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方草原退化的社会机制
荀丽丽
大家下午好,非常荣幸有这个机会在这里跟各位老师交流,我今天的发言题目是《中国北方草原退化的社会机制》。事实上对于草原退化社会机制的关注来源于对中国土地荒漠化状况的关心,我想很多生活在北京的人们,除非在春天的时候,当北京的上空刮起非常强的沙尘暴的时候,他才会意识到中国正面临土地荒漠化的问题。在中科院的一些研究者提供的数据当中,我们看到中国当下土地荒漠化的面积达到了174万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将近18.12%,当时王老师提供的数据是2004年的27%,无论如何,我们看到土地荒漠化问题事实上是不容忽视的,而且拿中国北方的数据来说,草原荒漠化的面积是日趋扩大的,从下面的这些数据也可以看到。
关于生态退化的原因分析,通常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就是所谓的自然原因,第二就是所谓的人为原因,自然原因无非就是气候变迁,整个这样一种自然过程,他们在人为原因当中,最主要的人们会提到,比如说人口的增长和技术的改进这样两个因素。有一些研究者事实上提到,在中国的这种荒漠化的制因当中,人为的因素占到了94.5%,而自然的因素只占到了5.5%,既然这样,我们来重点看一下人为的因素,也就是人口和技术是如何来影响环境变迁的。我们知道,人口和技术这两个因素并非只是简单的作用于环境,事实上人口的增长和技术的引进都是内嵌于这个非常具体的社会历史过程当中的,有着复杂的社会背景。所以在我们看来,更重要的是关注社会生产的组织方式及其对环境的影响。
我这个研究事实上主要是来源于我从2004年到2008年在中国北方的草原区,也就是主体草原区内蒙古草原的一个研究,田野具体的情况我在这里由于时间的关系就不介绍了,首先向各位概述一下中国北方草原生态和社会的一些特点,事实上在中国所谓长城以北是一个干旱区和半干旱区的生态系统,实际上是有自身独特的生态特点的,就表现在自然资源高度的不确定性,主要体现在降水量非常少,可能在有些地区低于年降水量150毫米,而且降水的变率非常大,雨量、降水时间、地点都非常不确定,在这种自然资源高度不确定的情况下,人们如何维持他的生计?在草原区事实上生活着蒙古的游牧族群,他们在适应这种高度不确定的环境当中有自身的策略,这个策略的核心特点就是流动。这个流动并不是我们很多人所想像的那样,是一种漫无边际、没有目的的流动,事实上在这个看不到蔚蓝的草原上有着非常清晰的社会边界,虽然这种边界不是固定的,但是它非常清晰,这种边界是依赖于社会的规范来实践的,它非常明确的规范着人们的行动。事实上这种流动性不仅体现的游牧族群能够在多变的生态条件下灵活应对的这样一种能力,而且也体现了他们自身的社会组织在不确定的条件下保持秩序和整合的一种能力,可能对现代社会的社会组织方式有很多借鉴的意义。
从1950年开始至今,在中国北方草原区形成了一种可以叫做密集型的开发体制,这种密集型的开发体制,我将在下面分两个部分进行介绍。这种密集型开发体制的形成,最核心和表现最明显的应该是在1980年代,也就是70年代末之后,但是我们不能忽视在1950年代到1970年代这30年间,这是中国国家权利建构的过程,对以后这种密集型开发体制的形成所奠定的基础。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在1950年代到1970年代传统的生态空间和社会空间的一种重构。我们知道,从建国之后在草原区事实上有一个非常统一的所谓自然资源国有化的过程,这种国有化就是宣传草场归国家和政府所有。事实上在以前游牧社群当中的传统社会,很多地方性的权威就不再起作用了,以往的那些由地方性的权威来控制的社会边界也就消失了。而且在这个时期,在中国的北方草原引入的大量的移民,这些移民既包括汉族的农民,也包括来自其他地区的牧民,这个移民并不止是人口数量上的改变,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当地社区的集体认同。我们还应该注意到,在建国之后的前30年当中,事实上很多先进技术的引进已经大大的改变了当地的生态空间和社会空间的范围,比如说深水的机井,使以前根本就没有办法利用的一些无水草场得到了利用,社会空间和生态空间都得到了极大的开拓。在这一时期我们可以看到所谓的草原科学,草地科学在中国兴起,这一整套普遍化的科学知识和世界观以及与其相匹配的专家治理的模式开始在草原成长。