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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宜庄]清末民初的“满洲”“旗族”和“满族”
  作者:定宜庄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7-01-07 | 点击数:8529
 

  两段文字并非出于一人之手,但都包含了同样的几层意思:其一,他们所说的“满族”,都是指的“满洲”而非旗人。后者说“旗人固包涵八旗而言,非仅满族”,前者说:“汉军虽欲自附于旗籍,而满人终视如异类,”可见他们很清楚八旗的特点。其二,由于八旗内的非满洲成分多年来与满人“同化”,所以在外人(即民人)眼中,已经很难与满洲区分开来,并且都因他们是旗人而“外之”了,这是事实。其三,他们以汉军“遂为两无所归之民族矣”的尴尬处境,来缩小打击面,并争取汉军的支持,这是出于政策的考虑。美国学者路康乐注意到了这个事实:“义和团运动之后的几年里,革命派对满人有许多称谓,‘旗人’一词却显然不在其中,这很奇怪。”上述革命党人将满洲与八旗区分开来的说法,或者就是对他这个问题的一个回答。

  不过,即便如此,也仍有人连这样的“满族”也不承认,著名的清史学家萧一山就是其中之一。他曾写过一篇文章,叙述清前期历史,认为“女真人早就被汉人同化了,充其量不过剩下爱新—金——一姓而已,这能叫做‘满族’么”?“历史上何尝有一个‘满族’”?又何尝有一个‘满洲国’”?如果说一些革命党人的做法,是将满洲从旗人中分离出来,那么萧一山等人的做法又进一步,将爱新觉罗从满洲分离出来。这种看法,在当时也是有一定影响的。

  三、何谓“旗族”

  有意思的是,旗人的态度与这些革命党人完全相反,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极力宣称旗人是一个整体,并创造出“旗族”这一称呼,晚清时期,“旗族”一度盛行,正是旗人表达对满人认同的一种方式。

  “旗族”之称出现得比“满族”更晚,最初见于清末一些官员的上奏中。光绪三十三年(1907)七月初十日,掌江苏道监察御史贵秀奏纂通礼、增姓氏、撤驻防等化除满汉畛域六条办法:“况满汉共戴一君主,共为此国民,衣服同制,文字同形,言语同声,所异者不过满人有旗分无省分,汉人有省分无旗分耳。宗室出自天潢,系本亲贵,原不可等同于齐民。其外若满、蒙、汉均是臣子,旗族何贵,汉族何贱,亦奚用轩轾为耶。”所谓“旗族何贵,汉族何贱”,将旗族与汉族并列起来。又如宣统元年五月二十五日,吉林行省关于旗务处酌裁员司薪津的札文内称:“伏查吉省为旗族根据之地,是以旗户居其多数,而旗务之繁,不惟异于各省驻防,即在东三省中,亦以吉林为最。”指吉林为旗族根据之地,也是将其看作是一个族群而言的。再如宣统三年八月二十五日,京畿道监察御史崇芳奏称:“惟臣闻此等乱党确系种族革命,所树伪帜有复汉灭满等字。该省新军内全数旗兵均被残害,情形狂悖。凡属旗族无不闻之发指。”这样的用法很多,恕不一一。

  辛亥革命后,清帝与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拟定了《关于大清皇帝辞位之后优待条件》和《优待皇室条件》。其中一条规定“先筹八旗生计,于未筹定之前,八旗兵弁俸饷仍旧支放。”这使“旗族”之称一度盛行。最典型的一事,是1913年社会上出现过的一个组织,名字就叫“共和旗族生计同仁会”,是由前清时内务府三旗的成员构成的。他们的代表张文凯向民国政府递的呈文,是要求将内务府三旗与外八旗一视同仁,起因是民国政府欲将内三旗粮饷归并到八旗一体发放,严重影响到内三旗旗人的生计。该呈文称:“粤自共和奠定,五族合为一家,原无畛域可判。况旗族视同一体,有何性质可分?若可区别,何以优待条件只浑称八旗,并未以三八内外等字样阴启虐待之端,必欲借词剥削,则归并皇室者皆为奴隶,而平等程度永不可期,生计问题无由筹定,是不以国民视三旗,直以不齿待三旗,背优待之约条,失信仰于中外,所获者小,所遗者大……”该呈文的诉求固然是经济利益上的,但民国政府将内务府旗人一律视为奴仆,将其与外八旗分离而不一视同仁,显然是为了尽量缩小优待八旗的范围,而这些人将自己组织特别定名为“旗族”的同仁会也别有深意,那就是强调八旗无论“三八内外”(即内务府三旗和外八旗)都是一体,应该一体享受优待条例。在这里,所谓的族群认同、族群意识之类都退居其后,最关键的是生计,是生死攸关的切身利益。

