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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国学与节日文化——继承与弘扬传统节日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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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国学与节日文化——继承与弘扬传统节日断想

重建国学与节日文化

——继承与弘扬传统节日断想



刘锡诚



摘要:重建国学既要保持其传统性与本土性,也要彰显它的时代性与世界性。传统节日的继承与弘扬应是新国学的题中应有之义。中国的传统节日是与中国的耕稼生产方式和人伦家族社会制度相适应的,对中国传统节日的阐释,不能生搬硬套西方的理论。鉴于当今传统文化在传承与延续上面临着断裂、遗忘、衰微、趋同化,以及现代西方文化和通俗文化的冲击,深入挖掘、认识、阐释、宣传、传播民族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已成为继承和弘扬传统节日文化的一个关键。对传统节日,应遵循连各个原则:第一,政府倡导不等于政府包办,而应回归民间到“民间的事由民间办”;第二,不要把文化之外的东西强加到节日文化上。

重建国学



在中央文史研究馆于2007年举办的第一届“国学论坛”上,袁行霈馆长在主题报告中说:“国学只有与现实生活密切结合,在人民群众中发挥积极的作用,才能充分实现其价值,并永远保持强大的生命力。国学研究既要保持其传统性与本土性,同时也要彰显它的时代性与世界性。当代的国学已经具备了各方面的有利条件,足以使之成为不同于以往的新国学。现在已经是重建国学的时候了。”他还指出:“研究国学不是复古倒退,也不是抱残守缺。继承传统文化,要有所取舍,不能复古倒退;吸取其他民族的文化成果,要取舍由我,不能不分优劣,全盘西化。复古倒退和全盘西化都丧失了文化自主创新的立场,都是没有前途的。自觉地创造我们自己的、具有时代性和前瞻性的新文化,乃是中华文明复兴的关键所在。”
把“中国传统节日文化的继承与弘扬”列为新一届“国学论坛”的主要论题,意味着把普通百姓的生活文化纳入“国学”研究的领域,把西方人指称的“大传统”和“小传统”两种文化整合起来,这无论对于新时代的“国学”的重建,还是对于拓展和提升传统节日文化的研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把继承和弘扬中华传统节日文化纳入“国学论坛”议题,充分体现了“重建国学”的思想和原则:既要保持国学的传统性与本土性,同时也要彰显它的时代性与世界性;既要反对倒退复古、抱残守缺,也要反对全盘西化。
“国学是什么?”从来是个存在争议的话题。记得80年前主持《北京大学国学门周刊》的顾颉刚先生在《1926年始刊词》里说过这样一段话:“国学是什么?是中国的历史,是历史科学中的中国的一部分。研究国学,就是研究历史科学中的中国的一部分,也就是用了科学方法研究中国历史的材料”。但国学不只是“在故纸堆里作生活”,不只是研究“国粹”,国学也要“在故纸堆之外”作“实物的考察”。“研究国学的人不即是国粹论者”。他强调,国学研究不仅是研究载籍文献,也要走出书斋到生活中去作“实物的考察”。一头猫,一块石,一根草,一座机械,一个圭,一张皇榜,一个灶神,一首情歌,都是科学研究的对象,对地下文物、民俗实物、口传歌谣的研究,也都是国学。[1] 我很欣赏顾先生的这个论断。因为有的学者反对把发展变化中的文化划在国学范围里。顾颉刚的这个思想,至少活跃在当年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周围的学者群中,是没有疑义,并身体力行的,《国学门周刊1926年始刊词》的发表就是一个证明,也是先贤给我们后来者的美遗。把国学研究定义为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包括载籍文献和活态文化两类中国历史材料进行研究,这个思想本是国学的题中应有之意,但实际上,在“五四”以后的国学研究中,就主流而言,一向是只重视载籍文献、特别是只重视儒家文化,而排斥“实物的考察”和活态民众文化研究这一面的。今天,我们在重建国学的时候,把传统节日这种活态的民众生活文化回归到国学研究的范围,既是对“五四”先贤的学术理念与学术思想的合理承继,又是在全球化、现代化、文化多样性日渐丧失新的时代条件下的必然和发展。

