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人类学:“边缘”还是“革命”
(《当代视觉人类学的理论视野》之一)
邓启耀
将视觉人类学“工具化”、“技术化”、研究对象的不同界定和对视觉研究理论的陌生,导致视觉人类学被“边缘化”。
在人类文明史和人类学学术史上,文字叙事一直都是强势,图像叙事或视觉表达是弱势。对图像叙事或视觉表达的研究,除了美学艺术学等不多的学科,在其他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一直是学科上的边缘地带。
视觉人类学即诞生于这样的边缘地带。但视觉人类学的边缘性,并不等于这个学科的边缘化。
然而,为什么视觉人类学还有被“边缘化”的感觉呢?
首先,“边缘化”的原因与将视觉人类学“工具化”、“技术化”的误解分不开。
在人类学田野工作中,绘图和摄影,一直是被当作田野记录的辅助手段来应用的。领导剑桥大学1898年托累斯海峡考察队的人类学家哈登(A. C. Haddon)是影视人类学纪录片实践的先行者,但他却仅仅把摄影机视为“人类学必不可少的工具” (埃米莉·德·布里加德 2001:6;保罗·基奥齐 1991-1)[1]。美国人类学家玛格丽特。米德(Margaret Mead)在人类学影像拍摄方面也颇有建树,以她在影像方面丰富的田野考察经验和理论素养,本可以在视觉人类学的学科建设上多做一些贡献。然而她似乎更多关注于摄影机的使用和影像资料在论著中的显示,对视觉文化现象的研究不够。[2]视觉人类学,由于早期主要从人类学照片和纪录片的摄制出发,它当然包括影像记录的功能。但如果只强调它的记录功能,就很容易落入到它的工具属性上去。另外,由于影像设备在工具和技术上造成的隔膜,使习惯于文字写作的学者不是难以驾驭,就是不屑于那种“术”强过“学”的“匠气”;而视觉表达的艺术“感觉”,又往往是用抽象思维的分析推论所不易把握或确证的;再加上影像在传播过程中与大众传媒天然的联系,更容易加深与俗尚同流合谋的错觉。
visual Anthropology在国内习惯译为影视人类学,这不仅是一种译名,也是一种局限。我个人更认可译为“视觉人类学”,因为作为人类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它的意义不单单是影视记录,还有一个研究视觉现象的功能。视觉人类学,可以研究作品,可以做田野考察,拍一些片子,但是同时也可以完全不用拍纪录片,对人类已有的和正在发生的一些视觉现象,比如岩画、民间图形、影像权力、广告和流行视觉现象、网络世界的拟象等等进行观察和研究,探讨它们背后的人和文化。
其次,“边缘化”的另外一个原因是研究对象的不同界定。
由于对视觉人类学“工具化”和“技术化”的理解,它似乎先天地和影视拍摄联系在了一起。人类学的访谈对象成为出镜角色,“影视”拍摄取代了“视觉”研究,而且拍摄的对象大多离拍摄者实际的生活时空十分遥远。德国视觉人类学家芭芭拉。艾菲(Barbara Keifenheim)在谈及视觉人类学的当下处境时,指出在后工业化时代和跨国界网络时代这样的语境中,针对人类学包括视觉人类学一直忽视研究对象多层面的生活实际的问题,马库斯(George E. Marcus)提出“重新界定访谈对象”,因为在社会文化人类学界,越来越多的学者在全球化语境中研究新涌现出的现象时,尤其会意识到,与他们打交道的,不再是以往研究情况下传统的访谈对象,而更多情况下要面对那些处于政治、经济、社会决策等核心部门的专业人士。根据马库斯的观点,这一趋势会根除“学究式观念”。(Barbara Keifenheim 2004)[3]
