羌族供奉的白石神 资料图片
19世纪晚期到20世纪初期,基督教在我国四川省羌族聚居区的传播可谓其在华传播事业中的一颗流星,它留给人们的思考是多方面的。当基督福音的“圣灵”与羌族原始宗教的“神灵”相遇,福音传播者们捧着福音书,按照各自的宗教文化价值取向和经验认知,对羌族原始宗教的神灵信仰作出了不同的阐释。
19世纪晚期到20世纪初期,西方基督教徒来到羌族生活的土地上,他们肩负“上帝”所托的使命,传播福音,弘扬基督,要世代生活在这块古老土地上的人们聆听耶稣的劝导,皈依基督。然而,当他们走进羌人生活的世界,就被羌族人民的特征、习俗、习惯、建筑、法律、宗教所吸引,尤其是羌族原始宗教的神灵信仰,让福音传播者惊讶和兴奋不已,他们认为这就是“上帝真理的见证”,“而这一真理的见证其实很早就开始了”。这一结论引出的问题是:基督教的圣灵观与羌族原始宗教的神灵信仰是否同一,或更明白地说,羌族是否崇拜与基督教徒一样的上帝?事实是,不同的人对此作出了不同的回答。
葛维汉和陶然士就代表了当时传教士的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葛维汉,美国芝加哥人类学博士,1911年以传教士和学者的身份来华,在中国生活和工作了38年,而其中36年是在四川度过的。陶然士则是个在羌族中富有传奇色彩的传教士。他于1896年从苏格兰来中国传教,供职于四川成都的华西传教士组织中,做了40年的福音使者的工作。尽管在技术上没有受过人类学训练,但他是英国皇家地理学会的会员,精通汉语,且精于中国艺术和考古学的某些方面。围绕羌族原始神灵信仰的白石崇拜这一现象, 葛维汉和陶然士在羌族地区传教和考察羌族宗教时,按照各自的宗教文化价值取向和经验认知,对羌族原始宗教的神灵信仰作出了不同的阐释。台湾历史人类学学者王明珂指出:“在基督教文化中心主义偏见下,陶然士所认知的羌民是高贵的一神教信徒,他们的信仰与习俗中保存了许多古以色列人的宗教文化。……葛维汉接受中国学者所建构的‘羌族史’(姜姓族与周人对天的信仰),因而将羌民对‘天’的信仰视为该民族长期受汉族与藏族影响下的古老文化残余。”
陶然士:羌族崇拜唯一的上帝,是高贵的一神教徒
在陶然士对羌族宗教的诸多研究中,他得出的一个结论是:“我们崇拜与他们(羌族)一样的上帝。”使他确信这一结论的关键因素“就是这块高原上的人们的古代信仰……由迦南人所继承,后来,又被以色列人所吸纳,并一直延续到他们的巴比伦之囚时期。”羌族原始宗教的神灵崇拜就像原始闪族人一样,由一片神圣的树林、一个祭坛、一棵独特的树和一块白色的石头组成。陶然士声称,虽然与早期迦南人的崇拜有着共同的特征,但羌族并不制造神的偶像,他们曾经是而且一直是一神教的信仰者。“羌族比迦南人更值得尊敬,他们一直保持着一神教纯洁无瑕的信仰,给我们作出了宗教信仰恒久不变的榜样,这种榜样在除犹太人以外的其他民族中是不能找到的。”他指出,白石崇拜是羌族原始宗教神灵信仰的最主要的特征,白石是神的纯洁和坚定的象征,也是他们宗教信仰之兴趣和价值之所在,宗教仪式在哪里举行,那里就得竖立白石,这被认为是接近上帝不可分割的正确途径,因为在有白石标记的地方,上帝就在那里与他的子民建立联系。为了证实这一点,陶然士列举了白石象征神圣意义的4个方面:其一是它的洁白,与黑色对比,白色代表仁慈,而黑色就是罪恶;其二是它让人们明白,接近上帝必须通过神圣的方式,负罪者必须在向上帝祈祷之前净洁全身;其三是因为在标有白石的地方可能就是人们接近上帝之地——祭坛;其四是因为白石让人们想起上帝就是他们的最终力量。同时,他指出羌族不是万物有灵论者。陶然士这样强调:“虽然羌族没有明确地称白石神为上帝或天使,但他们的确谈到正是天使或上帝的使者在祭坛设立之地带领他们接近上帝。”
