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 2009年第2期
近代乐歌与体育
作者:李静
一八九五年三月,严复在天津《直报》上发表《原强》一文。他根据达尔文和斯宾塞的学说,提出一个国家的强弱存亡,决定于那个国家国民的“血气体力之强”、“聪明智虑之强”以及“德行仁义之强”——即国民“力”、“智”、“德”三素质的高下。严复因此认为救国的根本办法在于“一曰鼓民力,二曰开民智,三曰新民德”。他以一种崭新的社会有机论,将个人与国家的生存、富强联系在一起。
随着国家主义在近代的传播,每一个人都被定义为国家的公民,对国家既享受权利又承担义务,“今日之战争,国民全体之战争,而非一人一姓之战争也。其胜也,国民享其利;其败也,国民受其祸,非于国民以外别有物焉”(百里译稿:《军国民之教育》)。因此,为了能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格局中生存下来,每个公民都需要以“尚武”精神武装自己。被尊称为“学堂乐歌之父”的沈心工创作的乐歌《小学生》即表达了此意:“小学生小学生,须有好精神。体操也,运动也,处处要勤奋,须晓得我与他邦必有大战争。身体强壮可争胜。勉哉,小学生。”以“救亡图存”为目标,每个公民的身体已经不再只属于个人,而是承担着保家卫国的义务:“且夫组成今日之国家而为对外竞争之单位者何,个人是也。个人之业务无论其为文为武,于自己国家社会之地位,并自己国家社会立于世界上之地位,不可不为适当之觉知。苟有此觉知,则虽不为军人者,亦不可不与军人有同样之觉悟。此军国民之说所由起也。”(日人建部氏著,定生译:《尚武论》)
“军国民主义”的提法源自近代的日本,指的是在国民教育中加入有关爱国主义和军国主义的内容。蔡锷在《军国民篇》中对此有过描述:“吾尝检译日本小学读本,全籍多蓄爱国尊皇之义,而于中日海陆战争之事迹尤加详焉。其用意所在,盖欲养成其军人性质于不知不觉之中耳。夫图画一课末艺也,而有战舰、炮弹、枪炮等幅,其用心之微,固非野蛮诸邦国所得而知之矣。”这样一种教育理念深刻地影响了当时留日的中国学生。因此,有人极力主张“自精神上言之,则凡社会上一切之组织,皆当以军事的法律布置之”。而“学校者,国民之制造所也”,因此,应该“扩充军人教育于学校也”(百里译稿:《军国民之教育》)。
其实,早在一八九七年,梁启超就曾在《变法通议·论幼学》中介绍西方国家教育幼童“必习体操,强其筋骨,且使人人可为兵也”。不过,此后他并未就此展开论述。所以直到国人大量留学日本的时候,以“军国民主义”指导学校教育才逐渐成为晚清有识之士的共识:“中小学校教师,宜授生徒以军事教育,唤起其尚武精神,而养成国民皆兵之资格。若能采斯巴达遗义,以军队纪律,部勒学校团体,其法尤妙。”(《军事思想普及于国民之方法手段》)有人甚至认为,因为教育与练兵为中国当时最急需的两件事情,所以可以合二为一:“凡属普通学堂,都应该兼设测算、绘图、体操、军歌等课程。”(《普通学校宜兼课兵学说》)受此风气的影响,一九○六年,清政府颁布《学部奏请宣示教育宗旨折》。其中提出的五点教育宗旨中就有“尚武”一条。
