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呼吁科学保护非遗:有效保护 避免过度开发
有效保护,避免过度开发
——专家在近日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坛”上呼吁科学保护非遗
截至目前,我国已经有26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成为世界上拥有“非遗”项目最多的国家。从2003年启动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开始,经过2005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全面展开,我国的“非遗”保护内容从民间文学,传统音乐、舞蹈、戏曲、美术等民族民间艺术拓展到包括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在内的十大门类,中央和省级财政已累计投入17.89亿元用于“非遗”保护。在8月20日,《非物质遗产法(草案)》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之际,在由国家非遗保护中心主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坛”上,专家们指出,近年来中国“非遗”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尚缺乏立足于充分科学研究和论证基础上的有效保护,过度开发和利用有可能造成对文化遗产的严重破坏。
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重申报轻保护”的指责并非空穴来风,这个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我们一定要对这些规划遗产项目,特别是列入世界遗产的项目制定科学的保护规划和科学的保护实施方案,按照我们规划遗产的各种类别和具体情况,科学地研究,科学地论证,要充分听取专家的意见,在制定科学保护规划和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把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落到实处的关键是想办法做事情
全国政协委员、著名学者田青认为,落实保护的最好办法就是想办法做实事。“非遗”的申报只是个手段,应该加强的是你能否拿出履约报告,“让联合国认为中国申报的项目都确确实实在做”。田青向与会学者报告了他推广古琴的三个层次:一、古琴进校园——让孩子们认识古琴;二、古琴文化讲座——让大学生了解古琴;三、商业演出。田青说,真正进入文化主流的一个标志是你是否能让人主动愿意掏钱买票。而通过商演验证,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在了解古琴,在推广的过程中,古琴从被人遗忘到成为时尚。
履约,非常重要
非遗保护专家吴新明指出,“履约”是在文化遗产保护中最少被提到的一个词,我们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国内的系统里是“先上马,后制定法律”。在“无法可依”的时候,大家只能从文化部等部门制定一些行政法规上寻求约束、暂时管理,这是不够的。中国已经加入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公约中的条款必须严格执行,其中包括媒体宣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本质只有一个:保护。吴新明认为“而我们的有些问题可能出在对"保护"的理解上。”
有效保护应思考做好几个平衡
南京非遗云锦研究所所长王宝林认为,当前有效申报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要思考好几个平衡:一、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平衡;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五大类中不同门类的平衡;三、申报工作还要注意专家推荐和地方申报两者相结合的平衡。
针对非物质文化保护在操作中的困境,来自边远地区的工作者有他们的观点。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文化局局长指出,地方在非遗保护的执行中,能够强烈地感受到贫困地区地方政府对文化的欠账是很多的。中国的西部地区相对贫困,但在这些相对贫困的地区保持了相当数量的原生态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它们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对象。西部贫困地区发展的第一责任是增加老百姓的收入,所以在非遗保护中,或多或少会比较忽视文化生态的保护和延续,这是客观原因造成的。该文化局局长对非遗保护工作提出两个问题:一、今后经济发展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应如何正确处理?二、各地发展文化保护文化,肯定要把旅游推到一定高度,应如何处理文化和旅游的关系?
香港和澳门的非遗保护界的人士也参加了20日的论坛,他们希望借非遗保护交流的窗口,更好地沟通港澳和内地的文化。
王小宁 (来源:人民政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