神树是羌族宗教的另一个必不可少的特征。在被羌族称之为神树林的树林里,所有的树都是神圣的,因而禁止任何人砍伐,而位于祭坛后、靠近白石旁的那棵树更是非同寻常的神圣。羌族人民宣称神树是属于上帝的,上帝经由神树从天国来到神树林会见他的子民,而在献祭仪式结束后上帝又取道神树回到天国。神树曾经具有的更深层次的意义已经无人知晓,我们只能简单地猜想它是“生命之树”。祭坛在羌族的宗教崇拜中则是第3个必不可少的特征。它或是用土堆成的平台,上置一石,或是放置在其它石头上的一块石板。无论哪种情形,石头都必须是未被切割、未经打磨的。
“神树林、神树、白石神以及神坛共同组成了位于高地上的羌族宗教的圣殿。一切都是神圣的,缺一不可的。他们认为,在人与上帝互动的途径中,它们共同组成了宗教崇拜的本质要素。”陶然士由此总结,实际上拥有“犹太人信仰”的羌民是“前往中国的最早的传教士”,既向同化了他们的汉人,又向周围的部落族群传播他们的宗教信仰。“2000年来,在汉人中间一直就存在着上帝真理的见证人。此后,上帝真理的见证亦未消失,因为在恰当的时候,欧洲传教士又来到这里,高举着见证的火把。而这一真理的见证其实很早就开始了。”
葛维汉:羌族不是一神论者,也不是以色列人的后裔
关于羌族原始宗教的神灵信仰,葛维汉得出了与陶然士截然相反的结论,他认为羌族宗教并非一神教。而对于许多羌人都自称是“以色列人的后裔”,并说他们所信仰的天神就是“上帝耶和华”这种说法,葛维汉在他有关羌族的著述中进行了驳斥,并指出羌族是多神信仰者,以色列后裔之说是受陶然士及其羌族助手的误导。他指出,在汶川的木上寨、龙溪寨和东门外等受基督教影响较深的村寨,当地天神“木巴瑟”又称做“阿爸齐”,暗示这是羌人接受陶然士等传教士“天父”之说的结果。他称羌族认为天神“木巴瑟”的地位与在中国民间被认为是主宰宇宙的至尊天神玉皇大帝等同,这是由于羌族受汉族道教影响的缘故。而他自己的观点是,“木巴瑟”的意思相当于“天”,“天”是古代周人的神,在历史上羌族(姜姓之族)又是周人的盟友。他强调:“羌族的‘木巴瑟’与汉族的天神相关,周人联合羌人反抗商人的统治,这个观念至今还存在于汉族之中。”显然,在此诠释中,葛维汉视当代羌族为周之羌或姜姓之族的后裔。对他而言,羌族的“天”信仰,证实此民族的历史延续性。
为了论证陶然士之说“羌民为一神教信徒”不成立,葛维汉列举了羌族的5个大神、12个小神和一些地方神来支持自己的观点。他指出,羌人家中大多祭祀5种主神。至于供奉哪些神以及各个神的名字,各地皆有不同。除了各家中所祭祀的神外,每个村寨地区都有当地的神。当然,他也不认为白石代表唯一的天神,羌族“一般不认为白色的神石不一定可以保佑什么。一些白石头或其它颜色的石头同样被作为神灵来敬奉。”他指出,白石在许多地方都被当做各种地方神祇的代表。如有的村寨以白石作为保护神来供奉,有的作为火神,有的作为山神,有的作为谷神,等等。他又称,汉人的神如玉皇大帝、观音菩萨、太上老君、送子娘娘、关圣人、鲁班、川祖和土地神等,被羌人视为自己的神。另外,葛维汉在其著述中还提到理番县的白空寺,他描述这庙中“有3块白石被作为神灵来供奉,4名汉族巫师负责照看庙神,为免灾除病,这一带的羌族、汉族和其他民族的人民都要到此地祭拜。”因此,有学者指出,所谓“羌民宗教”与“羌民”一样,只是汉、藏两大文化体系间一个模糊的混杂的边缘。而葛维汉提到的理番县白空寺的白石神被汉、羌、藏民族共同祭拜的现象,也预示所谓“羌族宗教”的多元混杂性。