近代国人对“身体”的关注,深刻地影响了近代学校的音乐教育。旅日国人对日本学校音乐教育中的“尚武”风格印象深刻。如项文瑞就在《东游日记》中记录了他观摩日本学校唱歌课的感受:“歌声十分雄壮,十分齐一,其气远吞洲洋,令人生畏。余心大为感动,毛骨悚然,不料海外鼓铸人才乃至若此。”蔡锷在提倡“军国民主义”时也提到:“日本自维新以来,一切音乐,皆模法泰西,而唱歌则为学校功课之一。然即非军歌军乐,亦莫不含有爱国尚武之意。听闻之余,自可奋发精神于不知不觉之中。”《学部奏请宣示教育宗旨折》中对音乐课的要求是:“恭辑国朝之武工战事演为诗歌,其后先死绥诸臣尤宜鼓吹扬,以励其百折不回视死如归之志。”后来,更是要求“乐歌宜注重军歌,以唤起其从军乐之真趣”。不过,晚清政府的教育决策常常大大晚于实际的学校教育。近代的学校音乐课本中早就充盈着传达“尚武”精神的歌曲。
更为重要的是,近代“军国民主义”在学校的推广还促进了近代的音乐工作与发展体育运动的结盟,“养性情而助体育,尤莫善于唱歌”(吹万:《幼稚唱歌》)。虽然晚清的许多人常常将音乐与体育对举,认为体育塑造身体,音乐塑造精神,“乐歌为体育之一端,与体操并重。体操以体力发见精神、充贯血气、强身之本,而神定气果,心因以壮,志因以立焉。乐歌以音响、节奏发育精神;以歌词令其舞蹈肖像,运动筋脉;以歌意发其一唱三叹之感情。盖关系于国民忠爱思想者,如影随形。此化育之宗也”。但是近代“军国民主义”的提出协调了“身体”与“精神”,勾连了“体育”与“音乐”,“体操发达其表,乐歌发达其里。强健四肢莫善体操;畅舒四体莫善乐歌。盖必二者相济为用,而后体育乃全”(《湖南蒙养院教科说略》)。
近代最初的体育课是在教会学校和清政府设置的军工军校中诞生的。清政府屡屡惨败于外族的事实,使最初的开明官吏认为,朝廷应该在军队使用的器械上大加改造,应该购买外国的坚船利炮,并设立兵工厂学习自己制造,才能重新找回清政府的强大。以此为目的,晚清政府先后创建了许多军事学校和以学习制造武器装备为目的的兵工学校,如福建船政学堂(一八六六)、天津水师学堂(一八八○)、天津武备学堂(一八八五)、广东水陆师学堂(一八八七)、湖北武备学堂(一八九五)、南京陆军学堂(一八九五)等。这些学校由于其特殊的军事背景,所以在课程设置上带有很强的军事色彩。而其中就有从军队操练演化而来的体育课。不过,由于当时聘请的教员多为外国人,因此军事操练也多是“洋操”。例如,《江南水师学堂简明章程》就规定:“两项学生每日傍晚放学后,均由赴习艺场操习泰西跳跃攀跻各种武艺以壮筋骨。”而且,当时教会学校也在中国的土地上广泛设立,所以西方式的体育教育逐渐流行开来,如《格致汇编》上就有文章说明体育锻炼的好处:“法国有大书院,专讲武事。内有一门,教人操练身体之力。每人操练之事,记录簿内。查半年内之各数,知有三要事:一、人身之力所增之数,为百分之十五至十七分间,有二十五分至三十分者。二、肺能吸空气之数,每一百分能增十六至二十分。三、身体之重,每一百分增六分至七分为中数,间有增十分至十五分者。唯身之体积见小,从此知肌肉与筋增多,则全身有益。”
不过,梁启超等人提倡“尚武”精神,推行“军国民主义”为近代体育课的设立提供了全新的意义。蔡锷在《军国民篇》中指出:“体魄之弱,至中国而极矣。人称四万万,而身体不具之妇女居十之五,嗜鸦片者居十之一二,埋头窗下久事呻吟,龙钟惫甚而若废人者居十之一,其他如跛者、聋者、盲者、哑者、疾病零丁者,以及老者、少者,合而计之,又居十分之一二。综而核之,其所谓完全无缺之人,不过十之一而已。此十分之一之中,复难保其人人孔武可恃。以此观之,即欧美各强弃弹战而取拳斗,亦将悉为所格杀矣。”所以他认识到:“严子之《原强》,于国民德育、智育、体育三者之中,尤注重体育一端。当时读之,不过谓为新议奇章,及进而详窥宇内大势,静究世界各国盛衰强弱之由,身历其文明之地,而后知严子之眼光之异于常人,而独得欧美列强立国之大本也。