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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勃]晚明北京居民的节日生活与城市空间的发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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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勃]晚明北京居民的节日生活与城市空间的发展(上)

  晚明北京居民的节日生活与城市空间的发展


  张 勃


  [摘要] 晚明北京居民节日生活具有鲜明的地方性特征,体现在节日的时间安排、节日活动的空间布局、游赏游戏作为节日活动的普遍性、明显的群体差异性等方面。笔者以为,区域节日文化地方性特征及其形成必须与该区域的整体联系起来才能得到理解。本文的写作在很大程度上即可以被视为对晚明北京节日文化地方性特征及其形成原因的一个理解过程。然而,笔者的意图并不止于此。当节日文化作为地域文化的一部分仍然活态地存在于居民日常生活之中,它就不仅是被建构的对象,它还具有建构的能力。本文还将试图阐释晚明的北京居民是如何通过过节,即对节日文化的实践作用于北京城市活动空间的发展的。由此,该文便为理解地域文化与城市空间发展之间的复杂关系提供了一项个案的说明。
  [关键词] 晚明 北京 节日生活 城市空间
  节日是结构时间的一种方式,人们通过节日的设置将难以捉摸的时间变得可以把握。节日作为中国社会的文化传统,尽管是一种社会性的建构,却往往被当成日常生活的客观因素来接受,自其产生以来,就一直是社会成员日常生活中自然而然、不能超越的组成部分。秦汉以降不同王朝的君民大致共享着同一种节日生活框架。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不同时代不同地方不同群体的节日文化和节日生活是没有差别的。事实上,某一特定区域的节日生活总因节日在体系结构、活动内容、活动空间、活动主体方面的特性而与另一区域分别开来,显示出一定的地方性特征。笔者以为,区域节日文化的形态、地方性特征及其形成必须与该区域的整体联系起来才能得到理解。本文的写作在很大程度上即可以被视为对晚明北京节日文化形态、地方性特征及其形成原因的一个理解过程。然而,笔者的意图并不止于此,当节日文化仍然活态地存在着从而是居民日常生活实践一部分的时候,它就不仅是被建构的对象,它还具有建构的能力。本文还将试图阐释北京居民是如何通过过节,即对节日文化的实践,作用于北京城市活动空间的发展的。由此,该文便为理解区域文化与城市空间发展之间的复杂关系提供了一项个案的说明。
  本文所使用的基本材料出自刘侗、于奕正所著《帝京景物略》。该书共八卷,写成于崇祯八年(1635年)。之所以选择该书作为基本材料,一方面是因为作者创作态度十分认真,使用资料多来自田野调查的成果,所谓“事有不典不经,侗不敢笔;辞有不达,奕正未尝辄许也。所未经过者,分往而必实之,出门各向,归相报也” [1],所谓“兹编人征其始末,事核其有无……疑乃传疑,信乃传信”[2],故而真实可靠,在反映明代末年帝都北京政治、经济、文化、风俗等方面极富史料价值。另一方面,它在以景观(空间)为关注点,将北京划分为 “城北内外”、“城东内外”、“城南内外”、“西城内”、“西城外”、“西山上”、“西山下”、“畿辅”等不同区域,详细叙述区域内山川景物、园林刹宇等名胜古迹的同时,还在“春场”部分详细记录了当时北京居民的节日文化和节日生活,从而为我们认识明末北京城市居民的节日生活的时空间特征提供了十分便利的条件。当然,它也有明显的缺点,如作者已坦言:“至尊内苑,非外臣见闻传闻所得梗概。四坛、诸陵,臣庶瞻望焉,罔敢至止。”[3]所以《帝京景物略》所揭示的并非全体居民的节日生活。好在还有刘若愚(1583-?)的《明宫史》、陆启浤的《北京岁华记》(撰写于1644年)[4]等文献,它们对晚明北京节日文化和生活也多有涉及,文中亦多作参考。
  一、 晚明北京居民节日生活的形态和特征
  根据有关记载,我们可以基本厘清晚明北京居民节日生活的形态和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节日的时间安排
  根据《帝京景物略》的记载,我们制成下表。
  表格一
月份
[url=file:///C:/Program%20Files/一键排版/lib/index.html#_ftn5][5][/url]









十一
十二
合计
节日数
5
1
2
4
2
2
3
1
1
1
1
4
26
节日天数
30[url=file:///C:/Program%20Files/一键排版/lib/index.html#_ftn6][6][/url]
1
2
19[url=file:///C:/Program%20Files/一键排版/lib/index.html#_ftn7][7][/url]
6
4
3
1
1
1
3
30[url=file:///C:/Program%20Files/一键排版/lib/index.html#_ftn8][8][/url]
101[url=file:///C:/Program%20Files/一键排版/lib/index.html#_ftn9][9][/url]
  该表显示,这一时期北京的节日共有26个,每个节日持续的天数长短也颇有差异,它们并不均匀地分布在一年的十二个月份之中:年末的十二月和年初的一月节日数最多,节日密集,节日时间也最长,它们前后相续,成为一年当中的高峰期。如果从上半年和下半年来看,则上半年的节日数量和节日时间都明显多于下半年。尤其下半年的8月到11月,节日稀疏,成为一年当中的低潮期。26个节日之中,绝大多数为北京与其他地方所共有,但亦为其所独享者,如耍燕九的正月十九日和洗象的六月六。东岳仁圣帝诞和碧霞元君诞则是庙会性质的地方性节日,尤其后者,节期达18天之长,从而使四月成为北京城市年度节庆的又一个高峰期,这与其他地方四月往往是节日低潮期形成了鲜明对比,也令北京居民的生活节奏明显与其他地方有所不同。
  尽管有月度分配上的差异,但总体上看,明末北京的居民拥有相当可观的节日时间,由于节日时间往往就是娱乐时间和消费时间,这意味着晚明的北京居民一年中有大约27.6%[10]的时间是在消费娱乐中度过的。有学者在谈到明代北京城市的发展时曾经说它“由一个生产兼消费的城市变成一个以享乐消费为主的城市”[11],其节日数量之多节期时间之长可谓一个有力的证据。
  2、节日活动的空间布局
  人类的任何活动都必须在一定的空间里进行,节日活动自不例外。通常来讲,家庭是日常生活的中心,家的一堵堵墙壁为活动于其中的人树立了一道道有形的屏障,从而将家构成一个相对封闭的私人空间。与此相应,户外则是开放的社会可视空间。节日活动在家内进行,意味着节日活动多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具有较强的封闭性;而节日活动在家外进行,则意味着活动具有更多的开放性,允许更多的人参与其中,从而可以形成众多人在公共空间的“共同在场”,来自不同群体的人们在视与被视、接触与被接触中调整或改变着自己的行为、感觉和思想。下面的表格根据空间将《帝京景物略》记载的不同节日里的活动进行了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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