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相关的报道,总觉得什么地方不对劲。
我们把情感和道德看得比追究责任重要,所以留下了那么多谴责、作秀的空间。
如果登山者违规冒险登山,他们应该明白对自己的行为负有全面的责任。当他们遇险时,警力出动救援是应该的,但是相关费用应该由责任者支付,而不应该让普通纳税人为某些人的冒险乐趣买单。这与滥用灭火器或者滥用紧急呼叫需要承担经济责任是一样的道理。不管这当事人是大学校园里的栋梁精英还是地铁站过道中的文盲流浪者。
在苏黎世博物馆工作期间,我最担心的就是在错误的时间打开一扇装有警报系统的门。一旦警报启动警力出动,那就不再是虚惊与否的问题,高达几千瑞郎的费用必须由责任者个人承担。
如果没有责任前提,也就没有公平可言,剩下的也就只有道德口水战。
如果我是那丢了性命的年轻警察,我只想与自己的至亲好友同事告别,接受他们对我丧失年轻生命的真心痛惜,我不愿意看到自己的葬礼成为搭建他人道德制高点的台阶;如果我是那警察的父母,作为直系家属,我要求获得亲人因公殉职正当公平的抚恤赔偿,我不接受怜悯式的捐款;如果我是黄山的纳税人,哪怕我也会被危机公关感动得嘘唏落泪,但是我绝不愿意以大度仗义的虚名而纵容鼓励下一批冒险者让我为他们的豪情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