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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09-3-13 19:25 只看该作者
[张 文] 民族关系视野中的传统族群形象问题浅议
民族关系视野中的传统族群形象问题浅议
张 文 一、问题缘起
1938 年, 美国学者玛利•美孙出版了一部书, 书名是《西方对中国及华人的观感:1840 ——1876》。在这本书中, 作者系统梳理了自中世纪至近代西方对中国及华人认识的转变,认为: 1840 年以前, 中国一直是西方心目中的文明国度, 是西方仿效的典范, 不过, 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 中国却成了落后的代名词。由此提出了一个概念, 即族群形象(NationalImages) 问题。所谓族群形象, 主要指不同族群主体对他族形象的主观认识和感受。所谓主观认识和感受, 是指客体族群形象的形成虽然有它客观的基础, 但却是经过了认识主体的主观加工而成的, 与其客观形象并不必然吻合。自此, 关于族群形象问题的研究逐渐兴盛起来, 产生了一系列重要成果, 如1946 年路易斯•马华力克的《中国: 欧洲的典范》、1961 年胡哈•安那尔的《中国热: 中国的形象》、1967 年里满德•多森的《中国变色龙: 欧洲中国文化观的析论》、1971年罗勃•麦克里兰的《异端的中国人, 美国人对中国态度研究1890 ——1905》等。
1994 年, 鲍绍霖发表《民族形象与文化交流史研究》一文, 系统介绍了族群形象理论的基本情况。此后, 国内部分学者开始关注族群形象问题。不过, 迄今为止, 对于族群形象的研究基本以大的族群概念为主, 即对一国所有民族的统称, 尤其是集中使用在东西方形象的对比研究方面, 将这一理论应用于国内各族群间的比较研究仍不多见。
事实上, 所谓民族关系, 除了可见的用以调整族群关系的政策、法律、制度之外, 还广泛地存在于大众社会心态之中, 尤其是对于普通人来说, 对于不同族群的认识, 更多的是一种并不完全理性的形象认识, 其中不免有诸多夸张及扭曲的看法。而大众社会心态的在某方面的集中关注, 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民族政策、法律、制度的走向。因此, 关注族群形象问题, 其学术意图并非仅限于对族群形象做出描述, 而是试图通过对大众社会心态有关族群形象的揭示, 进而深化民族关系问题的研究。为此, 笔者撰写了《地域偏见和族群歧视: 中国古代瘴气与瘴病的文化学解读》一文, 发表在2005 年第3 期《民族研究》上, 即是运用族群形象理论于国内各族群间比较研究的一次尝试。不过, 该文重点在于解读瘴气问题, 于族群形象问题的研究仍有余意未尽之处, 故撰成本文, 以期对此问题有进一步的揭示。不妥之处, 敬希方家指正。
二、汉文化主体与周边族群形象模塑
如上所述, 所谓族群形象, 主要是指不同族群主体对异族形象的主观认识和感受。所谓主观认识和感受, 是指客体的族群形象的形成虽然有它客观的基础, 但却是经过了认识主体的主观加工而成的, 与其客观形象并不必然吻合。这一叙述涉及两个问题, 一是主体问题, 一是客体问题。
关于主体问题。在中国历史上, 由于汉文化的话语强势地位, 关于各族群的文本记录大多都是用汉文写成的。也就是说, 目前所保留的关于族群形象的文本记录几乎都是汉文化对周边其他族群的形象看法, 而缺少各周边其他族群对汉文化的看法。因此, 所谓族群主体, 主要是指中原汉族, 以及入主中原后融合于汉文化之中并以华夏正统自居的部分周边其他族群。