  对于旗族之称予以充分阐述的,当属汉军旗人章福荣,他于1914年四月创办《旗族》月报,并以子伟为笔名,撰写《旗族解》一文:

  八旗之种族就概括言之,既由满族、蒙古族、汉族组织而成,故其民族之名义不得谓之满族,亦不能谓之蒙古族,又不得谓之汉族,自当另有名义,始合人种学之公例。往昔人士以皇帝为满族,八旗中又有满族之一部,遂误认八旗之种族为满族,此等解释,固不适于事实衷于理论矣,然我族岂可自误用于名义耶?顾八旗制度虽分满洲、蒙古、汉军,其所享之权利、所处之阶级亦各有不同,然相视莫逆,无异本支,式相好矣,无相尤也。融三族为一冶,已别成新民族之一种。其同化之原来,由于旗制,其民族之衰微,综厥于饷糈。

  章福荣的说法不无道理。八旗虽然是由满、蒙、汉的成分组成的,但与满族、蒙古族和汉族并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将其称为满族、蒙族或汉族都有以偏概全之误,不如在这三者之上“另有名义”,也就是再造出一个新名词出来。他不同意将“八旗之种族”称为满族,认为满、蒙、汉在八旗之内相处既久,虽有差异,但相视莫逆,无异本支,早已融为一体,成为新民族之一种。这是符合历史事实的。

  章福荣是汉军旗人,他对“旗族”之称的热衷,表现了他对旗人这一身份的认同,也是对革命党人欲分离汉军与满洲的一种回应。 但他的建议并未得到接纳,旗族一称也终归消失,究其原因,主要是他提此建议时已是1914年,清朝和八旗都已不复存在,而旗制不存,旗族焉附?再进一步说,优待条例既然已成一纸空文,算不算旗人又有什么意义?本书前面强调过,只有在清代,旗人与满人才是等同的,一旦八旗解体,很多原属旗人的部分已经不复存在,再用一个化为乌有的名词来为这个族群命名,就不合时宜,也注定不能持久了。

  不过,“旗族”之称也不是一下子就消失的。在清朝覆亡、八旗制度烟销云散之后多年,亦未绝迹。1929年,芙萍撰《旗族旧俗志》就是一例。这已经是清亡近20年之后了,作者对旗族的解释,与章福荣的说法一脉相承:“旗族各派自居京师以来,分旗办事,满汉两派化为一种混合制矣……虽为满派亦有居下五长者,虽为汉派亦有居上三旗者。”又说:“旗族之原始既明,所以旗族在精神上代表一种北满的旧文化,通用之文字,最初以“满洲字”为标准。据家祖云,清季初年,旗族居京,正处盛朝时代,其旧风未退,故通行之语言皆翻其满洲话,华贵之气溢于言表。时京师非旗族人及旗族之汉派(即非满洲人——详上节)多羡慕而效颦焉,犹之近世中国人趋重鬼子话以求“吃香东西”者然。”将八旗汉军称为汉派,强调其与满派亦即满洲在旗内已经“化为一种混合制”的关系。回顾清末时风气时,对于旗族的“华贵”和汉军旗人以及汉人争相效仿的做法,还不免流露出些许沾沾自喜之态。

“满族”和“旗族”在晚清与民初曾并行于世,旗族之称终因旗之不存而消失,满族却被沿用下来直到如今。但必须小心的是,这个名词在不同历史阶段,有着不同的含义。我们今天说清朝的满族,指的就是八旗,与革命党人所说的满族不同。而从1949年起,这个族群在经历了从解体到重建的过程之后,其人员构成、经济文化乃至认同意识等,却都无复是清代的满洲,而是一个新的“满族”了。至于从清朝覆亡到1949年之间这段时期,则是此满族向彼满族的过渡阶段。在这个阶段,这个民族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剧烈变动,也是满族作为一个族群形成的关键时期。


  作者简介:定宜庄,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

  (原载于:《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2期,文章注释请参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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