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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和团运动与晚清漕粮运输

义和团运动与晚清漕粮运输

倪玉平

      漕运被称为“天庾正供”,是保证京师粮食供应的重要渠道,在当时的政治活动和经济活动中具有重要影响,历来受到统治者的高度重视。清朝咸丰以后,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一向以河运为正途的漕运,转而以海运为主要的方式。[1]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亦即农历庚子年,发生了震惊中外的义和团运动。关于这场运动的前因后果及其社会影响,学界已经做过诸多深入的研究。但关于义和团运动对晚清漕运的影响,仅就笔者所检索的资料来看,尚未引起学者们的注意。本文即欲就此问题做一简单分析,以求教于方家。



  清末漕运以江浙两省的漕粮海运为主体,山东、河南及江北的河运为辅。光绪二十六年,江苏漕粮共应交漕米772814石零,外加各种耗米84096石[2]。浙江则共计起运漕米502250石8225[3]。按照以往惯例,这批粮食分别交由沙船及轮船招商局承运,从二月初起,分批起航,由海道运往天津交兑。与此同时,本年河南的河北三府(怀庆、彰德及卫辉),民食不敷,巡抚裕长要求从江浙海运漕粮中截留6万石赈济[4]。清廷只拨给他们江苏漕粮2万石,浙江1万石,并规定由河南派人前往天津领取。三月十八日,河南承运委员于沧澜抵津,知江浙漕米尚末到津,到津再行剥运则在四月底。最后他们商定,改由天津筹赈局先行拨款,应领南漕则在津变价[5]。

  如果一切正常,本年漕粮海运也就平淡无奇了。但随着义和团运动的爆发,局势发生大逆转。江浙海运漕粮于四月十五日开验,到五月十八日,江苏粮道罗嘉杰、浙江粮道郑嵩龄禀报:“现值义和拳兴,教民构釁,紫竹林一带租界,格外戒严,招商局在其境内,每日午后即不能兑剥,目前已多不便。”至五月二十九日,江苏白粮验完,漕粮则验过31起,共计平斛漕米290020石。因东浮桥为兵团拦阻,剥船无法上驶;紫竹林一带四处焚烧,回空船户已成涣散之势,继续验兑已无可能。浙江则称,已经验过漕粮18起,共米165271石25升,因同样原因,兑米停顿。仓场只得决定,将天津剥运及验兑活动暂行停止[6]。尽管清廷依然责令赶紧起运,并且声称军食孔亟,毋稍延误,“致干重咎”[7],但停验已不可避免。

   直隶总督裕禄也同期上奏称,因日军将租界老龙头浮桥封钉,派兵驻守,致使剥船不能越渡。他请求将未经剥运之米存储招商局天津栈房。在上海的未运米粮暂存上海栈房,等下届附运。但江浙两粮道未经请示即离开天津,招商局也被洋人占领,栈房内所存之米情形如何,无从探询[8]。次日,裕禄再奏,天津米价日昂,拟将招商局津栈之米平粜,沪局存米30余万石,应设转运局,由水路运至清江,再陆运至德州,然后河运至津[9],可见情况之紧张。

  海运不通,清廷又重新规定,战局既开,宜筹粮食,命刘坤一在清江浦设转运局,委派前福建兴泉永道恽祖祁采买各处粮食,由内地水陆分运到京,所需脚费准作正开销。别的省份也应一并设局采运[10]。经各省讨论,决定由江苏筹银15万两,安徽10万,江西、浙江、湖北各12万两,湖南3万,广东30万,广西4万,共98万两,或采买或解银,分批运京[11]。不久,恽祖祁采买糙米10万石,而江苏解京饷银中,江宁藩司的13万两,江苏藩司的20万两,两淮运司的12万两,共计45万两,也准备由恽祖祁一并押解。不料就在此时,形势随逆转直下,清廷先逃太原,后至西安,此部分银两后改由陆路运陕[12]。

  朝廷本有将上海余漕统改河运的想法,他们曾两次发布上谕:“海道难行,粮运必至梗阻”,令松椿、袁世凯将运河赶紧挑浚,随时疏通[13]。但江苏巡抚聂缉椝回奏,此事须粮道回苏再行商量。浙江抚刘树堂也称,浙江改行河运毫无头绪。漕运总督松椿将实情上奏,但清廷并未死心,朱批道:“仍差咨催江浙两省迅速定议。”[14]

  其实,河运也并不顺利。本年江北征米115371石零,丁耗米7062石零外,共米108308石零,于二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开兑,二十六年三月全帮兑竣[15],用船450只,另备带提浅太平船32只。因河运艰难,直到六月二十日才挽过清江等闸。适逢义和团事起,人心不靖,“匪类时有造谣生事,藉端掳掠,长途不能不严加防范”,只得拨派营勇,随帮护送,并通知山东巡抚及直隶总督,各添派营勇100名护漕[16]。至六月二十六日,江北漕运的头批49船,才挽入山东峄县黄林庄[17],速度很慢。

  海运后受阻后,京城粮食顿形紧张,山东巡抚毓贤提议,新疆、甘肃仓存粮石甚多,“请饬运京以济军食”。山西巡抚端方也奏请拨款派员,前往宁夏购米,并取道阿拉善部转运。但甘肃表示反对:阿拉善王向来体量国难,当无不可,且可由该部向蒙古各札萨克旗调取健驼,优给运价,雇驼陆运至托克城,“经进杀虎口,由口里驼运至京”。如此转运,花费甚巨,除非朝廷有专款调拨,否则无法开办[18]。

  清廷本来是命各省设法多运粮食运京,以供军食,不料事情态势发展太快,七月二十日,八国联军占领北京,慈禧出逃山西。八月十四日,清廷要求将漕粮改解山西。刘坤一奏称,除江北漕粮已经抵达山东的可转运外,另在清江设立转运局,先行购米20万石,其中10万石为直隶赈济之用,10万石解交付行在,赶运山西,并特意将白粮400石交参将蒯德浦先行起解。至湖北附运10万石米粮,“一俟交齐,亦由恽祖祁妥速成起运”[19]。这些粮食均于九月十八日赶抵临清,十月二十九日由山西委员一律验过[20]。

  山东巡抚袁世凯奏称,山西大旱,粮价昂贵,“又值恭奉慈舆巡幸太原,扈从兵夫云集,需米尤多”,江北漕粮已运至山东德州,由德州起运至获鹿,设局转运入晋,运道较捷。但漕船进入山东后,大雨时行,兼以北路军兴,南来援兵及军火器械粮饷皆由运河,漕行更多稽滞,希望朝廷能拨款修河[21]。

