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医药浴法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第13届常会于2018年11月26日至12月1日在毛里求斯首都路易港召开。当地时间11月28日下午,委员会经过评审,通过决议,将中国申报的“藏医药浴法——中国藏族有关生命健康和疾病防治的知识与实践”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以下简称“代表作名录”)。
藏医药浴法,藏语称“泷沐”,是藏族人民以土、水、火、风、空“五源”生命观和隆、赤巴、培根“三因”健康观及疾病观为指导,通过沐浴天然温泉或药物煮熬的水汁或蒸汽,调节身心平衡,实现生命健康和疾病防治的传统知识和实践。该遗产项目既体现了相关社区民众通过沐浴防病、疗疾的民间经验,也是以《四部医典》为代表的传统藏医理论在当代健康实践中的继承和发展。
作为藏医学“索瓦日巴”的重要组成部分,藏医药浴法以青藏高原的雅砻河谷和宗喀山脉的藏族农牧区为集中传承区域,广泛流布于西藏、青海、四川、甘肃、云南等地的藏区,为保障藏族民众的生命健康和防治疾病发挥着重要作用。该遗产项目承载着藏族天文历算、自然博物、仪式信仰、行为规范、起居饮馔等传统知识,同时也通过藏族神话、传说、史诗、戏剧、绘画、雕刻等文化表现形式得以广泛传播,既为藏族人民提供了持续的认同感,又丰富着人类的健康知识与实践,是世界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见证。
藏医药浴法列入代表作名录,有助于从整体上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见度,并提高对其重要意义的认知,促进不同民族关于生命健康和尊重自然的对话,也体现出国际社会对保护传统知识与实践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委员会决议指出,该遗产项目“凸显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传统知识的重要性,提供了人类与其环境间可持续关系的积极例证”。
积极参加申遗工作,是中国履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责任和义务的重要内容,也是我们就遗产项目保护做出的庄严承诺。藏医药浴法列入代表作名录,是一个新的起点。相关部门将根据业已制定的保护计划,积极支持相关社区、群体和个人组织实施系列保护措施,做好藏医药浴法的传承与实践。
经国务院批准,藏医药浴法相关项目分别于2008年和2014年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为确保该遗产项目的存续力,增强传承活力,在文化和旅游部的领导下,由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作为协调单位,西藏自治区文化厅作为牵头单位,协同相关社区、群体于2015年9月成立保护工作协调小组,联合制定了《藏医药浴法五年保护计划(2019—2023)》,实施协同保护与发展行动。西藏林周县甘曲镇甘曲村民委员会、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松多藏族乡松多村民委员会等8个社区及西藏藏医学院、青海省藏医院、西藏藏医药学会等12个群体,将建立健全相关传习中心和研究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推广社区健康实践;将传统传承方式引入高等教育,巩固代际传承,通过编纂相关教材和为中小学生编写知识读本,并提高青少年的保护意识;同时通过加强资源普查和系统化建档工作、开展学术研究、协助推进地方法律法规建设、妥善管理实践场所、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这一传统知识与实践得以传承发展。
随着藏医药浴法的列入,我国共有40个项目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名录,其中32个项目列入代表作名录,7个项目列入急需保护名录,1个项目入选优秀实践名册。这体现了我国日益提高的履约能力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平,对于增强社区、群体和个人的认同感和自豪感,激发传承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背景: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法定机关,由《公约》最高权力机关缔约国大会选出的24个缔约国组成,任期4年;缔约国大会每两年对半数委员国进行一次换届选举。委员会每年举行一届常会。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既维系着相关社区、群体和个人的认同感和持续感,也是确保世界文化多样性与人类创造力的重要资源。所有列入相关名录名册的遗产项目都须符合《公约》操作指南规定的列入标准。《公约》定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方面:(1)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手工艺。“藏医药浴法”的申报从整体上归为第4类遗产领域。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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