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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章]当前汉语发展过程中的三股逆流

[李淑章]当前汉语发展过程中的三股逆流

  当前汉语发展过程中的三股逆流

李淑章


2009年09月03日 11:28 来源:中国语言文字网





  内容摘要:当前汉语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容视的现象,我把这些现象称作“三股逆流”:一是不顾我国文字法的规定,滥用外语的现象;二是鼓吹“网语”,不积极推广普通话的表现;三是运用汉语的无序状态,严重干扰国家汉语规范化工作。虽然汉语发展的主流还是好的,但不能因此忽视以上所述三股逆流。我们应以法律为武器,维护汉语的尊严。

  关键词:外语 “网语” 无序状态 汉语 尊严 文字法

  同圣人比岁数,这事很滑稽吧?而如此做的人恰恰是我自己。因为论岁数,我今年七十有五,比孔子多活两年了;而孔子活到七十岁时,便“从心所欲不逾矩”了,而我逾“古稀”已五载之多,说话、写文章尚且战战兢兢,惟恐触犯某些人的“规矩”。这回所以一反常态,敢用大家看到的这个标题写文章,那是由于我想到:快入土的人了还不敢说几句想说的话,岂不让年轻人笑话!

  汉语是我们的母语,在全世界享有盛誉。对于这份遗产,我们作为子孙,应该千方百计地保卫它,继承它,并使之健康地向前发展。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当前有不少人非但不珍惜,反而有意无意地蹂躏它,玩弄它,甚至破坏它。

  就我所见,这种现象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我把它称作汉语发展过程中的三股逆流。

  第一股逆流:喧外语之宾,夺母语之主。

  一是外语扭捏地踱入大小媒体。

  例一:不少报刊上、电视上提到体育赛事,某某迎战某某时,多写成“某某VS某某”。我不懂英语,请教懂英语的人,答曰:“VS”就是表示双方组成一对,一方是另一方的对手。原来如此!请问:为什么不写成“某某对某某”或“某某对垒某某”呢?难道我们汉语的词语贫乏到必须求助于外语的“VS”不成!

  例二:某报登载了一篇文章,标题是《最in的乐队:达尔罕乐队》。看了标题,不知所云,继续看文章的内容。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out’与 ‘in’似乎已经成为目前判断时尚的标准。如果你自称是一个泡吧族,却不知道达尔罕乐队,那么你就一定被‘out’出局……”我无论如何读不懂,就去请教精通英语的教授,他们告诉我,“out”是在外头,“in”是在里头。至于文字要表达什么意思,连他们也弄不清楚。

  现在要问:以上所引的标题和文章如此荒谬可笑,却也能登上大雅之堂?

  二是外语神气十足地现身各个场所。

  谁都会发现,大多办公大楼标明楼层时,不写“一层”、“二层”等,而要写“一F”、“二F”等。不少地方的厕所,既不以“厕所”标示,也不用委婉语“洗手间”,而只写两个字母“wc”;更有甚者,还把两个字母竖写着:“w”写在上头,“c”写在下头。奇怪的是,这样的外语不仅现身在一般场所,还昂首于某些党政机关所在。真不知中华文明哪里去了!

  三是外语堂而皇之地抢占了汉语的位置。

  作为全国极重要的媒体中央电视台,本应该旗帜鲜明地维护汉语的尊严,坚决同这股逆流进行斗争,可万万没想到,这个电视台竟然推波助澜,一直用CCTV作为自己的标志。据说,该电视台的负责人称,已经沿用了数十年,非常珍贵,不可能轻易改变。

  好多外国人,几十年、几百年来,都用英语称呼我国首都北京,而现在他们为什么像我们中国人一样,称它为“北京”呢?而写出来也必须是汉语拼音“Beijing”呢?这是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争得的尊严。这是母语的尊严,也是我们国家的尊严和民族的尊严!

  现在要问:是这个尊严珍贵,还是那四个字母珍贵?

  我国有一部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文字法,这部法的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该章第十八条又规定:“《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不知中央电视台的负责人是否知道上述文字法。严格地说,用CCTV作中央电视台的标志是不妥的。真诚地希望中央电视台坚持母语发展的主流方向,切勿替那股逆流帮忙!


  第二股逆流:煽网语之风,灭汉语之火。

  “网语”这种东西是孩子们在电脑上玩的一些词,我原以为,这些词他们彼此看得懂,玩得高兴,本来也无可厚非;其中一些词,如果既合乎语言规律又为更多的人所接受,用得长了,也必然会进入普通话的。可根本没想到它对汉语的健康发展会有多大影响。

  前些日子看中央2台的“全家总动员”节目,发现在知识问答中,竟然考查全家人的“网语”水平。看罢,着实吃了一惊。啊,媒体居然也在煽“网语”之风!何止媒体,有的教授、有的作家,也在给它鼓气呢。

  复旦大学顾晓鸣教授居然说:“网语”是一种可以体现现代人生存和思维状态的新语言,它的出现在语言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作家陈村说:在电脑上,中文表达本身存在缺憾,使用“网语”会显得更加生动、活泼和形象,在日常生活中使用也会显得新鲜,有个性。一位是教授,一位是作家,说话有分量啊!

