为评价基础”{31}。如果拿应用研究的目标来套基础研究,更辅之以僵化的数量管理模式,就会出现很荒唐的结果。要想恰当地评估科学成果,首先就要对各种科学的学科性质加以认识,在此基础上再确定适当的评估方式。对应用科学,可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市场需求,用课题招标的方式进行学术投资;而对基础课题,应鼓励学者根据自己的学术专长和学术兴趣开展自由的研究,以资助学者个人的长线投资方式代替资助课题的短线投资的方式。对需要长年积累、出成果晚而慢的人文学科,投资和评估更应该着眼于长线,由课题资助逐渐转向学者资助,鼓励学者进行长期投入、深入开掘、专门性强的独创性研究,只有这样才能戒除轻率浮躁的学风,杜绝“短、平、快”的成果,将学术研究推向深入和扎实。
3. 改革职称评定制度,改变单纯以科研成果为评价依据的观念,对不具有科研条件的机构、学校和专业,不强求科研成果。中科院院士何祚庥曾指出,当前学术界的种种混乱现象,都与现行学术评价制度有关。目前的职称评定制度,不仅大学和研究院所,甚至中小学教师、杂志社出版社编辑、党政机关干部和行政管理人员,晋升职称都需要论文和专著。结果就形成全民科研的局面,既无谓地消耗了有限的学术资源,又迫使各界人士不得不炮制学术泡沫,形成种种学术不端行为。毫无疑问,科研是保证高校教学、专业编辑水平甚至行政管理水平的重要前提。但具体到每一位大学教师、编辑和管理人员,是否都有强求科研成果的必要呢?以古代文学专业为例,一所本科大学的中文系,古代文学教师起码有十多位,全国有中文系的高校应在一百所以上,加上专科学校、科研院所和出版社编辑,从事古代文学教学、科研和编辑的专业人员起码有几千人,也许过万人。如此众多的从业人口,人人都要搞研究、出成果,一年论文就是几万篇,又岂有如此多的成果可出?不少学校根本不具备科研条件,许多人根本就没有研究时间和能力,勉强从事,结果当然是鱼龙混杂、江河日下。
学术研究是一种高级精神劳动,对学者的精神素质和体力都有很高的要求。正像不是每个物理教授都能成为科学史上的发明家,也不是每个哲学教授或经济教授都能提出新的学说,生产新的知识,学者也需要天分和才能,尤其需要大量的时间。许多优秀的教师不一定能成为学者,反之亦然。有人适合做研究,有人擅长讲演,故而应该在不同的岗位各尽其才。国外大学的职称晋升主要是看年资和教学水平,只有研究性大学的教授,或普通高校的优势学科、重点学科的教授,才强调科研;也只有上述教授席位,才要求科研成果。日本的大学老师晋升职称以年资和教学业绩为主、研究成果为参考,这种评估和考核制度培养了日本大学教师举世公认的踏实敬业,不盲目追求科研成果数量的严谨学风,这是值得我们深思并借鉴的。为此,有必要改革现行的职称晋升制度,大学在区分研究型和教学型的基础上可进一步确定岗位的类型,研究型的岗位以研究为主,教学型的岗位则以教学为主。对科研机构和大学以外的人士,更应放弃对他们的科研要求,以本职工作的业绩作为考核和晋升的依据。比如编辑和管理人员的职责首先是编辑和管理工作,就应以编辑和管理业绩作为晋升的依据。总之,应该使科研和教学、编辑、管理等分流,使科研成为一小部分人的事。教学、编辑和管理等一旦与科研分流,其从业人员的科研压力减少,就能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教学、编辑、管理工作中去,有利于业务水平的提高;科研人数减少,资金投入将更趋于优化和合理,有利于高水平研究成果的产出。这可以说是一举两得的措施。
(三)改革学术出版体制,避免学术刊物形成权力
如果说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学术研究曾一度由出版社所引导,主要是各类短平快的丛书激发了学术界逞才使气、轻浮空洞的写作习惯,那么到90年代末就变成学术期刊左右学术界的风向了。由于现行学术评估体制突出了论文尤其是权威期刊论文的权重,学术期刊对学术研究的影响越来越大,大到论文选题、语体风格,小到篇幅字数、注释体例,学术期刊的要求无形中制约着学术的趋向。比如说,许多期刊规定来稿不得超过万字乃至八千字,仅此一点就极大地限制了人文、社会科学论文的容量,造成大量的论文停留在浮光掠影、蜻蜓点水的肤浅层面。现行学术期刊的编辑、出版体制显然存在许多缺陷,有些缺陷还是非常致命的,不少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原因都可以追溯到学术期刊本身的制度性缺陷。要根治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行为,绝对绕不开学术期刊的问题,其中最迫切的是以下两个方面。
