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蒙族《格萨尔王传》的关系及所谓“同源分流”问题
作者: 王兴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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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于藏、蒙族《格萨尔》的关系问题,早有不少文章涉及,近年来就更为突出。有的明确提出《格萨尔》和《格斯尔》是两部“同源分流”的史诗,并且将这一观点写入国内的一些教科书,这就不能不引起研究和爱好《格萨尔》与《格斯尔》的人们的关注。笔者愿就所谓“同源分流”问题,发表一些意见,请教于研究《格萨尔》与《格斯尔》的专家和同行。
在《格萨尔》与《格斯尔》的关系方面,王沂暖教授指出:“蒙文北京本《格斯尔》是来源于藏文本《格萨尔王传》,它不是独立创作的,是以藏文《格萨尔王传》为依据的。”但更多的观点则不是这样,如:“贝托尔德·劳乌菲尔强调,蒙古版本要比拉达克版本更加完善,更加有连续性,所以不能把蒙古版本说成是西藏的译本。”“H·A·米特连索娃……把弗兰克转述的拉达克版本和蒙古《格斯尔汗传》作了比较,得出这样的结论:《格萨尔》史诗的蒙古版本是独立的作品。”(着重号是引者所加,下同)蒙古人民共和国学者达木丁苏伦认为:“想必两个史诗——蒙古与西藏的——《蒙古族文学简史》中写道:“……。但是在后代的流传过程中,这两部‘同源分流’的作品各自具备了鲜明的民族特色,文学概成为独立存在的民族史诗。”高等学校文科教材《民间论》也断然写定:“与《格萨尔》‘同源分流’的蒙古族史诗《格斯尔传》,同样也是蒙古族人民思想的结晶。”这样,蒙文《格斯尔》与藏文《格萨尔》是“同源分流”的两部史诗的观点,似乎已成定论。
将上述这些观点归纳一下,就是:一、蒙文《格斯尔》与藏文《格萨尔》无关,即使有关系,也可能是同源的关系;二、《格萨尔》的来源,既有本地的,也有外国的,是二者的结合;三、蒙文《格斯尔》与藏文《格萨尔》是“同源分
流”。在这里,一、二两个问题说得很清楚,主要是第三个问题,有一个对“同源分流”这个概念的理解问题。所谓“同源分流”,我们的理解是:第一、二两者源于第三者,然后分流,这第三者是第一、二两者的共同之源。具体联系到这两部史诗来说,藏文《格萨尔》与蒙文《格斯尔》二者源于第三者,然后分流,这个第三者就是藏文《格萨尔》与蒙文《格斯尔》二者的共同之源。
在对“同源分流”这个概念有了上述的理解之后,我们再来联系蒙藏两部史诗的实际,辨析上述归纳的三个问题。我们认为,蒙文《格斯尔》与藏文《格萨尔》有无关系?如有,是什么关系?蒙文《格斯尔》与藏文《格萨尔》中的人名是否有相互对应的问题?这些人名是《格斯尔》中的来自《格萨尔》呢?还是《格萨尔》中的来自《格斯尔》呢?格萨尔是不是个历史人物?是藏族中的历史人物?还是蒙古族中的历史人物?或是其它民族中的历史人物?历史地实事求是地探究清楚这些问题,是正确回答上述三个问题的关键。
(二)