耕稼、人伦社会与民族心理认同



传统的节日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中华民族特有的社会历史条件和文化背景下形成的,是由全社会民众集体创造、约定俗成、并靠民众的口口相传而得以传承和延续的文化。关于中国的传统节日,历史上虽有些零星的文字记载,如学界常常征引的《尚书·大传》里关于新年/元旦的记述和《史记·天官书》里赋予元旦的文化含义等。但,严格地说,历史上并没有一本成文的“节日大典”之类的规范性册典,甚至没有一本“节日指南”一类的生活用书,来对民众怎样过节加以规范或指导。即使是清代学者蒋廷锡等编纂的《岁时荟萃》,也不过是从各种杂书中搜辑成册的资料大全而已。老百姓怎样过节,全凭祖辈的代代传授和村庄乡里的风俗,而在一定的地域和群体内,节日的风俗既是约定俗成的,也是大体发挥着规范功能和制约功能的。
综观中国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节日繁多,而且不同时代,节日也往往有所不同,不可一概而论。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发布[国发(2006)18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把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这六个传统节日、二十四节气和若干少数民族的节日,宣布为受到国家保护的传统节日和节气。这一宣布是我国文化史上的一件大事,不仅体现了本届中国政府文化理念的转换,也反映了政府文化政策与老百姓时代心理的逐渐契合。
在我国历史上曾有些御用文人说,节日是由某些杰出人物(主要是帝王将相和依附于统治集团的士大夫)个人的首倡而形成的。这是欺人之谈。传统节日形成的导因是多元的,有农时的,有岁时的,有信仰的,有宗教的,有纪念性的……不一而足。与西方一些节日(如圣诞节、感恩节等)不同,中国的传统节日主要不是宗教节日,而是岁时的或农时的。中国是农业立国,漫长的耕稼时代和耕稼方式在中国传统节日的形成上起了重要的作用。岁时的更迭或农时的需要,不仅是节日及其相关仪式之所形成的驱动力,而且也在节日的文化构成上和表现形态上留下了或明或暗、或深或浅的印记,丰富而不同的文化内涵使每一个节日展现出独特的风采。换言之,独具的文化内涵是这一个传统节日与其他传统节日相区别开的个性和生命力之所在。
中国传统节日,又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符号。对国人来说,传统节日是民族认同的代表性文化符号;对外国人来说,中国的传统节日是中华民族的代表性文化符号。不论什么样的导因,节日一旦形成,得到全社会的公认,就成为广大老百姓的文化财富。凡是约定俗成的节日,对于社会所有成员来说,包含着全民族最大限度的心理认同,也自然是民族成员必须遵奉的,具有某种(心理的或行为的)约束力。在节日形成之初,其导因可能是比较单一的,但在其发展演变的漫长途程中,则逐渐积累和附会上或赋予了种种文化内涵(如前面引的《史记·天官书》赋予元旦的“候岁美恶,谨候岁始”的文化含义),而这些多样的文化内涵,体现了和负载着老百姓的精神寄托和利益诉求,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同时,也成为维系海内外华人民族文化认同的精神纽带和节日发展演变的内在驱动力。
在世界四大古文明中,中华文明是唯一没有断流的文明,曾经对世界文明作出过无与伦比的巨大贡献。近代以来,由于种种原因,如帝国主义列强的政治文化侵略奴役和长期的国内纷争等,导致生产力遭到破坏,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缓慢,社会动荡不安,中华文化呈现出了衰落趋势,局部甚至发生了断裂,国民文化水平降低,道德规范迷失,社会和谐安定遭遇了严峻挑战。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现代化、城镇化、市场化步伐的急剧进程,中国进入了社会转型期,作为中华传统文化一部分的传统节日,其赖以发育、进化、延续的社会条件——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和家族人伦社会结构——逐渐衰微,丰富而重要的文化内涵逐渐被遗忘、被消解,遭遇了传承和延续的困境。在这种情势下,海内外人士,在人大和政协的会议上,在新闻媒体上,不约而同地大声疾呼复兴中华传统文化,这一时代的呼声,既表达了全社会对中华传统文化的深切忧虑,也显示了社会对中华传统文化复兴的热切期望。

