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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宗教局局长回应“官办宗教”说法:依法管理

国家宗教局局长回应“官办宗教”说法:依法管理

2011年11月19日 20:15
来源:凤凰卫视
王作安:美国宗教机构专管别人中国的只处理国内宗教问题
    吴小莉:凤凰网友问,请问局长,您的信仰是啥,您觉得《圣经》值得一读吗?
    王作安:这个好多的,我到美国去,好多人就包括到西方欧洲国家去,都问你是什么信仰的,他们感觉宗教局长理所当然肯定是个宗教徒,我就很坦率的告诉他,我就员,不信仰任何宗教,但是我能把这个宗教这块工作把它服务好,那个刚才讲的那个《圣经》,他说是不是值得一读,这个事情呢,用不着我来推荐,《圣经》它本身,一个是基督教的主要的经典,同时实际上,它也在文化,文学各个方面,具有很高的价值。
    王作安毕业于南京大学哲学系,1983年进入中央统战部,1987年调入国家宗教事务局,从事宗教工作,至今已经有二十多年。王作安曾经感慨,自己常看到中国的基层官员对宗教问题上,经常在“左了”和“右了”之间徘徊,在“松了”和“紧了”之间犹豫。的确,在中国内地,“宗教”二字一直带着一丝敏感的色彩。而作为宗教管理机构的国家宗教事务局,在有些人的眼中,也是一个带有敏感和神秘色彩的政府机构。
    吴小莉:比如说您到国外去,有人会问您说您这个局到底在做些什么,是不是就是来管理或管制宗教的,是有这样的提问过吗?
    王作安:这个问题呢到有些地方去没有问题,你像世界上现在好多国家那宗教部很厉害的,那宗教部在那个在内阁当中地位很高的。但是这个西方国家,大部分没有宗教工作机构,但是呢它也不能,没有宗教工作机构不等于没有宗教工作,它好多我去接待包括有的在司法部里面,有的在民政机构里面,有的在那个叫内政部里面。到美国去,美国人就经常问这个问题,那个宗教局干什么的,为什么要你这个宗教局,我们美国就没有,不是管得好好的吗。我说你美国呢不是没有宗教机构,你美国的宗教机构还好几个呢
    吴小莉:国际的,管国际宗教(事务)。
    王作安:我说你们是专门去管别人的,不管自己,我们那个呢,是我们处理好我们国内宗教问题的。
    王作安告诉我,中国宗教管理机构的设立最早是1951年,当时的政务院,也就是国务院的前身,在文化教育委员会下面设立了一个宗教处。到了1954年,国务院正式设立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成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然而在上个世纪的80年代,中国政府一次规模庞大的机构改革当中,宗教局曾经面临被撤销的命运。
    王作安:我们那个时候赵朴初先生还有好几位宗教领袖他们听到这个消息以后,给中央上书,要求,就是什么呢,要保留宗教局。
    吴小莉:原因是?
    王作安:原因就是什么呢,他们认为就是什么,我们这个有了这个宗教局我们宗教界有什么希望,有什么愿望要反映,这个通过宗教局非常的方便,而且我们遇到什么困难,他们能给我们来解决,
    吴小莉:一个对口的单位。
     王作安:然后我们没有宗教局了我们碰到事我们找谁去啊,非常不容易,而且这些年来他说,那个时候刚刚改革开放落实政策,把宗教房产落实回来,基本上就是我们宗教工作部门在做。另外还一个我们就是要协调关系,这些年来我们这个有一些是没有报道,过去那个因为伤害穆斯林宗教感情的这种事情发生这些年来发生不止一起两起了,那么再早些的时候曾经引起过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像这种事情,这个国家宗教局出面来协调,现在我们就,最近这些年就比较少了。过去为什么穆斯林不吃猪肉这个问题上,有一些人他不是对于这个伊斯兰教有什么成见,他就是不懂,瞎解释,一解释就容易东西伤害了这个穆斯林的宗教感情。像这种东西处理不好,就容易引发不同群体之间的矛盾。在这些问题上,我在美国有好多宗教界朋友也讲,你说他这个问题解决不了这个问题,我说我在中国你看我有宗教局就都帮你解决了,你在你那边你就找不到谁来解决。
    《圣经》中有一句经文说道,“让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它的寓意常被引申为政治和宗教应该分离。中国是一个奉行政教分离的国家,不过在西方学者看来,中国现行的宗教管理体制,是由政府设立宗教事务管理机构,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同时通过政府认可的宗教团体,对宗教界人士、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进行控制,属于“国家控制宗教型”。但是在王作安看来,并非如此。
    王作安:国家控制宗教,刚才讲的,叫这个官办宗教,这种这个影响,这种舆论的影响非常广。那么这些年来我们是在中国这块土地上,我们在从事这个工作,我们不是没有发言权,我们也在研究这个问题,中国从政教关系,我认为是一个政教分离的关系,但是呢跟西方有些国家,它并不完全一样,有我们中国自身的特点。你比如讲,我们中国这个叫,中国政府保护合法的宗教活动。但是呢,宗教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活动,不能去干涉像行政司法教育这样一些国家职能的实施,这个就是很正常。为什么,我中国是一个世俗国家,在世俗国家里边国家的宪法法律最大,任何组织包括宗教组织都要在国家的法律范围内活动。第二条我在中国我各个宗教一律平等,没有利用国家政权去扶持某个宗教,也没有利用国家政权去压制某个宗教。我对于各个宗教一碗水端平,一视同仁,我不允许有一个,占有特殊地位的宗教的存在。当如果有这样的宗教存在的时候,那就不是政教分离了。第三个我政府确实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但是政府管理宗教事务,不是说什么宗教事务都管,而是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我依法进行管理,美国也是一样啊,你真正要涉及到国家利益,涉及到法律的问题,你能不管吗?也一样要管。
    2004年中国国务院出台的《宗教事务条例》,是中国宗教方面的综合性行政法规。不过有学界和宗教界人士建言,由全国人大出台一部宗教法,才能够让宗教事务实现更好的依法管理。
    王作安:我们在制定宗教事务条例的时候,这个条例制订了十年,那么在制订这十年之前,就对制订宗教法,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这个调查和认证,就是说对制订宗教法的可行性,这个后来调查最后的结论,就认为现在时机还不是很成熟。我们曾经考虑过,光是这个宗教你来鉴定一下,哪些属于宗教,就这个问题,你几年都解决不了的问题,经过了各方面的论证,专家的论证,认为现在什么呢,可以说这个建议是好的,咱们先从下面走,积累经验,最后等到条件成熟的时候,再来讨论这个问题。
    吴小莉:谢谢局长接受我们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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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宗教机构专管别人中国的只处理国内宗教问题”
“宗教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活动”
“不是说什么宗教事务都管,而是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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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恩,我看到这篇文章的时候,很多表达不出的感觉都被说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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