  呜呼!为中华民族和世界好多国家服务了几千年的汉语,作为联合国的用语之一的汉语,被全世界公认的极具表现力的汉语,正在吸引着全世界各国人民,在它的故乡却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可为了在网上聊天方便,部分人胡乱编造的一些“词语”,却被吹捧为“新语言”,说什么“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在日常生活中使用也会显得新鲜,有个性”。

  好!现在就让我们见识见识这种“新语言”吧。请看:

  周末,读大学的GG回来,给我带了很多好东西,都是“偶”非常“稀饭”的。就“酱紫”,“偶”就答应GG陪他去逛街吃KPM……

  昨晚,我的JJ带着她的青蛙BF到我家来吃饭,饭桌上,JJ的BF一个劲地对我妈妈PMP,说她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个PLMM。真是好BT啊,7456……

  这两段话是什么意思呢?读者看得懂吗?如果想读得懂,恐怕还得请上述教授和作家来培训呢!

  请读者认真想想,面对汉语发展中出现的这股逆流,我们究竟何去何从?

  噢,忘了!我应该把上面那两段话中的一些“词语”解释一下:

  GG(哥哥),偶(我),稀饭(喜欢),酱紫(这样子),KPM(肯德基、必胜客、麦当劳),JJ(姐姐),青蛙(丑陋的),BF(男朋友),PMP(拍马屁),PLMM(漂亮妹妹),BT(变态),7456(气死我了)。

  这明明是汉语、英语字母、拼音字母,以及简缩、谐音等手法的杂乱拼凑,却被某些人奉为“新语言”。

  什么叫语言?语言是人类用来交流思想的工具,它是以语音为物质外壳、以词汇为建筑材料、以语法为结构规律而构成的体系。我们的汉语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了,历代的中国人都在促进其健康完善地发展,这是主流。

  2005年9月22日,上海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草案)》规定: “汉语文出版物、国家机关公文、学校教育教学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语汇。”全国广大教师和广大家长以及我国不少语言学家和教育家,他们对“网语”的态度,同上海的“规定”的精神完全一致。这是令人欣喜的。




  第三股逆流:促发展是假,扰规范是真。

  除了上述两股逆流外,还有一股隐藏得较深不易被人们一下子觉察的逆流。这就是当前在汉语的读音、书写、嵌词、造句等方面出现的无序状态。

  我国文字法第一章第三条清清楚楚地写道:“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我国宪法第一章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可是,不少人对这些法律或不理不睬,或视而不见,把汉语看作是由他们摆弄的工具。音,想怎么读就怎么读;字,想怎么写就怎么写;词,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句子,想怎么造就怎么造。于是,社会上流行着这样的话:“无错不成书,无错不成报。”有例为证:

  例一,商店橱窗中,把“袜子大减价”写成“妹子大减价”,把“我店不坑人”写成“我店不啃人“,甚至把“卖人造革鞋”简化为“卖人革鞋”;机关办公楼内,把“副厅长”写成“付厅长”,机要处门上写着“非公莫入”;某个医院里,把“换肾”写成“换臀”……

  例二,不少文字工作者用词造句彰显所谓个性,他们想表达一个意思,既不考虑哪个词语能与这个意思适合,也不顾及读者如何理解,只图自己痛快,顺手拿来一个词语,就强迫人家为其服务。于是,不知多少词语遭到了被任意歪曲的不幸。比如,“首当其冲”这个词语,本来比喻首先受到攻击或遭遇灾难,可有人硬逼它表示“首先得到好处或奖励”。“炙手可热”本来是用来比喻人的,形容气焰盛、权势大,使人不敢接近,可有人却用它来比喻“热门”,说什么:“‘二战’成了时下影视、美术、文学等艺术创作炙手可热的题材。”“守株待兔”本是用来讽刺希图侥幸的,却有人用来表示在军事上的固守。

  例三,一部名为《历史的选择》的电视剧中,毛泽东面对严峻的形势说道:“廉颇老矣,一饭三遗矢……”而电视的屏幕上却打出了这样一行让读者如入五里雾中的字幕:“脸谱老爷,一翻三仪式……”

  例四,中央电视台主持人某君,竟然当着面,称对方的父亲为“家父”!错了也倒不要紧,改了就行。可是,事情偏偏不是这样:某君不认为自己有什么错,理由是,当时他的眼睛是看着对方的;某负责人也替他辩护说,某君只是在“家父”前少说了一个“你”字;还有人说,某君是为了同对方套近乎,就如他在冯巩面前称“咱爹咱妈”一样。呜呼,我说不出话!称对方的父亲应说“令尊”,意谓“您的父亲”;称自己的父亲才说“家父”,意谓“我的父亲”。我堂堂中华文明用语,竟被如此践来踏去,岂不可悲!

  汉语运用得如此混乱,理所当然地引起国人的关注和批评,理所当然地引出“汉语要加强规范”的呼声!可是,当有关人士和部门认真来承担汉字规范化这一历史任务时,却有人声称,上述现象正好表明语言是要“发展”的。我认为,促进语言的发展是假的,其有意无意地干扰语言规范化却是真的。

  本文无意谈论发展和规范的辩证关系,但想说一段话提醒读者,以免上了某些“发展论”者的当。

  篮球的赛场有四条边线,比赛时又有各种规则。运动员在比赛时,均要受四条边线和各种规则的限制。但没听说哪一个优秀运动员会抱怨这些限制,因为,正是这些限制,才使他们的才华和技艺得到了发展。篮球比赛的这些限制比之于语言,就是它的规范。规范非但不限制语言的发展,恰恰相反,它正是语言又好又快地向前发展的根本保证。

  我相信,汉语发展过程中,其主流是健康的,有力量的。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忽略了它的逆流,尤其要警惕上述三股逆流的汇合!

  《语文报》创始人陶本一先生大声疾呼:“全社会要像保卫黄河一样,保卫汉语!”我也想用嘶哑的喉咙大喊一声:“让我们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汉语的尊严!”

  (原载:《内蒙古日报》 <北国风光 >)

[ 本帖最后由 collector 于 2009-9-6 07: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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