挖掘和阐释文化内涵



如前所述,民族传统节日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代表性文化符号,是民族精神的集中体现,是我们民族认同和国家凝聚的重要文化元素。鉴于当今传统文化在传承与延续上面临着断裂、遗忘、衰微、趋同化,以及现代西方文化和通俗文化的冲击,笔者认为,深入挖掘、认识、阐释、宣传、传播民族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已成为继承和弘扬传统节日文化的一个关键。
在当今的社会情况下,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或者多少被遗忘了,或者在历史烟尘中被湮没了,这已成为最常见的现象。在青年一代中,尤其是在城市青年中,受到拜金主义思潮的影响,以为过节就是吃喝玩乐。而我们的教育界、宣传媒体、文艺创作、娱乐圈等,由于从业者在传统文化认知上的缺欠,这种倾向也显得颇为突出和严重。更值得注意的是,在需要大力宣传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提高包括干部在内的全民的“文化自觉”时,学界却出现了一些似是而非的理论,如说中国人的传统节日是中国人的“狂欢节”。这种以“节日是非常状态”的理论,来自于西方的某些文化学者,脱离中国的社会情况、心理状态、文化特性,用以来解释中国的传统文化和传统节日,不仅牛头不对马嘴,而且是一种误导。
须知,中国人的节日是以中国的传统文化观念为基础的,与西方人不同,中国人的传统文化的核心,不是所谓“狂欢”,而是农耕加人伦。农耕,决定了我们中国人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前辈学人蒋观云说过:中国进入耕稼时代最早,出于耕稼时代最迟。[2] 这一状况决定了中国人与西方人思想和行为的不同。长期以来,我们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小生产为本的社会,在漫长的历史上,上至天子、下至百姓,无不以“天”为尊,为观察行事的基点,于是,有了“天人合一”的完整的理论出现,有了敬天祭地的一系列仪式行为流行。人伦,我们的社会重视家族和伦理,以家族成员的绵延和承续为上,重“尊尊、亲亲”[3],并形成了一整套的道德伦理规范,成为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因素。农耕和人伦这两条,无疑是破解我们的传统节日的内涵的要点。节日固然有大小之分,轻重之别,单一和综合之分,但就其起源和内涵而言,许多节日无不是基于农时或岁时的需要,如有学者归纳的,节日往往作为时序的“节点”;而在其发展中,逐渐被赋予了尊敬长辈、追念先祖、巩固伦常、维系道德等的众多的内容,借着节日活动,使人伦家族理念深入人心、代代相传,社会秩序稳定和谐、普及巩固。尽管中国人的心理和自我,长期受着封建社会礼教的压制,但从节日的起源和发展、形式和内涵的考察中,我们却无法找到和同意西方人所津津乐道的“狂欢”、“释放”说的有力证据。
在这方面,春节无疑是最典型的一个节日案例。春节(元旦)是古已有之的一个大节,从商周甲骨文上“年”字的出现起,在华夏大地上一直延续了几千年之久。尽管在历史长河中,春节的时间日期多有变化,称谓也屡有更易,但其“义”却大体未变。这个“义”,就是作为岁时和农时两个时间纬度的节点。如《尚书·大传》所说的:“正月一日为岁之朝、月之朝、日之朝,故曰‘三朝’,亦曰‘三始’,‘始’犹‘朝’也。”如《史记·天官书·正义》所说的:“正月旦岁之始,时之始,日之始,月之始,故云‘四始’。”[4] 故而,可以肯定地说,中国的春节不是像西方的圣诞节那样的宗教性的节日,而是“新故交接”、“星回岁终”的交接点。[5] 其次,在农耕社会发展中逐渐附加和强化了的“义”,是家族人伦制度及其理念。《徐爰家仪》说:“蜡本施祭,故不贺。其明日为小岁贺,称初岁,福始罄,无不宜。