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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副部长、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王文章简介

文化部副部长、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王文章简介

  
        王文章,男,1951年3月1日生,汉族,山东省寿光市人。国家一级评论,高级编辑,研究员,博士生导师。1976年毕业于山东大学中文系,后在北京电影学院理论进修班进修,1996年至1999年于中共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现任文化部副部长、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   

       历任文化部办公厅、文化部艺术局任科员,1984年起历任文化部艺术局研究室副主任兼《交流剧本》副主编、艺术管理处处长、戏剧处处长、兼任文化部振兴京剧指导委员会委员、办公室主任。1993年起任中国文化报社副社长兼副总编辑、总支书记。1998年起任文化部艺术司司长,中国艺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党委书记。2008年11月任文化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担任的社会职务有: 任文化部振兴昆剧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国家邮票选题评审委员会委员,国际艺术奥委会(筹)中国委员会委员,国家大剧院艺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戏曲学会副会长,全国重点剧目艺术委员会委员,范仲淹思想文化研究会(筹)常务副会长,中国申报世界人类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组织评审委员会主任等。   

       多年来王文章还担任文华奖、戏剧梅花奖、“五个一工程”奖评委等和第六届中国艺术节评委会主任,并任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署新闻出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   

       王文章1980年以来,参与一系列文化部关于艺术方面重要文件、法规的起草工作;多次参加全国性艺术和艺术管理方面的学术活动,并具体组织和主持了首届北京国际艺术管理研讨会(1988年5月)和第三、第四届全国艺术管理研讨会,及多次文学、戏剧、音乐、舞蹈、美术等学术研讨活动。曾应邀在中央文化干部管理学院、北京舞蹈学院等北京和外省市单位就艺术管理和艺术创作进行学术讲座。发表戏剧理论评论和艺术管理研究文章50余万字。曾担任《中国国情大词典》、《中国改革全书》、《中国行政全书》等辞书的撰稿、编委、顾问。应约为《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文化报》等报刊撰写过评论员文章和社论。曾获文化部文化新闻一等奖。   

       王文章还具体组织、主持过多次具有重要影响的全国性艺术演出活动,如全国戏曲现代戏观摩演出(1991年5月),全国“天下第一团”优秀节目展演(1992年5月至6月),全国戏剧小品比赛(1992年8月),第三届中国京剧节(1998年12月),庆祝建国50周年全国优秀剧目献礼演出(1999年),第六届中国艺术节演出和评奖(2000年9月至10月)等。   同时策划组织过《携手筑长城》——大型赈灾义演晚会(1998年8月),纪念《黄河大合唱》60周年大型音乐会(1998年6月)《艺术歌曲演唱音乐会》(1999年4月),《万国邮联开幕式文艺晚会》(1999年8月)、第三届中国京剧节闭幕式暨新年京剧晚会(1999年1月),第六届中国艺术节开幕式演出等许多重要的文艺演出活动。他担任主要组织策划的晚会演出中,有的曾获中央电视台特别奖及文华新剧(节)目奖。   

        王文章在主持《中国文化报》工作期间,克服重重困难,依靠报社自身力量,由每周发行两期发展为每周发行六期,有众多学术专题报道,在文化界产生了很重要的影响。   

        王文章在主持中国艺术研究院工作两年多来,推动全院深化改革,以艺术科研为中心,实行全员聘任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实行无漏洞管理和效益管理,两年中,全院在职职工人均收入增长449%,全院近400名离退休老同志现在收入比以前人均每年可增长3200元。2002年中国艺术研究院有7部专著获得中国国家图书奖和全国教材奖,科研工作有了很大的发展。   

        王文章作为有特殊贡献的专家,享受国务院颁发的专家特殊津贴。

      (来源:百度百科)

       按:他所承载的中国非遗保护的种种事业,都已经和中国民俗学的命运仅仅的联系在了一起,这样一个政府职能部门兼学术研究机构的负责人,他的种种行为所造成的影响不可小视。中国非遗保护的历史,现实与未来都将深深的记上他的一笔。且在这种行为中所产生的“非遗学”这个现代“学科”,与民俗学的关系最为微妙,怎样表述它的学术史地位、怎样看待“政府行为”所“左右”的学术路向以及在此基础上怎样更好的促动学术本身,都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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