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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全国“史学新秀奖”论文评选征稿启事

第十届全国“史学新秀奖”论文评选征稿启事

1活动缘起
全国“史学新秀奖”评选活动,始创于1998年。这项活动得到了教育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由全国高校历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托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具体承办,主要面向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基地在读本科学生。10多年来,该活动已经成功举办了七届,对于推动中国高校历史专业教学改革,发现优秀后备人才,发挥了积极作用。


2活动宗旨
按照当初的设计,举行这一评选活动,旨在推动历史学人才培养和科研基地建设,强化基地学生的科学创新意识,提高广大学生的专业学习兴趣和史学研究能力,加强各兄弟基地间的相互学习与交流。

鉴于中国大学历史教育和人才培养的新形势,在教育部有关部门领导同志的建议和支持下,经全国高校历史教学指导委员会同意,从第七届开始,我们扩大评奖征文范围,使之具有更加广泛的参与性,以推动全国高校历史专业研究性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


3参评范围
凡教育部批准设立历史学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基地的高校历史学院(系)各专业在校本科生,均可参加评选;

凡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的历史学院(系)各专业在校本科生,均可参加征文评选;

以上高校2015届本科毕业生亦可提交论文参加本次评选。

参评名额分配:人才基地学校,每校可推荐参评论文6篇;设有历史学本科专业的其他“211工程”建设高校,每校可推荐参评论文3篇。


4奖励方法
对获奖者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1、评选出的优秀论文及其作者将授予“史学新秀奖”,颁发证书和奖金。

2、本次评奖将设立特等奖和一至三等奖,其中:

特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人民币
一等奖4名,奖金1200元人民币
二等奖8名,奖金700元人民币
三等奖12名,奖金300元人民币

3、优秀论文获奖者在其他条件合格的情况下,将优先免试被接收为南开大学历史学院硕士研究生。


5组织工作
本次评奖工作由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国家级一级重点学科的教授、副教授组成评奖委员会并负责论文评审。教育部高等学校历史教学指导委员会为评奖活动的学术顾问和监督机构。


6参评规则
1、按照附件格式要求提交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的论文寄送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第十届全国史学新秀奖征文”。

2、论文寄送前,请各兄弟学校组织初评,并推荐其中的优秀者寄送本次评奖委员会。每所基地学校推荐的论文数不超过6篇,其余学校不超过3篇。推荐论文请附上“评语”并注明“建议奖项”。

3、所有推荐参评论文,将由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再次进行评审,拟定获奖论文目录及作者名单,经全国高校历史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后公布。

4、所有获奖作品将在南开大学历史学院网站,相关专栏中刊登,若有异议,请事先声明。


7截稿日期
凡参评论文,请予2016年3月30日(以邮戳为准)前寄送至:

300350 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同砚路38号历史学院团委 王寅老师 收

并发送电子版到邮箱shixuexinxiu@126.com

联系电话:(022)23501637(电传);(022)23504337


8评审结果公布
评奖结果将于2016年6月30日前揭晓,在相关报刊上公布,并召开颁奖会(会期和地点另行安排)。

敬请各兄弟单位领导继续予以大力支持!


全国“史学新秀奖”评奖委员会(代章)
2015年12月16日



注:省略附件格式要求,详情请登录高校网站查询。
点击“阅读原文”可见第九届“史学新秀奖”获奖名单。

来源:各高校网站 编排:@十甫寸



转载自:
明清史研究资讯(微信公众号)
六六大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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