1. 取消学术期刊的专职编辑制度,代之以国际上通行的兼职方式。当前的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问题,很大程度上与发表—评估体制有关,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在发表环节的问题又与学术期刊编辑的职业化有关。“核心期刊”及相关问题,病根其实也在编辑职业化。目前国内学术期刊的编辑,即使拥有相应的学位,具有一定的学术训练,一旦成为专职编辑,处理大量的稿件,没有时间做研究,天长日久也会与学术疏离,把握不到学术的脉搏。这时,他们就常会被一些表面的喧哗所吸引,猎取一些题目新鲜或标榜新理论、新方法而实则空洞无物的论文;或者为作者所欺,将老掉牙的问题当原创性成果推出。前文所举的一稿多投的现象所以会产生,与编辑的职业化是有一定关系的。
受转载和评估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吸引知识界乃至全社会的注意力成为学术期刊追求的终极目标。职是之故,当今的学术期刊很少有知识积累的意识,一心只想着如何吸引读者的眼球,宁愿登一些题目大而无当、内容一般的文章,也不愿意刊登题目小而有深度、专门性强的论文。由此产生的流弊,已对学术造成很大的伤害。至于编辑职业化形成的权力机制及由此导致的腐败风气,更是学术界有目共睹的。学术刊物编辑的职业化,可以说是行政干预之外,中国学术的另一大不幸。国外的学术期刊一般都是由基层学术单位(如大学的系科、研究室)作为学会机关刊物发行的,编辑由有关机构的学者兼任,审稿则由同行专家或学会的学术理事机构成员承担,一般采用双向匿名的方式。这样的编辑方式,学者和刊物没有固定的关系,既不会形成固定的权力,更没有任何的经济利益,能保证学术上的公正与严格。相比之下,如今国内的学术期刊编辑中,人为因素和程序缺陷给学术带来的不公正和偶然性就太多了。更兼还有国外学术刊物没有的稿酬和奖励制度,更使学术论著的编辑和发表环节与经济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导致写作—投稿—发表—评估的过程中不断发生各种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行为。如果学术刊物取消专职编辑,由所在学术机构的学者兼任,或编辑只处理日常编务,审稿、编辑、发稿工作都由学者承担,相信一定会提高学术刊物的编辑水平,肃正学术风气,同时也解放一批苦于编务缠身的学者。
2. 取消“核心期刊”和各种行政手段的定级制,不将转载、文摘作为学术评估的硬性因素。近几年间“核心期刊”(或“来源期刊”)的遴选此起彼伏,各种政府机关和学术机构确定的“××期刊”层出不穷,据统计已多达三十种,所谓“核心期刊”也有二十多种。由于选出多门,刊物一年内碰到几次遴选是常有的事,不仅严重分散办刊人员的注意力,干扰正常的编辑、出版秩序,也给学术评估造成极大的混乱。可以说,这些名目繁多的“××期刊”遴选,非但没有促进学术期刊的发展,反而使学术期刊疲于应付、钻营,使学术期刊的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因为一切评估都与经济利益相联系,一旦评上“××期刊”,随之而来的就是提高级别、增加拨款、改善待遇、吸引稿源,获取更多的版面费。到了论文网站都可以代办发表论文的地步,“核心期刊”还有什么信誉可言呢?所以要建立学术期刊发展的良性机制,根本问题是在改革编辑体制,而不在于搞类似“核心期刊”这样的评估。再说,学术期刊封面上排列一串“××期刊”的名号,实在是很滑稽的现象,在世界上恐怕找不到类似的情形,只有显示中国学术很“初级阶段”的特色。因此我觉得取消所有“××期刊”的遴选,而且在学术评估中不以这类外在因素作为评价的砝码,是值得我们考虑的。
(四)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建立有效的奖惩制度
在当今这个信息化和数码技术时代,知识生产的速度日益加快。传播和复制技术的高度发达,使写作、编辑和出版变得更为方便。如何保证学术出版物的质量,成了学术界和出版界共同面临的问题。很显然,没有严格的发表制度把关,没有良好的评估机制导向,学术成果产出程序中的种种弊端就难以避免。像一切生产活动一样,当外在环境无法控制和约束时,产品质量的保证就只有依赖于生产者的职业道德。若职业道德也沦丧,那就无可救药了。为避免这一可怕的结果,迫切需要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同时还要建立起切实有效的奖惩制度,使恶者惩、善者劝。