野蛮者,人所深恶之词。然灵魂贵文明,而体魄则贵野蛮。以野蛮之体魄,复文明其灵魂,则文明种族必败。罗马人之不能御日耳曼林中之蛮族,汉种之常败于蒙古,条顿、拉丁二人种之难以抗斯拉夫,德军之优于法,日军之优于欧美,皆职此之由也。”梁启超也认为:“立于生存竞争、优胜劣败之世界,岂惟智力之为急,抑体力亦特重也。近世各国学校,以体育为第一要著,虽不如斯巴达干涉之甚,然其精神则不相远矣。”(《斯巴达小志》)因此,他提出国民欲养成“尚武”品质,必须培养三种力:心力、胆力与体力。而“体魄者,与精神有切密之关系者也。有健康强固之体魄,然后有坚忍不屈之精神”。他引用德皇威廉第二的话说:“苟体育不讲,则男子不能负兵役,女子不能孕产魁梧雄伟之婴儿,人种不强,国将何赖?”(《新民说·论尚武》)所以,国人只有加强体育锻炼,奖励体育活动,才能具有军国民的资格,从而摆脱掉“病夫”的蔑称。因此,身体的健康与否已经不再只是个人的事情,而是决定着国家强盛与否的重要因素。所以,当培养“尚武”精神成为学校教育的重点目标之一时,强调体育课的设置就成为许多人的共识。个人的身体也因此通过体育课的设置,被整合到国家的建设中来。近代的许多乐歌对锻炼身体的意义都有所述说,如乐歌《三尚》之《尚武》:
立国之道,非尚武曷济。于今时事非,群雄角逐铁血飞。五大洲时局,要男儿转移。凭仗我精神志气,体操是根基。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沈心工创作出当时最为著名的一首乐歌《体操—兵操》:
男儿第一志气高,年纪不妨小。哥哥弟弟手相召,来做兵队操。兵官拿着指挥刀,小兵放枪炮。龙旗一面飘飘,铜鼓咚咚咚咚敲。一操再操日日操,操得身体好。将来打仗立功劳,男儿志气高。
近代的体育课中,最为普遍的内容是体操运动。晚清的仁人志士早就留意到体操的重要性。如成立于一九○三年的“安徽爱国社”即以“发爱国之思想,振尚武之精神,使人人能执干戈为社稷,以为恢复国权基础”为宗旨,规定“每日习体操,以二小时为率。唯学堂已有体操者,星期合操”。“体操”与“恢复国权”相联系,这正是沈心工的乐歌以“体操—兵操”为题,却在歌词中大力标举“男儿第一志气高”的原因(后来沈心工将此乐歌改名为《男儿第一志气高》)。
不过,由于“军国民主义”起源于日本的留学生,所以晚清政府最初对“军国民主义”的革命倾向是有所警惕的。如张之洞受命改正大学堂章程时,其中就有一条说“凡私立学堂不许教授政治、法律,不许用兵式体操”,“学兵式体操,则革命破坏之实力,且将膨胀于学生界也”(《北京大学堂改正章程》)。这一条举措从反面也可以证明当时“兵式体操”在民间学界的流行程度。晚清政府的没落保守最终没能阻挡新式教育理念的传播,到一九○九年,清政府学部迫于压力,终于特别统一学堂操法,要求按照“陆军部所订现行操法,通行教练”(《划一学堂操法》)。从此,兵式体操正式成为各个学校体育课练习的重点。沈心工的乐歌正是在这种强调“体操”运动的文化氛围中写就的。这首乐歌在当时非常流行。李叔同在文章中曾对此有过记述:“学唱歌者,音阶半通,即高唱‘男儿第一志气高’之歌;学风琴者,手法未谙,即手弹‘5 5 6 6 5 5 3’(《体操》第一句的乐谱——笔者注)之曲。”
