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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恩维]“走百病”民俗的渊源与流变
  作者:陈恩维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7-09-07 | 点击数:4820
 

      二、走百病与过桥

      明清时期,黑龙江、吉林、陕西、北京、河北、山东、江苏、浙江、广东、福建、四川、贵州、云南、广西、海南、台湾等省的地方志书,多见“走百病”的记载和描述,各地“走百病”习俗仪式与内涵并不完全一致,其最为引人注目的是“过桥求子”。

      早期唐宋文献中有关“虚耗日”、“照虚耗”的记载,鲜少有走桥的记载,其求子的内涵也并不明显。但是,明代以来“走百病”的相关文献中关于“过桥”的记载就比比皆是了。明刘侗、于奕正《帝京景物略》卷二:“(正月)八日至十八日,集东华门外,曰灯市。贵贱相遝,贫富相易贸,人物齐矣。妇女着白绫衫,队而宵行,谓无腰腿诸疾,曰走桥。”明沈榜《宛署杂记》记载:“正月十六夜,妇女群游,祈免灾咎。前令人持一香辟人,名曰走百病。凡有桥之所,三五相率一过,取度厄之意。”这里只是说,走百病时凡是有桥的地方则需要过桥,过桥并没有成为“走百病”的必须仪式。南方多桥,走桥开始成为南方地区走百病的必要内容。明范景文《文忠集》卷十有诗:“火树明时夜色骄,蝶飞照见上吴绡。纱笼引向皇城下,女伴相邀共走桥。”江南多桥,甚至还出现“走三桥”的习俗。明人陆伸《走三桥词》云:“细娘分付后庭鸡,不到天明莫浪啼。走遍三桥灯已落,却嫌罗袜污春泥。”清顾禄《清嘉录·正月·走三桥》中说:“元夕,妇女相率宵行,以却疾病。必历三桥而止,谓之‘走三桥’。”“三”不一定是实指,有时也可以表示“多”的意思。如宁波必须“走过七桥,可得福寿”。 但是,北方多平原旷野,并不是每个地方都有桥,因此一些地方甚至临时架桥以走百病。民国《中牟县志》载:“城内于四达巷口,架木为桥,纵游三日,曰‘过天桥、走百病’。”架木为桥的习俗,主要出现在桥梁较少的北方都市,称“百子桥”、“星桥”、“天桥”等,用以代替,且又可求子。清乾隆《新乡县志》云:“(上元)于旷地叠木为星桥,曰‘天桥’,结草成闉,方十丈许,曲折通径,男女绕行,昼夜不疲,谓之‘走百病’。”清嘉庆河南《洛阳县志》云:“元宵……衢首结彩桥,妇女行其上,曰‘百子桥’。”又民国《洛宁县志》云:“元宵……街衢或结彩桥,谓之‘百子桥’,妇女行其上,谓宜男。”还有地方,则出现了桥的“替代物”。比如,南京人正月十六喜欢登城头、并且有“爬城头,踏太平,走百病”的说法。

      走百病与“过桥”习俗的融合,这与桥的象征性有关。桥梁以各种姿态架设于河流、沟壑、峡谷之上,它使两岸得以沟通,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司空见惯又不可或缺的事物。桥可以说是通往某地的必经之路,起到联系沟通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通往某地的关卡,通则过,不通则难过。以此种实际功能为依据,人们便对桥赋予了许多重要的象征意义。这种象征意义“深切地关系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与人生历程:从生老病死到婚丧嫁娶,从起居行旅到互通有无,从爱情到事业,从理想到信仰”,其中与生育婚恋相关的习俗为大宗,在构成或表达男女两性之间的交涉及其相关事象的象征或隐喻方面最为突出。因此走桥不仅关乎健康,在相当程度上还涉及到祈嗣。桥作为一种生育崇拜的象征巫物,而‘桥’俗则为这种生育崇拜的假想模拟,具体功能集中表现在祈求和招魂上。由于人们对种种神灵感到敬畏和惧怕,但又无能为力,于是用架桥方式积累阴功,取悦神灵。一方面希望神灵能保佑自己,镇鬼驱邪;另一方面,求神赐子,保佑平安。然而,桥这种生育象征巫物本身没有任何生育魔力,它还需要一种媒体———人的参与活动。这正是桥产生生育力的源泉。由于桥大多修在过往行人密集的交通要道上,无数路人经过、休息一下,甚至触摸栏杆,都有可能使桥产生这种生殖力来。 有学者指出:“广大汉族地区整个春节期间的节俗活动,一般都以正月十五为界限。十五以前多以家庭、家族、宗族的活动为主,十五以后则转而为群体的、集团的活动,多采取‘走会’的形式;而桥、城门等交通要衙大都是走会的必经之路,人们认为只要从此处经过,必然会感染节日中的集团的生殖魔力。”这实际上源于古代人们对于集团活动生殖力的一种信仰崇拜观念,也是民间巫术思维中相似律、接触律和交感律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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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孟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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