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13岁少年黄艺博佩戴五条杠引来热议
2011-05-04 14:15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王蔚 新民网编辑:戴慧菁
■ 黄艺博佩戴的五条杠很少见
【新民晚报·推荐】这几天,武汉13岁少年黄艺博成了新闻人物。人们除了对他两三岁开始看新闻联播、7岁起坚持每天读《人民日报》和《参考消息》啧啧称奇,还对他臂膀上挂着的五条杠队干部标志颇多评说。许多人疑惑,我国少先队小干部最多到底能挂几条杠? 据媒体报道,身为少先队武汉市总队副总队长的黄艺博,在工作中一直在左臂上佩戴着印着鲜红五条杠的队干部标志,就是与父母春游玩耍时也五条杠不离身。有网民不解地问,以前最多只见过三条杠,如果作为一个市级的少先队干部可以挂五条杠的话,那么,省级以上的队干部是不是就该挂六条甚至更多的杠杠呢?
全国少工委于2005年11月下发了《关于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队徽和红领巾、队干部标志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大队、中队委员会委员和小队长都要佩戴队干部标志”,“大队委标志中间是三条红杠,中队委标志中间是两条红杠,小队长标志中间是一条红杠”。也就是说,全国少工委只出台过为学校的少先队大队、中队和小队干部制作和佩戴标志的规定。而且,在这个规定中还明确,队干部标志长7厘米、宽6厘米,标志中红杠长4厘米、宽1厘米,条与条之间相隔1厘米。按此标准测算一下,如果要将红杠增加到四条以上,要么是加长标志,要么是缩减红杠宽度或间距,这些显然都是与全国少工委的要求不相符合的。
上海市少工委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昨天解释说,本市少先队小干部臂膀上佩戴的标志,一直是严格按照全国少工委的要求制作的,没有出现过三条杠以上的标志。值得注意的是,市人大代表柏万青曾提交过一份书面建议,对在校外佩戴“干部标志”提出了质疑,认为那是一种不平等的表现,佩戴标志是一种分工表示,并不是荣誉,只需上岗佩戴,业余生活时不需要显示。
另据记者了解,1984年上海成立了少先队员学习当家作主的红领巾理事会,成员全部由市少代会选举产生。以后,当选为市红领巾理事会的小干部在出席会议等集体活动时统一穿着理事服,并佩戴五条杠的肩章,各区县红领巾理事会小干部佩戴四条杠肩章,寓意少先队小干部们要将“多一条杠杠多一份责任”担在肩上。
本报记者 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