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生产性保护的广东探索
南方报业网 2010-08-25 11:48 南方月刊
“非遗”的生产性保护,不仅在于简单地赚到了钱,比之更有价值的是通过生产性保护,让众多非遗产品走上产业化道路,塑造广东文化品牌、文化品位,这对于广东建设文化大省、文化强省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本刊记者 李刚 通讯员 刁定宏 发自广州
凉茶销量超过可口可乐,广东的香云纱将挑战巴黎T台……在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以下简称“非遗”)通过市场的挖掘开发,焕发出了更多的精彩。“非遗的生产性保护,不仅在于简单地赚到了钱,比之更有价值的是通过生产性保护,让众多非遗产品走上产业化道路,塑造广东文化品牌、文化品位,这对于广东建设文化大省、文化强省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副主任宋俊华认为。
让人惊叹的“凉茶现象”
“凉茶很快将成为全世界最大的饮料行业,目前在国内罐装饮料市场,红罐王老吉销售量已经超过可口可乐。”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执行会长张俊修表示。
传统凉茶来自民间,但凉茶在新的市场经济浪潮中,并没有固守民间,而是积极融入新的商业思维,成为令人瞩目的饮料产业。
2003年“非典”后,随着人们保健意识的日益增强,凉茶产业开始升温。2006年,中国公布的首批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凉茶配制位列其中。作为凉茶配制这一非遗项目对应的产品,借助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气势,凉茶一路走来锐不可当,产销量不断翻番。广东凉茶最初的产销量只有几十吨,预计今年全球产销量达1200万吨,成为全球产销量最大的饮料行业。
作为凉茶领域的领军企业,王老吉早已让“怕上火,喝王老吉”的广告语深入人心,销售额也是急剧增加。2003年,红罐王老吉的销售额是6亿元,2008年增加到120亿元。当初有人将王老吉跟可口可乐比较时,对于王老吉来说,还有些“傍大款”之嫌,如今王老吉则理直气壮得多。
在王老吉的带动下,和其正、上清饮、念慈庵、顺牌等凉茶轮番上阵,凉茶产业好不热闹。
“凉茶现象是在中西文化融合过程中,通过挖掘中国传统文化创造出的世界价值,是中国文化的重大胜利。凉茶的成功,乃是一种乘势而为,顺势而动。”张俊修认为。
如同广东凉茶在市场经济下焕发的新光彩,推动了其对应的非遗项目凉茶配制的传承和保护。广东的香云纱(也称莨绸)也在滚滚的市场浪潮中,寻找到了自己的精彩。
“现在我们香云纱面料的衣服,最贵的一件7万多元,最便宜的也要1000元以上。” 深圳梁子时装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志华说。
15年前,黄志华就开始了对香云纱的产业开发——将香云纱做成时装。只是当时成本比较高,一时难以做大。随着生产工艺的提高,梁子时装的香云纱产品逐步开始盈利,并将原来停滞的香云纱生产带动起来,而且规模不断扩大。
“十几年前,香云纱面料的价格跟丝绸差不多,甚至还要便宜一点,而现在至少是丝绸的10倍。”黄志华说,由于香云纱面料产量有限,梁子时装便对香云纱产品进行了调整,走高端路线,向国际市场进军。
如同广东凉茶、香云纱,广东还有一大批非遗产品,像石湾陶瓷、广绣等,在市场化的浪潮中,通过生产性保护的方式,找到了自己的新精彩。
泛滥化开发的隐忧
在本文采写过程中,《南方》杂志记者曾向广东省文化厅了解“广东非遗产业开发”的有关情况。而让记者始料未及的是,广东省文化厅副厅长杜佐祥对于“非遗产业开发”这一提法有不同看法,认为只有非遗项目的产品、作品才具备产业开发的条件。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丙安教授,在看过记者的采访提纲后,也在其博客中撰文认为,“非遗产业开发”的提法,一是根本就不懂得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不知道它只是一种文化表现形式,或是某种手工艺的制作技艺,或是一种群体文化活动,它不是“物”、不是“东西”、不是“产品”“商品”,不能开发成产业;二是被市场经济冲昏了头脑,只要能赚钱,不论什么都要大力开发,把公益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变成功利性的商业行为。