由此葛维汉论定,羌族不是一神论者,也不是以色列人的后裔。羌族的某些特征不是闪族式的,例如他们并不禁止吃猪肉,祭祀用成年的山羊,而不是像陶然士所称的羔羊。此外,他还认为,如果把那些似乎与西伯来人的文化和宗教相似的特征视为中国西部少数民族的普遍做法,它们将更加容易得到解释。这些特征包括:固定的祭司阶层、用的器物或礼杖、在崇拜时所用的石头或当成崇拜对象的石头。同时,他还诉诸于汉文化强烈的历史感。对汉族来说,那么一大群以色列人涌入中国,他们不可能不把这一件事记录在史书中。关于这一点,他还补充说,羌族自己的传统也没有清楚地说明他们源于西伯来。有鉴于此,并考虑到他们自己的历史、语言、习俗和身体特征,表明羌族属于黄种人的藏缅支系。
西方传教士对羌族原始宗教的神灵信仰作出不同的阐释,为研究羌族原始宗教文化及其变迁构建了广阔的平台
陶然士之子T·F·陶然士是研究圣经的著名学者,曾任教于爱丁堡大学。回忆起年轻时候陪同他的父亲和葛维汉的汶川之行,他注意到,葛维汉在旅行中很多的研究是在羌族和汉族杂居的地区进行的。在这些地方,羌族的外表明显地表现出蒙古族人的特征,而在偏远山坡上的、被他父亲称为“犹太人”的村庄里,则表现明显的闪族渊源。他也曾数次亲访他父亲当年传教的羌族地区。他注意到,在那些距离岷江和沱江较近的村庄,他们的宗教信仰接近于汉人,而那些较远的村庄则很不像汉人,即使在那些祭司已把异教成分掺入他们的崇拜之中的地方,所有这些都不能说明羌人不是一神论者。
当然,T·F·陶然士也指出他父亲和葛维汉确实有些不同。他称他父亲总是试图对灵性和宗教概念作出本质主义的、进化论式的解释。这样的解释方法会陷入如我们所知的“本质主义错误”之中。在他为他的父亲所作的辩护中,最有力的一点是“羌族和摩西五经记载的宗教仪式之间的几点相吻合之处可能被忽略了、被消解了,或者被视为邻近民族的影响。”然而,这一系列的“相合之处”所依赖的内在统一性却不应被轻易忽视。尤其是当该观察来自于这样一个人——他多年来一直与这个民族生活在一起,他们亲密的关系使他们愿意与他分享该民族最内在的信仰。
其实,基督教的圣灵观本质上是对上帝的信仰。信徒在心里对圣灵耕耘得越深,心灵就越接近上帝,从而圣灵完成带领信徒进入上帝真理的殿堂的使命,彰显主宰天国和人间之上帝的大能和智慧,实现基督教之普世性的终极价值取向。这种终极价值取向的宗教情怀实质上反映的是对万能之上帝的唯一的、独一无二的信仰。但是,费尔巴哈说得好,人们的愿望是怎样的,他们的神就是怎样的。对于羌民族来说,从远古走来的历史印在他们身上的烙印有着太多的神秘与离奇,这种神秘与离奇反映在宗教信仰上,就是该民族的宗教价值取向或宗教价值索求。如果说把宗教崇拜的神灵或圣灵理解为人格化的超自然存在是恰当的,从这一点讲,基督教的圣灵观与羌族原始宗教的神灵信仰有着共同的一面,那就是基督教把人格化的超自然存在称为“上帝”,而羌族原始宗教则把这种人格化的超自然的存在称为“天神”、“天父”或“山神”。然而,生活在高地上的羌民族,他们需要的不仅仅是普世性的终极关怀,在他们的宗教价值索求中,一个突出的特色是将宗教的价值作为生活的手段,表现出原始宗教信仰之现实的一面。在这个层面上,人对于神灵的物质奉献和心灵虔诚是娱神驱鬼、免灾祈福、修得来世,他们的宗教理念表现为信神信佛信道信巫合一,并列杂陈。所以,如果陶然士的观点是正确的,并且有大量证据来支持,在羌族人民中,原初的一神崇拜已被歪曲,并且只保持在少数的羌人中,那么,它在使基督教在羌民族中处境化的作用也是极其有限的。而陶然士真正想做的是要拾遗一个古老民族保持至今的原始宗教信仰的风貌,希望得出与基督教之上帝信仰一样的解释;葛维汉则注重羌民族原始宗教信仰之现状的采摘,从受汉藏文化的影响来梳理羌人原始宗教信仰之多元混杂的现象。二者各为其功,构建了研究羌族原始宗教文化及其变迁的广阔视角和平台。
邓宏烈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政治学院)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