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报》 2009年8月11日
我国民间信仰的当下状态与趋向
□ 张祝平
我国的民间信仰根基深厚、影响广泛,尤其在农村受到普遍认可,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因此,应对民间信仰加以管理和引导,充分发挥其社会整合与凝聚的功能,使之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我国民间信仰的主要阵地和信众主体:农村与农民
我国民间信仰的起源可以上溯到原始氏族社会。从形成过程来看,民间信仰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人的认知能力和人的生存能力密切相关。据目前所掌握的资料和考古发掘来看,传统民间信仰,源于最古老的“有灵崇拜”即“万物有灵”;源于对未知世界的敬畏;源于对大自然、祖先、伟人创业与庇护的感恩;源于在人力无法企及时对神灵庇护的祷告;源于被各种苦难折磨时的一种精神寄托;源于对美好生活的一种追求和期盼。
从社会学角度看,当原有的机制遭到破坏时,社会运行就会发生严重障碍、失控、离轨,民众旧有的心理平衡被打破,生活面临威胁,精神上无所适从,为失衡的民众心态提供支撑的民间信仰就会随之形成并迅猛发展。
在传统社会中,我国农民的生活是以农耕经济和乡土社会为基础展开的,生产方式相对落后,生活基础十分脆弱,特别惧怕遭受天灾。广大民众面对来自天灾人祸的打击往往束手无策。因此,他们只能寻求神灵的庇护。
尽管在历史的长河中,民间信仰的发展也出现过一些波折,有的时候几乎遭受到了毁灭性的沉重打击,但它在广大农村中最有信众、最有影响、最有市场的态势不仅没有改变,反而不断得到加强。实际上,我国的民间信仰自诞生之始就根植于广大民众尤其是农民之中,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
我国民间信仰的现实生存状态:价值彰显与陋俗复燃
价值彰显与陋俗复燃是当前我国农村民间信仰的现实状态,具体体现出以下几个主要特征:
一是良俗仍处于强势地位。我国民间信仰中有许多与民族精神契合、与传统美德一致的成分,它们长期以来一直受到人们的珍视,已转化为良风美俗,经世代传承,大量保留在现在的民间信仰体系中,并占据着强势地位。它们是我国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可以利用的宝贵思想资源。
二是民间信仰中文化的意蕴得到彰显。经过长期的演进,一部分民间信仰实现了功能转换,已变为极具韵味的民俗文化现象。它们以独具魅力的内涵和雅俗共赏的形式,正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在当今大规模的经济交流活动中往往可以看到文化交流活动的身影,文化与经济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而民间信仰也已成为文化交流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此外,民间信仰的戏曲、舞蹈、美术、谜语、灯会、传说故事诸方面,不仅展示了民间信仰与民间生活、民间文艺之间的内在关系,而且作为民间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具有一定的美学和艺术价值。对于这些优秀的文化精神方面,我们应予以继承并发扬光大,使之成为乡风文明的重要内涵。
三是民间信仰功利性较强。民间信仰是自发、自然的,表现出功利性、实用性。民众根据某种需求幻想制造了多种各具特色和功能的神灵,又按照“无病不去看菩萨,有病便去乱求神”的实用原则对待它们,在达到自己的目的,哪怕仅仅是精神的慰藉后,对神灵的崇拜行为也往往终止。
四是封建迷信色彩较浓。我国民间信仰远承原始信仰,崇拜对象漫无边际,涉及万事万物,带有神秘、迷信色彩。一般认为,随着科学知识的普及,教育水平的提高,生活条件的改善,人们会逐渐脱离迷信愚昧的东西,但事实并非如此。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过去我们对民间信仰中迷信成分的认识过于简单化,其实作为民间信仰中原初的思想质素,迷信较之于民间信仰中的俗信,有更广泛的社会心理基础和文化心理积淀,因而它对人们日常行为及思维模式的影响更加强烈,这是迷信现象得以长期存在的重要原因。
五是出现了一些新的信仰内容和形式。随着当今多元文化传播和交流手段的现代化,人们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开始发生变化,在民族的文化心理中开始纳入新的审美观念和伦理道德观,这些无疑都对当代的民间信仰行为产生了重大影响。
民间信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价值体现:凝聚与整合
民间信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民的精神生活,在道德教化、形成共同价值观念、凝聚社会力量、实现社会整合等方面作用巨大,充分认识和利用民间信仰的作用,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一、道德感化,提升农村民众精神品格。我国的民间信仰属于多神信仰,既有从远古时代延续下来的,也有各朝各代不断创新的。民间信仰中的造神运动,延续了传统文化中“祖有功、崇有德”的精神,通过将现实生活中“立德、立言、立功”的文化英雄神化为超自然、超人间的神明并加以崇拜,在某种程度上使一时一地的文化英雄如关羽、妈祖、吴真人等及其所代表的精神和人格超越了时空的界限而变得永恒。这种神化的精神和人格含有许多精深的人生哲理与社会价值观,对普通信众会产生较强的引导和感化作用。
