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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模式的启示

长阳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模式的启示

  
                                      长阳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模式的启示

                                                [ 来源:中国民族报 | 更新日期:2009-12-04 14:47 ]

  
                                                                      作者:黄柏权、彭林绪、罗一萌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地处湖北省西南部,全县总人口40余万,土家族人口占47%。半个世纪以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对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做了大量工作。我们曾多次深入长阳,调查研究该县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和利用的情况。在调查研究中发现,长阳在挖掘、保护和利用民族文化遗产的过程中形成了一套自己的模式,这一模式具有普遍性的社会价值和意义。

  在实践中形成的模式

  早在上世纪50年代初,长阳县政府就及时派出专业人员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进行抢救、搜集和整理,并提出了“长阳文化三件宝——山歌、南曲、撒叶儿嗬”的文化概念,引导广大群众珍视和保护优秀民族传统文化,利用它来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世纪之交,当奇石、盆景、根艺市场兴起的时候,长阳县政府看到了它在长阳文化产业与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及时提出“长阳文化新三宝——奇石、根艺、盆景”的概念,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扶持。

  长阳县历届政府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时,都将民族文化的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事业纳入其中,在实施总体规划时又将文化事业的发展逐一落实。尤其是在2000年以后,长阳更加注重通过政策和立法手段来保护传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使长阳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工作迅速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同时,还组织民间艺术比赛、“土家文化周”等文化活动,设立“重大贡献奖”、“优秀文化传人奖”等奖项,奖励文化建设中的重大贡献者。

  新中国成立以来,长阳县委县政府的领导换了十多届,但他们对待民族文化遗产的态度从来没有变。在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过程中,每一届政府都坚持工作思路和措施的连续性,不轻易改变对民族文化遗产的政策。他们始终把挖掘、抢救、搜集、整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利用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资源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服务,这一工作至今没有停止过。

  为了对县内的民族文化遗产进行有效保护,长阳制定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经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批准,自2006年6月10日起施行。该条例是全国第一部县级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

  尊重民间文化传人,是长阳的一贯传统。新中国成立以后,长阳非常注重发挥民间文化传人的作用,县政府多次邀请当地著名老艺人座谈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由于政府的重视,民间文化传人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活动中。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长阳涌现出了农民诗人习久兰、菜梓三这样的代表。世纪之交,长阳更是注意发挥民间文化传人的主体作用,对优秀民间文化传人采取了多种鼓励措施,比如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鼓励他们带徒传艺,对有特殊贡献的老艺人实行特殊保护,建立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的副县级领导每人联系一到两名优秀民间艺人制度,保障民间文化艺术活动的顺利开展。由于民间文化传人在长阳历来就受到重视,他们也乐于传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在乐园、资丘等乡,学习传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已成为一种风气。在挖掘、抢救、整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过程中,长阳锻炼和培养了一批又一批地方文化传人群体,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传承的接力棒在他们的手中代代传递。

  长阳虽然地理位置比较偏远,但这里的人们观念并不保守,他们总是以多种方式加强与外界的联系,以开放的心态接纳外来信息。特别是在挖掘、抢救、保护和利用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过程中,更是主动邀请学者参与,广泛听取和吸纳各种观点,使得长阳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工作在坚实的理论指导下不断前行。

  半个世纪来,长阳总是热情邀请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采风,开展调查研究;与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究基地,一方面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进行系统挖掘和记录,另一方面也对当地文化生态、文化遗产保护以及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出有益的建议;积极开展文化交流和学术交流,在扩大民族文化在外界影响力的同时,也为长阳的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提供了理论支持。

  为了更好地发挥社团的优势,长阳除建立文联各协会以外,还先后建立了民间老艺人协会、长阳民族文化研究会、奇石协会、盆景根艺协会等群众组织。长阳县政府支持这些社团按照章程开展自己的活动,同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这些社团常年进行文化遗产挖掘抢救、文艺表演、经验交流、学术交流等活动,不仅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也为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文化产业的发展做了大量工作。长阳县政府依靠社团联络、团结民间艺人和文化传人,同时,为他们解决活动中的困难。因此,这些群团组织成为长阳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开展文化活动、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力量,是政府开展文化工作、进行文化建设的得力助手。

  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必须有其目的性。长阳在挖掘、保护民族文化遗产的过程中,并不是把挖掘抢救回来的文化资源锁在保险柜里、陈列在博物馆里,而是充分利用丰富的文化资源,对其进行提升创造。早在上世纪60年代,长阳就在挖掘整理的基础上创作出了一批文艺作品,先后推出了“长阳山歌”、“长阳南曲”、“巴山舞”三大品牌,创作出“巴山舞”、“土里巴人”两大舞蹈艺术精品。这些以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为依托的文化产品,使长阳人进一步看到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当下价值,更加自觉地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

  长阳模式带来的启示

  从长阳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的实践看,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也是一项很有意义的工作。长阳的实践可以给我们诸多启示。

  从政府主导层面看,长阳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实践证明,政府主导是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根本保证。在长阳,无论是文化遗产的保护、重大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重大学术活动的开展,还是“长阳文化三件宝”与“长阳文化新三宝”的提出,政府都在其间发挥了主导作用。可以说,没有政府的主导,长阳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和利用就不可能取得那么辉煌的成就。

  从文化传人层面看,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仅有民间文化传人的自觉是不够的,因为社会的发展进步所造成的传统文化边缘、濒危乃至消亡是文化传人自身无法阻挡的。因此,需要文化传人在政府的主导下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进行抢救和保护。长阳正是充分发挥了民间文化传人和政府这两个主体的作用,才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得以有效保护和传承。

  从学者参与层面看,长阳以开放的心态邀请学者调查研究和传播长阳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参与长阳的文化建设,是长阳在保护传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过程中始终未偏离正确方向的重要因素。

  从社团的作用来看,长阳县一级的学术团体和协会组织多,而且经常开展活动,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长阳人能拧成一股绳,共同承担起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的责任,与学术团体和协会组织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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