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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军]史学的人类学化和人类学的历史化(2)

[张小军]史学的人类学化和人类学的历史化(2)

                        史学的人类学化和人类学的历史化(2)
                                                                              作者:张小军


三、时间的视野:人类学的历史化

史学和人类学的传统关系,如前所述,彼此缺乏对方的深度,或许可以转借这样一句话:人类学是未下苦功的历史学,而历史学则是不用头脑的人类学[2][2]。所谓人类学家下苦功不够,是说对史料的搜集和分析浅尝辄止,不求甚解,以建构理论为兴趣,史料成为理论的附庸。另有些自以为是历史人类学的研究,不过生硬堆砌他人的研究史料,然后取巧冠以某些理论概念,将历史简单化和模式化,曲解了历史。而所谓史学家不用头脑,是说他们钻进史料便不出来,特别是被狭窄的精英史料所束缚,以为那就是全部历史,忽略了另类史料和理论的思考,陷入一种简单的“集体的回忆”(巴勒克拉夫 1987:78)。

六十年代以来,新史学之人类学转向的主要特点就是开始“用脑”,吸收人类学的研究方法。民族志也出现了历史化的趋势(参见Marcus and Fischer, 1986)。而在50年代,已有人类学家呼吁关注历史的研究,其始作俑者就是英国人类学家普里查德(E.Evans-Pritchard)和美国人类学家克鲁伯(A.L.Kroeber)。普里查德曾经批评功能学派“在泼出了进化论推测性历史洗澡水的同时,也泼出了真正的历史这个婴儿”(Evans-Pritchard 1950)。他认为人类学和历史学之间的区别是技术、侧重点和观点问题而不是方法和目的的问题。史学家是按照历史发展往前写历史,而人类学家是往回写历史,追本溯源(莫利斯 1991:262-263)。他的名言是:“人类学要在是历史或者什么都不是之间做出选择(anthropology is history or nothing)”(Evans-Pritchard 1951)。博厄斯的学生克鲁伯曾经检讨美国文化人类学反历史的倾向(anti-historical in tendency),认为这种倾向可能来自生疏于博厄斯把自己的方法称为“历史的”。(Barfield 1997:239)与此同时,人类学家中亦开始出现下苦功者,例如文思理(Sidney Mintz)的《甜与权》,萨哈林斯的《历史的隐喻和虚构的现实》,盖茨(C.Geertz)的《尼嘎拉:19世纪巴厘的剧场国家》,科奇(P.V.Kirch)与萨哈林斯合著的《阿纳胡鲁——夏威夷王国的历史人类学》,萧凤霞(Helen Siu) 的《华南的代理人和受害者》等。历史人类学对史学和人类学都是一样的定义——结合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到历史研究,而不是相反,借史料论证人类学理论。至少这不是历史人类学。两者的结合是平等的,既不是人类学沙文——摞取史料为自己要阐发的理论观点作点缀;也不是史学沙文——将人类学理论概念为自己的史学作品装饰学术“门面”,上述两者,都会对史学和人类学产生曲解的研究结果,扭曲人们对历史的理解。

历史人类学的研究在60年代开始受到注意,1966年,社会人类学家学会在爱丁堡召开会议,主题是“历史和人类学”。伯克指出:二十世纪下半叶,两者的会合可说是足够明显的,这或许可以由不断增加的使用历史人类学(historical anthropology)谈论两个专业研究群体的相关性来说明。对史学有兴趣的人类学家(可称其为历史人类学家historical anthropologists)和对人类学有兴趣的史学家(可称其为人类学的史学家anthropological historians)之间的分歧已经不那么引人注意。在两者的关系中,彼此都受到对方的影响,但是接受起来仍有困难。(Burke 1990:268-269)1984年,《历史与人类学》创刊,更加促进了历史和人类学的结合(罗伯茨 2000:153)。