我由此想到,如果访谈对象需要重新界定的话,访谈者是否也需要重新界定呢?比如对于拍摄人类学纪录片的人来说,从来都是镜头对向他人的,有没有可能把镜头转向自己,或把摄像机交给访谈对象本人呢?这样做,会不会产生一些颠覆性的后果?我想这一定很有意思。当年法国视觉人类学大师让。鲁什(Jean Rouch)和被拍摄者一起拍摄,“共享”民族志电影,在视觉人类学实践和理论上都是建设性的尝试。(保罗。 史托勒 2003。)[4]现在国内外一些人类学家和社区工作者都在尝试把照相机或摄像机交给村民,让他们成为主位表述的“访谈者”者。它的意义在于,原来只在学者手中的话语特权开始分散和转移,原有的“书写”权力关系开始改变,起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分享或共享。
视觉人类学研究对象的新界定也跟当代的人类学的发展有关系。过去人类学习惯于面对和研究传统社会、边缘族群或小型社区人群。但是当代人类学已经不单研究传统的东西,也同时研究大型的社会、复杂的社会,如都市人类学;研究人和自然的关系,如生态人类学;研究流行文化及其新兴产业,如旅游人类学;研究精英社会,如美国人类学家对高能物理社区的研究,等等。过去无论是居高临下的眼光也罢,或者是平等的视角也罢,都只是对准别人,通过研究和理解他人的文化来理解和反思自己的文化。但是现在也需要研究自己的文化,研究本文化,把镜头对准自己。所以费孝通有一句非常精彩的话,就是“我看人看我”。这句话的视野实际上是多重的。既是“我看人”,也是“人看我”,同时可能还是“我看人怎么看我”,“我看人,也看我”等等。不同断句的方式产生不同的角度,“在场”的角度不一样,语境不一样,身份不一样,认同的情况自然不一样,视角也就不一样。不同的视角都可能是有意义的,我们不能说哪一种好,哪一种不好。
过去视觉人类学观看的是被拍摄者,到了现代,观察与被观察的界限不是那么不可逾越了。用影视来叙述,用图像来喻示和象征,甚至用各种虚拟视像来实现“面对面”的交流互动已很普遍。现在视觉人类学不仅需要研究人类视觉文化遗物和通过镜像聚焦和折射的文化视像,还需要直接面对人类活态的视觉文化现象,面对不同群体的视觉表达、视觉传播和视觉行为。也就是说,如果把研究人类的群体性图像信息、视觉符号和视觉文化行为纳入视觉人类学研究的视野,那么,可以肯定,人类通过物象或图像记录、表达、保存和传播信息,创造系列性视觉符号并产生大量叙事性象征性视觉文化行为的历史,都是视觉人类学研究的对象。
第三,“边缘化”的再一个原因是对视觉研究理论的陌生。
正是基于“影视”的感性描述往往遮盖了对于人类视觉现象的学理分析,必然导致对视觉人类学学科基础的质疑。其实,所谓“视觉人类学”,它不单是指用影像的方法来记录文化,比如电影、电视或者图像的方式,它还应该包括对人类视觉文化的研究,这些研究涉及视觉信息及视觉符号、视觉认知、视觉表达、视觉传播、视觉的文化心理或视觉思维等方面。人类文化的表现形式是多种的,图像是人类信息交流的一种符号,视觉传达是一种文化行为。过去视觉人类学主要是关于他文化的民族志拍摄,但是现在视觉人类学不仅将镜头转向自身或把摄影机交给对象,关注并尊重主位的视觉立场和局内人的视觉表达,而且注意研究这种视觉转换中的族群关系、文化变迁和权力结构;不仅研究传统视觉文化遗存,也研究当代多媒体视觉信息对包括边远社区和新兴都市不同群体的影响,研究“读图时代”的各种视觉文化现象和行为方式。所以,视觉人类学不仅仅是一种工具,一种记录方式,拥有自己的观察手段和考察对象,它更是一门学科,一门人类学的分支学科,拥有自己的研究理论和方法。而这需要一个过程,需要学科建设的过程,也需要社会,甚至同行逐渐认知和认可的过程。
人类学本身是个多学科交叉的学科,视觉研究可以有很多事干,比如图像学之于考古学,视知觉、视觉心理之于体质人类学,视觉认知、视觉思维、视觉表达、视觉传播之于文化人类学,视觉符号之于语言人类学等。在跨学科领域,视觉研究也有很多可为,比如和传播学、影视学、艺术和艺术史学、心理学、医学或公共卫生学等,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在社会现实层面也是一样的,由于人类学纪录片基本是反映社会的、边缘人群的状况,关于新媒体、视觉权力等方面的研究也方兴未艾,它们对于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影响不可忽略。
