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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宗迪

2010-5-6 23:21


[存档]周作人:习俗与神话

《夜读抄》

周作人


03.习俗与神话
   
    一九○七年即清光绪丁未在日本,始翻译英国哈葛德安度阑二人合著小说,原名《世界欲》(The World's Desire)。改题曰《红星佚史》,在上海出板。那时哈葛德的神怪冒险各小说经侯官林氏译出,风行一世,我的选择也就逃不出这个范围,但是特别选取这册《世界欲》的原因却又别有所在,这就是那合著者安度阑其人。安度阑即安特路朗(Andrew Lang 1844—1912),是人类学派的神话学家的祖师。他的著作很多,那时我所有的是《银文库》本的一册《习俗与神话》(Custom and Myth)和两册《神话仪式与宗教》(Myth Ritual and Religion),还有一小册得阿克利多斯牧歌译本。《世界欲》是一部半埃及半希腊的神怪小说,神怪固然是哈葛德的拿手好戏,其神话及古典文学一方面有了朗氏做顾问,当然很可凭信,因此便决定了我的选择了。“哈氏丛书”以后我渐渐地疏远了,朗氏的著作却还是放在座右,虽然并不是全属于神话的。
    十九世纪中间缪勒博士(Max Müller)以言语之病解释神话,一时言语学派的势力甚大,但是里边不无谬误,后经人类学派的指摘随即坍台,人类学派代之而兴,而当初在英国发难者即是朗氏。据路易斯宾思(Lewis Spence)的《神话概论》引朗氏自己的话说,读了缪勒的书发生好些疑惑,“重要的理由是,缪勒用了亚利安族的言语,大抵是希腊拉丁斯拉夫与梵文的语源说,来解释希腊神话,可是我却在红印第安人,卡非耳人,爱思吉摩人,萨摩耶特人,卡米拉罗人,玛阿里和卡洛克人中间,都找到与希腊的非常近似的神话。现在假如亚利安神话起源由于亚利安族言语之病,那么这是很奇怪的,为甚在非亚利安族言语通行的地方会有这些如此相像的神话呢。难道是有一种言语上的疹子,同样地传染了一切言语自梵文以至却克多语,到处在宗教与神话上留下同样的难看的疤痕的么?”在语言系统不同的民族里都有类似的神话传说,说这神话的起源都由于言语的传讹,这在事实上是不会有的。不过如言语学派的方法既不能解释神话里的那荒唐不合理的事件,那么怎样才能把他解释过来呢?朗氏在《习俗与神话》的第一篇《论民俗学的方法》中云:
    “对于这些奇异的风俗,民俗学的方法是怎样的呢?这方法是,如在一国见有显是荒唐怪异的习俗,要去找到别一国,在那里也有类似的习俗,但是在那里不特并不荒唐怪异,却与那人民的礼仪思想相合。希腊人在密宗仪式里两手拿了不毒的蛇跳舞,看去完全不可解。但红印第安人做同样的事,用了真的响尾蛇试验勇气,我们懂得红人的动机,而且可以猜想在希腊人的祖先或者也有相类的动机存在。所以我们的方法是以开化民族的似乎无意义的习俗或礼仪去与未开化民族中间所有类似的而仍留存着原来意义的习俗或礼仪相比较。这种比较上那未开化的与开化的民族并不限于同系统的,也不必要证明他们曾经有过接触。类似的心理状态发生类似的行为,在种族的同一或思想礼仪的借用以外。”
    《神话仪式与宗教》第一章中云:“我们主要的事是在寻找历史上的表示人智某一种状态的事实,神话中我们视为荒唐的分子在那时看来很是合理。假如我们能够证明如此心理状态在人间确是广泛的存在,而且曾经存在,那么这种心理状态可以暂被认为那些神话的源泉,凡是现代的心地明白的人所觉得难懂的神话便都从此而出。又如能证明这心理状态为一切文明种族所曾经过,则此神话创作的心理状态之普遍存在一事将可以说明此类故事的普遍分布的一部分理由。”关于分布说诸家尚有意见,似乎朗氏所说有太泛处,惟神话创作的心理状态作为许多难懂的荒唐故事解释的枢机大致妥当,至今学者多承其说,所见英人讲童话的书亦均如此。同书第三章论野蛮人的心理状态,列举其特色有五,即一万物同等,均有生命与知识,二信法术,三信鬼魂,四好奇,五轻信,并说明如下:
    “我们第一见到的是那一种渺茫混杂的心境,觉得一切东西,凡有生或无生,凡人,兽,植物或无机物,似乎都有同样的生命情感以及理知。至少在所谓神话创作时期,野蛮人对于自己和世间万物的中间并不划出强固的界线。他老实承认自己与一切动物植物及天体有亲属关系,就是石头岩石也有性别与生殖力,日月星辰与风均有人类的感情和言语,不仅鸟兽鱼类为然。
    “其次可注意的是他们的相信法术与符咒。这世界与其中万物仿佛都是有感觉有知识的,所以听从部落中某一种人的命令,如酋长,术士,巫师,或随你说是谁。在他们命令之下,岩石分开,河水开涸,禽兽给他们当奴仆,和他们谈话。术士能致病或医病,还能命令天气,随意下雨或打雷。希腊人所说驱云的宙斯或亚坡罗的形容词殆无不可以加于部落术士之上。因为世间万物与人性质相通之故,正如宙斯或因陀罗一样术士能够随意变化任何兽形,或将他的邻人或仇人变成兽身。
    “野蛮人信仰之别—特相与上述甚有关系。野蛮人非常相信死人鬼魂之长久的存在。这些鬼魂保存许多他们的旧性,但是他们在死后常比生存在世时性情更为凶恶。他们常听术士的号召,用他们的忠告和法力去帮助他。又如上文所说因为人与兽的密切的关系,死人的鬼魂时常转居于动物身内,或转变为某种生物,各部落自认为与有亲属的或友谊的关系者是也。如普通神话信仰的矛盾的常态,有时讲起鬼魂似住在另一鬼世界里,有时是花的乐园,有时又是幽暗的地方,生人偶然可到,但假如尝了鬼的食物那便再不能逃出来了。