作为文化人类学主流的欧美人类学研究,之所以缺少对历史人类学的关注,至少有两个与功能学派有关的原因,一个原因来自理论上,赖德克利夫—布朗(Radcliffe-Brown)在《社会人类学方法》中,曾经指出文化事实的研究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历史方法,追求事实发生的原因,但是对没有文字的民族,用这种方法不能找到规律。民族学的研究属于这类,即对原始民族进行历史拟构,而不是寻求规律。另一种借助自然科学类比方法来研究文化规律的,是社会人类学的方法——力求贯穿于文化现象的一般规律的研究。(赖德克利夫—布朗1988)另一个原因,与其早期对殖民地的研究心态有关,在他们眼中,那些落后的部落社会“没文化”,因而没历史。例如功能学派认为那些“原始的部落”长期处于静止、孤立的状态,其文化形态不变。Emiko认为:人类学和史学彼此之间的兴趣已有很长的时间,如今在历史化的人类学(historicizing anthropology)方面的兴趣,其持久发展的强度和允诺是显著的。一个被历史化的人类学(historicied anthropology)的新类型,在今天后殖民和后科学主义(postscientism)的气候之下,引起了在理论和方法方面认识论的重新考察。……回过头来说,早期的人类学家忽略了认真对待历史是由于最初他们的殖民心态(colonial mentalite)。……欧洲中心论者认为‘没文化的(nonliterate)’的人没有真正的历史。众所周知,列维.斯特劳斯(C.Levi-Strauss)曾经区别急剧转变的‘热’社会(hot society)和缓慢发展的‘冷’社会(cold society),这很容易理解为热社会有历史而冷社会无历史[3][3](Emiko 1990:2-3)。

罗萨尔多(Renado Rosaldo)对菲律宾易隆高人(Ilongot)猎头的研究(1980),明确反对“原始”人没有历史或者只有不断循环的历史的观点。普莱士(R. Price)的《初始时间:一个非洲美国人的历史视角》(1983)试图重现撒拉马卡人的俗民史。兰辛(J. Stephen Lansing)曾经批评那种以为前现代社会在历史进程之外的说法,这种说法很大程度上是欧洲中心的论点(Lansing 1991:8)。有趣地是:60年代以来一些有影响的可以称作历史人类学的作品,都是在美国大陆本土以外的研究,其中有些正是在那些“落后的”、“无文化的”、无历史的地区。

奥特纳(Sherry Ortner)在《六十年代以来的人类学理论》(1984)一文中,曾经指出70年代新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派的一种充分的历史人类学研究。(Ortner 1984:142)但她同时更主张一种实践的观点来吸收历史研究:

在我的观点中,人类学与历史的和睦相处对整个研究领域是一个特别重要的发展。我在本文中没有特别强调它,只是因为此刻这种趋势太过广泛。它掩盖而不是暴露了重要的区别。就历史与人类学各类工作事实上的结合而言,它提供了一个虚假整合的领域却未能发现深层的问题。正像本文提出的,这些深层的问题通常由很成功的系统和结构主义的观点来产生,它建立了有如社会本质的事实,不过,却未能回答在系统的方式下,社会事物来自那里,又如何变迁。

要用“历史”这个词回答这些问题,就要避免把历史当作一条人们特别反应的事件之链条。历史不是简单的发生在人们身上,而是他们身在其中的创造,当然,其中有着强烈的系统性限制。实践的观点试图理解这种创造,无论是对过去还是现在,也无论是新的创造还是旧东西的再生产。实践的观点提倡,或者至少带来希望的,是一种历史和人类学研究有分寸的联结模式,而不是盲目迷恋历史。(1984:159)

奥特纳的观点至少强调了几点:首先,人类学与史学的结合不能放弃对深层问题的探讨。人类学的长处是其理论方法(例如系统和结构主义方法)有助于探讨社会事物的本质,不足是忽视了事物的来龙去脉。第二,“历史”是人们身在其中的创造。历史是实践的、有动因的。不能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第三,历史不是简单的叙事和事件的连接,应该通过系统和结构等方法来寻找其深层的动因。奥特纳的观点,依然带有人类学本位的色彩。