正旦贺,称元正,首庆百福惟新。小岁之贺,既非大庆,礼止门内。”[6] 春节(正旦、元正)则既有祭又有贺,“祭”是祭祀先祖列宗,让今人记住和传袭先祖之功业和前贤之遗美[7];“贺”是向前辈祝福和向同辈及朋友致意,“首庆百福惟新”。笔者以为,从“祭”“贺”两方面的礼俗或功能构成来看,称春节为“综合性的节日”[8]亦无不可。发展到今天,在我国境内过春节的民族,共有39个。除了我国境内各个民族和地区外,香港、澳门,宝岛台湾,以至世界各地,凡是有华人居住的地方,每到年终岁始,无不家人团聚,贴对联,放炮仗,吃饺子,耍龙舞狮,慎终追远,祭祖归宗,欢欢喜喜、热热闹闹地过春节。故而,春节已成为一个最有资格充当民族认同的主要元素的传统节日。
面对这样的全球化、现代化的大环境,面对强势文化、主流文化的积压,尤其是以美国文化为代表的西方文化的大举入侵,我们这一代知识界,有责任深入发掘和阐释我们民族的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并采取措施,把我们的知识与阐释,传播到普通老百姓中去,使已经被遗忘了的、消失了的,或极度弱化了的节日文化内涵,重新为老百姓所掌握,大力提高全民的“文化自觉”。由于民族节日的起源和功能的不同,其文化内涵是各不相同的,并非只是或一味地高扬和提升节日的伟大政治意义所可凑效的。近年来,许多文化界人士和学术界人士已把目光从一般性的、高调的、宏大的意义论述,转到了节日文化的内涵的开掘和阐述上,并已作出了可喜的成绩。笔者也写了一篇《清明节的天候和物候——清明界的文化意涵之一》[9]会议论文,就是希望挖掘清明节的文化内涵中通常被忽略的一面:天候与物候。如果理论工作者们对蕴藏在民间和历史深处的节日的文化内涵开掘出来,并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加以阐释,对恢复和重建我们的传统节日文化体系,对提高我们的“文化自觉”,将是大有裨益的。
我愿意大胆地提出,如果说,抗击列强和国内战争的漫长动荡岁月以及日益加剧的阶级斗争与社会转型,是导致节日文化衰微的第一波浪潮的话,那么,现代化的急剧烈发展,以及相伴而生的浪漫主义和理想主义的消退、实用主义的泛滥,尤其是商业行为的无孔不入和拜金思潮的强大冲击,已成为导致节日文化急剧衰退——归一化、趋同化、物质化倾向蔓延——的第二波浪潮。原本起源和功能不同的节日,其文化内涵和表现形态上的差异、亦即文化的多样化,在新的社会条件下被逐渐消解,走向趋同和划一,走向物质化(譬如“节日饮食”的变态膨胀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因地而异的端午节的斑斓色彩,在归一化趋势下,地域特色在逐渐淡化、消弭,变得极度单一化、单调化了。特别是经历过很多灾难和巨大社会变迁、生存条件相对艰难的北方地区,那些曾经的项目,多已消失于历史烟尘中了。君不见,旧日北京的重五射柳、端午击毬、妇女戴榴花、逛天坛、逛金鱼池、悬艾、戴福儿、葫芦儿,还保留了多少?曾经家喻户晓的《百本张》里记载着的普通市民的节日活动:“五月端午街前卖神符,女儿节令把雄黄酒沽,樱桃桑葚,粽子五毒,一朵朵似火榴花开端树,一枝枝艾叶菖蒲悬门户,孩子们头上写个王老虎,姑娘们鬓边斜簪个五色绫蝠。”如今的北京人还有几多人知晓呢?《白雪遗音》里的北平俗曲所记的节日景致:“五月五日把端阳庆,节届天中,苍蒲艾虎,物阜材丰,共乐太平。玉楼人醉雄黄把肩并,脸赛芙蓉,石榴花鬓,斜衬钗头凤,血染鲜红。浮瓜沉李,水阁凉亭,阵阵荷风划龙舟。夺桥竞彩相争胜,锣鼓丁冬采莲歌,悠悠扬扬真好听,燕语莺声。”那情那景,如今可还在?这是我们所不愿意看到的。
我们固然应有宽阔的胸怀与博采的气度,广泛吸收外来文化的精华以强壮我们的血液和肌体,丰富和创新我们的优秀传统文化,但我们也要理直气壮地反对盲目地崇洋媚外之风,什么都是外国的好,以外来文化来取代和否定我们的本土文化及其文化传统。同样,在学界,我们在反对倒退复古、抱残守缺的同时,也要反对和警惕生搬硬套地移植西方文化理论,全盘西化的倾向。