  山东在要钱修河的同时,两江总督刘坤一和漕运总督松椿也开始叫苦。他们开列出“五难”:此年江北河运漕粮共有漕粮145000余石,每石需布袋1条,制办不易,其难一。每10石需1车,约需大车14000余辆,无处招雇,其难二。即使能在德州雇车数百辆,辘轳转运入晋,每次往返约20余日,非数十次不能竣事,需时太久,其难三。车价即需银数十万两,其他尚不在内,无处筹拨,其难四。旧漕开办在即,粮道不能遽回,必致贻误,其难五。他们主张将江北漕粮在德州候直隶派员验收,搭放军米,粮道恽祖祁则率空回南,接办新漕。清江转运局除拨运直隶赈米,尚有10万石应行运赴行在备用,“惟圣驾是否幸陕,尚无确信,此项米石如用轮运鄂入陕,劳费较省”。当然,所有问题都须“候训示遵行”[22]。

  几天后清廷给出答复,江北河运应拨山西、直隶赈灾之米,仍由恽祖祁运至德州交付,其余10石及本届截存海运漕粮20余万石,一并取道汉口,由襄河运赴行陕西[23]。但袁世凯表示,直隶需米待赈,河运本系借黄济运,现在临近霜降,黄河水枯,米船难以浮送。刘坤一则主张,在运费项下提银20万两,抵米10万石,由直隶就近采买,由汜水等处折回米石,令恽祖祁酌量情形,连同奉饬由襄运陕之10万石,一并运陕[24]。

  山东本年交米291930石8611[25]。湖北本应照常折色,但朝廷要求仍运本色3万石,结果湖北回奏,上游岁仅中稔,各路商户咸赴下游购运,米价昂贵。以前湖北每次都按2两18核销脚价,此年要加至2两48[26]。湖南以前系将折价交顺天赈济,因情况变化,也询问是否需采买米石,解运进京[27],但事后并未举行。至于安徽,在经过上一年的口头承诺后,本年依然声称,起运本色困难极多,只能折色。考虑到江北与安徽的关系,他们派署试用道张毅前往山东德州一带设局,派员协助江北转运,“辘轳转运”[28],也算是一种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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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慈禧太后与光绪帝在太原停留20余日后,又于闰八月初八日起程前往西安[29],导致陕西的供应十分吃紧。陕西方面声称:慈禧等人源源而来,用项浩繁,尤难预计。各省财赋,“丰饶无逾江浙,南疆近北惟有荆湘”,若得这几省协助,必能速成巨款。惟“非奏派专员前往坐催不可”,为达此目的,他们特派刑部郎中于启元前往江浙、候补知府吴永本前往两湖[30]。江苏表示,愿意将存沪余漕转运,用轮船运至汉口,经襄河和樊城至老河口,由河南荆紫关、陕西龙驹寨以达西安。左宗棠出兵西征时,军需均由此运陕省,有辙可循。计水程2000里,陆程510里,大多平坦,仅龙驹寨至蓝田县420里,山岭崎岖,只能雇用驮骡,行迟而价亦甚费[31]。具体转运经费开销,双套骡车每辆每站给制钱1600文,回空给制钱100文,喂养每车每日制钱500文,三、四套大车则照此推算[32]。

  上海招商局栈房尚存苏漕251049石,浙漕145562石[33]。清廷谕称:“著一并取道汉口,改由襄河运赴行在。现在驻跸长安,该省适值旱灾,需粮甚多亦甚急。”[34]但盛宣怀却对李鸿章表示,只打算将江苏的5万石运陕,外加白粮1万石(系提前赶办下一年冬漕)。因运陕舟车难雇,运费极巨,“数倍于津”。其余漕粮只能有待明年再运天津[35]。这批漕粮从九月初开始起运,其中头批1万石、白粮1千石,运至汉口时因襄河水浅,雇觅可装百石之船数十只,20余日方抵老河口,再换艇子小船前进,每船止装米二、三十包,极为艰难[36]。

  尽管江苏费尽心思,已经升任陕西巡抚的岑春煊仍然表示不满,认为陕西粮食歉收,“銮舆西幸长安,臣仆侍从人数已巨,加以诸军扈哔千乘万骑,皆须取给全秦”。加之办理秋赈,用粮尤多,若不设法速筹,“饥馑之内忧,更甚于军旅之外患”。江苏运漕取道汉口、襄阳等地,但襄河本非大河,秋季水浅,溯流而上,舟行迟速。自商州龙驹寨陆运,尤非容易。相反,运河必经河南卫辉府道口镇,由该处陆路陕西不过十余日,且系车马通衢。他打算从这里将漕粮转运陕西[37]。

  鉴于西安缺米,山东也不能不有所表示。袁世凯命济东泰武道吉燦升负责转运事宜,于六月二十六日在济南设立总局,配设车辆及兵勇。所雇车辆,皆以三套骡马大车为准,车行百里,支给正价银1两。逾百里者依次递增,不及者按里扣减。回空坐住之日,每辆各给喂养银8钱。该局一直持续到十一月二十九日才被裁撤[38]。清单显示的经费开支如下:雇用长车销库平银110200两495,而未设局之前及撤局之后仍有花销,雇用短车销库平银54928两722,共银165129两217,统由海防捐输项下支发[39]。河南也被要求提银10万两,购买米麦运陕。后来河南奏报,已购2000石米,于九月初八日起程,由水陆站道前赴陕西省城交纳[40]。另外,他们还至少向陕西运送了白粮7000石[41]。

  为解决粮食问题,清廷还曾令江汉关道购米50万石北运。张之洞称,汉口之米多来自湖南,米价较贵。长江下游芜湖、镇江及江北宝应县汜水镇,皆粮食交易重镇,合计米价运费,每米1石较汉口约省银1两。湖北已在汉口买米2万石,委员分赴芜湖、镇江、汜水三处购买,随买随运。但如买米50万石,需银将及200万两,湖北无法支撑,须由江南、安徽等省合办[42]。在此议得到批准后,张之洞又于九月初九日奏称,已经派员在汉口、芜湖、镇江及宝应县之泛水镇等处,采买米10万石。原准备运交清江转运局,因行在移驻西安,清江所设转运总局移至汉口,故将此项米石从襄河运赴陕西。至于米款,则在藩库地丁银下划银10万两,粮道库漕米项下划拨银7万两,江汉关筹饷内划拨银13万两[43]。