福克斯(Richard Fox)面对后现代理论对民族志的挑战,也曾经提出“准新文化史(nearly new cultural history)”的概念,希望籍此摆脱传统民族志的困境。他认为准新文化史是对博厄斯文化历史学派的旧文化史的再生,在准新文化史的概念下,民族志不应视为一种田野方法,或“来自生活”的描写;而应视为一种文化历史的文本,一个被重构的结构,一个具有创造的文化实践。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不仅强调文化的生活,还强调活的文化。他批评旧的生命史(生活史)的研究强调了个人作为文化的载体,却忽视了他们也是文化的努力的革新者(Fox 1991:95-111)。不过,用“历史”取代“描写”,用“文本”取代“田野”,用活的主动创造的文化取代刻板被动的文化,这样的变通其实并不能逃避后现代理论对传统民族志提出的一些批评。但是从另一个方面,对历史的强调的确对民族志的写作和田野研究具有积极的意义,让资料摆脱“真实”的僵硬辨识,在探讨深层的结构与过程的逻辑中展开,从而能够让资料真正返“朴”归“真”。

就人类学的历史化而言,著述繁多,只能就笔者所知有限地选择一些近几十年的研究,分作如下几个类型来示意人类学历史化的大概趋势:

1、大历史的研究。如文思理(Siney Minze)的《甜与权:糖在现代历史中的地位》(1958),追溯了18-19世纪欧洲糖的消费,并把它与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扩展联系起来。弗兰克(Andre Gunder Frank)的《白银资本》(ReOrient: The Global Economy in the Asian Age, 1998)和波梅兰兹(Kenneth Pomeranz)的《大分岔:中国、欧洲与现代世界经济的形成》(2000),虽然不是出自人类学家,也属此类大视野的研究。

2、地方历史的研究。如萨哈林斯对夏威夷土著社会研究的《历史的隐喻和虚构的现实:三明治岛早期王国历史的结构》(1981)和托多络夫(T. Todorov)的《美洲的征服》(1982)。这两部作品分别讨论了两种文化(夏威夷人和英国人,阿兹特克人(Aztec)与欧洲人)的文化碰撞。此外,科奇(P.V.Kirch)与萨哈林斯合著了《阿纳胡鲁——夏威夷王国的历史人类学》(1992)。克拉克曾经列举了一些在英伦三岛和法国的历史人类学研究作品(克拉克 1998:373-384),如西格伦(Martine Segalen)的《农家中的爱情与权力:十九世纪的法国乡村》(1983)等。中国社会这方面的研究除了前述的弗里德曼(M.Freedman)和施坚雅(W.Skinner)等之外。萧凤霞(Helen Siu) 的《华南的代理人和受害者》(1989)和另一篇有影响的文章“妇女何在?——华南抗婚和地域文化的再思考”(1990)通过考察珠江三角洲的地方历史,生动描写了地方社会历史是怎样进行文化建构的,启发人们对中国历史进行重新思考。科大卫和萧凤霞合编的《根植乡土》,是一部华南研究学术成果的代表性文集,其中的结论部分,便以“历史和人类学”为题(Faure and Siu, 1995)。

3、专题史的研究。如盖茨在印尼的研究《尼嘎拉:19世纪巴厘的剧场国家》(1980),讨论了国家的权力和地方的自治。兰辛与盖茨的《尼嘎拉》进行对话,发表了《祭司和规划者:巴厘景观设计中的权力技术》(1991),涉及到农业灌溉中国家和水庙权力方面的讨论。此外,还有奥特娜在尼泊尔研究的论文“历史模式:夏尔巴人宗教制度铸构中的文化先验图示”(Ortner 1990)。维来里(V.Valeri)“建构的历史:夏威夷亲属制度合法化中的族谱和叙事”(1990)等。斯考特(D.Scott)籍评论对加勒比海后解放(postemancipation)历史理解上存在的问题,说明了所谓“后殖民现场的历史人类学”概念。(1997)罗萨尔多(Renado Rosaldo)对菲律宾易隆高人猎头的研究(1980),以及弗莱克曼和罗夫根(J. Frykman and O. Lofgren)对瑞典的研究(1987),都涉及到历史观念和历史意识的文化建构。在中国社会研究中,帕特(S. H. Potter and Jack M. Potter)夫妇的《中国农民:一部革命的人类学》(1990),围绕农民和革命来展开中国社会近现代革命史演变的脉络。拉弗尔(Lisa Rofel)的《另类现代性:中国社会主义之后的性别向往》(1999),用跨文化的视角,通过对解放以来杭州丝绸业的历史变迁,来理解中国有别于西方主流的现代性。罗红光在陕北黑龙潭的研究,从当地人的礼仪活动讨论了围绕历史资源的非线性实践(罗红光,2000)。