与此同时,这样一种科学知识体系就对地方性的本土生态知识产生了贬损,当地农民就成了草原的使用者,而不再是草原的管理者。在这一系列的基础之后,也就是说在地方社区的社会认同受到了极大的破坏,一些先进技术的引进为进一步的草原开发奠定了基础之后,在土地产权自由化的过程是进一步加速了草原生态空间和社会空间的碎片化。我们知道所谓的私有化产权要将草场分到各家各户去,虽然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但是这样一个趋势。事实上对于农村地区来说,这种各家各户的土地产权方式是他们所熟悉的。但是对于草原以流动性的合作为基础的这样一种社会组织方式来说,这种私有化的土地利用是他们非常陌生的一种方式,但是在当时的这种意识形态的左右之下,被强加在这样一个游牧族群的身上。
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会看到,进一步的围栏建设,当地人基本上就形成了一个所谓的定居住牧,也就是说他的房子盖在自己草场的这片地方,他也就只是在他房子周围这片地方放牧。在这个草场划分的过程中我们会看到对草场的网格划分,在划分草场过程当中,以黑点作为水井,因为每一户都要到达水井,他们就形成了以水井为中心的草原的分割。在自己的草场上,人们希望通过自己的能力投入更多的资源,比如说抽更多的水,种更多的饲料,来养更多的牲畜,而不再关心这种集体的合作。在这个产权私有化的过程当中,事实上这个集体合作的基础也在进一步的丧失。最终我们会看到这种密集型的开发体制的形成,这种密集型的开发体制使这种草原畜牧流动性大幅度降低,因为总是在一个地方放牧,所以影响到植物的多样性和分布状态的改变,而且由于要种饲料,所以地下水也面临着非常严重的危机。
正是因为有了这样一个制度与技术相匹配的社会机制,我们可以看到,在1980年,草原面临着很严重的退化问题,一直到1990年代末,由于强沙尘暴对中国北京和天津地区的侵袭,使草原的生态问题进入了中国公众的视野。我们可以看到,沙尘暴与草原生态的问题化过程是密切相关的,但是在之后我们看到的是一种危机应对式和政府直控式的自上而下的生态治理,也就是说只是发现了沙尘暴,提醒大家有严重的问题,我们再来采取办法,那么这个办法由谁来主导?这个解决方法由谁来主导,就是从中国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但是如果了解中国国家权利结构的人可以看到,事实上在这样一个自上而下的生态治理过程体系当中,中国的地方政府是面临着一个非常矛盾的双重角色。它一方面是要利用中央政府的投资来解决当地的生态问题,但是另一方面在中国近30年的发展主意模式的指导之下,特别是在现有的这种财政体制之下,它已经变成了一个有自身利益诉求的利益集团,这就导致了很多地方政府一方面强调当地的生态危机的严重性,从而赢得中央政府的投资支持。另一方面又不关心是否这些投资真正有利于当地生态问题的解决,而将其用作谋取自身集团利益的一种手段,就导致了这样一种悬浮于地方政府利益之上的地方政府并不关心草原问题,所谓解决草原问题的方法引入更多的农业开发方式和更多工业的开发方式,将牧民排除在外,但是可以为地方政府赢得更多的利益。在这样一个过程当中,我们一方面看到地方政府的角色给整个生态保护带来了更多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地方政府也利用与当下很多垄断市场利益的联合,进一步加速了当地的劳动力商品化的过程。比如说将很多牧民转变成在工厂、矿山打工的打工者,事实上地方社区的能动性在进一步降低,而且在生态治理当中的参与程度也在进一步的降低。
我的结论是,事实上从建国之后的60年里,整个国家权力在草原社区建构生长的过程,包括产权改革,包括知识体系的变迁,再包括土地和劳动力的商品化过程,这个过程都是以地方社区的崩解为前提的,以地方社区的传统规范的解体为前提。但是事实上,地方社区的社会规范是人们关心它的环境,作为关心环境、保护环境主体的社会基础。所以我认为,赋予地方社区更多的能动性和自主管理的能力,是中国可持续发展一个重要的途径。
作者简介:荀丽丽,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声明:本文根据第一届中澳学术会议论坛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定。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