  御史管廷献也发表建议,指出河南开封以东,秋收最丰,若采买小米由黄河上驶至孟津,车运至陕州会兴镇,雇用回空盐车转运,较为便捷。但袁世凯反对,认为山东不难采米而难转漕。黄河逆流上驶,“设遇风势稍乖,舟行尤极濡滞”。山东河面较豫省为窄,船只亦较脆薄,容易发生危险,须易船西行。现届严冬,“凌块蔽河,触船辄破,人力莫施”[44]。又山东新漕因受兑的临清、德州与直隶接壤,洋兵自到保定之后,时游弋于河间、冀州一带。现在驻兵献县,距临、德均不过百数十里,“敌氛紧遍,岌岌可危”。京通祸乱未平,将来应运何处,或者能否起运,都在未定之中,所以除本省旗营兵米外,其余不论各色米,统令折征[45]。

  陕西专门负责漕粮转运是署刑部左侍郎薛允升,当然,他的职衔系“会办陕西赈务”。十二月十六日,他与陕西巡抚岑春煊联衔奏称:陕西需粮原专恃龙驹寨一路,故曾在十月奏请饬南省分运,打算在樊城、亳州、周家口、龙驶寨四路水陆并运。但龙驹寨运到的漕粮及采买米石,至今不到1万石。荆紫关以上皆系山路,如果数十万石粮食专由此路挽运,非年余不能竣事。所以决定在潼关设局,招集车驮,“一俟分运之米石到潼,即行接运”[46]。

  尽管多少不一、迟速未定,在各省的源源接济下,陕西的粮食危机还是得到极大缓解。英国统帅西摩随即对此提出抗议:各省运赴陕银米兵械甚多,“必是接济董军,朝廷不愿和”。张之洞答以“圣驾所在,义当接济”[47],以示回复。刘坤一则相对缓和,他强调,运拨军火,外人正拟阻截,即目前解陕毛瑟枪、快炮等件,虽在设法密运,亦未必专走清江,无须转运局照料。他还主张暂缓在清江设局,免至徒糜局费[48]。

  江苏漕粮的开支情况,自二十六年二月至五月中旬,实运津米373024石,在津已兑交苏粮道装剥起运米219683石。存储津栈、尚未运出之米153341石,“不图猝遭兵事,失去无存”,含各耗米155935石零,全部核销。又有从津折回及存沪之米,共251049石零,扣掉应给商船耗米29841石零,以及转运汉口的正米5万石,商耗4000石,陈漕应除商耗11271石,实应交仓正米140894石零,随运经剥食三款米15041石零。因存沪日久,被虫蚀霉,短少米16676石零,一体豁免[49]。

  本年漕粮既有海运,又有陆运,经费开支只能分开计算:运漕793645石零,除提办陕运5万石,以及储津栈遭兵被失、在津办理平粜及存储沪栈折耗332620石外,实由津运通411025石。改用火车剥运米139259石零,库平银411972两5分,一半银27514归江苏自销,共384457两[50]。运陕情况,系正米5万石,商轮耗米4千石,兑交行在验收米7611石,支给船耗4000石。又有运存龙驹寨等处、复饬退回汉口运苏拨赈米41090石,各局交仓转蚀耗米1299石,提前预办来年白粮1万石,商船耗米及经剥等米1297石07,交行在户部验收5619石,运汴兑交米500石,照章支船耗1000石,以及各局添米444石79,在樊城粜米3395石5,赊旗店粜变米337石78。统计开支库平银161469两零,委员薪水盘费杂支等项,实支库平银72162两零,两共233631两零。樊城粜变白粮库平银8625两零,折耗漕白共米1743石79,“一体豁免”[51]。

  浙江则奏称,共有余漕117327石暂存上海招商局,于二十七年将所存之米分批运京。因陈漕存储过久,虫蛀鼠食,伤耗甚重。经逐一风筛,共得好米91193石,亏短米26134石零,照江苏之例豁免[52]。其经费开支如下:运米502250石零,除南折米2370石,商耗36777石外,实运463103石,先运345775石,后续运米117327石零,内存沪折耗米26134石零,续改用火车剥运。用库平银369093两,每石加水脚共69465两,外局等花费23155两,剥食银431942石折洪斛345553石,每石3两,银16241两。动支运费477954两,其中除招商局运米361220石,扣减钱1钱5分外,为54183两;宁船101882石,减修费钱1钱,为10188两零,统扣三分共13893两,为78260两零,实共支销运费399690两[53]。由上可知,八国联军侵华及转运山陕,导致江浙两省的漕粮奏销,都出现了费用增大、损耗过多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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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陕西剥运漕粮的活动还未结束,就出现了清廷与西方列强议和的情形,慈禧太后及光绪帝回京的可能性骤增。北京电示江苏:“须将存沪余漕,明春一并运津。”江苏回复,本打算运陕5万石,已经运出38000石,其余部分也由沪装轮赴鄂,未便再行改道。未运之粮,则会准时运赴天津。刘坤一还称,此次运往陕西漕粮5万石及白粮1万石,运费约须30余万两[54]。开销之巨,令人咋舌。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江苏漕粮折价为2700文[55],应起米720370余石,除上年先运陕西白粮1万石,奏准改折30万石,连同各耗,实运450370余石。剥耗等米12490余石,二升米9300余石,共米472060余石,沙耗米38260余石,再加上届存沪栈米176850石,三款米6050石零,商耗14148石零,均应随同运解[56]。

  出于自身考虑,陕西仍然希望各省能继续向陕西运粮。他们声称,陕西所存之银有439万余两,各省运到及尚在途中之米仅20余万石,“如果回銮在即,尽此数银粮支发,固无不敷”,但毕竟回期未定,加之警报叠来,“彼族似犹不忘内犯,万一要挟以万不能从之事,迫我于不能不再议战之时,则粮饷两空,将何以为筹战筹防之具乎”?即使决无议战议防之事,银粮充足也绝非坏事,“将来启銮不过多费一番转输而耳”[57]。这当然遭到各省的反对。袁世凯表示,虽然山东米价较陕西低,但船只短少,雇觅为艰。自十里堡至河南孟津,水程1600余里,非数月不能运到。及抵孟津,又须等车陆运,再历崤函之险,由陕州西行入渭。运至陕境,约需两三月。与其缓不济急,不如协款助赈,故只是提银3万两交差[58]。

