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在<宗教人类学>第一辑的前言<走近宗教现场>,借用中国书法有关作品"生熟"的理解,来谈及中国的"宗教气质变化",以及中国在地的宗教与地方社会的融合程度等.并进而借用中医针灸的"生熟"之道,谈论中国的宗教管治存在的问题.我认为,在中国的语境下,存在着"生的宗教""熟的宗教"和"半生不熟"的宗教,因时因地而变化.
最近,周星老师则寄来他的旧文<“生”与“熟”:关于一组民俗分类范畴的思考>,本文原载马戎、周星主编:《二十一世纪:文化自觉与跨文化对话(二)》,第376-404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以前未曾读过这样相当立足于中国概念的富有深度的作品,实在遗憾.兹摘录前言.有兴趣者可重拾一读.
进国敬上
汉人的社会与文化有着悠久的历史传承,有自成一系的文字传统,因而也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在汉人的社会与文化中,普遍存在着一些既相互关联,彼此或交错、或对应,但往往又自成单元的分类系统或认知框架,它们集中反映在诸如“阴阳”、“五行”、“内外”、“表里”、“寒热”、“虚实”、“生熟”、“天地”、“上下”、“左右”、“君臣”、“善恶”、“公私”……等等许多主要表现为“二元组合”的分类范畴中。这些范畴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至少部分地构成了汉人社会与文化之复杂性的重要侧面,同时也是构成汉人社会及文化之传统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对类似上述每一对这样的分类范畴展开深入研究,就有可能接近于理解汉人社会与文化的某一个特定面向的各种问题,甚或接近于理解汉人社会与文化某些部分的比较深层的结构与特质。而且,对上述某些分类范畴的研究,往往还能触类旁通和举一反三,比如“阴阳”范畴,实际具有较高的抽象性,因而也可以涵盖较为宽泛的面向,由此类研究得出的认识对于说明汉人社会与文化的原理及特质,自有较强的解释力。在分别对这些基本范畴逐一展开分析和探索的基础上,进而发现或建构各组范畴间的关联,这对于比较系统和深刻地揭示汉人社会及文化的奥秘,显然会有建设性的贡献。尽管有批评说“二元对立”的分析已有泛滥的倾向,但就汉人社会及文化而言,我倒以为相关的实证性研究还不够充分。尤其重要的是,这些基本成组的概念和范畴,都是在汉人社会及文化的传统脉络中形成的,都是些重要的“本土”概念,对它们反复进行推敲,自然是汉人社会及文化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
自从杜尔干与莫斯之后,分类研究的积累与“民俗分类”的方法,逐渐在社会文化人类学中促成了认知(或知识)人类学倾向的出现与发展。“分类”,说到底,无非是人们理解、把握、控制,进而建构、组织或整理其周围包括自然、人文及社会在内的世界秩序,建立或形成尤其是其“生活世界”的某种初步秩序的基本途径和主要工具。“这种对于秩序的要求也是一切思维活动的基础”。人们几乎是自发性地对其所经验的自然和社会现象进行分类和安排,分类是建立认知、产生意义、甚或走向科学的第一步。无论对哪个社会或文化而言,分类都是其社会、文化与生活得以展开和实现的一种过程,它既可能是无意识的,根植于人类认知一致性的先天逻辑和思维能力,也可能是在生活智慧方面富有创新性的,同时,往往还具有社会实践的指向和文化建构与创造的意义。“不管分类采取什么形式,它与不进行分类相比自有其价值”。
分类不仅是人们日常生活之基本逻辑与其社会之组成原理的表述,它还是文化的表现形态。只要联想起汉人社会与文化中“阴阳”分类与“男女”两性之社会角色的对应,联想起“左右”分类与政治意识形态乃至权力结构的隐喻性关联,对此也就不难理解了。对生成、发展和延续于汉人社会及文化中,并不断被重新解说、定义、变通和再生产的上述诸多分类范畴,大致都可如此理解。
在列维-斯特劳斯那里,“生食/熟食”乃是属于神话思维的具体概念,但本文讨论的“生”与“熟”,则强调它是一组在汉人社会与文化中具有原初性,缘起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并不断被扩展、渗透和弥漫于社会与文化其他诸层面的基本分类范畴。相对于“阴/阳”等范畴的研究,“生/熟”的研究尚不很多,但这并不意味它就没有相应的重要性。本文将向读者展示“生/熟”分类范畴在汉人的生活、社会及文化中的多重性意义。
高丙中:《民俗文化与民俗生活》,第133-138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
[法]列维-斯特劳斯:《野性的思维》(李幼蒸译),第14页,商务印书馆,1987[1962]年。
陈连山:《结构神话学:列维-斯特劳斯与神话学问题》,第171页,外文出版社,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