回归民间:民间的事,民间办



第一,改变目前政府包办的做法,回归到“民的事情民间办”的传统
随着现代化步伐的加快,人们物质生活的提高,享受精神生活的方式和渠道日益多元化了。但人们对清明、端午、七夕、中秋这些传统节日回归的期盼,还是有增无减。现在国家终于有了规定,受到普通老百姓的欢迎。但令人苦恼的是,媒体宣传中的节日和假日的纠缠,给城市里的人们蒙上了一头雾水。每到节日,经济管理部门总是大呼小叫地调动一切力量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导到旅游上。从扩大内需考虑,倒也可以理解,但往往忘掉了文化,我们要说的是,别忘了文化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而言,则永远是基础性的、第一位的。而节日活动,在国务院出台节日的文件之前,政府是不管的,国务院文件一出,则几乎所有节日活动都成了政治任务和政绩表现,概由政府包办。这就完全背离了中国传统社会中传统节日活动“民间的事情民间办”的惯例和原则。“民间的事情民间办”这个警句,是已故美籍华人学者丁乃通先生概括出来、在西方发表,也为国内同行学者们所赞赏。“民间的事情民间办”,这是中华民间文化的一个优良传统。老百姓既有在节日期间凝聚群众、稳定社会的传统,也有这样的组织才能。例如,元宵节的灯会,是一年中规模最大、最辉煌的群体性活动。旧日城市里的灯会,是一个城市最值得炫耀的节期,一般都是由商会出面组织,由商家、商铺自己制作灯笼和灯彩,各种形状,各种制式,各种题材,纷然杂阵于市,供市民观赏,而在诸家竞赛中,佳作脱颖而出。而种种名目的社戏、杂耍、竞技、表演,则由香会的会头们去组织,他们有严密的组织和管理程序,加之每个成员心中都有虔诚的信仰,各香会在表演献艺中,常常以礼为重,秩序井然。这些好的传统,我们应该继承和接受,不要什么都由政府包办起来。政府包办了,群众的虔诚性和积极性会受到挫伤和束缚,同时也酿造了对政府的依赖性。改变目前政府包办过节的格局,回归到“民间的事情民间办”的传统上来,已是迫在眉睫,势在必行的事。
第二,不要把文化之外的东西强加到节日文化上
节日与文化的其他形式一样,不会停止在一个点上不再变化,而永远处在嬗变之中。但这个“变”,是符合于节日嬗变规律的“变”,而不是外加的。我们发现,总有些好心的领导喜欢改造和创新传统的节日,强加上一些领导意图的东西,当然,有的可能是适合节日之本义,并逐渐会成为被老百姓接纳为节日的内容,有些则可能因与节日的本义并不协调,甚至违反传之既久的传统观念而最终被淘汰。
端午节放河灯便是一例。在老百姓的传统观念中,放河灯是七月十五鬼节的仪式之一,主要的功能是祭祀那些没有后人、游荡于野外的孤魂野鬼,以免他们骚扰村里活着的人们,体现了人们乞求平安的心理诉求。端午节放河灯,在端午的历史记录中找不到先例。明人谢肇淛的《五杂俎》记述说:“古人岁时之事,行于今者独端午为多,竞渡也,作粽也,系五色丝也,饮菖蒲也,悬艾也,作艾虎也,佩符也,浴兰汤也,斗草也,采药也,书仪方也,而又以雄黄入酒饮之,并喷屋壁、床帐,婴儿涂其耳鼻,云以辟蛇、虫诸毒,兰汤不可得,则以午时取五色草沸而浴之。至于竞渡,楚蜀为甚,吾闽亦喜为之,云以驱疫,有司禁之不能也。”[10] 他的汇集比较广泛,却并没有记载端午节有放河灯这一事象。可见,端午节的意旨在驱毒逐疫,是讲究卫生,祈求平安,而不是驱鬼送鬼。这是两个不同的观念。如果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已有较为固定价值观的放河灯,在传统文献中没有发现新解前,就要慎之又慎,仅从热闹的角度考虑,贸然拿来用在端午节,怕是一种好心的误解误用,也是对传统文化的不尊重。
2009年6月27日初稿
2010年1月29日修改

原载《民间文化论坛》2010年第4期(8月30日出版)

[1] 顾颉刚《〈国学门周刊〉1926年始刊词》,《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周刊》第2卷第13期,1926年1月6日)

[2] 蒋观云《风俗篇》,见所著《海上观云集初编》,上海广智书局1902年。

[3] 王国维说:“诸制(按指种种礼制),皆由尊尊、亲亲二义出,然尊尊、亲亲、贤贤,此三者治天下之通义也。”《殷周制度论》,《王国维学术经典集》下册,第139页,江西人民出版社19975月,南昌。

