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博藏简《容成氏》的思想史意义
姜广辉
在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中有一篇题为“讼城氐”的文献,整理者李零先生将它正确地释读为“容成氏”:“从文义推测,当是拈篇首帝王中的第一个名字而题之。此人应即《庄子·胠箧》所述上古帝王中的第一人:容成氏。可惜本篇第一简已脱佚。”全篇现存完、残简53支,2000余字。
整理者称“此篇是讲上古帝王传说”,“全篇内容分七部分:第一部分是讲容成氏等最古的帝王(估计约21人);第二部分是讲帝尧以前的一位古帝王,简文亦残缺,失去其名……;第三部分是讲帝尧;第四部分是讲帝舜;第五部分是讲夏禹;第六部分是讲商汤;第七部分是讲周文王和周武王”。
《容成氏》简文:“(容成氏、……尊)卢氏、赫胥氏、乔结氏、仓颉氏、轩辕氏、神农氏、椲氏、氏之有天下也,皆不授其子而授贤。”而《庄子·胠箧》说:“昔者容成氏、大庭氏、伯皇氏、中央氏、栗陆氏、骊畜氏、轩辕氏、赫胥氏,尊卢氏、祝融氏、伏羲氏、神农氏,当是时也,民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乐其俗,安其居,邻国相望,鸡狗之音相闻,民至老死而不相往来。若此之时,则至治已。”以上十二氏,在《庄子》那里是“小国寡民”时代的理想国。若从炎黄古史传说体系来看,这些传说人物的次第排列是混乱无序的。成玄英疏对此解释说:“已上十二氏,并上古帝王也。当时既未有史籍,亦不知其次第前后。”以前读《庄子》至此,认为这是庄子的无心乱排,因为它与我们已熟知的炎黄古史传说体系颇不相合。现在有《容成氏》简文相互印证,我们或许可以认为,这是有别于炎黄古史传说体系的另一类古史传说,或者可以认为它是在炎黄古史传说体系之前的未经整理加工的原生态的古史传说。在炎黄古史传说体系中,排列在前的是伏羲(太皞系),然后依次是神农(炎帝系)、轩辕(黄帝系)等,至于大庭氏、伯皇氏、中央氏、栗陆氏、骊畜氏、赫胥氏,尊卢氏、祝融氏等,则是从伏羲氏到神农氏之间过渡的氏族人物,属于太皞系。容成氏和仓颉氏较晚,《世本》说容成氏和仓颉氏是黄帝之臣,容成是第一个造历的人,仓颉是第一个造字的人。炎黄古史传说体系可以说次序井然,若从此体系去看《庄子》和《容成氏》简文的古史传说,正如成玄英所说是“不知其次第前后”。《大戴礼记》中的《五帝德》和《帝系》是反映炎黄古史传说体系的,司马迁作《史记》时主要参考了这两篇文献;他还游历了传说中炎帝、黄帝活动的地方,采集有关民间传说,以此二重证据写成《五帝本纪》。我们今天所说的“炎黄子孙”一语主要即根据于此。顾颉刚先生提出“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认为《五帝德》和《帝系》是对古史传说“总整理 ”的结晶品,晚出于汉代。顾颉刚的学术观点影响很大,但《五帝德》和《帝系》晚出于汉代之说只是一种推测,并无直接证据。在无法证明《五帝德》和《帝系》一定晚出的情况下,不妨将《庄子》和《容成氏》所述的古史传说,看做平行于炎黄古史传说体系的另一类古史传说。这两类古史传说体系也许并不冲突,那就是我们不必将容成氏等等看成某个具体的人,而看做是上古时期的一些有代表性的氏族或部落。《庄子·胠箧》所说的容成氏、大庭氏等,是远古的氏族或部落。在后来的历史发展中,这些氏族中的伏羲氏、神农氏、轩辕氏分别形成了大的部落联盟集团,并先后取得了中心氏族的主导地位。
以前我们看炎黄古史传说体系,从黄帝以下到尧以上,这个阶段差不多都是传位于子孙,而不是传贤的,何以到了尧舜时忽然传贤了呢?可是从《容成氏》这一古史传说来看,这个问题便不存在了。以李零先生估计,自容成氏以下,尧以上,大约有20多位上古“帝王”,“皆不授其子而授贤”。这样,儒家的传贤政治主张不就因而有了更充足的“历史根据”吗?
从历史主义的角度来看,上古时代氏族首领“不授其子而授贤”的现象,应该说是原始氏族公社习惯法的体现。《容成氏》简文特别提炼和渲染其中“不授其子而授贤”的意义,则反映战国时期思想家的一种“问题意识”,所以这部书形式上是古史传说,实际应属战国百家言。
李零先生对此书思想有一个很好的概括。他说:“这七部分,三代以上,皆授贤不授子,天下艾安;三代以下,启攻益,汤伐桀,文、武图商,则禅让之道废而革命之说起。前后适成对比。”这使我想起清末宋恕的话:“儒家宗旨有二:尊尧舜以明君之宜公举也,称汤武以明臣之可废君也。三代下,二者之义不明,而在下者遂不胜其苦矣。”尧舜禅让和汤武革命是早期儒家的两个基本思想,《容成氏》简文将其表达得淋漓尽致。
上博藏简《容成氏》与《子羔》皆讲“禅让”,这与《郭店楚墓竹简·唐虞之道》讲“禅让”性质一样。李学勤先生曾提出《唐虞之道》或许应划归纵横家,引起了不同的反响。从思想倾向来看,《容成氏》应属于儒家作品;但从其文风来看,却又不能排除纵横家的可能性。《容成氏》文风通俗而恣肆,论事理隐然有不如此必如彼的策士之风,文中像上古“帝王”“皆不授其子而授贤”一类缪悠无凭的断语,一般儒者是不敢说的。
最后谈谈《容成氏》一文的成书年代问题。先秦讲“禅让”,大概有“燕王哙让国”事件前后之不同。《庄子·秋水》说:“昔者尧、舜让而帝,之、哙让而绝;汤、武争而王,白公争而灭。由此观之,争让之礼,尧、桀之行,贵贱有时,未可以为常也。”公元前316年,苏秦之弟苏代从齐使燕,以尧让许由故事游说燕王哙,要他将王位让给其相国子之,子之是苏秦的女婿,他接受了燕王哙让国。燕国人恨子之受让,皆不服子之,三年而国内大乱,死者数万众。公元前314年,齐宣王用苏代之计兴兵伐燕,“燕国士卒不战,城门不闭”,齐军大胜,杀了燕王哙和子之。这是一次由“禅让”导致国破君亡的血的教训。大概在此事件之前,“禅让”之说颇为流行,以致纵横家利用其说怂恿人主效法尧舜。而在此事件之后,提倡“禅让”者则要三缄其口。李存山先生在《读楚简〈忠信之道〉及其它》一文中有一个很好的见解。他指出,以前,“禅让”之说即使在法家治下的秦国也并非大逆不道,《战国策·秦策一》中曾记载秦孝公“疾且不起,欲传商君,辞不受”。 20年后,燕王哙让国酿成国破君亡的悲剧,各国有前车之鉴,再有人谈禅让之事的可能性就很小了。鉴于这样一种理由,上博藏简《容成氏》成书的年代,应该在公元前314年之前。
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200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