关于客体问题。由于客体的形象是针对主体而言的, 其中包含了主体的诸多主观加工和扭曲, 这一过程可以概括为形象模塑过程。就中国历史上的族群形象而言, 以中原汉文化为代表的主流文化对于周边其他族群的形象模塑的出发点是以中原汉地与汉文化为基点的。从地域角度看, 以中原为核心, 越接近核心, 虚构成分越多, 越远离核心而靠近少数民族聚居区域, 则虚构成分越少; 从周边其他族群对汉文化的接受程度看, 越是汉化程度高的边疆族群, 汉文化对她的形象模塑中的虚构成分通常就少, 而较少受汉文化影响的边疆族群, 汉文化对她的形象模塑中的虚构成分就越多。
当然, 对于少数族群的形象模塑并非自古即有且毫无变化。事实上, 族群形象的确立有一个历史过程, 并在此后的发展中有所改变。正如以上所指出的, 族群形象模塑的主体是以中原为中心的汉文化, 因此, 对少数族群形象模塑的起源与地域歧视有关, 它的发生与汉文化的正统观念的形成是同时的, 且两者互为表里。
从汉文化的形成过程看, 汉文化的正统观念产生于先秦时期, 其思想基础是基于中原优越论的方位观。按照中国传统观念的理解, 天地分为五个方位, 中央之外, 分别为东、南、西、北四个方位。殷墟甲骨文中, 已有五方观之萌芽, 此亦春秋以后五行观念产生之基础。在五行观看来, 中央为土, 东方属木, 南方属火, 西方属金, 北方属水。五行相生相克, 但土生万物, 故以土为首。所谓黄帝以土德兴天下, 即是此意。
在五方观的基础上, 结合民族观“尊夏攘夷”、“内诸夏而外夷狄”的核心特质, 先秦时期开始形成文化正统观念, 所谓五服制度即其表现之一。《尚书•禹贡》及《逸周书•王会解》中确定的五服制度包括: “封内甸服, 封外侯服, 侯外宾服, 蛮夷要服, 戎狄荒服。”到春秋时代, 五服制度进一步完善。《国语•周语》云: “夫先王之制, 邦内甸服, 邦外侯服, 侯卫宾服, 蛮夷要服, 戎翟荒服。”在此基础上, 规定了不同服制的职责: “甸服者祭, 侯服者祀, 宾服者享, 要服者贡, 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
综上所述, 所谓五服制度, 其实质是基于五方观念基础上的民族观。这一点在《礼记•王制》中有相当成系统的叙述: “中国戎夷, 五方之民,皆有性也, 不可推移。东方曰夷, 被发文身, 有不火食者矣; 南方曰蛮, 雕题交趾, 有不火食者矣; 西方曰戎, 被发衣皮, 有不粒食者矣; 北方曰狄, 衣羽毛穴居, 有不粒食者矣。中国夷蛮戎狄, 皆有安居, 和味宜服, 利用备器; 五方之民, 言语不通, 嗜欲不同。”在诸夏看来, 中原(即中国) 居天地之中, 风土最佳, 为文明的诸夏所居; 其他东、南、西、北四方为其边缘, 风土各有欠缺, 为蛮、夷、戎、狄所居。在此基础上, 又由于各地物产之不同, 加剧了不同人群在性格与文化方面的巨大差异。
《战国策•赵二》载, 赵武灵王胡服, 公子成谏曰: “中国者, 聪明睿智之所居也, 万物财用之所聚也, 圣贤之所教也, 仁义之所施也, 诗书礼乐之所用也, 异敏技艺之所试也, 远方之所观赴也, 蛮夷之所义行也。”《孔子家语•执辔》云:“食草者善走而愚,食肉者勇毅而悍,食谷者智慧而巧。”由此出发, 中原华夏(汉) 文明优于四方蛮夷的观念自然产生, 并直接导致中原华夏(汉) 文化对周边少数族群的贬低性看法。
自此观念产生之后, 一直为历代主流文化所接受, 并在中国古代汉文献中处处都有流露。《后汉书•南蛮西南夷传》叙说交趾时说: “凡交所统, 虽置郡县, 而言语各异, 重译乃通。项髻徒跣, 以布贯头而著之。后颇徙中国罪人, 使杂居其间, 乃稍知言语, 渐见礼化。”宋人在谈到女真时说: “今女真性刚恨, 善战斗” 既然视之为异类, 则其一切都会是怪异的、令人难以理解的。例如对西南 诸族之芦笙歌舞的描述: “一人吹瓢笙如蚊蚋声, 良久, 十数辈联袂宛转而舞, 以足顿地为节, 询其曲名, 则曰水曲。”语气中颇多不屑之情。在解释乌武僚凿齿习俗时说: “又有乌武獠, 地多瘴毒, 中者不能饮药, 故自凿齿。” 显然系误解。尤有甚者, 将一些自然现象也附会在少数族群形象当中。其中之典型如所谓瘴气与瘴病, 本非一种疾病概念,而是用以贬低少数族群所居地域的歧视性话语。