要搞清蒙文《格斯尔》与藏文《格萨尔》有无关系,首先要搞清在国外流行的一些主要蒙文版本的相互关系。我们知道,《北京木刻版》是1716年(清康熙五十五年)在北京刊行;《扎木萨拉诺本》(手抄),是1918年从一位内蒙古人手里获得的;《咱雅本》(手抄),是1930年从蒙古人民共和国现在的策其尔力克市的咱雅班弟达的书库里发现的;《诺木其哈敦本》(手抄),是1930年左右从蒙古人民共和国北抗盖省发现的,《内蒙古下册本》是新中国成立后才从北京隆福寺发现的;《鄂尔多斯本》(手抄),是1956年从内蒙古伊克昭盟原扎萨克旗发现的; 《乌素图召本》(手抄),是1958年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郊区乌素图召庙发现的;《布里亚特格斯尔》是从布里亚特民间艺人的口述中搜集的,它有不同的版本,其中《阿伯格斯尔》有两种版本,一种是1953年出版的,另一种是1959年出版的;蒙文《岭格斯尔》,是从蒙古人民共和国现在的呼毕兹古勒省的拉什彦图苏木发现的译本,蒙古人民共和国于1959年铅印发行;《卫拉特托忒文本》(手抄),是1960年在蒙古人民共和国首都乌兰巴托影印刊行的。从上述十种版本发现的时间看,以《北京木刻版》为最早,可能其它大部分版本也是受到《北京木刻版》的影响,脱胎于这个本子的绝大部分版本都与《北京木刻版》有关系(详见齐木道吉的《蒙文〈格斯尔可汗传〉的版本简介》)。现在这里作以简略比较:《乌素图召本》(手抄),共有八章,同《北京木刻版》相比,一至七章,基本内容一致。
《拜尔多斯本》(手抄),共有九章,同《北京木刻版》相比,其第一章是由《北京木刻版》的第一、二两章组成;其第三章是由《北京木刻版》的第三、四两章组成;其第五、六两章是《北京木刻版》的第五章;其第七章是由《北京木刻版》的第六、七两章组成,总之它有《北京木刻版》的全部内容。
《咱雅本》(手抄),共有十八章,同《北京木刻版》相比,其中有十四章是《北京木刻版》七章内容的缩写。
《卫拉特托忒文本》(手抄),同《北京木刻版》相比,其前四章的内容同《北京木刻版》大体相同,《卫拉特托忒文本》的一至四章和最后一章,是源于《北京木刻版》的,是把《北京木刻版》中的情节转写为卫拉特托忒文的。
《诺木其哈敦本》,章数较多,根据该本末尾附记有“康熙五十五年……”等字样,表明《诺木其哈敦本》的大部分内容是来自《北京木刻版》的。
《布里亚特格斯尔》,虽然“是用优美的布里亚特蒙古语和精练的诗文,以布里亚特民间故事的形式写成的,在思想内容和故事情节方面,和其它各种蒙文本《格斯尔可汗传》有很大的差异”若把其中的《阿伯格斯尔》与《北京木刻版》相比。也不难看出它们之间的依从关系。《阿伯格斯尔》共有十章,其二、三章和四章,分别取材于《北京木刻版》的第一章和第四章,而后进行创作的;其五、六两章和《北京木刻版》的第二、四章,内容大体相近,其第十章相当于《北京木刻版》的第三章的内容?从而可看出其大部分内容来源于《北京木刻版》。
除上述《乌素图召本》和《鄂尔多斯本》、《咱雅本》、《卫拉特托忒文本》、《诺木齐哈敦本》、《布里亚特格斯尔》等六种版本和《北京木刻版》有密切的关系外,现在再看《内蒙古下册版》和《扎木萨拉诺本》、蒙文《岭格斯尔》等三种版本。《扎木萨拉诺本》同《内蒙古下册版》其章节和内容基本相同。而《内蒙古下册版共有六章,是《北京木刻版》的续编,据说:“只是前七章情节的补充。”
