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学术传真  
 
首批十个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试点确定
来源:民间中国

  从10月26日在贵阳召开的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试点工作会议上获悉,中国确定首批十个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试点。评审、确定的第一批试点名单包括,综合性试点3个,即:云南省、浙江省、湖北省宜昌市;专业性试点7个,即:河北省武强县年画、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水河流域铜鼓艺术、海南省黎族传统棉纺织工艺、贵州省黎平县肇兴侗族文化保护区、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昂仁县迥巴藏戏、甘肃省庆阳市环县道情皮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木卡姆。

  据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介绍,这次文化部决定开展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试点工作,其目的就是要通过一批保护项目的实施,探讨进行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有效方式,并对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资源建设、队伍管理和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同时,通过试点工作,推动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立法进程。

  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是在过去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新时期的新情况和新特点,由政府组织实施推动、对中国境内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进行系统保护的一项规模庞大、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其主要内容包括制定保护规划、建立分级保护制度和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名录;鼓励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和传播;建立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专项基金;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对集中体现中华民族创造才能的优秀民族民间文化项目,特别是对濒危项目进行有针对性、系统地抢救、保护和合理利用等。这项工程计划从2004年起开始,分期建设,分步实施。第一期2004年至2008年为先行试点和抢救濒危阶段;第二期2009年到2013年为全面展开和重点保护阶段;第三期2014年至2020年为补充完善和健全机制阶段。

  目前,中国已建立了由文化部、财政部和国家民委、中国文联等部门参加的工程领导小组,成立了专家委员会。财政部安排了专项启动经费600万元,用于中国民族民间保护工程的前期启动和调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