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谨先生新著的《草根的力量——台州戏班的田野调查与研究》(广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以下简称《草》书)是一部见解高远、立论谨严的作品,是一部颇多原创性见解的作品。可以从宗教学、社会学、文化人类学等多个方面来理解、阐发《草》书的有关研究成果,这儿只从民间文艺研究的角度,谈一点阅读感想。
我们都知道,是巴赫金提出了这样一个完整的文学理念:民间的文艺形式是人类文艺永不停歇、永远创新的根本支持力量;同时,民间文艺还是使我们的文艺显得如此斑斓多姿、富有慰藉性力量的真正源泉。经过学界几十年的研究和讨论,同情乃至同意巴赫金这个观点的人士虽已越来越多,但离问题的真正解决却还是有漫长的距离。这其中最繁难之点在于,巴赫金的理论迄今尚缺乏实证层面上的坚实证据。尤其之于中国更如此。因为中西文化的差异,巴赫金理论的许多现象描述在中国很难得到确实印证。中国人时下虽有不少酷爱谈论巴赫金的,但似乎采取“六经注我”的态度为多。我们所以说《草》书意立高远,便是它以台州戏班为典型个案,从根柢处,极其扎实地、过细地分析、研究了在现实中国文艺的一种民间/主流话语的互动形态。并且,紧紧地立足于此,它展开了属于民间戏剧特有的,长期以来却被人们低估乃至于误读的那份价值意义的探讨。这样,《草》书的某些结论性意见容或有再商榷的余地,但就大而论,它整体的价值取向是可为人信服的,其论说在整体的文艺观念上亦给人以启迪作用。
根据傅谨先生的实地考察,路头戏是目前浙江一带民间戏班最重要的演出形式:它并无固定的剧本,只有剧情大纲(还算不上是详纲)和几段约定俗成的最重要的唱段道白,戏之主干则根据演员的临场需要做即兴发挥。即便一些很有名的传统地方剧目的表演也如是。傅谨在《草》书中指出,路头戏实际是一种已经相当成熟了的民间即兴表演体式,不但演员对此有着很好的技术上的准备,更重要的是,民间已形成了一整套与之相关的戏剧叙事法。《草》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傅谨根据多年搜集的实证材料,探讨属于路头戏特有的戏剧元素及其组合方法。这其中,他关于“肉子”与“赋子”性质功能的揭示特别精彩:“肉子是某个特定流行剧目里最重要的唱段道白,而赋子则是诸多剧目通用的一些有代表性的对白与唱词。它就像机械行业经常使用的标准件,即使在不同的剧目里,只要遇到相同或相似的场合,都可以任意取来使用。而在越剧的传统剧目里,类似的场景又是经常、反复出现的,这就决定了赋子在路头戏的表演过程中,成为最常用的戏剧元素”(见《草》书第261页)。寥寥数语,也没有什么玄奥的名词,路头戏一个重要的叙事特征就得到了清晰的阐发。这一研究也解决了萦绕在笔者心头甚久的一个问题。我过去在阅读民间地方戏剧的文字本时,常常看到许多不同的剧目中会出现一些完全雷同的唱段,而这些唱段很多时候与剧情丝毫不搭界的。怎样解释这一现象呢根据傅谨的研究,疑问不难解决:实际演出过程中,“赋子”难免被潦草运用,也就难免出现唱段/剧情不衔接的情况了。明乎于此,回头看傅谨的工作有时也并不算太深奇,但却必须承认,在他竖起那鸡蛋之前,人们是很难猜出那谜底的。
需要指出,傅谨工作的意义是不能局限在民间戏一隅来看待的。他的研究,使我们对许多古典小说原始状态阶段的层进累积过程拥有了更深刻的感性认识和坚实的旁证根据,而且,关于叙事学研究中文人话语与民间手法的区分也增添了难得的、可靠的实证依据,等等。当然,最重要的,则莫过于《草》书还为我们在大文艺观上考察民间文艺的价值与意义增添了一个新的维度。据此,我们不难理解傅谨何以在书中费极大的气力力辩路头戏与剧本戏、民间戏班与国营剧团之优劣长短并力排众议,以为路头戏的艺术价值“必须予以充分肯定”,而认为人们常说的剧本戏艺术价值高乃是基于一种“幻觉”(《草》书第279页)。虽然这个问题的结论是可能会引起一些争议的,但我想,恰如海德格尔说的那样,人文问题上,发问与如何发问才是关键。而傅谨的这个发问显然已触及了问题的最根本处:他已着手在科学实证的层面上,来证实民间文艺者文艺的创造力之根。
对当前学界来说,《草》书解决了不少学术难题,更提出了许多开拓性的、了不起的问题。至少有一点大概无可争议:我们已经不能无视、轻视弥漫于辽阔大地的草根阶层的力量。(《中国文化报》,2001年7月28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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