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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俗学会2004年工作总结
学会秘书长:高丙中

来源:中国教育部网站
 

  中国民俗学会成立于1983年5月,是全国民俗学工作者的群众性和非赢利性的专业学术团体,有会员1910人,其中拥有博士学位的会员60人,拥有高级职称的会员700人。中国民俗学会的创会理事长为钟敬文教授,现任理事长为刘魁立教授(俄罗斯国家文学博士、前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所所长、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副理事长有乌丙安教授、宋兆麟教授、段宝林教授、陶立璠教授、柯杨教授等,秘书长为高丙中教授(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生导师),学术顾问为费孝通教授、季羡林教授、启功教授、罗致平教授、李亦园教授等著名学者。学会日常工作的联系人是李超。

  中国民俗学会的宗旨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团结全国广大民俗学工作者,调查、搜集、整理、研究我国各民族的民俗,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俗学,为移风易俗、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和丰富世界文化宝库做出贡献。

   中国民俗学会在2004年的工作主要包括下列方面:

1.搜集、整理、研究我国现今仍然传承和流行着的民俗及文献上的资料。
2.加强理论民俗学和应用民俗学的研究,以增进民俗学的社会功能。
3.编辑出版民俗书刊、图录及资料,翻译、评介国外民俗学著作。
4.通过举办培训班及进行实地调查等方式,培养民俗学人才。
5.组织学术讨论,促进学术繁荣,逐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俗学体系。
6.积累民俗资料,举办民俗展览。
7.进行对外学术交流,参加世界民俗学活动。
8.管理、运行学会在2003年开通的网站(www.chinesefolklore.org.cn)。
9.基本完成了三个二级机构“中国民俗学会农业民俗专业委员会”、 “中国民俗学会城镇民俗保护研究专业委员会”、“中国民俗学会茶文化专业委员会”的申报审批程序。

  2004年我们最重要的工作是为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服务。

  中国的民俗学曾经为中国现代的文化、学术和国家认同做出过不可替代的贡献,现在又适逢国家大力保护民族文化、发展旅游经济,各地重视地方特色文化、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大好环境。国家、地方、民众呼唤着民俗学的服务,政治、经济、文化和学术诸领域也都期盼民俗学的贡献。

  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各国政府的组织下,“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整理与申报工作在2000年正式启动,由此所带动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实施工作业已在全国展开。学会领导班子非常重视这个历史机遇,努力把学术为国家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具体表现在积极参加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学术咨询、制度建设和个案研究的多项工作之中:

1.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国家民委、中国文联实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成立了保护工程专家委员会,学会理事长刘魁立先生是副主任委员,乌丙安、宋兆麟等先生是委员。他们为保护工程的人才培养、立项审批、学术咨询已经付出了大量的工作。
2.由理事长刘魁立担任负责人,由秘书长高丙中和副秘书长巴莫曲布嫫和刘宗迪组成小组,承担起草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国家名录申报书编写指南》。这两个文件的起草和反复修改历时半年,征求了十多个国家部委的意见,目前已经基本定稿。
3.中国民俗学会受中央文明办有关部门的委托,由理事长刘魁立教授主持承担了“中国节假日体系研究”的课题,及时地完成了研究成果,研究内容被中央文明办采纳进“关于为主要的传统节日放假”的法规议案之中。

  下面是我们的研究成果的要点:

  节日文化通常是一个民族的生活文化的精粹的集中展示。现代国家的节日体系是反映政府与人民、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的重要指标。国家对节日的制度安排应该考虑如何把节日作为展示民族文化、增强民族认同的机制。从这种思想出发,我们看到我们国家对于节日的制度安排存在一系列的问题。

  中国的节日制度的直接问题主要在于法定假日没有配套的文化生活,而丰富多彩的民间的、传统的节日文化没有法定假日提供活动的充足时间。其深层次的问题在于我们没有处理好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政府和政党与民众的关系、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关系。这些关系的处理是我们亟待研究的课题。

  为了解决我们的节日体系的问题,国家有必要在承认春节、清明节、端午节和中秋节这“四大节”作为具有普遍的群众基础的时间主轴的事实的基础上,重新调整法定假日的分配,让官方系列、现代系列与民间系列、传统系列在同一个节日体系里具有一种新的更符合时代需要的结构关系。

 

中国民俗学会
200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