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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说《聊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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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说《聊斋》

漫说《聊斋》


东方早报 2009-10-11 3:32:55



  刘绍铭

  相传“幼有轶才,老而不达”的寒士蒲松龄在撰述《聊斋志异》期间,“每临晨,携一大磁罂,中贮苦茗,具淡巴菰一包,置行人大道旁,下陈芦衬,坐于上,烟茗置身畔。见行道者过,必强执与语,搜奇说异,随人所欲,渴则饮以茗,或奉以烟,必令畅谈乃已。偶闻一事,归而粉饰之。如是二十余寒暑,此书方告蒇”。

  此条见邹弢《三借庐笔谈》。糟老头大清早什么活都不干,拿着烟草和茶水在闹市通衢公然“拉客”,央路人给他讲故事,真够“逗”的了。蒲松龄(1640-1715)年代的书商不知怎样做招徕的,若是把今天的招揽术用在当年,邹弢这条笔记一定大派促销用场。

  从广告学的观点着眼,王士祯(1634-1711)购书不得的传闻亦有刺激《聊斋》茶余酒后的话题作用。陆以恬在《冷庐杂识》这么说:“蒲氏松龄《聊斋志异》流播海内,几于家有其书,相传渔洋山人爱重此书,欲以五百金购之不能得。”当年书商若引用陆以恬的话作卖点,大可索价千金售《聊斋》。当然,渔洋山人高价购书不得的传说今天已无宣传价值,因为只有古人才知王士祯是何方神圣。渔洋山人不愧是异史氏的知音。且看他怎样品题《聊斋》:“姑妄言之姑听之,豆栅瓜下雨如丝。料应厌作人间语,闲听秋坟鬼唱诗。”

  《聊斋》内容,总括来说,“怪力乱神”。中国小说的传统,自六朝志怪始,即与狐狸、妖女、仙姬之流关系密不可分。就取材而言,类似《聊斋》的笔记小说集子不少,如纪昀的《阅微草堂笔记》和宣鼎的《夜雨秋灯录》,都是极负时誉的作品,但就影响力和对外国读者的吸引力而言,首推《聊斋》。

  邹弢说异史氏“偶闻一事,归而粉饰之”。《聊斋》长短故事五百篇。短的仅数百字,如《狐人瓶》、《龁石》和《义鼠》等。看样子,这确是作者道听途说得来的八卦新闻,显然没有经过什么“粉饰”。像《狐人瓶》一则说有妇人为狐所惑,苦不堪言,但无法脱身。屋后有小瓶。每次淫狐听到妇人丈夫回家时,就慌忙遁入瓶中。妇人看在眼里,覤准机会找来棉絮紧塞瓶口,注水其中,置瓶于瓮内发火加热。过后妇人打开瓶子看,恶狐毛发犹存,尸骸已化成斑斑血迹。

  鲁迅对《聊斋》推崇备至,说虽然作者所述不离神仙狐鬼精魅,但用心跟明末清初那些简略、荒怪、“诞而不情”的志怪小说表述大异其趣。异史氏笔下花妖狐魅,“多具人情,和易可亲,忘为异类”。如是我闻的笔记如《狐人瓶》,篇幅太短,难让作者放手经营“鬼唱诗”的迷离世界。就处理人与“异类”相通的微妙关系而言,《聊斋》在意识形态上是一大突破。人鬼殊途、阴阳路隔,所以我们读唐传奇《任氏传》,不用终卷,已晓得浪子郑六跟狐狸艳女这段“孽缘”难得善终。六朝志怪《谈生》的鬼妻,眼看快重返人间了,却因丈夫失信,在其入寝时以烛光照之,坏了好事。在蒲松龄以前,人鬼相恋,总以遗憾收场。

  把人鬼殊途这个禁忌打破的是异史氏。在他传奇体的短篇中人鬼相恋、得成正果的例子不少。譬如说《聂小倩》,她不但让我们看到一个女鬼刻意变为人的过程,还可对证鲁迅说蒲氏笔下的狐鬼“多具人情,和易可亲”之言不谬。小倩是孤魂野鬼,幸好善心人宁采臣答应收葬其朽骨。小倩随宁返家,拜见其母,“愿执箕帚,以报高义”。

  宁母初时对小倩事事怀戒心,后经朝夕相处,不觉生情,“亲爱如己出,竟忘其为鬼”。小倩初来时,未尝食饮,半年后开始进稀粥,后与宁公子成亲,复举一男。蒲松龄让人鬼成佳偶,既开风气之先,也肯定了爱情的真义和个人自由的价值。也许这是西方汉学家对《聊斋》另眼相看的原因。不过这是题外话,或容后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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