1. 颁布详细、周密的学术规范,并贯彻于大学教育中,厉行惩戒制度,对犯规者严惩不贷。几年前北大校长许智宏先生在一个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有关北大在世界著名大学中的排名问题时说,中国的大学距世界一流大学还有相当的差距。这是很清醒的认识。但谈到北大未来的发展,他将进步的困难锁定在经费上,却没有认识到中国的大学包括北大首先缺乏的是严肃而高尚的学术品格。严肃而高尚的学术品格才是世界一流大学的根本标志。《哈佛学习生活指南》在非常显著的位置,以加大加粗的字体醒目地印着:“美国高等教育体系以最严肃的态度反对把他人的著作或者观点化为己有——即所谓剽窃。每一个这样做的学生都将受到严厉的惩罚,直至被从大学驱逐出去。当你在准备任何类型的学术论文——包括口头发言稿、平时作业、考试论文等时,你必须明确地指出:你的文章中有哪些观点是从别人的著作或任何形式的文字材料上移入或借鉴而来的。”{32}美国洛克菲勒大学校长、诺贝尔奖获得者巴尔的摩(Baltimore)教授由于他署名的一篇论文被指有假数据,有关部门专门组织严格调查,尽管巴氏对具体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并不知情,但作为署名作者之一,仍不得不引咎辞去校长职务。世界名校的学术风纪就是这样形成并保持的。像王铭铭这样存在严重学术道德问题的人竟仍当着北大教授,他的剽窃行为被揭露后,他的学生还群起而为老师喊冤,这样的大学还有什么学术品格可言呢?据说哈佛大学一位教授讲课时介绍一个新观点,正赶上下课铃响,未及说明所据,立即为学生所告,最后那位教授只得辞职。这才是名校的品格。如今国内的大学纷纷打出创建世界名校的口号,制定获取诺贝尔奖的日程,而一边却是剽窃外国同行论著、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丑闻频频曝光;一些科学研究的基本准则,或任何学者都必须遵循的起码道德,竟然成了《中国科学院院士科学道德自律准则》(2001)的主要内容——中国学术界将学术道德的标准降到如此之低,真让人不知道说什么好。
为了严肃法纪、培养高尚的学术品格,应责成大学和科研机构认真对待每一起对本单位人员涉嫌学术腐败、学术不端行为的揭露和指控。对学术腐败行为,像公安大学任士英教授说的,“有必要尽快实现司法介入,借以对其进行超越行业与地域局限的严厉打击,从而打破各种形式的本位保护等护短现象”,这一点学术界已有共识{33}。对学术不端行为,应组织专家审验,经确证属实者则严惩不贷。处理必须简单明晰,不应该有任何从轻处罚的宽限,以便用人单位有各种开脱当事人的借口。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罚应通报学术界,使当事人不得继续在高校或研究机构任职。在厉行惩罚的同时,还要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教育部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分别在2002年2月、8月出台了《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决定》,教育部在2004年8月又颁布了《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随后又出版了杨玉圣、张保生主编的《学术规范导论》《学术规范读本》等专门性书籍。2004年5月,叶继元、许明、邢东田、刘曙光、余三定、杨玉圣、贺卫方、赵虹、徐思彦、袁玉立、曾军、蔡曙山等十二位学者和出版人在湖南理工学院联名签署了以“遵守学术规范,推动学术发展”为宗旨的《岳阳宣言》{34}。同年10月,杨玉圣、王逸舟、贺卫方等三十二位学者和出版人在北京大学联名签署了《关于恪守学术规范的十点倡议》{35}。这表明学术界和教育主管部门已充分意识到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对于学术有序发展的重要性,这是个良好的开端。教育部颁布的《学术规范》还只是原则性的指导纲领,在学术活动中需要制订具体的详细周密的学术规范,包括像《MLA文体手册和学术出版指南》《芝加哥文体手册》那样切实可行的条文,并从大学本科就开始贯彻于基础学习和科研教育中。