至于蒙文《岭格斯尔》,根据徐国琼同志从人名、神名、地名以及内容方面的比较研究看,蒙文《岭格斯尔》是从藏文本翻译过去的。“第一章叙述格萨尔兰在天国和下凡投生的故事;其内容和青海贵德下排拉果老人保存的祖传藏文抄本《格萨尔王传》第一、二章基本相同。第二章至二十四章,叙述霍尔入侵岭国,抢劫格萨尔妃子珠牡的故事;内容与流传于青海、甘肃地区,原藏甘肃甘南合作寺的藏文抄本《霍岭大战之部》几乎全同。第二十五章至第二十八章,叙述格萨尔从北地归来后平服霍尔的故事,内容与前述青海贵德下排拉果老人存本《格萨尔兰传》第五章后半部份大王自北地回到岭国及以后赴霍尔平服霍尔的情节基本相同。第二十九章,叙述格萨尔完成了下凡的使命后,把王位让给侄子扎拉泽嘉,留下遗嘱吉终返回天国的故事;内容与青海地区流传的藏文抄本《安置三界之部》大致相同。”达木丁苏伦在他的《格斯尔传的历史源流》一文中,根据书中一些附注,承认蒙文《岭格斯尔》是从藏文本译过去的。北京本《格斯尔传》的译者桑杰扎布在他的前言中也承认《岭格斯尔》是直接从藏文翻译成蒙文的。
至此,我们不仅可以说,蒙文《岭格斯尔》是直接从藏文译成的,其它蒙文本的《格斯尔》也可能会受到《岭格斯尔》的影响;而且其余八种版本都与《北京木刻版》有密切的关系。
现在我们再来看蒙文《北京木刻版》与藏文《格萨尔》的关系。蒙文《格斯尔》都是分章木,藏文《格萨尔》大部分是分部太。《格萨尔王传·贵德分章木》,“可能是我们目前见到的最早的分章本”,据说大约在明朝就有这个木子,“可能是一个很重要的本子。”现在就以藏文《格萨尔王传·贵德分章木》(简称“贵德分章本”,下同)为主,与蒙文《北京木刻版》作以下比较:
根据王沂暖教授的研究介绍,藏文《贵德分章本》共有五章。(末尾有缺文,不止五章),蒙文《北京木刻版》共有七章,二者结构顺序大体相同。藏文《贵德分章木》的第一章(天神章)、第二章(诞生章)、第三章(结亲章)的三章主要情节,均包括在蒙文《北京木刻版》里;《贵德分章木》第四章是降伏妖魔章,《北京木刻版》第四章也是格斯尔铲除十二头魔工的内容;《贵德分章木》第五章是降伏霍尔章,即降伏霍尔三帐王,《北京木刻版》也讲格斯尔讨平锡莱河白帐可汗、黄帐可汗、黑帐可汗,基本情节与《贵德分章太》第五章相同。另,藏文《格萨尔王传》分部木中,有《调伏汉王》一部,与蒙文《北京木刻版》第三章中契丹公主派使召请格斯尔来劝契丹工不要抱工后尸体不放的情节基本相同;有《地狱与岭国》一部,叙述格萨尔到地狱搭救母亲出狱,上升天界,其情节与蒙文《北京木刻版》的第七章基本相同。从藏文《贵德分章本》与蒙文《北京木刻版》的对比看,各个章节的主要情节,大部分是相同的,除此,还有许多细节也是相同的,这里不再一一赘述。
以上我们简略地分析了蒙文《岭格斯尔》,说明它是从藏文《格萨尔王传》翻译过去的,又分析了其它八种蒙文版(抄)本与蒙文《北京木刻版》的关系,大量的事实证明了《格斯尔》的其它蒙文版(抄)本,其大部分内容、情节或主
要内容、情节是来自蒙文《北京木刻版》的,有的虽系创作,也是取材于蒙文《北京木刻版》的。在此基础上,我们又以藏文《格萨尔王传·贵德分章本》为生,探究了藏文《贵德分章本》与蒙文《北京木刻版》本的关系,证实了藏文《格萨尔》与蒙文《格斯尔》的关系是极为密切的。但二者关系的密切,还断定不了哪个是源哪个是流的问题,更说明不了《格斯尔》与《格萨尔》不是“同源分流”的问题、为此,还需要进一步通过列举大量的事实阐述上面提出的其它两个问题。
