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俗学会最新公告: ·中国民俗学会2024年年会征文启事   ·第三届民俗学、民间文学全国高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2024)预备通知   ·中国民俗学会成立四十周年纪念大会暨2023年年会召开  
   研究论文
   专著题录
   田野报告
   访谈·笔谈·座谈
   学者评介
   书评文萃
   译著译文
   民俗影像
   平行学科
   民俗学刊物
《民俗研究》
《民族艺术》
《民间文化论坛》
《民族文学研究》
《文化遗产》
《中国民俗文摘》
《中原文化研究》
《艺术与民俗》
《遗产》
   民俗学论文要目索引
   研究综述

研究论文

首页民俗学文库研究论文

[徐刚]先秦时代的口传与学术传承
  作者:徐刚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6-03-10 | 点击数:14652
 

  如果说,古人传授的经典的原文都是口授的,那是不对的,因为我国最晚从西周开始,就已经进入了文字记录为主的时代,春秋战国是著述大发展的时期,此时的经典传授,基本都是有本可据的。但如果说,汉代以前,传授经典时,对于经典的讲说一般都不形成文字,只是师徒之间口耳相传,却是完全正确的。例如《春秋》,经文具在,而公羊、穀梁之学都传自孔子, 直至汉初公羊高、穀梁赤才书于竹帛,其间皆经师口耳相传。汉代大量的章句,其实就是以师说为根据,整理记录的“听课笔记”,本来也都是口头传授,后来家派林立,互相攻守,因此有严密细致的需要,所谓“碎义逃难”。例如孔子传 《易》于商瞿,五传而至田何,至于宣元,有施、孟、梁丘三家,《汉志》有“《章句》施、孟、梁丘氏各二篇”,此前所传,皆口说。《尚书》传自伏生,因其老耄,恐其说失传,故使晁错受其口说,这应该就是伏生《大传》的来源。此《大传》也只是言其大义,至弟子欧阳、夏侯,章句始备。而伏生以上,自然只有口说。伏生所传的,也不可能 都是他的创见,必定是综合前代师承的口说。《毛诗》也同样传自子夏,而至毛公始有《故训传》,此故训,也是历代相传之口说书于竹帛者。

  古人的教学,师生之间亲相授受,老师会讲解文本的大义,他的讲词起初都没有书写下来。 没有写下来的原因可能很多,推测起来,第一个原因,可能也是最重要的,还是书写的不方便。这一点我们今人最容易理解。计算机写作之前,学者要写一部书,是要耗费很大精力的,跟现在相比,一个人的作品要少得多,一部作品的字数也更要少得多。用毛笔和竹帛书写的年代,显然比硬笔和纸张书写的年代要麻烦多了, 因此古人一般只把最重要的东西记录下来,那些解说的篇幅大,写下来太费精力;而且也没有什么必要,因为对于他们来讲,只有自己了解深透的知识,才会讲授,只要有原文在,就可以随时发挥。因此那些口头的说解根本没有必要写下来。

  第二个原因是,汉代以前,没有人把著述当作私人的东西,章学诚谓之“言公”,他有非常精辟的论断:“古人之言,所以为公也,未尝矜于文辞,而私据为己有也。志期于道,言以明志,文以足言。其道果明于天下,而所志无不申,不必其言之果为我有也。”[29]这也是先秦诸子一般不亲自著书的理由,论道弘道,言传身教而已,不以著述为能。师弟之间,也常常只把重要的经文写下来,至于微言大义的解说,大多就通过口耳相传,随时随人损益。不过,近些年来的出土战国竹简表明,战国时代的人,还是尽量想要把那些有价值的传述记录下来的,郭店楚简大量的是七十子后学的发挥,上博、清华简中也有其他学派的著作,看来当时的弟子们,还是努力要通过著书来提炼自己的学说。这种著述,有点像滚雪球式的积累。开始记录下来的,都是些提纲挈领式的纲目,后学弟子在传授中会继续损益。早期的大纲性的文本,往往被称为经,后期的由此敷衍的解说,称为传、记、说、解等。传记说解越滚越大。例如《五行》篇,本身是传记,是孔门弟子对儒家仁义礼智圣的发挥,郭店楚简表明,至晚在战国中期就已经成书了。弟子在传授《五行》过程中,又要讲解其中的大义,后来又有弟子把这些口说的大义也记录下来,所以马王堆汉墓帛书的《五行》篇就既有《五行》的“经”文,又有“说”文。这些弟子们传授的内容,年代既久,哪部分内容是谁的意见,常常无法区分,也无需区分。因为当时学术以学问本身的主张来区分,以师承关系来区分,而不以个人的意见来区分。只要宗旨相同,就是一家之学。对于那些数术方技类的书,可能更是如此,比如医学,有的是读书就能学到的;有的却只能通过老师手把手地教,老师带着实习才行,例如针灸。所以数术方技类的著作,常常会假托一位传说中的祖师,把所有的知识和记录都归到这位祖师的名下。

  可能还有第三个原因,是有些说解会触犯权贵,不可直说,因此只能在口耳之间流传,不便书于竹帛。传统认为孔子著《春秋》,是拨乱反正之作,引起乱臣贼子的恐惧,因而孔子只记大纲,隐约其辞,其中的微言大义就直接传给弟子了。所以《春秋》之作,一来有僭越王者制作之嫌,二来也怕招来祸患。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本文责编:郑艳】

上一条: ·[陈泳超]状元杀和尚:一个陌生故事的四次演述
下一条: ·[周星]秧歌舞/忠字舞/广场舞——现代中国的大众舞蹈
   相关链接
·[巴莫曲布嫫]走向新时代的中国少数民族民间文学·[赵洪娟]大众传媒时代民间文学研究模式探原
·[高志明]寻访德昂族口传史诗“达古达楞格莱标”·[朱凌飞 胡为佳]从“文本”到“本文”的田野阐释
·[徐俊六]景颇族口传史诗“目瑙斋瓦”吟唱初探·[王倩]作为图像的神话
·[屈永仙]傣族口头传统文类及其传承者·[李一如]口传史诗的历史叙事嬗变及史学价值
·[井口淳子]中国北方农村的口传文化·[李恒坤]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存续与传承
·[刘跃进]走进上古神话历史·[央吉卓玛]取法民间:口传史诗的搜集、整理及抄写
·[郭建勋]口传、记忆与书写:对民间信仰流变过程的又一解释·[杰克·古迪]口传、书写和文化社会
·[朝戈金]“多长算是长”:论史诗的长度问题·蒙古族音乐口传性研究获金钟奖理论评论奖银奖
·为有声语言和口传文化编纂“数字大典”·“《格斯(萨)尔》与口传史诗国际研讨会”综述
·[黄晓娟]论口传文学的精神生态与审美语境·[高苹]曲艺传承不能单靠拜师收徒、口传心授

公告栏
在线投稿
民俗学论坛
民俗学博客
入会申请
RSS订阅

民俗学论坛民俗学博客
注册 帮助 咨询 登录

学会机构合作网站友情链接版权与免责申明网上民俗学会员中心学会会员学会理事会费缴纳2024年会专区本网导航旧版回顾
主办:中国民俗学会  China Folklore Society (CFS) Copyright © 200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朝阳门外大街141号 邮编:100020
联系方式: 学会秘书处 办公时间:每周一或周二上午10:30—下午4:30   投稿邮箱   会员部   入会申请
京ICP备14046869号-1       技术支持:中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