再如所谓蜮、射工、短狐之类的传说, 更是将少数族群严重妖魔化了。所谓蜮、射工、短狐, 其说甚早, 先秦时期即有关于蜮的记载。汉代以后, 有不少人对此做出解释, 认为是南方水中一种甲虫, 能够含沙射影伤人。但是, 在明代邝露所撰《赤雅》中, 则将射工等进一步人格化了: “短狐, 人所生也。《诗》曰蜮, 《书》曰射工, 《骚》曰短狐。斑衣山子插青衔弩, 裸体兽交, 遗精降于草木, 岚蒸嶂结, 盎然化生。狐长三寸, 状若黄熊, 口御毒弩, 巧伺人影, 胎性使然。”所谓“岚蒸嶂结”, 即山岭瘴气, 短狐即由人兽交合后在瘴气作用下所化生, 此物善使毒弩, 隐藏于山林中射人。历代文人笔下的南方尤其是西南少数民族大体上就是这副模样。每当官军来剿, 他们于丛林中跳跃自如, 如履平地,“狠勇复轻脱, 性若鹿与麋”,一旦觅得机会,则以毒箭射人, “中人大叫, 信宿死”。因此,所谓的蜮、短狐、射工, 无非是中原人对南方尤其是西南少数民族留给中原人的强烈的印象进行极度扭曲加工的结果, 是瘴气说从地域偏见过渡到族群歧视的产物。
以上对少数族群的形象模塑大体定型于两汉, 此后大致相沿不变, 或有甚焉。直到1840年以后, 随着西方文化的进入, 汉文化的优势意识逐渐丧失, 对少数族群的符号化认知——即形象模塑——也开始出现一些变化, 即从异类向落后的人类转变。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 随着民族平等原则的提倡, 对少数族群的形象模塑开始趋向正面。当然, 关于当今主流文化对少数族群的形象认识问题, 需要做进一步的实证调查才能得出结论。
三、族群形象与民族关系
从心理学角度看, 主流文化对少数族群的形象模塑是一种建立在文化优势意识基础上的对异域与异族进行心理贬低的集体无意识行为。
所谓心理贬低, 是基于文化本位主义基础上的优势文化常有的现象。以近代以来美国人对中国人的看法为例, 鲍绍霖借用了罗勃•麦克里兰在《异端的中国人, 美国人对中国态度研究1890 ——1905》中的一段话: “当美国人要厘定他们在世界上所扮演的角色的时候, 中国似是美国迈向伟大的前景的路障,因为中国使美国不能肯定世界(会沿着) 美国人所熟知的(途径)发展下去, (使后者) 不能肯定它将会保有(领袖) 的地位, 因此威胁着美国(对将来) 的梦想, 如果中国证明它拥有如西方一般伟大的文化, 甚或比(西方文化) 更伟大, 那么美国要带领世界前进的意愿便会受到威胁。因此, 基于美国的自我形象, 中国是非以低下、落后、不文明的种族的姿态出现不可的。”也就是说, 美国人对中国人的形象模塑是建立在美国人自己的政治或心理需求基础上的, 而非建立在完全的事实真相基础上的主观行为。
由此引申开来, 几乎任何一种文化都会根据自身需要对异域及其文化进行或正面的、或反面的形象模塑。要言之, 对于古代中国而言, 长期的文化优势意识几乎必然会导致对异域及当地族群的贬低性的形象模塑: 为了证明汉文化是优秀的, 少数族群文化非是落后的、低下的、野蛮的不可; 为了证明中原汉地是天下之中心, 是最优良的区域, 其他区域非是蛮荒的、落后的、正常人难以生存之地不可。于是, 关于少数族群的形象模塑在此基础上形成, 并成为中原大众社会心态。事实是, 对于居住于中原地区的汉人及其政权来说, 它需要若干这样的地区和族群来证明自己的优势, 包括入主中原后以华夏正统自居的少数族群, 如元、清两代亦未能脱出这一认识体系。
既然对少数族群的形象模塑来源于主流文化的集体无意识, 那么, 作为集体无意识体现的大众社会心态又反过来对社会主体的社会行动产生深刻影响。反映在民族关系上, 建立在主体主观加工基础上的形象模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民族关系的走向, 其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民族交往, 二是民族战争, 三是民族政策。