《格斯尔》与《格萨尔》中的人名是否有音译、义译等方面的对应关系?这些人名是《格斯尔》中的译自《格萨尔》呢?还是《格萨尔》中的译自《格斯尔》呢?请看: 格斯尔,是蒙文《格斯尔》中的主人公,也是藏文《格萨尔》中的主人公。格斯尔与格萨尔,同是藏文ge-sar一同的音译·藏文一词ge-sar是花蕊的意思,蒙文有音无义。
珠儒,在藏文《格萨尔》中称角如,是格萨尔小时的名字,意为穷孩子,蒙文则有音无义,同是藏文jc-ru一词的音译。
茹格慕·高娃,是格斯尔的妃子之一,在藏文《格萨尔》中称珠茉(又称珠毛或珠牡),同是藏文vbrum-mo一词的汉文音译。藏文是龙女的意思,蒙文只有音无义。按藏语方言,有的方言在读vbrug时,将前加字v和基字b不读音。而将后加字g发音且重,故在蒙文中将vbrus译成了“茹格”;但有的方言在读vbrug时,将后加字g读的很轻,几乎听不出来,故在汉文中将vbrug译成了“珠”。
图们吉茹嘎朗,是格斯尔的妃子之一,在藏文《格萨尔》中称梅萨绷吉。图们吉茹嘎朗是藏文me-bzav-vbum-skyid中vbnm-skyid一词的蒙文义泽。藏文me是姓氏或部落名,bzav是贵妇之意,me—bzav是悔氏妇人之意,在蒙文中未译,只义译了vbum-skyid。藏文vbum-skyid,vbum是十万之意,skyid是幸福快乐之意,vbum-skyid是很多幸福快乐之意。图们吉茹嘎朗,就是万福快乐之意。
哲萨希格尔,是格斯尔的哥哥,在藏文《格萨尔》中称甲擦协尕尔,同是藏文rgya-tsha-zhal-dkar一词的汉文音泽。甲擦协尕尔,据说是汉女所生,故称他为rgya-tsha;即汉人的外甥。协尕尔zhal-dkar是白脸的意思。
桑伦,是格斯尔的父亲,在藏文《格萨尔》中称僧隆惹杰,简称“僧隆”,同是藏文seng-blon一词的汉文音译。藏文原意是狮臣,蒙译文则只取其音。在蒙文《格斯尔》中未译出惹杰。
格格莎,是格斯尔的生母,在藏文《格萨尔》中称葛萨拉姆,简称“葛萨”,同是藏文vgog-bzav一词的汉文音译,在有的藏语方言中,后加字g读音明显,因此将vvag译成了“格格”,藏文vgog-bzav是葛氏妇人之意,蒙文有音无义。在蒙文《格斯尔》中未译出拉姆。
乞尔金,是格斯尔的伯父,在藏文《格萨尔》中称容擦叉根,简称“叉根”,同是藏文kura-rgan一词的汉文音译。在蒙文《格斯尔》中未译出容擦。在藏文中khra是“鹰”,rgan是老的意思,合起来为“老鹰”。蒙译文则只取其音。
楚同,是格斯尔的叔父,在藏文《格萨尔》中称超同,同是khro-thung一词的汉文音译。藏文khro-thung是“短怒”的意思。
以上,我们主要列举了蒙文《格斯尔》中以主人公格斯尔之亲属为一方的人物姓名,即格斯尔的父亲和生母、伯父、叔父、哥哥、妃子等人物的姓名。从这些人物姓名的翻译中可看出,只有妃子图们吉茹嘎朗是按藏名含义译成蒙文的,其余都是按藏文名字的语音译成蒙文的,蒙文有音无义。一句话,蒙文《格斯尔》中的许多人名是认藏文《格萨尔》中译过去的。