另外,对女子体育运动的重视也勃兴起来。根据夏师晓虹的研究,这是从《女子世界》发端的。张肩任在征文《急救甲辰年女子之方法》中问:“即使今日女子,具有斯巴达女子之尚武精神,其奈无斯巴达女子之尚武体魄何?”她由此认为:“急救目前女子之方法,断自体育始,断自本年本日始。”而刘瑞莪更是将女子体育集注于体操一科,她说:“吾谓女学之体操为尤要。盖女子者,国民之母也。一国之中,其女子之体魄强者,则男子之体魄亦必强。我国人种之不及欧美者,亦以女子之体魄弱耳。”以此为滥觞,女子体操教育也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特别为女学使用的《女子体操教科书》也编辑出版了。到一九○九年,《直隶教育官报》上特别报道了一篇《女学勤习体操》的时闻:“奉天提学司卢本斋查阅女子师范学堂,训诲谆谆,勉励服膺教育,且系旗装,均是天足,适合体操资格,遂训其勤习体操,并谓该生等目击日俄之役,其所演之惨剧当为生等所共知,即妇孺亦贵知兵,以共维持将来之大局云云。”为配合宣传女子体操运动,沈心工也为女学生创作了体操歌曲《体操(女子用)》:“娇娇,这个好名词,决计吾们不要。吾既要吾学问好,吾又要吾身体好。操操。二十世纪中,吾辈也是英豪!”这首乐歌对近代的女子解放运动影响甚大。一九一一年出版的《二十世纪女界文明灯弹词》上就描写了在一次“女权运动”组织的“天足会”上,众人以风琴伴奏,高唱《女学歌》(即《体操(女子用)》)的情形:“击掌完时琴韵高,一曲清歌声宛转,原来是振兴女权训儿曹,心工沈氏传佳制,淑性陶情要算第一挑。”乐歌传唱的情形进入到弹词的创作中,可见当时的流行程度。民国成立以后,教育部与民间对女子体育仍然非常重视。据《教育周报(杭州)》的报道,在云居山曾设立过“浙江女子体操讲习所”。该校以“勤朴”为校训,校歌歌词为:“天赋人权,知识官能,男女平等。习俗腾笑,作茧自缠,放弃其责任。云居山畔,朝夕讲贯,巾帼聚群英。勤劳纯朴,勇猛精进,个个有精神。”近代的体操运动对乐歌创作影响深远,据张静蔚先生的统计,近代以“体操”名篇的乐歌,除沈心工的作品外,还有七篇。可见近代的音乐工作者对这一主题的关注。
除了体操运动外,近代的爱国人士对其他体育项目也青眼有加。蔡锷曾指出:“故体育一端,各国莫不视为衣服饮食之切要,凡关系体育之事,奖励之方,无微不至。曰竞漕,曰击剑,曰竞走,曰击球,曰海泳,曰打靶,曰相扑,曰竞马,曰竞射,曰竞轮(以足踏车竞走也),优者争以重资赠之,或奖励以宝星,甚至显职硕儒,亦有逐队竞争,欲博此名誉者。”百里也通过译介的文章指出,除了要加强“体操”锻炼外,还应该注意“体操外之活动游戏”。这包括:行军、野外演习、射的、击剑、旅行、竞舟、登山等。为提倡体育锻炼,近代的乐歌中表现体育运动的歌曲更是不胜枚举:如《运动场》、《运动歌》、《赛船》、《运动会》、《运动》、《夺旗竞争》、《体育》、《赛马》、《撑杆跳》、《运动歌》、《跳高》、《跳远》、《打球》、《竞渡》、《赛跑》等等。
体育与乐歌的紧密关系一直没有中断。乐歌借助宣传体育运动,表达“救亡”的决心与目的,也一直存在。例如,由上海徐绍曾、阳湖孙编辑的,列名为“强国丛书”的《表情体操法》(又名《唱歌游戏》)在《例言》中就明确指出:“是编目的在发达儿童军事思想。故所采用之歌词,半属于武事的慷慨激烈,方能唤起儿童兴味。” 一九三七年五月二十二日,厦门市举行第一届全市运动会。应运动会筹委会的邀请,弘一法师(李叔同)创作了《厦门第一届运动会会歌》,歌词是这样的:“禾山苍苍,鹭水荡荡,国旗遍飘扬。健儿身手,各献所长,大家图自强。你看那,外来敌,多么猖!请大家想想,请大家想想,切莫再彷徨!请大家在领袖领导下,把国事担当。到那时,饮黄龙,为民族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