2. 减少官方的学术著作评奖,用奖励有成就的学人作为奖励具体著作的补充。应该承认,奖励是学术评估的重要机制,完善的评奖活动能鼓励、引导学术向良性的方向发展。目前国内的学术评奖种类很多,除了中央政府的五大图书奖之外,各地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单位还有不同等级的学术评奖活动,多则两年一评,少则一年一评。这些评奖活动除了评审过程中的不公正因素外,一个突出的缺陷就是周期太短、评奖密度太大。无论在自然科学还是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真正伟大的真理都有一个长期的被接受、认同的过程,尤其是人文社会科学著作的价值,往往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显现出来。一两年时间,根本不足以让学术界真正认识一部优秀著作的价值。一部杰作可能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能完成其经典化的过程,一个深刻的结论或许要经过长久的争论才能为人们所接受。孙冶方的经济理论、马寅初的人口理论都是这样的典型例证。迄今为止,我们的学术评估体制及其运作明显还是很幼稚的,这种幼稚的体制一旦为一些缺少学术公心和必要的学术史素养的人所掌握,评奖就有可能演变为一场闹剧,亵渎的是学术的崇高感和严肃性。所以近年报刊舆论都认为,作为政府行为的官方评奖,在学术界越少越好,国家图书奖中的学术著作部分可以取消,留给学术界以行业和学会的名义来评。事实上,与其在一两年内仓促、轻率地评估一些价值很可怀疑的学术专著,还不如根据广泛的调查和民意测验遴选各学科真正有重要贡献的学者进行奖励,也就是说,像评国家科学进步奖那样,用奖励有成就的学人作为奖励具体项目和著作的补充。这更能鼓励甘坐冷板凳、严守学术标准的学者,鼓励有远大志向、献身于学术事业的学者。这种奖励显然比草草评比一两年出版的新著,更具有公信度,更具有崇高感,更能树立学术的正气。
3. 各种评审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和匿名制度,地区性的评奖可采用异地评审的方式。尽管目前官方的学术评奖在各方面存在很大的缺陷,但在没有更好的方式取代它的前提下,只能退而求其次,通过改革其运作方式来求得公正。在当今的学术评奖中,首先需要改革的是浓厚的官僚化色彩。为避免行政权力的干扰,必须确立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的权力,使行政和学术分流。同时要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其他类型的学术评估,比如单位的职称晋升和学术奖励则要实行匿名制度和外聘评审。在学术分野日益细化、日益专门化的今天,学术的权威性也在日益淡化。现行的学术评估体制实际上是没有多少权威性可言的,一个由多学科专家组成的评委会,只有一两个专业对口的专家。而即使是他们,也未必精通所评审的研究课题,能准确地鉴定它究竟比前人的研究推进了多少,基本上只能凭着感觉评议,其他隔行的评委更只能凭着感觉投票。在这样的情况下,建立独立的学术评审机构,引进外单位的专家参加评审,是比较可取的方式。上海的社会科学成果评奖委托《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在北京评审,就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值得推广。
在评委会的组成方式上,也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在国外,学术评奖的评委一般人数都比较少,而且经常在媒体上公布出来,成为公众注意力的焦点。这些评委当然是各研究领域最著名的专家。专家意味着判断力和权威,人少责任明确,名单公布则有利于舆论监督。当所有的责任都落在有限的几个人头上,众目睽睽都盯着他们的评审时,想来谁也不敢掉以轻心,遇到自己不了解、没把握的地方,一定会广泛征求其他专家的看法,最后的意见必然出于集思广益的结果。这样评出来的奖项,相信公正度也会比较高。
(五)加强舆论监督,开展有效的学术批评,形成严肃的学术风气