4、口述历史和生命史的研究。前述罗萨尔多《易隆高人的猎头—1883-1974:一个社会和历史的研究》(1980)和普莱士的《初始时间:一个非洲美国人的历史景象》(1983),都运用了口述史的研究方法。索斯塔克(M. Shostak)的《妮莎》(1981)和克拉潘佐诺(V. Crapanzono)的《图哈米》(1980)分别是关于一个昆布须曼妇女和一个摩洛哥人的生活史研究。在早年林耀华的《金翅》(1947)之后,庄孔韶于80年代重访金翼之乡,并于1996年发表了《银翅》,从《金翼》搁笔的三十年代写起,直到80年代,可以说是生命史和地方史结合的作品。黄树民的《林村的故事》(1989 )可以说是这方面的经典之作。他的书除了少量的学术讨论,主要是林村一个老党支部书记的口述故事,讲述从土改到80年代的生活经历。在相关的社会学领域,近年来孙立平及其学生的土改口述史研究,正在形成一个研究氛围并有相关的成果开始问世(参见孙立平等 2000)。景军的《庙堂的记忆》(Jing 1996)运用记忆理论理解中国西北农民对历史的记忆选择和现实建构,具有某些口述史的研究特点。

5、意义史。史学在80年代,有一个从心智史(intellectual history)向意义史(history of meaning)的转向。由于理性思想的式微,引起了对传统观念史(history of idea)的拒绝,不再把它看作是普遍性的,而是看作文化的建构(参见Toews 1987)。米克(M. Meeker)的《阿拉伯北部的文学和暴力》(1979)透过上世纪初搜集的不同的诗文意义,分析了阿拉伯游牧民族贝多因人(Bedouin)对同一历史事件的不同叙述后面的历史联系(Meeker 1979)。普莱士(R. Price)的《阿拉比的世界》(1990)通过三种人(黑奴、荷兰官员和摩拉维亚传教士)的眼睛,来描述18世纪苏里南的状况,然后加上自己对三个文本的评论。宝叶(K.A.Bowie)的论文“泰国北部19世纪社会的布品与织品”(1993)通过口述史和档案资料,分析了19世纪当地不同阶级的文本产生过程,揭示了其中阶级差异的文化意义。娜詹(Suzanne Najam)对英国法夫郡矿工在1984-1985年罢工中扮演的角色之研究中,提出了有意义的历史(significant history)概念,那是一种历史遗产的传承(娜詹 1990)。当然,强调历史或者其他事件中包含了意义不等于做意义史,盖茨通过“深描”发现和解读文化意义,为意义史的研究提供了方法借鉴,不过这方面的著述依然不多。

人类学的历史化不等于历史人类学,特别是一些作品只是涉及历史,属于典型的人类学作品,若从历史人类学的角度看,似乎疏于“历史问题”。当然,何谓“历史问题”并没有标准,这也是历史人类学难于从涉及历史的人类学分离出来的原因之一。但至少它应该与历史现象和历史脉络密切相关,是“关于历史的研究”或“历史问题研究”,而不只是“有历史的研究”。

结论:历史人类学在中国



本文尝试论述了历史人类学的缘起背景。应该说,历史人类学已经形成了一套研究的范式。面对这个既有的研究范式,中国的历史人类学研究是否可以另辟蹊径呢?至少笔者暂时不这样以为,且不论学术的脉络和学术的尊重,就是新史学和新文化史学派的理论水准,已经是我们需要努力达及的。这样一块带有新鲜空气的空间,令我们可能生长自己的东西。

历史人类学在中国当属起步阶段。也许可以明白地指出,如果今天在中国有历史人类学的迷失,可能在于我们的如下误解:

第一,历史人类学的“学科性”误解。表现在简单把历史人类学当作人类学和史学的交叉学科,或者人类学的分支学科,忽略了历史人类学产生的前述科学背景。历史人类学不是一门学科分支,而是一种研究方法和视角,至少目前如此。既然在史学看来,历史人类学没有自己特殊的研究领域,如果它要成为一个史学的学科分支,只能在理论和方法上独树一帜。在人类学的分支中,倒是很容易定义“研究历史的人类学”这样一个分支,但是他们必须真正转入研究历史问题,而不只是拿历史当拐棍儿。同时,因为被史学抢注,人类学也必须尊重历史人类学的先驱研究。历史人类学应该是在历史问题的研究中,不断形成一套结合了人类学、社会学、甚至语言学、经济学等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理论积累。可惜,这样的理论积累至今尚嫌浅薄。作为一个学科的历史人类学,我们只能期待。

第二,以为历史人类学不过是有历史的人类学。如果这样说,人类学的经典作品中,大部分是有历史的,例如早期Malinowski在西太平洋的研究,Boas在北美印第安人的研究,都是有历史的。库拉圈、夸富宴,都是历史的习俗。没有涉及“历史”的经典人类学家寥寥无几,但是他们的研究多数并不是面对历史的“问题”。普里查德(Evens-Pritchard)曾经论及两种历史:一是在人们生活和思想中的历史;二是推测出的历史。功能主义承认前一种历史,反对后者,但是在泼出后者的同时,也泼出了正确的历史婴儿。简而言之,传统人类学家重在从历史当中探究人类的生存规律、规则和逻辑,落脚点是人类,现实和历史事实都是他们探究的根据;传统史学则重在历史本身,落脚点是历史。从学理层面,人类学关心的是人类生存的一般性规则;史学更多关心的是历史经验现象中的具体规则。正因为两者的各自缺陷,历史人类学才显得更有意义。就笔者浅见,历史人类学应该是历史的研究,而不只是有历史的研究。

第三,将有人类学的史学等同于历史人类学。史学家如果引用一点人类学家的语言和知识,是否就是历史人类学呢?任何一个作品,套上几句人类学经典话语是很容易的,但这不等于历史人类学。人类学的长处和难点就在于其贯穿民族志和理论研究始终的整体把握,那远远不是几句经典可以呈现的。它的精髓可能见诸于一段故事、一个人物、一幅场景,而恰恰不是上面这些故事、人物、场景或者一个概念、一段经典的罗列和拼凑。历史人类学起码应当关注下层平民、连续的日常生活世界和当地人的看法,去批评国家和政治精英建构的历史、琐碎的事件历史和外人强加的历史观。

史学和人类学的传统关系,如前所述,彼此缺乏对方的深度。所谓深度,主要表现为“问题意识”。依笔者愚见:如果史学家学会提出人类学问题,而人类学家能够提出历史问题,并且这些问题既是历史问题,同时又是人类学问题,它们就是历史人类学的问题。历史人类学的发展脉络,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其“问题意识”的发展脉络。作为一种研究视角,历史人类学不应该,也没有必要将自己封闭起来,亦没有必要去罗列诸如一部作品是否属于“历史人类学”的标准,因为任何新方法和新视角的研究尝试都是有益的,不论其“学科标准”如何(学术规范如學術倫理则不在其列,必须有标准)。我们期待的,仍然是有问题深度的作品及其理论建树。

历史人类学研究仍然有待一个开创的环境、互学的心态和争辩的氛围。要达及对方的深度对人类学家和史学家都非易事,要同时做到既是人类学作品又是史学作品更需要苦功夫。中国毕竟是一个“有文化”、“有文明”和“有历史”的“早发达国家”,因此历史人类学的研究显得十分重要和具有现实的意义,但愿在这个中国学者有责任、有得天独厚条件涉足的领域,中国的历史人类学研究能够“抢注”它的域名和空间。

(上网注:在本文写作的2001年,台湾学界正在悄然兴起历史人类学(历史社会学)的零星潮,例如柯志明的《番头家》等,遗憾那时尚来不及拜读。入籍法国的好友于硕也在我检讨了一番对法国历史人类学作品的不甚了了之后,抛出一个“原来你知道呀”的台阶。无论怎样,在没有人“抛砖”的今天,这块引玉之砖多少让笔者感到一丝安慰。本网页文章如果与《历史人类学学刊》发表有出入,以正式发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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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耿娟娟的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1312890174_3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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