或许是由于对“边缘化”问题的逆反,也有人因为看到视觉人类学在新的媒体时代可能的学科增长点而鼓吹它的“革命性”意义。但依我所见,试图将视觉人类学“革命化”,和试图将视觉人类学“边缘化”一样,大约都属于不值得花太多功夫讨论的事。无论“革命”还是“边缘”,即使可能,也没有必要那么在意。所谓“边缘”,是相对“中心”而言的。问题在于:有必要或有可能通过“边缘化”一种东西来使另外一种东西成为中心吗?所谓“革命”,一般指的都是革他者的命,很少有谁傻到要革自己命的。但问题同样在于:有必要通过“革”他者的命来确证自己的命吗?现在不是争论孰优孰劣的问题,而是说你怎么把它用起来。你拿刀,他拿枪,无所谓,问题是你怎么样把它做得好,耍出几招漂亮的就好。否则除了抱原子弹的那个人,其余的人都不要说话。如果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包打天下的万能学科或表达方式,当然别的学科和表达方式也就自动边缘化。可惜没有。所以我不想讨论某种学科或某种表达方式的“革命性”或“边缘性”的问题。如果非说不可,那我宁愿自处边缘,因为边缘地带活跃,方便走动。学科上的边缘地带是一个可爱的交叉地带。我比较欣赏让·鲁什的话,他主张视觉人类学“其边缘性的状况能够持续相当一段时期,使得这一年轻的学科不至于落入固定僵化的学科规范之中,或者不至于发展成枯燥的官僚主义学科。”[5]现在的学科交融太多了,鼓励跨学科的那种串,很有必要。因为它可能会打开一个新的视野,引发一些奇特的想法。
所以对视觉人类学,它到底应该得到褒也好,贬也好,我觉得都不重要。因为对不同的学科或研究方向,你不能说这个好,还是那个好。从学术研究的眼光看,不同的视角都可能是有意义的。我们只能说这个学科或研究方向它的长处是什么,短处是什么,它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或者说在某一方面不擅长做。大家取长补短,其实就可以更加丰富完整一些。
[1] 埃米莉·德·布里加德著,杨静、杨昆译:《民族志电影史》, 见(美)保罗。霍金斯主编,王筑生、杨慧、蔡家麒编译:《影视人类学原理》,6页,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9月第一版;保罗·基奥齐文,知寒译:《民族志电影的起源》,载《民族译丛》1991年第1期,原载美国《影视人类学》杂志1989年第2卷1期。
[2] 霍金斯(Paul Hockings)1975年主编出版的《影视人类学原理》,由米德写绪言,说明她对影视人类学的理论探讨也是关注的。遗憾的是,有关这方面的信息,我们所知甚少。甚至2001年由王筑生、杨慧、蔡家麒编译的《影视人类学原理》(云南大学出版社),不知什么原因删去了米德的这篇绪言。
[3] 详见Barbara Keifenheim在第三届影视人类学国际研讨会(2004,昆明)上的主题发言:《影视人类学的当下处境》,杨昆译,张静红校。刊于本刊本文的前篇文章。
[4] 保罗。 史托勒《搞电影的歌俚讴——尚胡许(让·鲁什)的民族志》,杨德睿译。台北:麦田出版,2003。
[5] Rouch. Jean: The Camera and Man. See paut Hockings Editor: Principles of visual Anthropology, Secong edition Mouton de Gruyter 1955,P.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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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harnon 于 2009-9-7 10:1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