最后要提到,加强舆论监督是惩治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行为的重要手段,这里说的舆论监督包括社会舆论(如大众传媒)和学术界的学术批评两方面。学术作为社会文化生产活动的一部分,应该像其他经济行为一样受到法律的约束、受到舆论的监督。学术资源的配置、使用和效益也应该具有透明度,处于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发现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行为也应向社会公布,受到舆论的谴责。而在学术界内部,则需要开展有效的学术批评。正常的、认真严肃的学术批评是保证学术良性发展的重要机制,有无高水平的学术批评是判断学术环境和学术风气好坏的根本标志。国外的学术期刊都十分重视书评,书评往往要占刊物三分之一到五分之二的篇幅,而这些书评的选题也是由刊物决定的,编者根据最近的出版情况,挑选值得评论的著作或论文,约请专业对口的学者撰写。这样的书评大多篇幅很长,对作者的观点有阐发有补充,也有商榷甚至反驳,学术起点高,专门性强,本身就有很高的学术价值,所以国外学术界都很看重学术期刊上的专业书评,学术价值几乎与论文不相上下。反观国内的学术期刊,书评似乎只是一个装饰性的栏目,文章篇幅都很短,主要是重复和肯定原书的观点、内容,最后公式化地指出一点不足,轻描淡写地提一两点意见,在学术上毫无发明。这样的书评于学术发展是没什么意义的,至于那些受作者托请而撰写的基本是廉价吹捧的书评,就更等而下之了。这样的书评充斥于大学学报和书评类刊物中,败坏了学术风气,也降低了学术批评的品格。要开展严肃有效的学术批评,当务之急是要在观念上提升学术书评的地位,刊物加大书评的分量,重视书评栏目的组稿,不滥发吹捧性的书评,而代之以自定选题约请专家撰稿的方式。同时,在学术评估和业绩考核中提高学术书评的品级,在学术期刊发表的长篇书评可视同学术论文,这就能逐渐改变学术书评的面貌。在学术界更应提倡一种坦率、正直而善意的批评风气,逐步形成一个宽容、开放而又严肃、认真和习惯于正常的商榷、争论和反驳的批评环境,使真正有价值的成果受到关注,假大空的学术泡沫受到谴责、得到遏制。什么时候这样的学术环境形成了,中国学术界就成熟了,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行为即使不能根除,也自然会大大减少。
在目前这种权力腐败盛行、经济秩序混乱、法律威信下降的社会大环境下,要有效地根治学术腐败、杜绝学术不端行为,显然是十分艰难的事。学术腐败、学术不端行为原本就是社会环境滋生的,不铲除或改换其植根的社会土壤,学术腐败、学术不端行为恐怕也很难根除。这里提出的综合治理学术腐败、学术不端行为的对策,纯粹是个理论性的假设,在现实中未必行得通。就像政治体制、经济体制上的所有改革一样,这些对策也意味着对某些非法占有国家和公众利益者既得利益的剥夺。这些非法占有国家和公众利益者本身就是权力的拥有者,而在目前,所有的改革又都必须通过他们来推动和执行,改革还能怎么进行和达成什么结果,就无法预期了。但中国社会毕竟每天都在进步,我们党和政府在日益成熟起来,只要上下一致认识到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行为的严重危害,有根除它的决心,情况就一定会有好转。
注释:
①较重要的论著有,邓正来:《研究与反思——中国社会科学自主性的思考》,辽宁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杨玉圣:《学术批评丛稿》,辽宁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陈平原:《学术史与规范化》,云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②杨玉圣:“关于学术腐败的治理问题”,载《社会科学报》2004年3月18日。
③新华网2003年6月27日发布,http://news. xinhuanet. com/newscenter/2003-06/27/content_
941874. htm。
④王君琦:“反学术腐败别忘了反学术行贿”,载《社会科学报》2006年7月6日。
⑤“代表委员热议‘学官现象’:学官不分,丑闻不已”,载《中国青年报》2006年3月9日。
⑥顾海兵、余 翔:“淡化科研成果奖的‘官味’”,载《社会科学报》2006年12月14日。
⑦参见《社会科学论坛》2006年12月上期·学术评论卷。
⑧有关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学术规范讨论,可参见杨玉圣:《九十年代中国的一大学案——学术规范讨论备忘录》,原载《中国书评》1998年总第11期。兹据《学术批评丛稿》,辽宁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⑨浩 力:“必须遵守学术规范”,载《历史研究》1997年第2期。