    “与精灵相关的另有一种野蛮哲理流行甚广。一切东西相信都有鬼魂,无论是有生或无生物,又凡一个人的精神或气力常被视为另一物件,可以寄托在别的东西里,或存在自身的某一地方。人的气力或精神可以住在肾脏脂肪内,在心脏内,在一缕头发内,而且又还可以收藏在别的器具内。时常有人能够使他的灵魂离开身体,放出去游行给他去办事,有时化作一鸟或别的兽形。
    “好些别的信仰尚可列举,例如普通对于友谊的或保护的兽之信仰,又相信我们所谓自然的死大抵都是非自然的,凡死大抵都是敌对的鬼神或术士之所为。从这意见里便发生那种神话,说人类本来是不会死的,因为一种错误或是过失,死遂被引入人间来了。
    “野蛮人心理状态还有—特相应当说明。与文明人相像,野蛮人是好奇的。科学精神的最初的微弱激动已经在他脑里发作,他对于他所见的世界急于想找到一种解说。但是,他的好奇心有时并不强于他的轻信。他的智力急于发问,正与儿童的脾气相同,可是他的智力又颇懒惰,碰到一个问答便即满足了。他从旧传里得到问题的答案,或者有一新问题起来的时候,他自己造一个故事来作回答。正如梭格拉底在柏拉图问答篇内理论讲不通时便想起或造出一篇神话来,野蛮人对于他自己所想到的各问题也都有一篇故事当作答案。这些故事所以可以说是科学的,因为想去解决许多宇宙之谜。这又可以说是宗教的,因为这里大抵有一超自然的力,有如戏台上的神道,出来解决问题的纠结。这种故事所以是野蛮人的科学,一方面又是宗教的传说。”
    朗氏解释神话的根据和方法大概如是,虽然后来各家有更精密或稍殊异的说法,因为最早读朗氏之说,印象最深,故述其略,其他便不多说了。朗氏主要的地位在于人类学及考古学,但一方面也是文人。华扣(Hugh Walker)在所著《英国论文及论文家》第十二章中有一节说得很好,今全抄于后:
    “安特路朗是这样一个人,他似乎是具备着做一个大论文家所需要的一切材力的。他的知识愈广,论文家也就愈有话说,而朗氏在知识广博上是少有人能够超越过他的了。他是古典学者,他关于历史及文学很是博览,他擅长人类学,他能研究讨论鬼与巫术。他又是猎人,熟悉野外的生活不亚于书房里的生活。在他多方面的智力活动的范围内,超越他过的或者有几个人,却也只有几个人。两三个人读书或更广博,两三个人或者更深的钻到苏格阑历史的小径里去。但是那些有时候纠正他的专门家却多不大能够利用他们优长的知识。而且即使他们的知识在某一点占了优势,但在全体上大抵总很显得不及。朗氏有他们所最缺乏的一件本事,即是流利优雅的文体。他显示出这优胜来无过于最近所著的一本书即《英国文学史》。要把这国文学的故事紧缩起来收在一册不大的书里,而且又写得这样好,每页都漂亮可读,这实在是大胜利。这册书又表明朗氏有幽默的天才,在论文家这是非常重要的。这里到处都可看出,他并不反对,还简直有点喜欢,发表他个人的秘密。读他的书的人不久便即明瞭,他是爱司各得的,还爱司各得的国,这也就是他的故国,他又对于鬼怪出现的事是很有兴趣的。总而言之,朗氏似乎满具了论文家应有的才能了。但是我们却得承认,当作一个论文家来说他是有点缺恨的。题材虽然很多变化,风格很是愉快,可是其间总缺少一点什么东西,不能完全成功。无论我们拿起那一本书来,或《小论文》,或《垂钓漫录》,或《失了的领袖》,或《与故文人书》,读后留下的印象是很愉快的,但是并不深。这些不是永久生存的文学,在各该方面差不多都有超过他的,虽然作者的才能或反不及朗氏。这一部分的理由的确是因为他做的事情太多。他的心老是忙着别的事情,论文只是他的副产物。这些多是刊物性的,不大是文学性的。恐怕就是兰姆的文章也会得如此,假如他一生继续的在那里弄别的大工作。”
    英国批评家戈斯在论文集《影画》(Edmund Gosse silhouettes)中论朗氏的诗的一篇文章上也说:“他有百十种兴趣,这都轮流的来感发他的诗兴,却并没有一种永久占据他的心思,把别种排除掉,他们各个乃是不断的重复出现。”这所说的与上文意思大旨相同,可知华扣的褒贬是颇中肯的。当作纯粹文人论,他的不精一的缺点诚然是有,不过在我个人的私见上这在一方面也未始不是好处。因为那有多方面的知识的文章别有一种风趣,也非纯粹文人所能作;还有所谓钻到学术的小径里去的笔录,离开纯文艺自然更远一步了,我却也觉得很是喜欢的。朗氏著作中有一卷《历史上的怪事件》(Historical Mysteries),一共十六篇,我从前很喜欢看以至于今,这是一种偏好罢,不见有人赞同,对于日本森鸥外的著作我也如此,他的《山房札记》以及好些医家传也是我所常常翻看的,大约比翻看他的小说的时候还要多一点也未可知。
    朗氏的文学成绩我一点都不能介绍,但在《世界欲》的书里共有诗长短约二十首,不知怎么我就认定是他的手笔,虽然并无从证明哈葛德必不能作,现在仍旧依照从前幼稚的推测,抄录一二首于下,以见一斑。这一首在第二编第五章《厉祠》【1】里,是女神所唱的情歌,翻译用的是古文,因为这是二十六七年前的事了。
    婉婉问欢兮,问欢情之向谁,
    相思相失兮,惟夫君其有之。
    载辞旧欢兮,梦痕溘其都尽,
    载离长眠兮,为夫君而终醒。
    恶梦袭斯匡床兮,深宵见兹大魅,
    鬘汝欢以新生兮,兼幽情与古爱。
    胡恶梦大魅为兮,惟圣且神,
    相思相失兮,忍予死以待君。
    又一首见第三篇第七章《阿迭修斯最后之战》中,勒尸多列庚(Laestrygon)蛮族挥巨斧作战歌,此名见于荷马史诗,学者谓即古代北欧人,故歌中云冬无昼云云也。
    勒尸多列庚,是我种族名。
    吾侪生乡无庐舍,冬来无昼夏无夜。
    海边森森有松树,松枝下,好居住。
    有时趁风波,还去逐天鹅。
    我父希尼号狼人,狼即是我名。
    我拏舟,向南泊,满船载琉珀。
    行船到处见生客,赢得浪花当财帛。
    黄金多,战声好,更有女郎就吾抱。
    我语汝,汝莫嗔,会当杀汝隳【2】城人。
   
