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德的意义
范可
对美国人类学史有所了解的读者都知道,米德当年进入田野从事有关异文化青少年研究的初衷,乃在于试图通过对“他者”的研究来解释发生在自己所属文化中的一些社会现象。换言之,米德的这一作品典型地体现了美国人类学之父——博厄斯(Franz Boas)的思想精髓——通过理解“他者”来审视自我。博厄斯这一思想的内核乃在于对种族主义的极端厌恶。身为德国裔犹太人的博厄斯对犹太人在欧洲一些国家的境遇深有体会,因此对种族主义至为敏感、深恶痛绝。他一生致力于通过对人类不同文化的解释与理解来反抗种族主义的学术事业。博厄斯和他的学生强调,绝不能因为人类表现出不同的肤色和文化就认为人类“种族”有优劣之分。在他们看来,文化之所以体现出多样性乃是因为特殊的环境和历史条件所使然。人类学上存在着多种多样的文化理解方式,当下许多人对文化的定义已经与博厄斯那一代学者们的理解大异其趣。但是,我们必须看到这样一个事实,即:在理解文化多样性的意义上,博厄斯及其学生的立论和主张依然是我们就相关问题做进一步思考的主要出发点。
米德原来的兴趣是文化变迁,这是当时美国人类学在印第安人研究上的主要课题。但是,博厄斯建议她对南太平洋群岛美属萨摩亚的青少年进行研究。青春期的反叛性格一直是父母的不安,但在西方社会,人们总将此归咎于某种自然的东西。换言之,当时在西方父母的眼里,青春期反叛是一种生理的骚动所致。弗洛伊德心理学也作如是想。然而,博厄斯相信,这种现象应当归因于文化。为此,米德的假设是,如果青春期的叛逆表现是天然的,那就应当存在于所有社会。那么,她将在不同文化的社会中发现同样的现象。所以,这一课题所涉及的正是“先天”还是“后天”的本质性问题。
显然,米德的发现支持了博厄斯和她原先的设想。一九二八年,《萨摩亚人的成年》(以下简称《成年》)一书出版。根据她在三个村庄对六十八位萨摩亚少女的研究,青少年的叛逆性格并不存在于她所研究的文化中。她认为,生活在一个相对和谐和同质的文化里,萨摩亚的青春期少女在个人选择和社会期待两者之间不存在着紧张与冲突。在过渡到成年的过程中,她们往往得到来自社会的许多关注。社会文化也为此有一些特别的设计,目的就是让她们平稳顺利地过渡。在米德的笔下,当地的女孩子在过渡到成年妇女的过程中,显得轻松而自然,完全没有如美国青春期女子所承受的紧张和压力,因此不至于产生对家庭、对社会的逆反情绪和行为。
《成年》一书的出版使不少人明白,青春期是个人身心发育的重要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年轻人往往自认为已然成年,但社会仍然坚持将她们视为非成年人,对他们正常的心理和生理需求没给予足够的关心和正确的引导。社会所认可的“成年人”其实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类别,它所形成的社会认同是通过把“非成年人”排除在外而体现出来的。这样的类别和认同不啻是将人生从未成年到成年之间的过渡去掉。换言之,如果按照《成年》一书的逻辑推究,在西方的传统里,社会文化并没有在真正的意义上认可个体存在着一个从未成年到成年的过渡阶段。在这样的背景下,青春期的旺盛精力反倒可能引发更多的社会文化约束。这是年轻人易于同父母和社会发生冲突的主因。
米德的结论是有道理的。但是,我们应当看到,年轻人的充沛精力和性成熟过程中所特有的骚动是每个人都能感受和体验到的事实。从这样的认知出发,社会文化的力量实际上是第二层级的原因。米德显然看到了这一点,因为只有承认第一点,才有可能进一步考虑和观察不同的文化是如何对待青少年,并帮助他们成为社会所认可的人。米德讨论的问题实际上很简单,而且也有过于理想化之嫌。然而,在那个时代,人类学刚具雏形,能有这样的胆识和洞见已经很不容易。
米德辞世后,她的研究和方法遭到任教于澳大利亚的新西兰人类学家德里克·弗里曼(Derek Freeman,1916-2001)的攻讦。在他的《马格丽特·米德与萨摩亚—— 一则人类学神话的制造与破除》(Margaret Mead and Samoa: The Making and Unmaking of an Anthropological Myth.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3)一书中,他批评《成年》没能真实地反映萨摩亚文化,米德完全没有注意到萨摩亚文化中暴力的一面,也没能娴熟地掌握当地的语言,她在当地居住的时间也不够长。这些,都是米德对萨摩亚文化产生许多误解的原因。弗里曼还指出,两位田野工作中的主要报告人实际上欺骗了米德。正因为如此,才导致了米德的文化决定论——完全忽视了演化和其他生物学因素对人类行为构成的影响等等。尽管弗里曼的批评有些道理,但这位在米德生前曾经与之不断进行讨论和索要资料的学者却没有得到大多数学者的同情,反倒遭到了许多批评和指责。
的确,《成年》一书存在着一些不尽人意和值得商榷之处,但它所呈现的资料之真实性是不容置疑的。尽管弗里曼没能得到大多数学者的支持,但他的攻击和批评的确导致了米德的读者数量锐减。然而弗里曼和米德之争却也为学术的进一步发展起了推动作用,有关“先天与后天”的争执至今仍然是人类学与行为科学上的一个重要课题。
另外,米德的文风也应当对我们有所启迪。米德和本尼迪克特,以及许多著名的人类学家都不会把东西写得叫人不知所云。他们往往开门见山平铺直叙,却又娓娓道来,把枯燥的研究写得令人兴趣盎然。这种写作风格是我们应当学习的。那种把简单的东西写得叫人费解甚至读不懂的文风不应是社会人文科学研究者所应效法的。米德的行文可以为我们提供一种范例,它会使很多人感到惊讶:原来社会人文科学和行为科学的研究也能这么写!
(《萨摩亚人的成年》,玛格丽特·米德著,周晓虹译,商务印书馆二○○八年版;《世界,是我的田野——人类学家玛格丽特·米德的发现之旅》,Marry Bowman-Krulm著,杨德睿、陈秀琪译,台北圆神出版社二○○六年版)
文章来源:《读书》2008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