  李鸿章曾指出,京通仓米经各国出粜,暂不缺食。但京畿一带秋成中稔,银价较昂,形势不容乐观[59]。在由其主笔、全权大臣奕劻等人联衔的奏折中,他表示,“京城自经燹之余,各处仓廒悉为洋兵占据,积储荡然一空”,运漕万不可缓。另外,剥船在变乱中遭受损失的多达700余只,剩余部分又因洋兵未退,难以雇用。南粮能否转运毫无把握。加之历年排造油艌,工繁费巨,运米时船户水手偷盗搀水,百弊丛生,不如趁机改革,交由火车剥运赴京。当然,现在京津铁路尚未交还,若令承运漕粮,“权不我操,势多牵掣”。具体情形只能有待商量。江浙海运、江北河运及上届存沪余米,约共米150万石,但京仓有90万石即够支放。本年汇丰、克萨洋款本息共需银100余万两,未有抵偿。他们欲改折部分漕米。结果江苏拟折漕30万石,每石2两,运费7钱5分,共银82万两零,实运新漕并沪存余米62万石。浙江拟折漕五成米228000石,每石1两6钱,运费8钱,共银52万两零,实运米33万石。两省共折银136万两零,起运95万石。对此,清廷没有提出异议[60]。

  浙省折价没有江苏高,据称乃因本色完纳变价为难,非苏省原收折价可比,现定折价实已勉力。但浙江当局为显示忠心,“苟能多筹一分,即可多济一分之用”。故随后将折价每石提升1钱,即1两7钱,结果共多银2万余两[61]。此后,浙江要求将改折比例提高到7成,折米335508石,合银570364两零。应折五成白粮12629石,每石折银2两21,计银27911两零,以上共计598276两。应随解每石8钱运费,除商耗不给水脚,应解银258117两零。按上届成案扣解厅仓茶果银6205两,实解251912两,统计850188两941[62]。在户部的要求下,这85万余两银子一律解交江海关道待拨[63]。

  “财政攸关,莫先于整顿漕务”。京通各仓自上年兵乱后,积储已空,剥运亏耗与通坝兑收,积弊又防不胜防。经综合考虑,户部提出了改革津通漕粮剥运的建议:

  一、剥船宜停造。船户近数年短交漕粮盈千累万,追比徒有具文。剥船大多损坏,若重新修造,靡费可惜。特命沿河州县查明船数,准其作为民船,揽载商货。

  二、铁路宜接修。永定门车站距内城各仓在十里以外,米到之后仓场验收,尚多未便。应修辅路以便接运,应自永定门外向东折北,直至朝阳门外太平仓而止,以太平仓为江浙两省漕米栈房,火车到此交卸,暂为存储。太平仓至南新等仓,亦令垫平车道,铺设双轨,用人力推送到仓,岁可节省银三、四十万两。

  三、仓廒宜归并。京师内城七仓(禄米、南新、旧太、富新、兴平、北新、海运),外四仓(太平、储济、本裕、丰益),以及通州中、西两仓,共13仓,原设廒1022座,自南漕减运,失修倒塌过多。应将白粮改归禄米仓收储,漕粮归并南新、旧太、富新、兴平四仓收储。其余一律裁撤,所有房屋均充别项公所之用[64]。

  本年又出现了是否由洋商承运漕粮海运的辩论。张之洞进行了激烈地反对:“漕米向系招商局运,贴补华商,何以议定交赫德归洋商包运?”这样不惟瘠华肥洋,且从此仰乳哺于他人,“此非干预内政而何”![65]盛宣怀则从李鸿章处得到解释:洋兵未撤津沽,铁路暂难交还。沪存漕米无法运京。若再迟运,年前恐无现米。通过赫德代觅洋商包运,由沪收径运到仓,每石合银不过6钱,所有费用均在其内,封河前运完,核与向年办运需费较省[66]。但盛宣怀仍不无疑虑:“将来权力必尽落他人之手,洋商觊觎本已久矣。”[67]果然,赫德很快玩出花招。本来,商场惯例是以每140斤折换为1石。赫德将合同转包给怡和、仁记后,即向清廷提议,要以100斤作1石计。也就是说,他要将成本提高40%,这样自然是“大不合算”。无奈之下,户部只好询问招商局:“如能承办,不尽之言。”[68]盛宣怀马上回复:赫德包漕皆须转手他人,价钱必高,招商局运漕则系自己之事,“驾轻就熟,力能为之”。但盛宣怀同时指出:“惟铁路非所属,势难一气呵成。”[69]他特派招商局委员沈能虎到京,商量与京津铁路合运漕粮事宜。

  四月,沈能虎到天津,随即与铁路总办英国宝朗谈判。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塘沽起剥至北京事宜交由仁记承办[70]。合同还做了如下规定:漕粮须于六月初六日起运,赶在封河前运竣。自塘沽至京运脚保险,每石合银1钱4分。自火车搬卸进仓,以及搭盖棚座借资洋兵,一切费用每石合银1钱56。倘卸米时发现缺短,由仁记赔补,每100斤作价3元5角7分,从运脚内核扣。因为京城车站已修至天坛墙外,在先农坛墙外自南而北,接修岔道,以备日运3次,火车与骡车各卸各装。自塘沽装车、永定门内卸车、赴仓交收,均令连袋过磅。所用磅秤,由沈能虎与江浙两粮道及仓场派出委员共同检查,但无论漕白正耗粮米,统以140斤为1石,分别兑收。火车装运则按吨计数,每吨1680斤,合漕米12石。火车每次运米5000吨,多则日运15000吨,平均每日进仓米在12000石左右。又因出现火车剥运,原有漕运体制再次发生变化:以往每届漕粮抵大通桥时,向由抽查漕粮御史抽查,而现在改由火车运输,“均由洋官包运保险,既不虞其偷盗,未便再事抽查”,清廷将其撤回[71]。

  光绪二十六年的江北漕粮正耗米136000余石,最初被直隶截留拨充军饷,后又被调入山西救赈,但德州毗连直境,通过和山西巡抚锡良商量,将漕粮先卸临清,随后转运,并于十一月二十九日验收全完。因河水冰冻,只得在临清守候。次年正月春融后起行,于二十七日驶抵陶城。正在出运时,黄水陡落,二月十日,重挑后引黄出运[72]。因江北河运挽运均艰,户部认为,为此十余万石米,“糜费不知凡几,而小民之苦累,尤有不忍听闻者”。若能改行海运,省数千里挽运之劳,革千百船无穷之累,沿途济漕等项工费,更可节省开支30万两。此年江北应征米129602石,不如“一律改归海”[73]。两江总督刘坤一仍然要河运,但清廷的态度也突然坚决起来:“江北新漕,经户部奏明改办海运,即著遵照妥筹办理。”[74]

