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和白话
文言和白话
东方早报 2009-6-21 1:35:23
刘绍铭
陶杰在《蠢乱之源》说:“因为‘五四’,中国语文从此走上魔道,代替文言的‘白话文’,巴金、鲁迅、朱自清,不是平庸,就是沙石累赘之噜苏。时间的流水过去了,上世纪四十年代的白话文代表作,今日能读得入目的,只剩一个张爱玲,因为张小姐的白话文作品,还是师承了《红楼梦》的旧底子。”
陶杰太偏袒张小姐了。祖师奶奶的文字,的确风华绝代,但四十年代白话文的代表作至今读得下去的,应该不只张爱玲一人,起码还有梁实秋。他早期《雅舍小品》的文字玲珑剔透,隐隐带着《儒林外史》语言简洁明快的“古风”。这也是说他的文体跟张女士大异其趣。两人路数不同,各有千秋。
鲁迅当然绝不“平庸”,但拿今天的标准看,他的确有点“噜苏”。巴金的书写常怀赤子之心,就缺aftertaste。朱自清因《背影》而享盛名,但余光中的话是对的,我们一向对他“过誉”了。三联书店早前出版了《中华散文百年精华》,入选百余家。编者选稿的标准以历史为纲,着意“全面反映近百年中华民族散文创作面貌”。许地山在历史上当然有名,我们看看他的《荼蘼》怎样开头吧:“我常得着男子送给我底东西,总没有当它们做宝贝看。”这句话没有什么不是,只是索然无味。许地山的文章,句子总是无精打采的。
从前小学都要“默书”。老师指定一两篇古文要我们背诵,时日一到,他拍拍手,扬声念道:“季父愈闻汝丧之七日……”小朋友接上,一字一句地默写起来。《祭十二郎文》这类古文,当时虽有老师帮忙,顶多也是一知半解。及长,拿起旧时课文朗诵,昌黎先生的文采,随着自己岁月的增长,益显光华。中国文字的音乐效果,也只有在古文的声韵里才能显发出来。“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李密这几句话,如果翻译成我们今天的“白话”,不知如何启齿。
近读童元方《“丹青难写是精神”——论梁实秋译〈咆哮山庄〉与傅东华译〈红字〉》一文,益发相信我们的白话文是毁于英译中的“怪胎”。试看这一句:“大规模的十分秀丽的体态。”原文是:with a figure of perfect elegance on a large scale。这体态“大规模”的女子正是霍桑小说《红色》的Hester Pryne。《红字》的一个电影版本的Hester,是由Demi Moore饰演的。傅东华曾任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如果《红字》不是翻译,是他自己的文章,断不会把一个女子的身段说成“大规模”的。
童元方教授举的“怪胎”还有这一个:“纯洁兴奋的空气。”原文来自《咆哮山庄》:Pure, bracing ventilation。译者呢,就是上文提过的雅舍主人。依童元方看,他也是给严复的“信雅达”译文规矩所害的。“雅”可遇不可求。“信”倒不难,抱着“来是come去是go”的法则可无大错。因此Pure, bracing ventilation便成了“纯洁兴奋的空气”。
雅舍主人如果不“搞”翻译,空气只会“清新”,不会“兴奋”。且看他自己的文字本色:“‘雅舍’最宜月夜——地势较高,得月较先。看山头吐月,红盘乍涌,一霎间,清光四射,天空皎洁,四野无声,微闻犬吠,坐客无不悄然!”
童元方曾借用Thomas Kuhn的观点来看待文言和白话的书写,认为这两个“典范”(paradigms)“各自有常态的进展和异象的纷呈”,因此本身并不是两个水火不兼容的语体。我们从上面引文可以看到,文白的结合,柳暗花明,自有一番新气象。
钱锺书的白话,如果不刻意炫人,我相信是“能读得入目的”。《吃饭》有言:“吃饭有时很像结婚,名义上最主要的东西,其实往往是附属品。吃讲究的饭事实上只是吃菜,正如讨阔佬的小姐,宗旨并不在女人。”
看来陷傅东华与梁实秋于“不义”的,是翻译。钱锺书少时读的西洋文学作品,都出自目不识ABC的林琴南的翻译,因此他的文体,没有受“大规模”的翻译所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