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会史
行会是社团和社区组织民俗中的一部分,其发展也言一定的历史
下面发帖介绍下行会的发展史。
在考察研究世界史时,欧洲行会制度一项是颇引人注意的一个社会经济现象。遗憾的是,在考察介绍中国历史的时候,对于世界上历史最为悠久而自成传统特色的中国行会制度却未引起足够的注意。在鸦片战争之后的中国早期现代化进程中,中国传统行会制度借鉴了西方行会制度的优点,一定程度上适应了社会和经济进步的变革要求。而今,面对当代经济体制乃至政治体制改革的社会现代化阶段,有一项壳体已经受到国家决策行政机关和有关社会科学学者的关注,这就是中国传统行会制度与现代化行业管理。具体言之,是通过考察、研究、分析国际上行业管理经验得失和中国传统行会制度发展史,科学地认识和决定解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主管部门职能的调整与转变后,如何对经济行业组织及其活动行为的调控监管。首先,略说中外行会史上的行会制度。
在世界史上,见朱文献焦躁的是中古时代拜占庭(东罗马帝国)的行会组织。一部《市政录》,编汇了公元9世纪末及下一世纪初(886—912)君士坦丁公证人、金银首饰匠、银行、丝绸服装商、麻布商、生丝匠、肥皂商、屠夫、饮食店主及承包商等二十种行业行会的规章和政府有关法令。英国等其他西欧国家的行会,大都始创于公元12世纪之后,主要经历了商人行会、手工业行会和公会三个主要的更替式发展阶段。
中国的行会制度,是在从周至隋千年市场管理制度基础上形成的,至唐初始见于历史文献记载,迄今已有一千三百多年的历史。唐代以来历代行会的名称因时代、地域及行业群体而异,多达二十多种,如行、团(团行)、作、市、会、堂、庙、殿、宫、阁、庵、社、院、帮、门、祀、公,以及行会、同业公会、协会、公所、会馆等。其中,以唐代所称的“行”为最早。
英国等一些西欧国家中世纪行会的产生,是各行同业出于抵制、反抗城市封建领主掠夺,维护从业者自身利益的需要;相反,拜占庭的行会主要是行业主的组织,是国家用以控制税收、维护国家财政收入的一种组织形式。这一点,同比其早约两个世纪的中国唐代行会产生的社会背景很相近。唐初,以政府行为建立行会制度,主旨在于通过诸“行”行首贯彻发令,协办向业户征缴赋税、科买、和雇以及定价等事务。例如,唐德宗贞元九年(793)二月二十六日赦令称,“至今以后,有因交用欠陌钱者,宜但令本行头及居停主人、牙人等,检校送官,如有容隐,兼许卖物领钱人纠告。其行头、主人、牙人重加科罪”。因此,当时行会的行首大都由官府制定,即或是本行业推举产生者,也必须获得官方的认可。中国行会制度的这一传统,一直延续至清末民初。也就是说,中国行会从其形成开始,便兼含协办或代行政府某些行业监管职能的性质。直至明清以来,中国行会制度方才开始增加或逐渐突出了协调内外竞争、维护会员利益的互助功能。
(待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