  既然清廷要求江北漕粮改行海运,刘坤一只得重新制定章程。他奏称,除起运交仓米129602石零,筹备余米2592石零,应备经耗1944石零,轮船耗米10368石零,备带火车骡车搬载折耗米2669石零,均已在采买,应由招商局照案在镇江兑交[75]。本次招商局首先派出“公平”号轮船,一次装米25920石,于九月九日开行[76]。经费开销,用运费银132315两722毫。另购办麻袋133490条,每条值银2钱5分,银33372两5钱。雇用民船赴镇交仓146528石4339,每石剥价5分,银7326两4201厘。加上提前支取的运河委员薪水及局租等款,用银2120两61,统共用银42819两5301,均列入另报案[77]。

  江苏漕粮共米780890石,除上年提前征运白粮10297石零,先后两次改折漕米387750石,截拨苏省赈济41066石,起运341776石,全归招商局承运。最终费用系用库平银255981两,每石5分共17088两一半,实银338892两。另支新增剥价10450两,于道库漕项内动支[78]。浙江方面,原议折价5成,起运5成。因南方雨水过多,如责令照数起运,必多折耗,于是改为折7运3,多收折价运费银20余万两[79]。浙江征米510239石零,由南折等2382石,商耗37058石。运陕白粮正耗3300石,折价322647石零,实运解144850石零,全归招商局承运。共用库平银115446两零,每石合7钱9分7。商船每石加给1钱5分,运米144850石,应支21727两零。天津、大沽办公费每石加5分,应7242两。剥船百石加5两,共4956两零。因浙漕均归招商局承运,减修费1钱5分,节省21727两,商轮扣3分水脚计4345两,两共26073两[80]。奉天应征米2517石2331,每石折银1两8,为银4531两01958,实征豆4885石2,每石1两5,共银7327两8[81],全部改归折色,与晚清漕粮改折的趋势一致。

  通过以上数据可知,本年江北、江苏及浙江漕粮海运全归招商局承办,而且从此以后,所有海运漕粮亦均改归招商局承运,此当为清代漕粮海运史上值得一书的大事。另外,漕粮海运虽改由火车剥运,但这种转变所引发的问题也不少。仓场侍郎在验米时过于苛刻,每石大约亏空1斗,导致江浙亏损过多,招商局委员沈能虎置身其中,受到双方指责。浙江巡抚迁怒商局赔米,江浙粮道也怀疑沈能虎专权,盛宣怀只得请求李鸿章,让江浙粮道自行到京料理,“沈道与商局,微我师莫能救矣!”[82]尽管如此,这些人在事后却都得到奖赏[83],显示出清代政治运作的另一层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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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迎接慈禧太后回京,北京很早就开始准备。首先是安定地方局势。当时也系全权大臣之一的直隶布政使周馥给联军统帅瓦德西发电函,要求联军给予多配合。其中第二条即称:京津粮价渐贵,应招商往上海等处贩米。各商惟恐进大沽口时,洋人有所需索,畏阻不前。请通知天津联军各官,遇华商贩粮之船进口,勿收厘税,由津贩至京者亦同,“庶中外军民咸沾利益”[84]。瓦德西表示同意,会通知联军各统带,“尽力施行”[85]。

  清廷要求索回被洋人占领的京通各仓。庆亲王奏称,京城自遭兵灾,仓库皆被洋兵占夺,各署存款亦搜索一空,官民居户又迭被抢掠,“十室九空,生计殆尽”[86]。掌管户部事务的大学士荣禄则称,户部内仓先被美国兵强占,后又交给德国接管,经全权大臣那桐多次催索,德国才答应于二十七年四月二十日交还。该仓监督乐平、绍彝带兵前往接收,结果发现仅存粳米3700余石,粟米11600余石”[87]。至于京通地区的粮食损失数,则很难查清[88]。

  在兵荒马乱之中,漕粮的很大部分损失因洋人而起,但也不全是这样。比如二十六年山东应拨西陵米30625石8411,由济后帮千总李建烈解交。他将其中的米14989石运至雄县,随后宣称全部被洋兵抢失。户部得到的消息却是,此项米石并非遗失,仍在雄县囤积,他们密派外委徐英前往查勘,得知现存米石计房12间。此米马上遭到封存,李建烈也受到审问:“既报洋兵全行抢失,何以尚存?”李建烈争辨,自己并未说全部被抢,也不是洋人抢走,而是在十一月二十五日被义和团抢去10400余石。户部指出:“如果拳匪与官兵交仗,何能携此笨重而逃?”12间库房难存米14900余石,他们推断李建烈并未实存此数[89]。随后,山东巡抚奏称,雄县所失米为5989石,李建烈在起剥途中,“突来拳匪多人,将银钱衣物劫掠一空”。李建烈也被捆去,洋兵又接踵而至。这批漕粮“始被拳匪取食搬运,继被洋兵喂养马匹”。但无论如何,清廷仍将李建烈革职,并勒限将全部损失5989石追赔[90]。按漕折正价每石2两,共应交银11978两。事后,李建烈只上缴银1371两,清廷将其原籍顺天府大兴县家产查抄,并继续追赔[91]。对李建烈事件的处理方式如此,其他各仓的情况大致也可预料[92]。

  当然,除此之外,与晚清漕运最为相关的举动,当属漕粮改折诏的出现。为了早日签订《辛丑条约》,清廷确属绞尽脑汁。在此之前,英法两国甚至有将新疆和西藏作为抵押的意图,清廷只是担心俄国等国家不会答应才作罢,“尚不若以盐课丁漕作抵”,则事情无法收场[93]。根据赫德的设想,当时清廷赔款之途有以下几端:各省盐课盐厘约1500万,海关常税可500万,漕米全部改折可得余利300。每年合计约2300万,50年可以偿清赔款。赫德还欲通过土药税、印花税、户捐等方式,满足清廷的日常支出[94]。张之洞指出,赔款关乎国计民生,也与各国商务相关,希望各国勿索现银,而是分年摊还,即使略给利息,也可通融办法。至筹款之策,不如将关税、盐课、厘金等项,不分华洋,一律加倍征收,“最为简捷公平,明白易行”。如此可添银四、五千万,即使还款4亿两,10年归还,利息2厘,也不过每年还银4800万两。但如果将原有国库收入全部抵款,再用加赋筹集开支,则内外束手,“国事不可为矣”[95]。张之洞还向两江总督刘坤一和山东巡抚袁世凯指出,如以盐漕常税备抵赔款,此举但促目前撤兵,不顾以后,“大乱四起,中国亡矣!”[96]

