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汉族节俗——社日
汉族祭祀社神(土地神)的传统节日。源于土地崇拜。汉代以前只有春社,汉代以后始有春、秋二社。在广西春秋两社的具体日期各地略有不同,桂北地区多以立春、立秋后的第五个戊日为春、秋社,桂中部分地区以春分、秋分日为春、秋社,其他地区均以农历二月初二为春社,八月初二为秋社。民间有“春祈秋报”的说法,即春社祈祷社王保佑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畜平安,秋社庆祝丰收并酬谢社王的恩德。春秋两祭的方式基本相同,但不同地方有所侧重,如临桂重春祭而桂平重秋祭。乡间社坛多设在村头古榕树下,街道则设在街头巷尾。城市里还有在自家门墙脚下用红纸写上“门官土地之神位”而供奉。社日当天,以在社坛举行祭祀和聚社宴饮为主要内容,称为“做社”、“吃社酒”、“吃社”。当天宰杀祭社“社猪”,餐后将剩下的猪肉均分给各户,名为“分社肉”,意为共享丰年。也有请戏班演出助兴的,名为“唱社戏”。阳朔农村普遍流行有“做官三年不如耍社一天”之说。新嫁女子必备米、蕉叶糍、艾糍返回娘家祭社,名为“送社饭”或“接社”。永福是日还共同商定村规民约,商讨修理塘堰水坝及修理灌溉渠道等公益事业。恭城农村至今仍有在此日清晨架桥、立分路碑的习俗,积德修善。社日当天桂东北还有禁止言谈与鸟有关话题的禁忌。20世纪50年代前几乎每个村庄都立有“社公”。50年代后期“社公”全部捣毁。70年代后期又有部分村庄重立“社公”。到了80年代, 几乎每个村庄都重立“社公”,拜社之风复盛。参见“土地公诞”、“敬土地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