    附记
    民国二十年冬曾写过一篇《习俗与神话》,寄给东方杂志社预备登在三月上旬的报上,不久战事起,原稿付之一炬,这两年来虽然屡次想补写,却总捏不起笔来,而且内容也大半忘记,无从追忆了。这回决心重写,差不多是新作一样,因为上述关系仍列为第三。
    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一日于北平。
   
    (1934年1月刊《青年界》5卷1号,署名岂明)
   
    肖毛注:
    【1】《厉祠》,止庵先生编《红星佚史》(新星出版社2006年初版)正文中题作“戾祠”。按,“厉祠”的原文是“The Chapel Perilous”。其中,“Perilous”的意思是“危险的”,“厉”也有此意,“戾”却没有这个意思。
    【2】岳麓版作“隳城”,河北教育版作“堕城”。按,“我语汝,汝莫嗔,会当杀汝隳城人”的原文为“Soon shall I slay thee, of Cities!"”,大意是“我将杀死你们,把城市洗劫一空”。“我语汝,汝莫嗔”大约是知堂为了赶韵自行添加的,实不该有;原文中的Sacker意思是“劫掠者”,“隳”的意思是“破坏”,与之意思相似。但是,“隳”与“堕”字又是相同的,用哪个都一样。我看止庵先生编《红星佚史》中的译文也是“隳城”,故采用此字。
    另,“赢得浪花当财帛”的原文是“Winning me wave-flame”,英文版对“wave-flame”一词注释为“Gold”,即金子,不知有何典故。不管怎样,译成“赢得浪花当财帛”,意思是很奇怪的。翻译用古文的好处是典雅有味,但为了典雅和赶韵,译者往往把明白的意思变得模糊,甚至自行增删一些原文中没有的东西,这便是古文译法的弊病了。所以,知堂后来才改用白话文翻译。但若因此将林纾式的译文一笔抹杀,却又走入另一个极端了。人生的趣味在于冲突与调和,作文和翻译也一样,都不能走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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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葫芦 +3 耿羽 2010-5-7 10:15
+3 耿羽 2010-5-7 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