⑩《剽窃发生在三年前,北大博导涉嫌剽窃内幕出笼》,http://cul. book. sina. com. cn/s/2002-01-22/8985. html。
{11}参见杨玉圣:“学术规范与论文写作”,载《学术规范与学术批评》第84页,河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2}倪乐雄:《我们是“抄袭的一代”?》,周祥森:《也谈“抄袭的一代”——兼与倪乐雄先生商榷》,倪乐雄:《再谈“抄袭的一代”——答周祥森先生》,均见学术批评网2002年1月12、13日。
{13}雷 颐:“蹒跚经济政治间——漫论当前学术困境”,载《东方》1994年第3期。
{14}蒋 寅:“‘学术强势’首先在于自强——兼评学术文化中的‘接轨心态’”,载《东方》1995年第5期。
{15}刘 学、王兆鹏:“1997-2001年宋代文学研究论著的定量分析”,载《宋代文学研究年鉴(2000-2001)》第7页,武汉出版社2002年版。
{16}{31}中国科学院邹承鲁等36位院士联名发表的《正确评价基础研究成果》,刊登于《中国科学院院士建议》1995年第8期,后正式发表在《光明日报》1996年1月3日,http://www. casad. ac. cn/the_
whole_web_root/chinese/yslt/yslt_brow. asp?id=25。
{17}曹建文《学术评价不能简单量化》,原载《光明日报》,学术批评网2006年11月24日转发,http://www. acriticism. com/article. asp?Newsid=8364&type=1008
{18}王兆鹏:“对一稿多投现象的焦虑与思考”,载《光明日报》2005年4月15日。
{19}汪继南:“疯狂的‘一稿多发’”,载《社会科学报》2004年8月5日。
{20}学术批评网2006年6月3日发布,http://www. acriticism. com/article. asp?Newsid=8038&type=1001。
{21}{29}{30}杨曾宪:“泡沫学术:‘多赢’背后的‘多输’”,原载《南方周末》2005年11月10日。
{22}黄安年:“学术官僚化与官学一体化——值得注意的十种表现”,原载《明报月刊》2003年3月号,学术批评网2003年4月15日转发,http://www. acriticism. com/article. asp?Newsid=3327&type=1001。
{23}侯样祥:“原创性:学术著作的生命”,载《中国文化报》1998年4月21日。
{24}此节所举事例见杨玉圣:“学术规范与论文写作”,载《学术规范与学术批评》第85-94页,河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5}参见《社会科学论坛》2006年12月上期·学术评论卷。
{26}转引自聂付生:“评《云梦学刊》的特色栏目”,载余三定主编:《新时期学术发展的回瞻》第274-275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7}“著名人类学家张海洋疾呼保护王铭铭教授”,载新浪文化2002年1月16日发布,http://cul. book. sina. com. cn/s/2002-01-16/8781. html
{28}田 畔:“哀哉!中国之学界——王铭铭事件反思”,载学术批评网2002年2月16日发布,http://www. acriticism. com/article. asp?Newsid=1298&type=1001
{32}转引自杨玉圣:“有关学术规范的几个问题”,载《学术规范与学术批评》第54页,河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3}任士英:“惩治学术腐败应纳入立法轨道”,载《学术界》2002年第1期。
{34}载《社会科学报》2004年6月3日、《云梦学刊》2004年第4期、《学术界》2004年第4期等多家学术媒体,网络广泛转载,载余三定主编:《新时期学术发展的回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5}原载《中华读书报》2004年10月27日、《云梦学刊》2004年第6期,载余三定主编:《新时期学术发展的回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