虽然此处涉及到一个概念澄清问题,同时更点出了当下对于非遗开发利用过程中出现的众多功利性行为。一哄而上,片面追求非遗项目蕴藏的经济价值,也让非遗生产性保护有了更多的争议。
“对于香云纱,我更愿意说是莨绸,香云纱已经被一些人抢注成商标了,这是十足的怪现象,不能不说是非遗保护中的一种尴尬。”黄志华对于香云纱产业开发中存在的乱象非常不满。
“现在市面上,一些所谓的莨绸面料居然只卖20多元一米,全都是假的。”黄志华说。
大量假冒伪劣莨绸面料、制成品的出现,让黄志华非常担忧,“所谓假作真时真亦假,消费者缺乏对莨绸的辨别能力,如果任由莨绸被胡乱地开发,将影响消费者对整个产业的信心,对于非遗项目香云纱染整技艺更是一种玷污。”
如同香云纱产业化所遭遇的问题,张俊修透露广东凉茶在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同样面临着“山寨”的问题,“许多企业打着凉茶的旗号,其实生产的并不是真正的凉茶,对于非遗本身也是一种伤害”。
而一些民俗活动和礼仪节庆等非遗项目在商业化开发过程中,更是让原生态文化充满了肤浅,破坏了其固有的文化价值。
“非遗保护正在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兴趣,但由于认识不正确,或出于经济目的,以及历来存在的赶风头倾向,破坏常常是在加强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名义下进行的,因而更具有危害性。” 杜佐祥认为。
立足保护之上的合理利用
“非遗保护的宗旨是: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这就决定了对待非遗项目其立足点是在保护上。” 杜佐祥说。
但是,保护为主,并不是不能开发利用,而是应“合理利用、传承发展”。
“所有的非遗,作为一种文化存在,都能够创造价值,关键看怎么去努力。纯粹的束之高阁的保护,没有出路。”张俊修说。
而现实也让生产性保护成为一种趋势,“目前全国有87万项非遗项目,而中央和省级财政已累计投入17.89亿元用于非遗保护。总数上看起来不小,但是平均到每个项目,额度却很小,如果单靠财政去保护绝对不可能。通过生产性保护,是无奈的,也是必然的选择。”宋俊华认为。
然而,面对当前在非遗开发利用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相关部门又该如何作为呢?
“政府必须做好监管,加强非遗的立法保护,坚决打击一些破坏性开发利用的行为。”黄志华认为。
据了解,现在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包括文化部在内,都在推动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颁布。而广东也在积极酝酿出台《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真正将非遗的开发利用纳入法制轨道。
“在立足保护的基础上,我们在对非遗项目开发利用的过程中,应该找到真正的生产性保护的路子,而不是生产性破坏。”宋俊华认为。
对于非遗项目,该如何做好生产性保护?杜佐祥认为:“非遗项目类别多,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具体某一项目如何进行文化产业开发,要具体分析研究。”
“从非遗的形成来看,很多也是来自于人们的生活、生产实践,比较容易形成产品,到实践中去保护更能符合需要。但非遗开发利用不要过于扩大化,有很多非遗项目,经济功能不是很强,比方民俗活动、传统戏剧等,但是能够塑造当地人的文化性格。对于这类非遗项目,不是说不能进行生产性保护,但思路可能必须有所不同。比方说粤剧,我们能否将其打造成一种公共文化服务,以此来塑造城市品牌,带动旅游业的发展。”宋俊华建议,对于广东的非遗项目,有关部门应该分门别类进行研究,哪些具有较强的经济价值,能够对其产品进行产业化开发;哪些又属于文化软实力方面的,对它的保护利用,可以考虑其对其他产业的带动作用。
对于在开发利用非遗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宋俊华认为要透过现象看本质,“非遗本身就是一种变化中的存在,允许有变化,但本质不能变。在生产性保护的过程中,我们对于非遗本身必须严格保护,保证源头的纯正,不能让非遗产品的产业化、市场化,影响了非遗项目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