不论蒙文《格斯尔》,还是藏文《格萨尔》,其主人公都是格萨尔。史诗的作者也是通过多种艺术手段塑造这个英雄形象的。那么这主人公是不是以一个历史人物为蓝本塑造起来的呢?这个主人公究竟是那一个民族的英媲?那一个部落的君王?是蒙古族的可汗?还是藏族的君王?或者是其它什么民族、部落的首领?《格》学界研究的多数观点表明,《格萨尔》中的格萨尔其原型是个历史人物,而且是藏族史上的一个历史人物。其一,是以《宋史·吐蕃传》记载为根据,结合史诗《格萨尔》所描述的历史背景、格萨尔的身世及其活动方位与角厮罗的生卒年代、身世和居住之地,都有许多吻合之处,估计格萨尔可能是角厮罗译音的变音,确认格萨尔就是角厮罗。其二,是以《灵犀宝卷》、《西藏王臣尼》、《续藏史鉴》、《答问》、《续自治通鉴长篇》和《德格上司世谱》等文献的记载为根据,相互印证,进行分析研究,确认格萨尔就是林葱土司的先祖。其三,是以《朗吉布第西罗》、《答问》、《帕龙传》和《得噶珠依》等藏文古籍中的记载为根据,认为在藏族历史上确有格萨尔其人。
笔者在古代西藏地方政权的“法典”和藏文木刻版《岗底斯山玛帕木湖简志》中也看到有关格萨尔王的一些记载。有一部“法典”在谈到“杀人命价律”时说:“下部身格萨尔国王( smad-ge-sar-rgyai-po)被丹玛(ldan-ma)所害,其命价至今尚未偿还。”另一部“法典”也记载道:“上部雅则国王被霍尔杀,偿命金和尸体一样重;下部格萨尔兰被丹玛杀,命价至今未还清。”
这与《答问》中关于“……格萨尔到丹部落去,为该地的猛犬追逐,马惊堕地,因而致死”之说,基本吻合。“法典”中不但明确指出格萨尔王被丹冯所害,而且指出格萨尔王就是下部(smad)地方之人。
藏文木刻版《岗底斯山玛帕木湖简志》中,有一处写道:“与之附近七座小山的情形,如岭国的父辈七弟兄围绕着格萨尔国壬。”又有另一处提到上述引文中的“雅则国王”,说:“在阿里三围库奴等地的王巨,特别是在雅则祖朗的历辈法王们的主持下,塑造三宝,与僧众和修行者们发放丰厚的供养,抵御边军危害,以保安宁。”这些均可互为印证,证实确有洛萨尔其人。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不论说格萨尔就是角厮罗,还是说格萨尔就是林葱土司的先祖,或者说历史上就有格萨尔其人,但都依据了一定的历史资料,证实了一个问题:格萨尔确实是一个历史人物,而且是藏族史上的一个历史人物。藏文《格萨尔王传》中的格萨尔这个英雄人物,就是藏族人民用集体的智慧,以一个历史人物为蓝本集中创造出来的,是一个艺术典型。现在再回头来看蒙文《格斯尔可汗》中的格斯尔这个英雄人物,是不是也是藏文《格萨尔》中的格萨尔?除前面从人名的语音对比上说明蒙文《格斯尔》中的格斯尔等许多人名是从藏文《格萨尔》中翻译过去的以外,我们可再从蒙文《格斯尔》中举出几个实例,进行分析研究。书中有许多这样的句子:
“珠儒(前面已作注明,是格斯尔个时候的名宇)故意嘲笑道:‘啊呀,啊呀!你们大家看一看这位新娘,按我们吐伯特(重点号是引者所加,下同)地方的习惯,可汗的新娘三年不许见外人,百姓的新娘三个月不许见外人。”
“魔王得知此事,愤恨不已,道:‘你能施用法术害我,难道我就不能报仇吗!’于是他也照样用三个坛子盛了那三样东西,运用妖法,向格斯尔可汗居住的方向泼去。这三样毒气,照样飞进吐伯特部使格斯尔可汗忽然病倒。格斯尔治下的全体百姓也都传染了疾病。”
“为了再一次探听虚实,三大可汗商议到吐伯特去走一遭,……三个可汗施用魔法,摇身一变,立刻变作一只巨鹰,急忙飞往格斯尔的宫帐。”
“吐伯特的强盗听着:你们胆敢和我们作对,要知道三汗的人马是所向无敌的,你们若要厮杀也杀不过我们的三汗。”