[4] 《史记·天官书》第4册第1340页,中华书局19599月第1版。

[5] []吴淑《事类赋注·岁时第二》,冀勤等校点本,第98页,中华书局19892月,北京。

[6] 转自[]吴淑《事类赋注·岁时第二》,冀勤等校点本,第98页,中华书局19892月,北京。

[7] 关于“祭”的本质,法国汉学家格拉耐在其《中国古代的祭礼与歌谣》一书中,考察了祭礼的两种本质形相,并做了比笔者所作的更为广泛的阐释:“祭礼作为乡村的年终祭,是农民们局限在同质的集团内进入狭隘的无活动季节的序曲。也就是说,祭礼是在人们各自即将进入家族的孤立生活之际,为了强调同国人们共同的类缘关系的意识而做的集合。”(张明远译,上海文艺出版社19897月版,第172页。)格拉耐对“年终祭”“深层意义”的阐释,其实只是局限在中国的家族社会和伦理系统还没有得到充分发展上古时代,所以是缺乏普遍意义的。

[8] 胡世庆、张品兴《中国文化史》上册,第305312页,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14月,北京。

[9] 拙文《清明节的天候和物候——清明界的文化意涵之一》,海峡文艺出版社主办《海峡·文化遗产》2009年创刊号,福州;又见冯骥才主编《文化血脉与精神纽带》,中国文联出版社20092月。

[10] []淛的《五杂俎》,第24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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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民间的事情民间办”和“不要把文化之外的东西强加到节日文化上”。

端午节放河灯,倒未必是政府引导的,我看现在这个放河灯,本来就乱套了。比如凤凰古城,只要游客高兴买河灯放,那就成了夜夜河灯。放河灯已演变成寄托放灯人的一种念想的形式,不管这念想是什么。

如果老百姓在端午节放河灯,那是从观念上老百姓就已经忘记了我们的端午节究竟该做些什么,既然如此,也不好再申明更改老百姓的这种行为,对于这种情况,只能包容一些比较好,因为端午节节俗的一些活动,也是长期以来慢慢添加进去的。

我觉得现在谈继承和弘扬传统节日文化,从政府到学界,都应避免盯在枝枝节节上,还是大而化之比较好,毕竟只有老百姓的选择,才是决定节日文化的具体内容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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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府到学界,都应避免盯在枝枝节节上”

老师这句话很中肯,很多人总是跳不出来。研究是关注细节的,但是政府做一项工程产业、民众选择一种生活,都往往不是很在乎细节的,他们觉得这样办就行,那就行。 很多东西要强加给政府,政府不仅做不到,而且还反感,而刻意给民众,民众又觉得毫无意义。所以还是尊重各方选择……

不过就政府单方面的行为而言,以人(人民群众)文本是首要的,以学者意见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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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柳倩月

现在的主要倾向是主办者(政府及其委托的公司)包办代替老百姓,强加到节日上许多与传统无关的东西。至于凤凰古城的地方河灯,我也去看过。主要是青年人和旅游者在旅游商的推波助澜下兴起来的。旅游商为了挣钱,想尽了招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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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边缘人 于 2010-9-7 07:07 发表
现在的主要倾向是主办者(政府及其委托的公司)包办代替老百姓,强加到节日上许多与传统无关的东西。至于凤凰古城的地方河灯,我也去看过。主要是青年人和旅游者在旅游商的推波助澜下兴起来的。旅游商为了挣钱,想尽 ...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有些事情就得不能让商家来引导,要有一个最低的保留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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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边缘人 于 2010-9-7 07:07 发表
现在的主要倾向是主办者(政府及其委托的公司)包办代替老百姓,强加到节日上许多与传统无关的东西。至于凤凰古城的地方河灯,我也去看过。主要是青年人和旅游者在旅游商的推波助澜下兴起来的。旅游商为了挣钱,想尽 ...
是的!我去凤凰时是晚上,当时很诧异,怎么一条沱江尽是河灯,感觉有点怪怪的,后来又在杭州西湖发现了一次。放河灯的意义真的已经变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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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义的再造是一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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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后溪男孩

民俗文化的嬗变没有止期。诚然,一种(个)约定俗成的“意义”的形成,是一个过程,漫长的过程。一些强加给民众的“仪式”和“意义”,有的可能被接受,有的则可能被抛弃。一切看是否合于文化发展的固有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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