中华文化中的诸多优良传统和积极思想因素,如“博施于民而济众”、“仁者爱人”、“救人于危难”等都可以在民间信仰中影射体现出来。民间神话传说以及文化精神、神格魅力主要靠口头和行为传承代代相传延续至今,这在千年的传承道路上本身就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教育。
二、社会整合,增强农村社会凝聚力。民间信仰作为一种社会整合的力量,不仅可以起到纵向的历史联系,同时还可以将处于不同空间的社会成员联系到一起。相对于现代制度化的社会控制而言,这种基于非正式规则基础之上的软约束力量也是非常强大的。在我国农村社会中,民间力量成为维系农村社会秩序的一股重要力量。民众依靠约定俗成的习惯或村规民约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实施必要的乡村控制。民间信仰中拥有无穷法力的各种神灵在乡村控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对规范民众行为、维持社会秩序和加强各地的协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民间信仰的社会整合功能还体现在它能够为社会转型提供认同的基础。群体的维系不仅只是通过保留系统,还可以通过对传统的再确定来实现。认同涉及到一个国家、区域民众最为珍贵的价值观、生活方式以及传统是否能传承下去,而且这些认同通常是一个国家或区域世代相传的。由于民间信仰历史悠久,因而成为当前和未来生活必不可少的属性和组成部分。民间信仰的社会整合功能可以为社会转型提供认同的基础,这种基础减缓了社会转型带来的风险、震荡和不确定性。这也就意味着,民间信仰是社会良性运转的非正式制度保障之一,它所发挥的作用与众多的制度保障是相同的。
三、精神维系,促进农村生活和谐有序。当前,民间信仰的精神维系功能仍然不能忽视。信众常常通过节庆、祭祀仪式等活动表述自己的心理倾向,一方面是娱神,另一方面更是娱人,既调适人的生活和心理,又使社会生活和谐有序。比如,信仰妈祖的信徒大多是寄幻想于妈祖,希望通过香火的缭绕诉说心里的希望,并求得妈祖的庇佑,从而在心理上获得一种依赖、补偿和平衡,增强克敌制胜的信心与勇气,转变生活态度,追求更积极、更健康、更美好的东西。
民间信仰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取向:管理与引导
民间信仰对于加强对民众的道德教化,加强地区间的文化、经济联系和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以及深化传统文化的研究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然而,也应看到,如果疏于对民间信仰的管理,放任自流,就极易产生严重后果。因此,应对之进行正确的管理和引导,使之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引导农村广大信众加快生产发展。一方面,应引领民众的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农民群众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另一方面,应充分调动农村信众的积极性,引导他们树立艰苦奋斗的致富观,通过自己的努力建设美好生活。
二要加强对民间信仰事务的管理,避免放任自流。首先,应明确主管部门,进而将民间信仰工作管理职责明确落实到各地相关工作部门。实行多个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分级分类、属地管理的原则。其次,应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科学管理,进一步规范民间信仰活动;应严把审批关,明确未经审批不得新建、扩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应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内部管理,建立民主管理机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对民间信仰场所举办的大型活动应进行管理和规范,明确责任;应尊重我国各民间信仰宫庙场所之间互相不隶属、相互独立的传统习惯;在与境外交往中应坚持“以我为主、对我有利、抵御渗透”的原则。
三要挖掘民间信仰中的良风美俗,提升民间信仰的文化品格。民间信仰作为非制度化宗教,相对于传统宗教,其规范性较弱,不确定性更加突出,同时又与民俗活动和封建迷信等相互掺杂。因此,要重视对民间信仰进行必要的引导和规范,淘汰和抑制其迷信有害的内容,充分挖掘其中的积极因素。努力挖掘民间信仰中的良风美俗,使之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丰富民众精神文化生活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要彰显民间信仰的文化价值,提升民间信仰的文化品格,促进其实现功能转换,使之成为传播精神文化的有效载体。
(作者单位:丽水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