  刘坤一则表示,国家收入只有丁漕、货厘,洋关货药税、厘价、课厘为大宗。但药厘本由关征,漕米改折仅止两省,不致牵连全局。京仓需米,不妨以原有漕折之款招商购办,实较漕运尤为省费。核计漕米改折与药厘并计,约有六、七百万之款可抵[97]。盛宣怀也进行附和:“盐、漕常税全抵赔款,最为妥当。”认为常税可归并洋关,折漕采办也易办理[98]。户部表示接受,将盐课、盐厘、漕折漕项及各关常税全数备抵,可得银2000万两[99]。虽然赫德明确表示,“偿款出之加税,断非所愿”[100],反对提高关税,以免西洋商人受损。但户部指出,中国受此大亏,“舍加税别无法,想当亦各国所共谅”[101]。二十七年四月十五日,李鸿章等人向朝廷奏称,在答应赔款4亿5千万两,年息4厘的基础上,联军同意撤军。至于还债之法仍可商量,抵款年限也需再议[102]。议和的成功,为慈禧太后等人返京做好了准许。

  二十七年六月,刘坤一与张之洞联名上奏,建议将有漕各省漕粮全行改折。他们宣称:江浙漕粮皆系临时起运购买,海运于上海购米,交招商局承办;河运在沿运河各镇购米,交船户运通,“在民久已折征,在官并不折解”。加之剥船搀水霉变,花户盗卖回漕,暗亏尤多。旗兵得米,尽以易钱。京官仓米,皆买北稻。种种有名无实,亟应设法变通[103]。接着,尚在西安的清廷,于七月初二日,发布了著名的漕粮改折诏,全文如下:

  漕政日久弊生,层层剥削,上耗国帑,下朘民生,当此时势艰难,财用匮乏,亟宜力除糜费,核实整顿,著自本年为始,各省河运、海运一律改征折色,责成该督抚等认真清厘,将节省局费、运费等项悉数提存,听候户部指拨,并查明各州县向来征收浮费,责令和盘托出,全数归公,以期汇成巨款,仍由该督抚将提存归公各数目,先行具奏。至仓储关系紧要,全漕既经改折,自应按年筹备,详定办法,所有采买、运解、收放、储备各章程,及到仓后应如何严责成防、防弊窦之处,著漕运总督、仓场侍郎分别妥议,统限于两个月内核奏,毋稍迟误[104]。

  随后,漕运总督张人骏上奏了善后事宜:

  一、折征折解各定数目。各督抚核定每石应解折色银若干,每岁漕前具奏。一、俸甲等米折放现银。虽所领之银未必能购实米,然较花户私折米铺兑换所得必多。一、招商贩运以裕来源。由江浙两省劝谕殷实商贩,运米北上。一、采买搭运以实仓储。一、京津接运妥筹办法。一、京仓存米出陈易新。每年买米50万石,至第四年动支第一年仓存之米。一、仓场收放须筹经费。一、直隶酌开稻田。一、南北运河仍宜修治。[105]

  从以上叙述可知,尽管漕粮改折诏的出现完全是为了应付《辛丑条约》,但清廷却上下一致,将改折的原因指向漕运弊端。这表明,他们对待折漕一事上,显得极为心虚。

  在停办漕运诏中,清廷已规定要将漕粮全部改折。漕运总督张人骏也表示,京仓每年有50万石粮食,足够支放。但九月初六日,庆亲王奕劻等人却称“京仓未可久虚”,要求每年仍固定征收漕粮100万石,由江浙分成摊征[106]。对于这次变化,江苏有比较清楚的记载:朝廷本来要将全部漕粮折色,“嗣准户部电,京师米价陡涨,采办恐转多费,前据浙抚奏杭嘉湖等府仍本折兼收,苏省亦可收本色,总之苏浙两省凑足百万石,由海运京”[107]。

  各省督抚原打算用折漕抵还洋款,以减轻自己的摊款压力,针对朝廷的这种举动并不甘心,他们一致认为,江浙每年购米50万石已敷应用,其余部分应行折色,如此每年可省130余万两。合之山东折漕,省出运费约20万,省挑挖运河等费约10万两,南北各省折漕,总计可达100万以上,以之抵还洋款,不无裨益[108]。也就是说,他们要求朝廷只保留漕粮本色50万石。但清廷毫不动摇,仍坚持起运本色100万石。至于江浙两省在漕粮的分配比率,经往返筹商,最后决定由苏省认运本色6成,浙江认运4成,白粮在内,其余漕粮仍遵前旨改折[109]。即便如此,据刘坤一的推算,每年亦可节省银70万两[110]。

  漕粮改折诏的颁布,与《辛丑条约》后清廷财政局势密切相关,是清廷面对巨大危机时的无奈选择。与此相配套,还出现了火车剥运一事。虽然漕粮改折也因中央与地方财政权力的分野而大受牵制,无法得到通畅的实施,但不可否认,漕粮改折诏毕竟取得了一些实效,并在事实上成为晚清漕运制度、乃至中国漕运制度的一次总结。火车剥运也完成了清代漕粮海运史上运输工具的又一次飞跃。

  简言之,义和团运动对清代的漕粮运输产生了重大影响,并成为晚清漕运事实上的转折点。这也从另一方面显示出,义和团运动对近代中国社会所产生的巨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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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参见拙著《清代漕粮海运与社会变迁》,上海书店2005年版。

[2]台湾故宫博物院故宫文献编辑委员会:(台湾)《宫中档光绪朝奏折》光绪二十六年正月二十八日,署两江总督江苏巡抚鹿传霖等折,该委员会1973年版。

[3]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五年十二月十七日(朱批时间),浙江巡抚刘树堂折(以下同类档案省收藏单位)。

[4]《朱批奏折》光绪二十六年正月十五日,河南巡抚裕长折。

[5]《朱批奏折》光绪二十六年三月二十二日,河南巡抚裕长折。

[6]《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初三日,仓场侍郎长萃等折。浙江粮道郑嵩龄称,当时津城内外,“昼夜焚劫,枪弹如雨,几至无可驻足”,见《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六年八月初四日,浙江巡抚刘树堂折。又《中外日报》1900年6月21日记载:招商局广济轮船装载粮米前往天津,船中另装有军火1800箱,“行抵大沽之际,为各国兵舰扣住,所有军火均遭夺取一空”。

