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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顺庆]变异学确立东西方比较文学合法性

[曹顺庆]变异学确立东西方比较文学合法性

作者:曹顺庆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在线  2011年07月05日

  以往的影响研究只注重同一影响,而忽视接受变异,因此导致流传学、渊源学、媒介学等研究中只关注“同”而忽视“异”,把影响关系只理解为同一性关系而忽视了其中的变异性关系,这是西方比较文学学科理论的重大缺憾。

  在西方原有的学科理论框架中,东西方不同文明间比较文学的合法性是受到怀疑的。例如,美国著名比较文学学者韦斯坦因就认为,不同文明间的文学比较并不可行。他在《比较文学与文学理论》中说:“我不否认有些研究是可以的……但却对把文学现象的平行研究扩大到两个不同的文明之间仍然迟疑不决,因为在我看来,只有在一个单一的文明范围内,才能在思想、感情、想象力中发现有意识或无意识地维系传统的共同因素。……而企图在西方和中东或远东的诗歌之间发现相似的模式则较难言之成理。”为什么韦斯坦因认为不同文明间的文学不能比较?因为长期以来,西方比较文学学科理论认为,比较文学的可比性是求同性:影响研究的可比性是“同源性”,平行研究的可比性是“类同性”,如果没有“同源性”和“类同性”,那就没有可比性。

  近代以来,面对中西文化的激烈碰撞,中国学者的比较文学研究一开始就是在一种跨文明的背景下进行的。尽管中西比较文学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其在学科理论上却没有合法性。这是非常令人遗憾的!这种现状显然应当改变。值得欣慰的是,西方比较文学学科理论的这个重大缺憾,现在终于由中国比较文学学者弥补了,这就是中国学者提出的比较文学变异学学科理论。变异学主张,“异质性”和“变异性”也是比较文学的可比性。

  长期以来,国内外学者并没有从理论上认识跨文明比较的规律性,众多相关研究仍囿于西方原有的比较文学学科理论框架,简单地把影响研究的同源性与平行研究的类同性理论运用到不同文明圈间的比较,导致中西比较文学中出现大量浅层次比附,甚至乱比、滥比的现象。究其原因,就是研究者对比较文学异质性和变异性缺乏认识。以“求同”为基础的求同式研究必然导致“异质性的失落”,忽略不同文明间文学现象的异质性,极大地影响到平行研究的学术价值。只有在充分认识到不同文明间异质性的基础上,平行研究才能在一种“对话”的视野下展开,实现不同文明间的互证、互释和互补,并有利于不同文化间的融合与汇通。类同性研究在同质文明的平行比较中有很实际的应用性,若进入异质文明的平行研究,异质性则显得尤其重要和更为根本,正如笔者此前指出:“如果不注意异质文明的探源,不注意异质文明的学术规则和话语差异,则这种比较必然成为浅度的‘比附’文学。”异质性决定了平行研究的价值和意义。

  以往的影响研究是建立在“同源性”可比性基础之上的,法国学派的理论是其滥觞。法国学派理解的文学国际关系和相互影响就是某种实证关系、因果关系、求同关系,研究方法仅限于搜集材料、分类鉴别、事实考证、寻绎因果、厘清源流。从放送者经传递者再到接受者的流传研究,从到达点出发向起点追根溯源的渊源研究,以及流传影响的媒介研究,都存在某个相同的、一以贯之的东西,使得文学影响的过程保持其自身的同一性。这种相同的、一以贯之的东西就是文学国际关系和相互影响中的同源性。影响关系的同源性包括主题、形象和文类的同源性等。国际文学影响关系的同一性保证了实证性研究的可能性和科学性。

  影响关系的变异性是指,在国际文学关系和相互影响中,由于不同的文化、心理、意识形态、历史语境等因素,译介、流传和接受过程中存在着语言、形象、主题等方面的变异。文学从一国传到他国,必然会面对语言翻译以及接受方面的变异等问题,会产生文化过滤、误读或翻译上的“创造性叛逆”,甚至发生“他国化”的变异,而这些都是文学流传、影响和接受中不可回避的变异现象。国际文学关系和相互影响中的变异性和同一性实际上是共存的,是影响过程的一体两面。以往的影响研究只注重同一影响,而忽视接受变异,因此导致流传学、渊源学、媒介学等研究中只关注“同”而忽视“异”,把影响关系只理解为同一性关系而忽视了其中的变异性关系,这是西方比较文学学科理论的重大缺憾。

  中国比较文学学者提出的变异学理论,必将推动全世界比较文学的发展。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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