民族交往方面。由于对少数族群的形象认识存在巨大偏差, 在不同文化的交往当中, 往往会产生不必要的误解, 由此每每导致民族冲突的发生。以宋朝为例, 北宋元丰年间, 四川泸州纳溪寨汉民苏三七与当地罗苟夷人目特意争夺鱼笱,相互殴斗, 致目特意死亡。夷人“诉于寨”, 江安县派员检验目特意尸体, 夷人认为“汉杀我人, 官不偿我骨价, 又暴露我夷人”, 于是相与为乱。后来官府迫于压力, 声明已收捕苏三七治罪, 但夷情不平, 叛乱未止, 宋廷只好从泾原路抽调5000 番兵镇压, 事虽平复, 但却引起乌蛮乞弟之乱。直到元丰七年, 中间换了数任指挥官, 调动大军上万人, 耗费无数, 仍未能捕到其首领乞弟, 最后地方官报告说乞弟于元丰七年死去, 事件才不了了之。此次事件起因本就与汉文化对少数族群的误解有关, 同时, 在处理乞弟事件时, 也存在重大失误。其间, 乞弟曾乞降于宋军。但是, 由于宋军并不信任乞弟, 在接纳投降的过程中, 忽起争端, 导致乞弟重新反宋, 终致不可收拾。从深层原因看, 都与汉文化对当地少数族群的文化存在误解有关联。
民族战争方面。由于对少数族群的聚居地存在巨大偏见, 因此, 在中原王朝对少数族群地区展开的战争中, 一些文化因素成为影响战争结果的重要因素。例如, 中原人历来视少数族群居地为蛮荒之地, 不宜人居, 因此, 无论朝野, 对于出兵少数族群地区总是心存疑惧。东汉永和二年, 日南、象林徼外蛮区怜等数千人攻象林县,交趾刺史樊演发兵万余人救之, 兵士畏惧远役,遂反,“而贼执(势) 转盛”。明年, 顺帝召百官问方略, 大将军从事郎中李固劝阻道: “南州水土温暑, 加有瘴气, 致死亡者十必四五。” 因此反对出兵。瘴气传说反而成为阻止战争发生的重要因素。即便是普通人, 也往往视少数族群地区尤其是西南地区为畏途。例如白居易所作《新丰折臂翁》曾记述一位老翁, 为逃避兵役不惜自残肢体, 其原因主要是因为“闻道云南有泸水,椒花落时瘴烟起。大军徒涉水如汤, 未过十人二三死。”从诗中的描述看, 作为普通百姓, 新丰老翁并未到过西南, 只是根据他人传说“闻道”而已, 而所谓的“椒花落时瘴烟起”也不过是花粉过敏之类的疾病, 中原地区自然也有, 换成异域, 则引起巨大恐惧, 其实是基于传闻上对少数族群居地的恐惧, 而非疾病本身。《国朝文类》卷二十五《刘敏中•丞相顺德忠献王碑》亦载: 元世祖时, 为进攻交趾, “发湖湘富民屯田广西”, 只因担心“徙民瘴乡, 事固难成, 必且怨叛”而罢。足见边疆少数族群聚居地对于普通人心理上的影响是巨大的。
民族政策方面。由于对少数族群的认识存在巨大偏差, 在制定民族政策时, 往往不免受到或多或少的影响。仍以宋朝为例, 在处理南方尤其是西南少数族群问题上, 大体是采取羁縻政策,即所谓“树其酋长, 使自镇抚, 始终蛮夷遇之”。
然而, 正因为始终“蛮夷遇之”, 因此“无经久之策以控驭之, 鼯之性便于跳梁, 或以雠隙相寻, 或以饥馑所避, 长啸而起, 出则冲突州县,入则负固山林, 致烦兴师讨捕, 虽能殄除, 而斯民之荼毒深矣”。可以说, 宋廷在处理南方尤其是西南地区民族问题上是失败的, 究其原因,当与宋朝对边疆少数族群的歧视性认识有关。
当然, 这并不是说在中国古代如此之长的时间内就没有真正了解少数族群真实情况的, 其中不乏一些曾任职于少数族群地区的开明的地方官员对少数族群有着较为客观的认识。例如北宋前期曾在颍州任过职的蔡齐在谈到少数族群时说:“蛮亦人也。”南宋前期曾作过荆湖北路提点刑狱公事的吴燠在谈到少数族群时也说: “沅湘之蛮, 非无人性。官不扰之, 可以无警。” 其认识就近于客观。不过, 就整体来看, 类似这样有客观认识的开明人士毕竟不多, 始终不能成为主流意识, 因此, 就中国古代对周边不同族群的形象模塑而言, 大体上是以贬低性为主的。
来源:中央民族大学学报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
http://www.mzb.com.cn/onews.asp?id=29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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