“于是哲萨派出传马,号令三十勇士和三大部落中吐伯特和唐古特的马步军士陆续前来,调动大军沿着查尔查干那河到格斯尔可汗的家乡一乌兰·朱鲁可草原集齐,准备迎敌。”
以上五例译文中的“吐伯特”是藏文“bod-chen”(大博)的译语。“吐”是chen(大)的义译,“伯特”是bod的音译,在有的藏语方言中,bod的后加字d发de音。因此,“土伯特”指的是藏族,“吐伯特部是指的藏族的部落或国家,是格斯尔的治下,格斯尔是藏族部落的首领或君王,它不是指的蒙古族,吐伯特部也不是指的蒙古所属的一个部落。”在《辞海》(民族分册)中写道:“(唐占特)一作唐古忒。清代文献中对青藏地区及当地藏族的称谓。”因此,蒙文《格斯尔可汗传》中的主人公格斯尔就是藏文《格萨尔王传》中的格萨尔,是藏族的民族英推,而不是其他什么民族的英雄。
(三)
以上,就两部英雄史诗的版本、主要人物的姓名进行了对比,和对史诗的主人公格萨尔这个艺术典型,是否在历史上真有其人等问题都列举了许多实例,通过对这些实例的分析研究,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蒙文《格斯尔》和藏文《格萨尔》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蒙文《格斯尔》来源于藏文《格萨尔》,其中有的是直接译自藏文《格萨尔》,有的是有所加工和改编,有的是有所发展和创作,但无论是加工改编,或者是发展创作,都是以藏文《格萨尔》为蓝本的。因此,把蒙文《格斯尔》和藏文《格萨尔》说成是“同源分流”是不恰当的,也是不实事求是的。我们赞同“蒙古族《格斯尔可汗传》最早脱胎于藏族《格萨尔王传》,但是在蒙古地区的长期流传中,经过民间演唱艺人和文人的改编、丰富和创作,最后终于形成了一部为蒙古族人民喜闻乐见的独特形式的民族史诗”的提法,但不能因藏族格萨尔的故事传入蒙古族地区之后,由于“蒙古族人民依靠自己的智慧和集体创作的力量,发挥自己固有史诗创作的传统,为适应本民族的社会生活、风俗习惯,通过创造性地改编或移植,使蒙文《格斯尔》不断发展与丰富起来,逐渐演变成为具有自己民族特点的文学形式,而就提出蒙文《格斯尔》与藏文《格萨尔》是“同源分流”的观点,并写进教科书,这是不够慎重的。同样,在上述实例中,在其它史料和藏文《格萨尔》中,我们至今还尚未发现《格萨尔》来源于外国的任何痕迹,何况史诗的主要内容与吐蕃历史上的重大历史事件有关系,石泰安教授说格萨尔是罗马凯撒大帝,进而考订整个族名人名统统是自西方输入的,这是难以置信的;也尚未发现《格萨尔》来源于国内其它民族的任何痕迹,说格萨尔是蒙古的成吉思汗,是汉族的关圣帝,这只不过是一种臆说罢了。因此,蒙古人民共和国学者达木丁苏伦早先提出的“想必两个史诗-蒙古与西藏的-有一个共同的起源”的观点是不合事实的;倒是他近来提出的“今后继续研究格萨尔传中的人名,可以进一步证实《格萨尔》确实属于西藏的这个理论”的观点,是一个符合《格萨尔王传》实际的说法。《格萨尔王传》是藏族人民首先创造的,是藏族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
于1984年4月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