[7]《上谕档》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初八日。

[8]《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十三日,直隶总督裕禄折。

[9]《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十四日,直隶总督裕禄折。

[10]《上谕档》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初九日。

[11]刘坤一:《遵设清江转运局筹解军米折》,光绪二十六年七月初三日,《刘坤一遗集·奏疏》卷三三,中华书局1959年版。

[12]刘坤一:《转运改道解赴行在交纳片》,光绪二十六年八月十七日,《刘坤一遗集·奏疏》卷三四。

[13]《上谕档》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初三日、初九日。

[14]《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六年七月十六日(朱批时间),漕运总督松椿折。

[15]《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六年三月初四日,署两江总督江苏巡抚鹿传霖折。

[16]《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六年四月二十四日,漕运总督松椿折。

[17]《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六年七月初八日,河东河道总督任道鎔折。

[18]《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六年七月十八日,甘肃巡抚永德等折。

[19]《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六年八月二十五日(朱批时间),两江总督刘坤一折。

[20]刘坤一:《江北河运出力各员请奖折》,光绪二十八年六月二十一日,《刘坤一遗集·奏疏》卷三七。

[21](台湾)《宫中档光绪朝奏折》光绪二十六年八月二十五日,署山东巡抚袁世凯折。

[22]《朱批奏折》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初六日,两江总督刘坤一等折。

[23]刘坤一:《寄恽观察》,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十四日,《刘坤一遗集·电信》卷一。

[24]刘坤一:《寄西安行在军机处》,光绪二十六闰八月二十五日,《刘坤一遗集·电奏》卷二。

[25]《朱批奏折》光绪二十六年正月十五日,署山东巡抚工部右侍郎袁世凯折。

[26]《朱批奏折·财政·仓储》光绪二十五年十二月十八日,湖广总督张之洞等折。

[27]《朱批奏折》光绪二十六年六月二十一日,湖南巡抚俞廉三折。

[28]《朱批奏折》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二十一日,安徽巡抚王之春折。

[29]沈桐生辑:《光绪政要》卷二六,第1544页,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影印1991年版。

[30]《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六年八月十九日,督办前路粮台、甘肃布政使岑春煊折。

[31]《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二十五日,两江总督刘坤一等折。

[32]刘坤一:《清江转运雇养长车折》,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十一日,《刘坤一遗集·奏疏》卷三四。

[33]盛宣怀:《寄西安王中堂江宁刘岘帅苏州聂仲遇杭州恽菘帅》,光绪二十六年十月初六日,《愚斋存稿》卷四六《电稿》,民国十九年思补楼刻本。

[34]《德州转晋抚锡来电并致刘张松廷端》,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二十一日到,《李鸿章全集·电稿》卷二七,光绪三十四年刊本。

[35]盛宣怀:《寄李中堂》,光绪二十六年十月十一日,《愚斋存稿》卷四六《电稿》。

[36]《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六年十月二十五日,两江总督刘坤一等折。

[37]《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初九日,陕西巡抚岑春煊折。

[38](台湾)《宫中档光绪朝奏折》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初八日,署山东巡抚袁世凯折。

[39](台湾)《宫中档光绪朝奏折》光绪二十七年十月初四日,署直隶总督署山东巡抚袁世凯折。

[40]《朱批奏折·财政·仓储》光绪二十六年九月初九日,调补湖北巡抚河南巡抚裕长折。

[41]《朱批奏折·财政·仓储》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初二日、十六日等,河南巡抚于荫霖折。

[42]张之洞:《会衔电奏(由济南缮发)》,光绪二十六年七月十二日戌刻发,《张之洞全集·电奏》卷九,民国十七年刊本。

[43]张之洞:《购米运陕折》,光绪二十六年九月初九日,《张之洞全集·奏议》卷五一。

[44](台湾)《宫中档光绪朝奏折》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十四日,署山东巡抚袁世凯折。

[45](台湾)《宫中档光绪朝奏折》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二十二日,署山东巡抚袁世凯折。

[46]《朱批奏折·交通运输·陆运》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十六日,署刑部左侍郎薛允升等折。

[47]《张香帅来电》,光绪二十六年十月初九日,盛宣怀:《愚斋存稿》卷四六《电稿》。

[48]刘坤一:《寄西安行在军机处》,光绪二十六年十月十一日,《刘坤一遗集·电奏》卷二。

[49](台湾)《宫中档光绪朝奏折》光绪二十八年八月初六日,两江总督刘坤一等折。

[50](台湾)《宫中档光绪朝奏折》光绪二十九年七月初三日,两江总督魏光焘等折。

[51](台湾)《宫中档光绪朝奏折》光绪二十九年九月初一日,两江总督魏光焘等折。

[52]《朱批奏折》光绪二十八年五月初四日,浙江巡抚任道镕折。

[53]《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八年五月十二日,浙江巡抚任道镕折。

[54]《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初六日,两江总督刘坤一等折。

[55]《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十九日,两江总督刘坤一等折。

[56]《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七年三月初七日,两江总督刘坤一等折。

[57]《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七年正月二十二日,陕西巡抚岑春煊折。

[58](台湾)《宫中档光绪朝奏折》光绪二十七年二月三十日,署山东巡抚袁世凯折。

[59]李鸿章:《寄盛京堂》,光绪二十六年九月初日辰刻,《李鸿章全集·电稿》卷二八。

[60]《朱批奏折》光绪二十七年正月二十五日,全权大臣庆亲王奕劻等折。

[61]《朱批奏折》光绪二十七年二月十七日,署浙江巡抚湖南布政使余联元折。

[62]《朱批奏折》光绪二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浙江巡抚任道镕折。

[63]《朱批奏折》光绪二十七年九月(初四日),浙江巡抚任道镕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朱批奏折》第71辑《财政·田赋漕粮》,第257页,中华书局,1995年2月版。

[64]《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十八日,户部右侍郎那桐折。

[65]《张香帅来电》,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十八日,盛宣怀:《愚斋存稿》卷五五《电稿》。

[66]李鸿章:《寄西安行在军机处、户部》,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十四日,《李鸿章全集·电稿》卷三七。

[67]《寄江鄂督帅山东抚帅》,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十九日,盛宣怀:《愚斋存稿》卷五五《电稿》。

[68]《北京全权大臣户部来电》,光绪二十七年四月二十日,盛宣怀:《愚斋存稿》卷五五《电稿》。

[69]《寄北京全权户部》,光绪二十七年四月二十一日,盛宣怀:《愚斋存稿》卷五五《电稿》。

[70]盛宣怀:《寄苏州聂中丞陆方伯罗粮道杭州余中丞方伯陆粮道》,光绪二十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愚斋存稿》卷五五《电稿》。

