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节假谁做主?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1日10:06 常州日报
这两天关于“五一”黄金周假期要不要恢复的问题,在网上又炒成了热点。
据报,广东和重庆两地政府已先后表示要恢复“五一”长假,并已向国家旅游局提交了有关“申请”。
一个国家公众假期的确立,不仅关乎到百姓民生,还牵扯到国民经济运行的方方面面,更反映了一个国家的传统和文化。因此,绝不是区区一个政府业务部门就可轻而易举决定的。
设立一个国家的公众假期,不应该仅仅把它当作举国放假、出门旅游,或者成为政府“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一个调控工具。国家公共假日,其实应该是以全民休假的方式,来纪念这个国家历史上曾经在这一天发生的那些最有意义的事件或人物。她是这个国家赖以生存和引以为豪的多元文化的一些重要元素的组合。因此,国家公众假期的设定应当是一件非常严肃和慎重的事情,不是任何人、任何权力部门可以随意设定或者取消的,需要经过人大立法来确定。而一旦经过人大确立的所有节日,都要按照法律规定实行假期。不像现在设立了很多“节”,但是却没有“假”可放。
设立国家公共假期,应当从多元化角度来综合考虑,要把握好几个原则:
首先,要具有民族性。即,中国公共假期的设定,要把中华民族大家庭内各民族传统节日结合起来,由此形成我们中国自己的节假日。我们五十六个民族,除了汉族的重要节日外,各民族的节假日也应列入国家公共假期,举国放假以示庆祝,如汉族的春节、藏历新年等,这些节假日可以放长假。
其次,要具有地域性。把富有各民族流传了千百万年的传统文化节日设定为公共假期,有利于保护和传承各民族优秀文化,如七夕节、端午节等,这些节日宜放假当日。
第三,要有敬仰性。设立国家先贤节,可使后人了解他们,使之成为我们民族永远的脊梁和骄傲。这些节日宜放假当日。
第四,要具有国际性。中国作为占世界六分之一人口的大国,在国际上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中国在国际事务中重要与否,就是看我们是否能够履行国际义务和责任,能否与其他国家更好更多地交流与融合。而把国际性的一些重大节假日作为国家公众假期,能使国民更多地了解我们的国际义务和使命,从而敞开一个为全人类服务的博大胸怀。因此,对国际上一些有重大影响的节日,也理应纳入国家公众假期。如,三八国际妇女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际护士节、圣诞节等。假日以一天为宜。
第五,要有广泛的公众性。设立国家公众假期,事关所有社会参与者,因此具有广泛的公众性。我的假期我做主。决策部门切不可认为只是本部门的“职责”,应该请广大国民参与研判。
只有这样,经过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制定出来的政策才不至于“朝令夕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