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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玉刚]节日的仪式化与意义的本土化

[范玉刚]节日的仪式化与意义的本土化

节日的仪式化与意义的本土化

□范玉刚




  当下全球一体化时代,文化认同愈加凸显,无论公祭人文初祖或回家扫墓上坟谒祖,仪式化的祭祀固化了“我是谁”的寻根意识,已成为中国文化教化的重要符号。问题是身处工业文明时代,回望农耕文化如何获得与大地、自然的亲缘性?技术性地传承、机械地理解毫无意义。今天除了民间活动、地方政府的活动仪式,国家层面是否通过一些仪式强化某种意义?随着传统文化的复兴和文化地位的凸显,民族节日越来越受到政府和民众的重视,如何使节日过得既有意义,成为传承文化的一种方式,又能赋予时代内涵成为凝聚和谐社会氛围的有效路径和载体?可以说,节日的仪式化和意义的本土化,应是思考的方向。

  作为民间重要的传统节日, 清明节是古代“八节”(上元、清明、立夏、端午、中元、中秋、冬至和除夕)之一,是节日与节气融于一体的日子。自宋代之后,寒食扫墓之俗移至清明,清明扫墓与踏青,原本不同的两个文化主题,慢慢融为一体并不断被赋予肯定的文化意义,清明节便由一个单纯的农业节气上升为重要的节日。

  清明节的主体内容不仅是扫墓,如缅怀先人、先烈、先贤,还有着春日的情趣。如杜牧的“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的诗句就别有一番情趣。自古以来,无论是公祭人文初祖,还是民祭已逝的亲人、祖先;无论是国家祀典,还是民间的扫墓上坟,都在庄重地送上自己的思念和敬意。这种神圣的生命交流仪式,年年轮回,代代传承,构成了人们顽强生存和追求幸福的动力,抒发了人们尊祖敬宗、继志述事的道德情怀。可以说,清明祭祖既是中华民族寻根谒祖的心愿显示,也是中华民族认祖归宗的纽带。

  打“经济牌”要注重文化传承

  节日的仪式化聚拢了人气,吸引了大众的眼球,使一些地方政府看到传统文化、节庆文化对拉动地方经济的价值,而大打“节日经济牌”,但经济至上的思维方式往往导致节日空壳化。任何节日的文化传承都要通过一定的仪式,仪式固化和衍生了节日的意义和功能。但仪式需要内容支撑,不能沦为空壳。不要一谈产业就把文化抛弃了,没有文化的发展就没有节庆活动的可持续性,就没有老百姓的自觉参与,最后也就没有什么经济价值了。

  任何节日背后都有着相应的阐释与表达系统,都有着节日的美好情怀和现实的人生关怀,并通过一定的仪式展示出来,就此来说文化符号与文化内涵互为表里。文化不是不能用于商业,节日经济可以带来拉动效应,文化与商业的相互契合才能使民众心悦诚服,使大众钱花得舒服熨帖!节庆文化有经济的诉求,但不能仅仅注重节日的经济价值,更要传承其中的文化内涵。当然,节庆文化也不能回到故纸堆的繁文缛节,要与当下人的生活状态相切近相交融,让大众徜徉在传统节日的氛围中,并在这种氛围中感受传统节日的意义,而不是被商业化包装成文化的空壳。但在商业逻辑主导下,我们看到的是天价粽子、天价月饼的豪华包装,而不见了诗人的“行舟苦吟”和情人的“千里共婵娟”的美好想象和文化韵味,一些美好的意境全然被赤裸裸的商业所遮蔽,这种不顾节日内涵的商业行为只能使文化韵味渐趋稀薄的节日空壳化,不但失去助推经济发展的动力,还糟蹋、破坏了文化资源和文化生态。

  莫把节日仪式化异化为表演秀

  防止节日空壳化,就必须杜绝节日仪式化异化为表演秀,进而导致意义感的疏离。当下普通民众之所以感觉节日越来越无味、没意思,多在家休息、休闲、吃喝,节日感越来越淡。节日似乎淡出了一些青年人的生活视野。唯此,节日期间安排一些青年人或人人都能参与的活动便显得格外有意义,只有在一些特定符号仪式化的真实体验的活动中,民众尤其是青年人才会对民族节日有一种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才会觉得意义就在亲身参与的活动中,而不是自己作为“看客”欣赏一些仪式化的表演。因此,政府对节日活动安排的引导要注重互动性、体验性、本土性及时代性,否则民众会感觉到无聊,好像那是政府的事,与己无关,各过各的,各热闹各的,政府没少花钱,老百姓却不买账视作表演秀!结果导致意义感的疏离,甚至迷失于各种靓丽的奇观中。

  其实,每一个传统节日的“盛装”都存在这个问题,譬如“春节”,一年到头全民过节是中国人独有的一种精神创造和全民狂欢,旨在举国同乐、感受亲情友情交织的幸福,人们之所以天南海北赶在节前回家团聚的意义就在于此。可是面对各种令人晕眩的奇观,大多数民众感觉丢失了“年味”。当下,许多学者呼吁国家有关部门抢救可能丢失的“年味”,因为无论是文化价值还是精神内涵,春节都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理应列为“申遗”的首位。当然,保护重要,传承更重要,只有使传统节日活在当下的日常生活中才是最好的传承。

  贯彻全民性原则

  防止节日的空壳化,还必须贯彻节日仪式化的全民性原则,尤其要关注弱势群体的参与及其意义感的生成。节日是非常态的全民性的狂欢,要覆盖到全体民众,各级政府和民间团体在弘扬传统文化并做出一系列活动安排时,要对弱势群体的参与和融入有所考量。

  节日是庸常生活的线性链条的断裂,恰恰是在打破常规生活链条中获得快乐和意义感,从而感受到一种文化的亲和力和认同感,因而,它具有文化的公正性、公益性和审美感,节日的仪式化和意义感的生成对弱势群体认同社会核心价值尤为重要。无论是乡村社区聚会、庙会,还是文艺演出的自组织化,都是一种公共空间的敞开,都要对每位民众开放,使其从身心两方面都能感受到节日对他是有意义的,节日是全民性的。譬如,庞大的外来务工人员的思乡之情、意义感的归属、对工作城市的认同等,是当地政府要考虑的。就此而言,政府的有为与无为,采取何种文化姿态显得尤为重要!对民族节日的文化守护不是行政命令可以解决的,文化的生成和传承、光大要靠民众的自觉。政府施政中屡次提到的“让人民生活得有尊严”中的“人民”包括理应受到关注的弱势群体,民生是保障,但也要关注其精神文化生活,尤其是节假日意义感的生成。

  节日文化是中华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全民性的节日关乎中华民族的每一个子民,只有把节日过得有文化、有意味、有意义,成为每个人人生记忆中的节点,才是民族节日的本真内涵。现在国家富裕了,在改善民生的同时,不仅让百姓生活得有尊严和体面,更要生活得有意义有追求,不再处于精神的漂泊和心灵的焦躁不安中!其中节日文化担负了意义生成的功能,意义感就在节日仪式的一次次固化和传承中,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家园就在节日意义感的生成中,意义并不疏离我们自身,它就在民族文化的弘扬中,就在当下的日常生活、就在家乡、就在故土、就在我们的心中。

  (作者单位:中央党校文史部)

  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0-7-1 10: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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