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四合院作为一个民居类型,或者以街区为单位整体保护和开发,仿照澳门模式,或者只能从城市开发的整体角度出发,这时候,这些古物该如何继续成为当地人生活的组成部分才是严峻的问题。
之前有人说改造四合院,让住户的居住条件上去,可是仔细一想,其中的经济性不言而喻,只能让四合院变成巨富的玩物,现在北京不少天价四合院就是这样。把房子保护下来,里面的生活形态却没有了,那保护房子有什么意义呢。城市毕竟是城市,一味的喊保护,可保护之后怎么办有多少人想过呢。
看到四合院的新闻,想起几天前刚刚拜访过浙东乡村里的一座民初老宅,异常精美,但是主人花大钱修复之后只是空荡荡的关着,自己承担巨大的维护费用,因为此地无名人,房子年头也有限,够不上文物保护单位,而居住的话,这样的房子已经无法满足现代人的居住需求了。上海的石库门因为综合商业区开发保留下了几处,可这是否就是合理的方式呢,还有更多并不身处大都市,偏远地区既没有旅游价值也不符合当前文物保护条件的精美民居群,村落群都因为时代在被人为淘汰。文化学者会哀叹,可是哀叹之后呢,毕竟住在这些老房子里的人,大都不是文化学者。
如果文化成为劳民伤财的神主牌位,而不能成为当下民众生活的一部分,那么文化保护本身就成为了一件很荒谬的事情。遗产要被人继承才有意义,否则,恐怕只是死物吧,名人故居保留下来了,可里面住的人的生活该怎么办呢,他们还要以现代的方式吃喝拉撒。丢失文化是一种耻辱,而因为所谓的文化无视文化中依然活着的人,真的把遗产看做古物了,恐怕是另一种耻辱。
[ 本帖最后由 shark.qu 于 2012-2-1 10:4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