[71]《朱批奏折》光绪二十七年六月十五日,全权大臣庆亲王奕劻等折。

[72](台湾)《宫中档光绪朝奏折》光绪二十七年三月初一日,署山东巡抚袁世凯折。

[73]《朱批奏折》光绪二十七年正月二十五日,奏折人不详(应为户部)。

[74]《朱批奏折》光绪二十七年二月二十一日,两江总督刘坤一折。关于这一点,盛宣怀也极有意见,他对刘坤一说,“江北漕粮似宜酌办折价,下届再议办法,断不可拘泥成辙,试问河运其能济乱耶!”见《寄江督刘岘帅》,光绪二十七年二月二十一日,盛宣怀:《愚斋存稿》卷九六《电报·补遗》。

[75]《朱批奏折》光绪二十七年八月二十六日,两江总督刘坤一折。

[76]《朱批奏折》光绪二十七年九月十七日,两江总督刘坤一折。

[77]刘坤一:《漕粮改办海运一切用费片》,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十八日,《刘坤一遗集·奏疏》卷三六。

[78](台湾)《宫中档光绪朝奏折》光绪二十九年七月十八日,两江总督魏光焘等折。

[79]李鸿章:《寄西安行在军机处》,光绪二十七年六月初九日,《李鸿章全集·电稿》卷三九。

[80]《朱批奏折》光绪二十八年六月二十一日,浙江巡抚任道镕折。

[81]《朱批奏折·财政·仓储》光绪二十九年四月初四日,溥颋折。

[82]《寄李中堂》,光绪二十七年九月初四日,盛宣怀:《愚斋存稿》卷五六《电稿》。

[83]《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八年正月二十五日,仓场侍郎荣庆等折。

[84]《外务部档》,周馥为抄送与瓦德西商议运米通电之函件事呈李鸿章文,光绪二十七年二月初五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辑部编:《义和团档案史料续编》,中华书局1990年版。

[85]《外务部档》,周馥为抄送与瓦德西商议运米通电之函件事呈李鸿章文(照瓦帅复函),光绪二十七年二月初五日,《义和团档案史料续编》。

[86]《天津庆亲王来电》,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二十一日,盛宣怀:《愚斋存稿》卷四三《电稿》。

[87]《朱批奏折·财政·仓储》光绪二十七年十月二十七日,大学士荣禄等折。

[88]有人说,此年“天津海运局则称在津栈遗失漕粮27万石有奇”,见张仁静修:《青浦县续志》卷七《田赋下·漕运》(民国二十三年增修刻本)。刘坤一则说:“上年天津不守,司道局各库存银六百余万,招商局存米40万石,尽资外人。”参见刘坤一:《赔款外专筹巨款兴作片》,光绪二十七年五月二十七日,《刘忠诚公遗集·奏疏》卷三五。

[89]《朱批奏折》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十七日,(镇国公)奕谟等折。

[90](台湾)《宫中档光绪朝奏折》光绪二十八年二月二十九日,署理北洋大臣直隶总督袁世凯折。

[91]《朱批奏折》光绪残片,河东河道总督折,《光绪朝朱批奏折》第71辑《财政·田赋漕粮》,第517页。

[92]又比如,撰写过《老残游记》的刘鄂,在八国联军侵占北京时,向联军购得太仓储粟,设平粜局,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清廷却以私售仓粟将其流放新疆,见《老残游记》之《出版说明》,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

[93]《刘岘帅来电》,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十四日,盛宣怀:《愚斋存稿》卷四八《电稿》。

[94]《北京周玉山方伯来电》,光绪二十七年二月初二日,盛宣怀:《愚斋存稿》卷五一《电稿》。

[95]《盛宗丞转鄂督张来电》,光绪二十七年三月十三日到,《李鸿章全集·电稿》卷三六。

[96]《另筹新款以作抵押还债之需》,《张文襄公全集·电牍》卷五一,光绪二十七年三月十八日申刻发。

[97]刘坤一:《复西安行在军机处》,光绪二十七年三月十七日,《刘忠诚公遗集·电奏》卷二。

[98]《寄北京周玉山方伯》,光绪二十七年二月二十三日,盛宣怀:《愚斋存稿》卷五四《电稿》。

[99]《盛宗丞转西安来电》,光绪二十七年三月十八日到,《李鸿章全集·电稿》卷三六。

[100]《寄行在荣中堂王中堂鹿尚书》,光绪二十七年三月十八日,盛宣怀:《愚斋存稿》卷五四《电稿》。

[101]《盛宗丞转西安来电》,光绪二十七年三月十八日到,《李鸿章全集·电稿》卷三六。

[102]李鸿章:《寄西安行在军机处》,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十五日,《李鸿章全集·电稿》卷三七。

[103]《光绪政要》卷二七,光绪二十七年六月,两江总督刘坤一、两湖总督张之洞第二次会奏变法事宜。

[104]《上谕档》光绪二十七年七月初二日。因《清朝续文献通考》卷七五《国用十三·漕运》中关于此条记录笔误为光绪二十六年,殷崇浩据此而认定《清史稿·食货志三·漕运》中关于此条诏令为光绪二十七年的记录为错,并特意加以强调,实为不察。见《〈清史稿·漕运〉订补六则》(《江汉论坛》,1984年第1期)。

[105]《朱批奏折》光绪二十七年九月十九日,漕运总督张人骏折。

[106]《朱批奏折》,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浙江巡抚任道镕折。起运本色之议,有一说为浙江巡抚任道鎔倡议,他奏称漕粮全改折色,流弊滋多,“拟有折五运五、暂行试办章程,电达户部。”结果,十月初五日,户部电致苏抚,“有合苏浙两省凑足京斛100万石运京之说”。(《仍办海运》,《中外日报》,光绪二十七年十月二十九日,1901年12月9日)。但此说尚难确定。另据百日变法时期维新派官员对他的弹劾可知,任道鎔乃投机取巧之辈。

[107](台湾)《宫中档光绪朝奏折》,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两江总督刘坤一等折。

[108]《光绪政要》卷二七,光绪二十七年十一月。

[109](台湾)《宫中档光绪朝奏折》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两江总督刘坤一等折。

[110]刘坤一:《寄开封行在军机处》,光绪二十七年十月十六日,《刘坤一遗集·电奏》卷二。

原刊《江苏社会科学》2008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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